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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孟凡突然說到。
“停車?孟隊,現在還沒到軍駐點呢?”劉勇不解的問。
“我知道,你們先去吧!我要去軍屬大樓找幾個人。”
“你一個人去?現在?這太不安全了,我們被困了一天一夜,外麵不知道變成什麽樣子了。”
孟凡卻堅定的搖了搖頭:“我必須去看看,那裏有我最牽掛的人。”劉勇見孟凡如此的堅定,就說:“這樣吧孟隊!讓龍賽飛陪你去,我們再多勻點子彈給你。”
“不,不用了,軍駐點也未必安全,你們一個也不許跟來,這是命令。”
“那好吧!我們回到軍駐點後會立刻跟您聯係。”
告別了戰友,孟凡獨自來到了軍屬大樓,其實軍屬大樓離軍駐點隻有一千多米的距離,但現在這種情況,一千多米足以決定一個人是否處於險境。
軍屬大樓有二十二層,當孟凡來到門前的時候,發現大門虛掩著。他小心而迅速的奔跑著,他的心裏默念著:“明珠,你一定還活著。”
一樓,沒有人,也沒有喪屍,二樓,兩個喪屍,用劍解決。軍屬大樓裏也出現喪屍了,看來情況已經惡化了。
身後有腳步聲,孟凡閃電般回頭,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正看著自己,女孩的臉是滿是青春的痕跡:青春痘。
“你是來救我們的嗎?”青春痘女孩問。
孟凡搖了搖頭,女孩失望了,卻還不死心:“你能帶我逃出去嗎?”
“你在幾號房?”
“二零三。”
“好,如果我一會帶著朋友下來時,我會去敲你的門。”
繼續前進,三樓,四樓,五樓---,沒有電,樓道有些昏暗。突然孟凡停了下來,他的麵前,一個喪屍正在啃咬屍體,他的子彈不多了,所以他選擇用劍,喪屍趴著不好砍,他在等它站起來。
可眼前的這個喪屍與其他喪屍不同,他竟沒有站起來追咬孟凡。孟凡忽然覺得,或許還是用槍解決這個喪屍更保險些。孟凡現在是孤軍奮戰,沒有戰友為他掩護,事事都得小心翼翼。
他舉起了槍,正當他要扣動扳機時,喪屍突然站了起來:“不要開槍,我還是人類。”
他還是人類,人會吃人嗎?可他確實開口說話了,但孟凡並沒有放下槍,一個生吃人的人,孟凡又怎麽會相信。
“我真的是人類,我隻是太餓了。”
“太餓了。”孟凡冷笑道:“s病毒爆發才一天多的時間,有必要現在就餓的吃人肉嗎?”
“我,我沒撒謊,我真的是太餓了。”會說話的喪屍往前走了一步,孟凡立刻用槍對準了他的腦袋,這時孟凡發現,他的脖頸,赫然有一個咬痕。
“你被喪屍咬了。”
那“喪屍”下意識的提了提上衣,將咬痕蓋住,隻這一個動作來看,他確實不像是喪屍,可他又的確吃人了。
“大哥,我,我的確被咬了,可我打過針了,我吃過藥了,你看我現在還會說話,我真得沒變成喪屍,大哥你相信我,大哥你就把槍放下吧!”
孟凡當然不會傻到就這麽相信他把槍放下:“為什麽吃人?”那人卻低下了頭不說話,“為什麽吃人?回答我。”孟凡加大嗓門吼道。
那人仍然低著頭,忽然他抱著頭痛哭說:“我,我真的控製不住自己,我真的控製不了自己了,啊!”他忽然又不說話了,隻是抱著頭,過了一會兒,孟凡看到他緩緩的將頭抬了起來,他的眼睛,已然變成了赤紅的顏色。
孟凡的大腦裏,突然清楚地感覺到了一個沙啞恐怖的聲音:“去死,去死吧!”孟凡驚恐的睜大了眼睛,因為這聲音不是從耳朵裏傳進去的,而是如同一個噩夢一般直接在大腦中出現。
那喪屍突然張開了嘴,仍然沒有聲音發出,孟凡的頭卻立刻劇烈的疼痛起來,就像有人把很多東西硬塞進去了一般。
那喪屍緩緩向孟凡走來,孟凡忽然將頭一下子撞向了牆壁,外傷的疼痛使他出現了暫時的清醒,他立即開槍。
槍響了,喪屍倒下,樓道裏恢複安靜,孟凡的頭不再疼痛,他猶如虛脫一般坐下,呼呼的喘著氣。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麽了,為什麽會有這麽多詭異恐怖的生命形式出現。
稍做休息,孟凡繼續爬樓。明珠住的地方在十樓,孟凡曾經來過。明珠和梁珞琪還有另幾個女孩住在一起,孟凡來的時候,其他女孩都知趣的找借口出去了。孟凡熱切的抱住了明珠,明珠一開始還有點不好意思,後來熱烈迎合,那一次纏綿過後,兩人就沒再見過麵。
在明珠的門口,孟凡輕輕的推了推門,沒有開,門可能鎖上了。他的手揮了起來,他想敲門,可手停在半空中沒有敲下去。他的心突然一陣緊張,他在害怕,他害怕門打開以後,看到的會是他一輩子無法忘記的場景,他不知道,如果明珠也變成了喪屍,他該怎麽辦。
孟凡對他的戰友說:“如果有人變成了喪屍,請不要猶豫。”可如果換成了自己最親近的人,換成了明珠,他知道自己該怎麽辦,他應該將明珠也爆頭,可他辦不到。醫人者往往不能醫己,他對別人說的時候,慷慨激昂,堅定不移,可輪到了自己,他發現,原來自己也和別人一樣,做不到如此冷硬。
他終於明白了,雖然經過了廖院士的某些改造,他終究仍是一個感情豐富的普通人類。
停頓了十秒,他開始敲門,該來的總會來的,猴子不是因為爬到電線杆子上屁股才變紅的,避上眼睛逃避現實,始終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他努力使自己平靜,敲門聲堅定而有節奏,樓道在此時是如此的安靜,整個樓道裏回蕩著孟凡的敲門聲。這聲間似乎不是敲響在孟凡的耳朵裏,而是響在了孟凡的心裏。
十秒鍾過去了,沒有人應答,孟凡的心,有些涼了。他開始撞門,使勁的撞,但防盜門的質量竟好的很,他竟沒有撞開。
孟凡對著鎖眼開了一槍,然後接著撞,門終於開了,孟凡險些跌倒,他下意識的舉起了槍。“我這是在幹什麽,我是要對明珠開槍嗎?”孟凡心裏一驚。
但他仍然舉著槍,因為這房裏住著不隻有明珠,還有其他人,對明珠他下不了手,其他人就不一樣了,人總是自私的。
但房裏一個人也沒有,包括不算是人的喪屍。明珠竟然不在家裏,孟凡鬆了一口氣,緊張的情緒得到了暫時的釋放。
“明珠不在這裏,她能去哪了呢?”孟凡坐在了曾經和明珠纏綿過的沙發上,開始思考下一步怎麽辦,明珠出去了,可外麵比家裏更危險。
孟凡覺得應該和旋風小組的人聯係一下,看看他們那邊的情況,他打開耳邊的對講機,卻發現對講機竟不知在什麽時候壞掉了,難道是他和那個會說話的喪屍戰鬥時撞牆撞壞的。
過程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對講機已經壞掉了,這意味著他無法和其他人聯係了。他真的是孤身一人了。
人屬於集群動物,大部分的人還是希望有一個伴的。孟凡突然起起了二樓的那個青春痘女孩來。他答應了她,出去的時候帶上她的。
孟凡的肚子開始咕咕叫了起來,剛才心裏緊張倒也沒覺得多餓,現在他卻想起來自己已經好長時間沒吃東西了。
孟凡在明珠的房裏翻找著食物,卻隻找到了一包薯片,女孩子就喜歡吃這種垃圾食品,唉!不是有句話叫別拿紅薯不當幹糧麽?現在孟凡餓壞了,有吃的總比沒有強。
薯片還是那種帶點鹹味的,吃得孟凡十分口渴,他又開始找起水來,卻發現這屋裏的純淨水桶空空如也,一滴水也沒有了。
孟凡決定下樓去找青春痘女孩,說不定她那裏會有很多食物和水呢。
在去二樓的路上,孟凡遇到了幾個零星喪屍,被他輕鬆的處理了。很快他來到了二零三房前。
女孩打開了門,但外層的防盜門她並沒有打開,而是好奇的問孟凡:“你的朋友呢?怎麽沒一起過來。”
孟凡這才想起,自己說過上樓去把朋友一起帶下來的。“我的朋友不在家,我沒找到他們。”
“噢!”青春痘女孩仍沒有開門的意思:“你,你看來是個當兵的,你不是壞人吧?”
孟凡不禁覺得有些好笑,心想這小女孩可真夠單純的,我就真是個壞人,你這麽問我也不會承認呀?他突然又閃出了一個奇怪的想法,現在都末世了,如果我真的幹點什麽壞事,估計也沒人過問吧?
這種想法在孟凡的大腦中一閃而過,將孟凡自己也嚇了一跳,自己是一直都有這樣的想法呢,還是在現在的環境下才有的。
不過想做一個好人不容易,可要做一個壞人,對大部分人來說也並不是那麽容易,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平庸之人。再說了,這個小女孩一臉的痘痘,實在看不出有什麽地方可以吸引男人的。當然,這是對孟凡這樣的男人而言,有些男人隻要是母的就會上的,那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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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孟凡突然說到。
“停車?孟隊,現在還沒到軍駐點呢?”劉勇不解的問。
“我知道,你們先去吧!我要去軍屬大樓找幾個人。”
“你一個人去?現在?這太不安全了,我們被困了一天一夜,外麵不知道變成什麽樣子了。”
孟凡卻堅定的搖了搖頭:“我必須去看看,那裏有我最牽掛的人。”劉勇見孟凡如此的堅定,就說:“這樣吧孟隊!讓龍賽飛陪你去,我們再多勻點子彈給你。”
“不,不用了,軍駐點也未必安全,你們一個也不許跟來,這是命令。”
“那好吧!我們回到軍駐點後會立刻跟您聯係。”
告別了戰友,孟凡獨自來到了軍屬大樓,其實軍屬大樓離軍駐點隻有一千多米的距離,但現在這種情況,一千多米足以決定一個人是否處於險境。
軍屬大樓有二十二層,當孟凡來到門前的時候,發現大門虛掩著。他小心而迅速的奔跑著,他的心裏默念著:“明珠,你一定還活著。”
一樓,沒有人,也沒有喪屍,二樓,兩個喪屍,用劍解決。軍屬大樓裏也出現喪屍了,看來情況已經惡化了。
身後有腳步聲,孟凡閃電般回頭,一個十七八歲的女孩正看著自己,女孩的臉是滿是青春的痕跡:青春痘。
“你是來救我們的嗎?”青春痘女孩問。
孟凡搖了搖頭,女孩失望了,卻還不死心:“你能帶我逃出去嗎?”
“你在幾號房?”
“二零三。”
“好,如果我一會帶著朋友下來時,我會去敲你的門。”
繼續前進,三樓,四樓,五樓---,沒有電,樓道有些昏暗。突然孟凡停了下來,他的麵前,一個喪屍正在啃咬屍體,他的子彈不多了,所以他選擇用劍,喪屍趴著不好砍,他在等它站起來。
可眼前的這個喪屍與其他喪屍不同,他竟沒有站起來追咬孟凡。孟凡忽然覺得,或許還是用槍解決這個喪屍更保險些。孟凡現在是孤軍奮戰,沒有戰友為他掩護,事事都得小心翼翼。
他舉起了槍,正當他要扣動扳機時,喪屍突然站了起來:“不要開槍,我還是人類。”
他還是人類,人會吃人嗎?可他確實開口說話了,但孟凡並沒有放下槍,一個生吃人的人,孟凡又怎麽會相信。
“我真的是人類,我隻是太餓了。”
“太餓了。”孟凡冷笑道:“s病毒爆發才一天多的時間,有必要現在就餓的吃人肉嗎?”
“我,我沒撒謊,我真的是太餓了。”會說話的喪屍往前走了一步,孟凡立刻用槍對準了他的腦袋,這時孟凡發現,他的脖頸,赫然有一個咬痕。
“你被喪屍咬了。”
那“喪屍”下意識的提了提上衣,將咬痕蓋住,隻這一個動作來看,他確實不像是喪屍,可他又的確吃人了。
“大哥,我,我的確被咬了,可我打過針了,我吃過藥了,你看我現在還會說話,我真得沒變成喪屍,大哥你相信我,大哥你就把槍放下吧!”
孟凡當然不會傻到就這麽相信他把槍放下:“為什麽吃人?”那人卻低下了頭不說話,“為什麽吃人?回答我。”孟凡加大嗓門吼道。
那人仍然低著頭,忽然他抱著頭痛哭說:“我,我真的控製不住自己,我真的控製不了自己了,啊!”他忽然又不說話了,隻是抱著頭,過了一會兒,孟凡看到他緩緩的將頭抬了起來,他的眼睛,已然變成了赤紅的顏色。
孟凡的大腦裏,突然清楚地感覺到了一個沙啞恐怖的聲音:“去死,去死吧!”孟凡驚恐的睜大了眼睛,因為這聲音不是從耳朵裏傳進去的,而是如同一個噩夢一般直接在大腦中出現。
那喪屍突然張開了嘴,仍然沒有聲音發出,孟凡的頭卻立刻劇烈的疼痛起來,就像有人把很多東西硬塞進去了一般。
那喪屍緩緩向孟凡走來,孟凡忽然將頭一下子撞向了牆壁,外傷的疼痛使他出現了暫時的清醒,他立即開槍。
槍響了,喪屍倒下,樓道裏恢複安靜,孟凡的頭不再疼痛,他猶如虛脫一般坐下,呼呼的喘著氣。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麽了,為什麽會有這麽多詭異恐怖的生命形式出現。
稍做休息,孟凡繼續爬樓。明珠住的地方在十樓,孟凡曾經來過。明珠和梁珞琪還有另幾個女孩住在一起,孟凡來的時候,其他女孩都知趣的找借口出去了。孟凡熱切的抱住了明珠,明珠一開始還有點不好意思,後來熱烈迎合,那一次纏綿過後,兩人就沒再見過麵。
在明珠的門口,孟凡輕輕的推了推門,沒有開,門可能鎖上了。他的手揮了起來,他想敲門,可手停在半空中沒有敲下去。他的心突然一陣緊張,他在害怕,他害怕門打開以後,看到的會是他一輩子無法忘記的場景,他不知道,如果明珠也變成了喪屍,他該怎麽辦。
孟凡對他的戰友說:“如果有人變成了喪屍,請不要猶豫。”可如果換成了自己最親近的人,換成了明珠,他知道自己該怎麽辦,他應該將明珠也爆頭,可他辦不到。醫人者往往不能醫己,他對別人說的時候,慷慨激昂,堅定不移,可輪到了自己,他發現,原來自己也和別人一樣,做不到如此冷硬。
他終於明白了,雖然經過了廖院士的某些改造,他終究仍是一個感情豐富的普通人類。
停頓了十秒,他開始敲門,該來的總會來的,猴子不是因為爬到電線杆子上屁股才變紅的,避上眼睛逃避現實,始終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他努力使自己平靜,敲門聲堅定而有節奏,樓道在此時是如此的安靜,整個樓道裏回蕩著孟凡的敲門聲。這聲間似乎不是敲響在孟凡的耳朵裏,而是響在了孟凡的心裏。
十秒鍾過去了,沒有人應答,孟凡的心,有些涼了。他開始撞門,使勁的撞,但防盜門的質量竟好的很,他竟沒有撞開。
孟凡對著鎖眼開了一槍,然後接著撞,門終於開了,孟凡險些跌倒,他下意識的舉起了槍。“我這是在幹什麽,我是要對明珠開槍嗎?”孟凡心裏一驚。
但他仍然舉著槍,因為這房裏住著不隻有明珠,還有其他人,對明珠他下不了手,其他人就不一樣了,人總是自私的。
但房裏一個人也沒有,包括不算是人的喪屍。明珠竟然不在家裏,孟凡鬆了一口氣,緊張的情緒得到了暫時的釋放。
“明珠不在這裏,她能去哪了呢?”孟凡坐在了曾經和明珠纏綿過的沙發上,開始思考下一步怎麽辦,明珠出去了,可外麵比家裏更危險。
孟凡覺得應該和旋風小組的人聯係一下,看看他們那邊的情況,他打開耳邊的對講機,卻發現對講機竟不知在什麽時候壞掉了,難道是他和那個會說話的喪屍戰鬥時撞牆撞壞的。
過程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對講機已經壞掉了,這意味著他無法和其他人聯係了。他真的是孤身一人了。
人屬於集群動物,大部分的人還是希望有一個伴的。孟凡突然起起了二樓的那個青春痘女孩來。他答應了她,出去的時候帶上她的。
孟凡的肚子開始咕咕叫了起來,剛才心裏緊張倒也沒覺得多餓,現在他卻想起來自己已經好長時間沒吃東西了。
孟凡在明珠的房裏翻找著食物,卻隻找到了一包薯片,女孩子就喜歡吃這種垃圾食品,唉!不是有句話叫別拿紅薯不當幹糧麽?現在孟凡餓壞了,有吃的總比沒有強。
薯片還是那種帶點鹹味的,吃得孟凡十分口渴,他又開始找起水來,卻發現這屋裏的純淨水桶空空如也,一滴水也沒有了。
孟凡決定下樓去找青春痘女孩,說不定她那裏會有很多食物和水呢。
在去二樓的路上,孟凡遇到了幾個零星喪屍,被他輕鬆的處理了。很快他來到了二零三房前。
女孩打開了門,但外層的防盜門她並沒有打開,而是好奇的問孟凡:“你的朋友呢?怎麽沒一起過來。”
孟凡這才想起,自己說過上樓去把朋友一起帶下來的。“我的朋友不在家,我沒找到他們。”
“噢!”青春痘女孩仍沒有開門的意思:“你,你看來是個當兵的,你不是壞人吧?”
孟凡不禁覺得有些好笑,心想這小女孩可真夠單純的,我就真是個壞人,你這麽問我也不會承認呀?他突然又閃出了一個奇怪的想法,現在都末世了,如果我真的幹點什麽壞事,估計也沒人過問吧?
這種想法在孟凡的大腦中一閃而過,將孟凡自己也嚇了一跳,自己是一直都有這樣的想法呢,還是在現在的環境下才有的。
不過想做一個好人不容易,可要做一個壞人,對大部分人來說也並不是那麽容易,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是平庸之人。再說了,這個小女孩一臉的痘痘,實在看不出有什麽地方可以吸引男人的。當然,這是對孟凡這樣的男人而言,有些男人隻要是母的就會上的,那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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