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派有內門與外門之分,這是一種古老的門派傳承製度,內門是天之嬌子,可以分配最多的資源以及享受最好的修煉環境。外門則是一處大浪淘沙的地方,他們當中的少數人可以進入內門,然而大部分的人遇到修煉的瓶頸後便寸步難進,一生留在外門。


    除了內門與外門之外還有一個侍門,侍門的地位最低,雖然名義上侍門的人屬於幫派,但是實際上沒有人會認同侍門的人。


    因為侍門的人全部都無法修煉,他們全部都是被稱為“小白”的普通人。內門作為幫派的核心,他們負責全心修煉;外門作為幫派最大部分,他們日常維持幫派運轉,還要刻苦修煉擠入內門;侍門則是處理剩下的一切雜務,洗衣、做飯、清潔等等。


    天下間有許多人天生無法修煉,他們被修煉者們貫上小白的名號,注定一生與修煉無緣。不知從哪朝哪代開始,一些幫派發現,隻要提供小白們吃飯住宿的地方,那便是得到了勤勞的傭人,於是侍門這個概念便出現了,而侍門的人也統稱為侍人。


    侍門的出現,迅速在中原各大小幫派中實施,後來更是製定了一係列關於侍門的規則。為了增強侍門的人的歸屬感,允許他們以師兄弟相稱。進入了侍門的人會得到幫派的吃宿保證,但是一輩子也不能離開幫派。進入侍門之後,發現自己不是小白可以修煉的,將終生禁止修煉,這規定是因為不希望看到一個曾經在侍門的人進入外門。


    洛賓就是在不知道這些情況下加入了普坨八道派的侍門,也不知道上天為洛賓安排這個命運到底是何用意。但至少,洛賓可以洗個澡,換上新衣服,有屬於自己睡覺的地方,還能吃上熱乎乎的飯菜。


    不過上天對洛賓不薄,他被分到了在藏書閣幹活,負責打理普坨派的藏書閣衛生,這是一份優差。可能是因為洛賓才十五歲出頭的樣子,也是這份工作適合他,另外一些很多都是三十多歲大塊頭的被分配到砍柴,擔水,燒飯等重活。


    一開始,洛賓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幹活,他很少對別人說話,表現出一副呆頭呆腦的樣子。但是日子久了之後,洛賓反而喜歡上在藏書閣的工作,因為他感覺書籍與墨水的氣味很好聞,洛賓開始喜歡上書籍,原因不是因為喜歡看書,而是喜歡聞書。


    “你看,那傻小子又在聞書了。”負責在藏書閣工作的另一個侍人郭丁說道。


    “真不知道那傻子是怎麽進來侍門的,一天到晚對著書發呆,幹活就隻會偷懶,吃飯比任何人都多。”還有一個侍人聞四說道。


    “聽說他力氣很大,他可以舉起石磨。”郭丁說道。


    “是不是真的,就他那傻樣,也能舉起石磨?”聞四表現出不相信的樣子,其實普坨派招收侍人的標準各不相同,例如今天缺人手,看誰順眼就招誰,或者明天就比打架,誰打贏了就招誰為侍人,而洛賓就是通過舉起石磨進了侍門。


    “要不我們來試下他是不是真這麽大力氣。”郭丁露出了壞笑。


    “你說,怎麽試?”聞四反問其道。


    郭丁臉上的奸笑越加明顯,把手放在書架上說道:“把書架推倒,書架成排倒下去後,看他是不是能接著。”


    “這……”聞四露出了猶豫的神色,過了一會才小聲說道:“這不妥吧。”


    “你這無膽之人,看我的。”郭丁說完放下手中的雞毛撣子,雙手按在書架上,開始不斷用力推著書架。


    可是任憑郭丁使出全身力氣,龐大的書架依然絲毫不動,郭丁依然在推著書架,用腳一踢聞四說道:“不要看了,快幫忙,把這書架推倒。”


    “哦。”聞四聽到郭丁的話後,也開始幫忙,看到自己的朋友已經開始推書架了,自己若不幫忙,那也說不過去啊。


    “你們在幹什麽?”不知在什麽時候,洛賓來到了郭丁與聞四兩人的旁邊,洛賓不懂他們為什麽在推著書架,好奇地問道。


    “我們……我們……我們……”郭丁一時間也找不到話來說,一連說了三個“我們”,最後扯出一個非常牽強的理由:“我們在檢查書架,是否牢固。”


    “原來如此。”洛賓說出四個字後,便離開了藏書閣,留下郭丁與聞四兩人還在裝模作樣的檢查書架。


    洛賓進入普坨八道派已經有七天了,在這七天裏洛賓認識上了一個女孩子,她名字叫初燕。在這裏所有人都不願意靠近洛賓,唯獨這名為初燕的女子主動接近洛賓,單純的洛賓也對她產生了好感。


    “初燕,書我帶過來了。”洛賓來到一座涼亭處,從懷中取出幾本書籍交給了一名女子,那女子也是侍門中人,她丫環打扮,身穿米黃色的衣服。


    “很好,洛賓。”初燕接過那幾本書,隨便看了幾下就把書還給洛賓,然後說道:“這不是我要的書,你要繼續幫我找。”


    洛賓進入普坨八道派侍門的第一天,便報上了自己的大名,因為在他醒過來之前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夢中的人說自己的名字叫洛賓,而他叫張弘陣,雖然不知道這是不是自己的真名,他就將洛賓作為自己現在的名字。


    “洛賓不知道什麽書。”洛賓很木訥地回答著。


    “你認不認識這個字。”初燕隨意翻開一本指,指著上麵的文字對洛賓說。


    “不認識。”洛賓搖著頭說道。


    “你不認識字嗎,那好,我教你識字。”初燕直接摟上洛賓,並且往洛賓臉上親了一口說道:“你要好好為我找書,明白嗎。”


    洛賓沒有說話,他不懂初燕為什麽要用嘴碰他的臉,洛賓隻是想找個朋友,想尋找一個能帶來熟悉感的人。


    “過來,我現在教你認字。”初燕拉著洛賓在涼亭的長凳上坐了下來,將洛賓從藏書閣上偷拿出來的幾本書全部展開,指著書籍上麵的字說道:“看到沒有這個字念‘刺’,而這個字念‘客’,我要你將藏書閣內關於刺客的書偷出來。”


    “那我名字洛賓兩個字是什麽樣的?”洛賓自從失去記憶之後,現在重新認識了兩個字“刺客”。


    “把你手伸出來,寫給我看。”初燕拿過洛賓的手,在洛賓的手掌上寫出“洛賓”二字。


    初燕隻是簡單的畫了幾下,她沒心思教洛賓寫自己的名字,她合上書籍後對洛賓說道:“在我手上把‘刺客’兩個字寫出來,看你會不會寫。”


    “好啊。”洛賓也很高興的答應了,他便在初燕的右掌心上用食指寫著“刺客”二字。洛賓雖然已經失去了記憶,但是他那先天的強大記憶力依然存在,過目不忘的能力讓洛賓能記住他隻見過一次的東西。


    初燕也大為震驚,她難以相信目不識丁的人初次識字,竟然隻看一眼就能認準兩個字。初燕望著洛賓,在她心裏像是在盤算著什麽,她說道:“把你的名字也寫在我手上。”


    “好啊。”洛賓還是同樣的回答,用食指在初燕的右掌心上寫著自己的名字。


    這一次初燕有點吃驚了,自己教洛賓寫名字,“洛”字是寫對了,但是“賓”字卻是亂寫的,隻是想糊弄一下洛賓,沒想到洛賓竟然把她之前亂寫的字的筆畫重新描繪了出來。


    “其實呢,我剛才寫錯了,這個‘賓’字,應該是這樣寫。”初燕拿過洛賓的手掌,在他手心上寫上正確的“賓”字。


    而現在洛賓終於知道了自己的名字是怎麽寫的,在洛賓空白的大腦中,“刺客”、“洛賓”這四個漢字,成為他牢牢記住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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