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賀四和張祥泉告了,陳老太太本來打算將那二十兩銀子還了。


    但一聽張祥泉剛剛說,父母之命,煤灼之言,婚姻大事是父母長輩說了算。


    這話有道理啊!


    這個傻子在陳家吃了那麽多年的幹飯,什麽活兒也沒幹過,怎麽能白吃白喝了?


    這二十兩銀子,她還就不還了!


    一想到能保住捂著的銀子,陳老太太忘記了害怕,頓時來勁了:“養頭豬,還能賣肉得銀子。傻子在我家白吃白喝那麽多年,我是她親奶,收下聘禮將她許配給賀四怎麽了?”


    “她一個沒出閣生下野種的傻子,有人要就不錯了。”


    陳老太太理直氣壯:“不搭上那青磚大宅子,賀四怎麽舍得拿二十兩銀子的聘禮?”


    這老太太胡攪糾纏的功夫,夜染算是見識過了!


    也不跟她多廢話,從袖籠裏取出一張契約:“大人,民女六年前,早被趕出了陳家,按照淩雲國律法,被趕出家門五年,便算是與家人脫離關係,以後的婚嫁迎娶,再無幹係。民女手上,有與父親陳貴立下的契書,上麵有簽字畫押,並有裏長做了保人,在鎮衙備過案的。請大人過目。”


    鄭捕頭幫著夜染將契書呈給沈辰看了看,沈辰有些震驚,一般任是誰也不會立下這樣的契書,因為與父母長輩脫離幹係,會落得一個不孝的名聲。


    這位,不但這麽做了,還讓裏長去幫著在鎮衙蓋過印鑒。


    昨晚牢卒來稟報他,曹主簿要搜夜染身上的契書,他還不信會有這種契書。


    現在白紙黑字擺在麵前,上麵有按手印,還有鎮衙的印鑒,不得不信。


    看來,他還真是小看了夫人家這個侄女兒。


    如今有馮同知撐腰,再加上這份契書,案情已經基本定下來了。


    偏生這個老太太不知死活,還說出這樣一番賣豬肉的話來,為了在澤城立威,哪怕是得罪後宅的夫人,他也不得不拿老太太開刀了。


    見沈辰心裏有些猶豫,下不了決斷,馮同知在一旁道:“有裏長作保,契書已經生效,這上麵還有鎮衙的印鑒,夜氏的婚嫁迎娶,的確與陳家再無幹係。”


    “陳氏明知將夜氏趕出了陳家,還做主收下二十兩聘禮,要幹涉她的婚事。”


    馮同知似笑非笑道:“沈大人,該當如何?”


    “賀四,張祥泉,你們聽清楚了?”


    沈辰硬著頭皮道:“夜氏與陳家再無幹係,你們下了聘禮,沒有弄清楚緣由,強占宅子,該當何罪?”


    從夜染拿出契約來,賀四和張祥泉暗道一聲不好。


    見沈大人身邊的那個人,像是比他還大的官,還幫著夜染說話,更是慌了神。


    他們被箭射了,已經夠窩囊了!


    要死也要拉個墊背的,賀四忙喊冤:“大人,冤枉啊,是陳氏蒙騙草民,訛詐騙婚。夜氏不嫁,陳氏還拽著草民那二十兩銀子不肯歸還。”


    張祥泉可不想獲罪,更是豁出去大喊:“不能陳氏是縣令夫人的娘,大人就包庇陳氏,草民和賀四也是被陳氏蒙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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