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風如刀,以大地為砧板,視眾生為魚肉。


    萬裏飛雪,將蒼穹作洪爐,溶萬物為白銀。


    雪將住,風未定,一輛馬車自北而來,滾動的車輪碾碎了地上的冰雪,也碾碎了天地間的寂寞。


    羅長風與阿飛都聽到了身後傳來的車輪聲,讓他們知道,他們真的快到人類聚居地了。


    不過兩人都沒有回頭,因為無論來者是誰,都跟他們沒關係,不是嗎?


    拉車的馬兒邁著四蹄奔過,車廂與羅長風阿飛並行,坐在車轅上的車夫,是一個滿麵虯髯,目光如鷙鷹般銳利的大漢。


    此時他似乎刻意拉了拉馬,令其放慢了奔走的腳步,車窗上那用貂皮做成的簾子忽然被掀開,一張臉出現在車窗旁。


    這是張很容易讓人記住的臉,這張臉很英俊,卻已不再年輕,看上去有些憔悴,還帶著病容。


    他眼角布滿了皺紋,似乎每一條皺紋裏,都蓄滿了他生命中的憂患與不幸,隻有他的眼睛是年輕的。


    這是雙奇異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綠色的,宛若春風吹動的柳枝,溫柔而靈活,又仿佛夏日陽光下的海水,充滿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許就因為這雙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此時這雙眼中,似乎帶著一些笑意,他忽然開口道:“上車來,我載你們一段路。”


    他的話一向說得很簡單,很有力,在這一望無際的冰天雪地中,他這提議實在是任何人都無法拒絕的。


    羅長風與阿飛對視一眼,齊齊停下了腳步,拉車的大漢也勒停了馬車。


    兩人側頭,看向車上那人,羅長風開口道:“你認識我們?”


    “不認識。”


    羅長風又問道:“那你是收山貨的商人?”


    “也不是。”


    “好,你走吧!”


    羅長風說完這句話,沒有任何猶豫,扭頭便走,阿飛與他的動作保持了出奇的一致。


    兩人便似後世軍隊中,已經一起訓練許久的戰友,腳步邁動的頻率與步幅,幾乎完全一致。


    剛剛他們停步時一致,此時再起步時同樣一致,這是他們同行小半月來,自然而然養成的默契。


    李尋歡笑了,他已經很久沒遇到過,如此有趣的少年,“上來喝囗酒吧,一囗酒對任何人都不會有害處的。”


    羅長風頭也不回的道:“我們喝不起。”


    他居然會說出這樣一句話來,李尋歡連眼角的皺紋裏都有了笑意,但他並沒有笑出來,卻柔聲道:“我請你們喝酒,用不著你們花錢買。”


    這次是阿飛回答了他的話,“不是我們自己買來的東西,我們絕不要,不是我們自己買來的酒,我們也絕不喝,我的話已經說得夠清楚了嗎?”


    李尋歡道:“夠清楚了。”


    阿飛同樣頭也不回的道:“好,你走吧!”


    又是這句話,剛才是左邊的少年說的,這次卻是右邊的少年說的。


    李尋歡沉默了一會兒,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們買得起酒的時候,肯請我喝一杯麽?”


    阿飛回頭瞥了他一眼,道:“好,我們請你。”


    “哈哈哈哈……咳咳咳……”李尋歡朗聲大笑,隨即又劇烈的咳嗽起來。


    他原本以為這兩個少年,必定已飽經滄桑,但他們說的話,卻那麽天真,那麽老實。


    他看到了兩個少年肩上搭著的那兩疊狼皮,想起了左邊少年之前的話,一口氣平複下去後,又笑道:“你們的狼皮是要賣的麽?”


    羅長風與阿飛終於又停下了腳步,重新看向李尋歡,阿飛瞪眼道:“你不是說你不收山貨嗎?”


    李尋歡道:“我隻說我不是收山貨的商人,卻並未說過我不收山貨。”


    羅長風聞言,將肩上的狼皮取了下來,阿飛亦然,他們隻留下了用來包肉幹那張,以及羅長風用來包純鈞劍那張。


    其他狼皮羅長風全都舉到麵前,道:“狼王皮一張,狼皮二十二張,全都是完整的,你出價幾何?”


    李尋歡略一思忖,笑道:“我出五十兩銀子,如何?”


    一張狼皮的價值大約在一兩五錢銀子左右,李尋歡開的價,可以說已經很高了。


    但其實這對羅長風與阿飛來說,並沒有什麽意義,因為他們根本就不知道市場價,哪怕李尋歡開價十兩,他們也隻能選擇賣掉。


    “好,賣給你了。”


    李尋歡好整以暇的道:“現在,你們可以請我喝杯酒了麽?”


    ……


    馬車的角落裏堆著許多三斤裝的陶酒瓶,阿飛大口大口的喝著,因為這酒他已經付過錢。


    李尋歡將五十兩銀子交給了羅長風,羅長風又拿出十兩銀子給他,這是車錢與酒錢。


    羅長風也慢慢喝著酒,這個時代的酒度數已經不低,在這冰天雪地中喝些酒,能讓自己暖和些。


    所以原本不喜歡喝酒的羅長風,u看書ww.uuknshu 也陪著阿飛喝了一些。


    李尋歡瞧著兩人,眼中充滿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見能令他覺得有趣的人,這兩個少年卻實在很有趣。


    “這些狼皮很新鮮,剛剛剝下不久?”李尋歡臉上始終帶著淡淡的微笑,便如跟熟人閑聊一般隨口問道。


    羅長風道:“是,十天前,我們滅了一個狼群。”


    李尋歡訝異的看著羅長風,道:“據我所知,這附近沒有狼群出沒,最近的地方,也要到口外兩三百裏的草原上才有。”


    羅長風頷首道:“你沒說錯,我們剛從草原來。”


    李尋歡目光微微閃了閃,他不動聲色的看了阿飛腰間,那宛若玩具般的長劍一眼。


    隨即又看了看羅長風那被狼皮緊緊包裹住,豎立在他身邊車廂壁上的純鈞劍。


    光是他們拿出來的狼皮,就有二十幾張,這表示他們遇到的狼群絕對不止二十幾頭。


    兩人兩劍麵對狼群,自身沒有任何傷勢,反而殺死了二十幾匹狼,看來這兩個少年,比狼群還危險。


    李尋歡不再說話,他從身邊拾起一截雕了一半的木樁,原本空無一物的右手中,不知何時已捏上一把小刀,他開始雕刻一個人像。


    小刀的刀鋒薄而鋒銳,他的手指修長而有力。


    他雕的是個女人的人像,在他純熟的手法下,這人像的輪廓和線條,看起來是那麽柔和而優美,就像是活的。


    他不但給了她動人的線條,也給了她生命和靈魂,隻因他的生命和靈魂,已悄悄自刀鋒下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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