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著這個長相醜陋,卻又可笑的地精魂魄,我並不將它放在心上,支起弓,朝著它可笑的大臉就是一箭。


    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個可笑的地精魂魄居然物理免疫。它那尖銳的小手,在我向上刮了一下,我一半就血就沒了。


    “老金!你個混蛋!”我狂吼一聲,然後就壯烈犧牲了。


    幸好複活點離這裏比較近,我一會兒就跑屍回來了。我處在靈魂狀態不敢複活,因為複活肯定是個死。那地精魂魄簡直就是致命殺手。


    我以靈魂狀態看著這個地精魂魄。它一動不動地盯著我掉落在地上的血葫蘆,那眼神簡直就像看多年的情人。


    這地精想必是個傻子吧,我偷笑。


    沒有過多久,半透明的地精就化為一團土黃色的霧氣,鑽到了血葫蘆裏邊。


    原來是這樣!玩這款遊戲看來不用點兒腦子是行的。我迫及以待地點擊複活。地精魂魄一開始的時候並不存在,直到我摘下血葫蘆的時候,才它出現。血葫蘆可以觸發地精魂魄,又可以收了地精魂魄。


    哇卡卡,我好像還挺聰明的樣子。


    我選擇複活,“噔”世界再次變得清晰起來。我過去撿起了地上的血葫蘆。我生怕強力的地精魂魄出來弄死我,就用葫蘆藤塞住了葫蘆口,丟進背包。


    這裏的血葫蘆還真不少。我咽了一口唾沫,摘下血葫蘆,深吸一口氣,看到了腐爛的地精魂魄逐漸顯形。


    我定了定心神,舉起手中的血葫蘆大聲吼道:“腐爛的地精魂魄守衛!”


    一眨間的工夫,我又死了。


    在死前的那一瞬間我看到了可惡綠毛精靈獵人。我的內心浮現出了強烈的羞恥感,為什麽這樣丟臉的事情會被血色地獄那樣的家夥看到,天那讓雷劈死我吧。


    事實上,根本用不著老天來弄死我,我早就已經處於靈魂狀態了。直到看到地精魂魄進入血葫蘆之後,才敢複活,撿起血葫蘆。


    血色地獄並沒有離開,而是站在不遠處,用嘲弄的眼神看著我。他對著我舉起手,然後吼道:“嘿,明泉,我叫你名字,你敢答應不?”


    “去死!”我給了他一記大大的衛生眼。


    血色地獄並沒有要去死的思意,他悠閑愜意地站在那裏,似乎就是想看我如果被地精魂魄一次又一次蹂躪。


    我決定把他當成空氣,要和這家夥說一句話,壽命得減十年。我決定一心一意地完成采摘血葫蘆的任務。


    這次我想明白了,要想完成這個任務,必須要善於動腦子。看著眼前成片的血葫蘆,我想起了個好辦法。我試著扯了扯葫蘆藤,發現可能扯得動,心下大喜。


    我數了數一藤條上的葫蘆,足足有十二個。我的臉上洋溢著無比興奮的笑容。我猛扯葫蘆藤,拖著整條葫蘆藤撒腿兒就跑。


    可惜我腿太短,還沒跑兩步就掛了。


    我處在靈魂狀態看到了足足有十二個地精魂魄圍在那段葫蘆藤上,有點兒害怕又有點兒激動。看著一個個魂魄消失在葫蘆裏邊,我激動地複活,然後將任務物品塞進包包裏。幸好血葫蘆是十個一組,完全能夠放下,不然我還得扛著葫蘆走。


    完成任務之後,我往村子走去,而這個時候,不遠處的血色地獄也跟了過來。他有著一頭奇異的墨綠色頭發,照理說應該是很好看的,但在我的眼裏,怎麽看怎麽礙眼,怎麽看怎麽想把這些個頭發拔光。


    血色地獄他似乎忘了我與他有著血海深仇,居然還敢舔著臉和我說話。他笑著說道:“還挺厲害的嘛,不過死了三次就把這任務過了,普通人至少得死上十次,看來你還是有點兒腦子的,比我想象的要聰明一點兒。”


    “切。”自從遇到這個家夥之後,我仿佛得了白眼病,聽著他說話,我就氣不打一處來,估計我們八字不合才會這樣。


    血色地獄似乎是個不太會看眼色的家夥,仿佛沒有看到我的鄙夷和冷淡,說道:“你是去老金那裏去交任務吧?”


    “嗯。”我有些不耐煩地應了一句。


    這家夥居然裝作沒有感受到我的憤怒,繼續說道:“有件事情我應該感謝你。”


    “啥?”我像看神經病似的看了一眼血色地獄。


    “你讓我用陷阱殺了你一次。”


    “我那是無意踩到的,而且你殺我一次也不是白殺的,總有一天我會殺回來。並且殺上一百次一千次,直到我過癮為止。”


    血色地獄的臉上盡是玩味的笑意,然後上下打量著我,說道:“你好好看看我的樣子,你下得了手嗎?”


    聽到這話,我微微一愣,因為我從沒想過要看他的臉,因為在這個遊戲之中,不可能有重名的,我隻要記住他的名字,就ok了,不管他是不是穿上鬥篷戴上麵具。


    在這裏我想介召一下《新世界》這款遊戲的設定。進入之個遊戲之後,人們可以自行選擇職業和種族,但是人本身的容貌五官會在遊戲人物中表現出來。說得簡單一點,就是你如果是黃種人,在這遊戲中不可能變成白種人,如果你是大眼睛,在這遊戲中就不可能是小眼睛。


    我瞅了瞅血色地獄那張欠揍的臉,不得不承認這家夥長得實在是好看,那鼻子那眼睛,絕對屬於妖孽型的。但明泉我是抗魔體,對於長得好看的男人不感冒,當然這並不是說我重口味喜歡長得矬的。再仔細看,我覺得這家夥有些眼熟,有些發愣。


    血色地獄見我盯著他不說話,還以為我真看上他的長相了,非常自信地說道:“怎麽樣?是不是驚若天人?”


    “臭屁狂。”我丟了一記大大的衛生眼,就往村子裏走去,不想和他再多扯。此時此刻的我,就想快點兒升級,然後弄死這家夥,以解我心頭之恨。


    血色地獄堅持不懈地追了上來,說道:“你還沒聽我為什麽要感謝你咧。”


    我皺了皺眉,對於這家夥深感厭煩,然後說道:“那你就快說,妨礙我練級。”


    “咳咳,”血色地獄清了清嗓子,像是要宣告什麽非常重要的事情:“你的死,觸發了一個隱藏任務,這使得我可以在村長那裏轉職,現在我已經是一個巫師了。”


    我臉色一凝。我進入這個遊戲時,已經開服足足有十天了。此時最高等級已經到了二十一級。所以,我看了一些攻略,對於這遊戲有了初步的了解,從來沒有聽說過這種可以轉職的隱藏任務。


    在好奇心的趨使之下,我問道:“你現在成為巫師,那麽所學習的獵人技能還在嗎?”


    “當然了!”血色地獄得意地笑了:“你想殺我恐怕沒有那麽容易啊,到了後期多一個技能,那可是非常逆天的。”


    “哼。”我冷哼一聲,事實我還蠻嫉妒他的,成神什麽的實在是太帥氣了。站在高山之你巔,俯瞰芸芸眾生,那將是多麽不可思議的經曆啊。


    血色地獄說道:“其實吧,新手村的任務我已經做完了,我這是要和你告別的。加你為好友吧,相識一場也是緣分。”


    “嗯,好的,這樣我就可以跟蹤你了,以免到時候殺你還得找你在哪裏。”我絲毫不避諱對於血色地獄的敵意。


    “再見了。”血色地獄瀟灑地離開。


    我看著他離開的背影,居然愣住了,甚至忘記自己對他並沒有好感。他離開之後,我的內心浮現出濃濃的失落感。我清楚的知道那是寂寞和孤獨。


    寂寞和孤獨足足伴隨了我三個年頭,來到人類社會的時候,我居然很不適應,同時也很害怕與人接觸。


    剛回到人類社會的一個月裏,我的精神狀態並不是很好,應該說很差。在心理醫生的輔導之下,我終於漸漸地緩了過來,但並沒有痊愈。


    他建議我玩這款遊戲,這有助於我的病情。


    我當時站在冰冷的遊戲艙旁時,真的很害怕,簡直想撒腿就跑。但是我的心理醫生握住我的手,給我以勇氣。我此刻還記得他溫柔而可靠的眼神。


    因為開服已經過了整整十天,新手村壓根沒什麽人,偶爾遇到那麽幾個總是忙著搶怪練級,根本不會和我搭話。


    直到後來,我仔細回想起來的時候,才知道,並不是我不和他們搭話,而是我壓根沒有理會任何人。


    剛到遊戲的時候,我就坐在菜鳥精靈村村口發呆,沒想著接任務,也沒想著玩遊戲,就像個傻子似的。


    這是我那三年孤獨生活養成的習慣,沒有人,沒有一個人,抬眼望去就是空寂的山和幽靜的樹。那種孤獨和寂寞不是普通人能夠理解的。


    我記得當時還是那可惡的老村長npc主動和我搭話,我才從村口的石頭上站起來,開始做任務。我有時候懷疑npc是真人,而不是冰冷的沒有生命的數據。


    當然,這種想法隻是一閃而過,畢竟太過瘋狂了。


    或許血色地獄並不那麽討厭吧,他是我在《新世界》裏添加的第一個好友。


    ps:在此祭奠明泉的第5次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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