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要承認,當走入這座震懾京都的牢獄,齊平生理性地緊張起來。


    許是因為氣溫,占比更大的還是心理。


    他並非沒有踏入過古代監牢,河宴縣城有過,昨夜,上元縣衙也有過,但卻無一能給他如此感受。


    地下沒有陽光,隻有終年不變的幽火。


    慘叫聲自走廊深處傳來,讓人本能地打怵,沿途,能看到些許待修繕的刑具,堆在角落,五花八門,染著血汙。


    “我在這邊有熟人,先找他問問吧。”裴少卿說,腳步加快。


    很快,拐入一條幹淨些的走廊,敲開了一間班房,開門的是個身材微胖的錦衣校尉,二十來歲,見到裴少卿,露出笑容:


    “你怎麽來了,進屋。”


    兩人走入班房,房門關閉,慘叫聲方小了些。


    房間很幹淨,燈火明亮,與外麵對比鮮明,擺著幾張“辦公桌”,屋內還有兩人,好奇看來。


    裴少卿笑道:“帶朋友過來,找個人。昨晚那個徐府管事,在哪塊關著?”


    微胖錦衣引著兩人落座,衝茶泡水,聞言看向齊平,眨眨眼:“這位是……”


    “齊平。”


    “啊,那個妖孽新人?”一名錦衣吃驚道。


    齊平啞然,心想自己名字都傳開了嗎,不過妖孽是什麽鬼。


    “懂了,聽說徐府管事陷害你,給你弄進來,想看看是吧。”胖錦衣了然道。


    見兩人點頭,笑嗬嗬說:“怕是不成了。”


    “為何?”


    “身子骨太弱,沒抗住刑訊,差點斷氣,這會在救治呢。”胖錦衣解釋道。


    噗……齊平一口茶水險些噴出來,不至於吧,不說人還有用嗎,這直接給差點送走可還行。


    “怎麽下這麽重手。”裴少卿也是一驚,這月業績還指望他呢。


    胖錦衣無奈:“不是我們幹的,是莫千戶,算那管事倒黴,趕上莫千戶心情不好,撞槍口了。”


    “怎麽回事?”


    “還是吏部貪腐那件案子唄。”


    “不是說,已經找到了關鍵人物,逮捕了嗎?”裴少卿問。


    胖錦衣攤手:“抓了沒用啊,人家手腳幹淨著呢,沒罪證,而且是個子爵,外頭勳貴施壓,衙門裏最近的情形你也知道,不好辦啊。”


    齊平聽得一頭霧水:“貪腐案?”


    裴少卿點頭,給他簡單講了下,故事很簡單:


    前些日子,朝堂上有禦使彈劾,說吏部一位侍郎收受賄賂,官商勾結,輸送利益。


    皇帝責令鎮撫司調查。


    一路追查,找到了這起案子的中間人,卻是個子爵,名為王顯。


    “那王顯名下有一家奇石店,行雅賄之事,乃是此案關鍵,這幫人手法嫻熟,幾乎沒落下證據,隻好將那王顯拘了,以此為突破口。”一名錦衣說。


    雅賄……齊平一怔,反應過來。


    這個知識點,他學過。


    所謂的“雅賄”,乃是賄賂的變種,不再是送金銀地契,而是轉為字畫古玩、瓷器玉石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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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隱蔽,也更難定罪。


    舉個例子,某官員想要受賄,又怕揭發檢舉,便以喜好古玩為名,買件贗品瓷器,放到中間人的商鋪售賣。


    行賄者,便前往商鋪,付出高價,將贗品買回去,這樣一來,大筆金錢,便轉為了“合法收入”。


    這種手法,到了後世照樣在用,花樣更多,甚至不滿足售賣,改為拍賣……本質相同。


    這起案子裏,瓷器變成了奇石,王顯便是中間人的角色。


    “他不招供?沒動刑嗎?”齊平發問。


    胖錦衣歎道:“就是不好動刑。”


    “因為是貴族?”


    “這隻是原因之一,”胖錦衣解釋,“這王顯爵位不高,也無甚官位,但背後關係盤根錯節,若是動刑,勳貴們必會施壓。”


    頓了頓,又道:


    “但若隻是如此,也不至於頭疼,畢竟……咱們也有一些,不留傷痕的法子治他,隻是……”


    “是什麽?”齊平追問。


    “隻是,我們要的,其實不是他開口,而是要他作證。”胖錦衣苦澀道:


    “這案子,若隻是問出他替哪些人做事,並不難,可問題在於,沒有證據啊。”


    齊平疑惑道:“他若寫下證詞,不就是證據了麽。”


    “沒那麽簡單的,”旁邊,另一名錦衣搖頭:


    “若是尋常人,寫下供詞,自然可以拿來定罪,可事情涉及朝廷要員,乃至勳貴們,一紙供詞不夠,隻要這王顯離開詔獄,大可以說是屈打成招。”


    “他能離開?”


    “剛才說了啊,這人手腳很幹淨,沒什麽罪名可查,既然無罪,便沒法關押,刑訊。眼下拘過來,是以‘調查’的名義,按大涼律,最多羈押他三日,便要放人。”


    emmm,這個我懂,類似派出所詢問查證,24小時放人……電視劇常演。


    齊平吐槽,陷入思考。


    他聽懂了,這事並不複雜,簡單來說,行賄的事,大概率是真的。


    現如今,鎮撫司有兩個目標,第一,拿到證據。第二,弄清楚行賄之人有誰。


    後一個目標較為容易實現。


    關鍵在第一個。


    沒有實物證據,隻能尋求人證,可王顯手腳幹淨,最多在衙門裏關三天,就得放出去。


    加上,其背後還有人撐腰,所以,有恃無恐。


    鎮撫司若要動刑,一個是要麵臨勳貴集團施壓,一個,是對方完全可以出獄後翻案。


    如此這般,物證、人證皆無,證據鏈不完整,如何給皇帝複命?


    等等……齊平突然意識到一點,若是王顯死撐著不開口,此案便隻能作罷,鎮撫司最多說“查無實據”,為何苦惱於對方不配合?


    是鎮撫司想要鬥倒吏部侍郎,還是說……這是皇帝陛下的意思?


    雅賄本就不算隱秘之舉,更多是鑽法律空子,皇帝真的不知道?還是說,給侍郎定罪,符合皇帝的利益?


    齊平吐氣,將這些猜測丟下。


    我隻是個小校尉,想那麽多朝堂陰謀幹啥……齊平心下自嘲,想了想,說:


    “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對方無罪,所以打定主意,扛過三天,就能離開。”


    胖錦衣糾正道:“不是無罪,是找不到罪證。”


    並不是隻有殺人放火才是犯罪,幫助輸送利益,同樣是。


    而且,很多時候,越是這種不見血腥的犯罪,對整個國家,造成的危害才更為巨大、深遠。


    齊平自然明白這個道理。


    於是,他輕敲了下桌麵,笑著開口:“要我看,這個麻煩,也不難解。”


    “哦?”


    三名錦衣,加上裴少卿同時望來,前者疑惑,後者期待。


    迎著四人目光,齊平幽幽開口:


    “沒有罪證,那讓他有……不就成了。”


    ……


    ps:預警下,這段小劇情,以及前頭齊平被捕那段,都是京都地圖第一個大案的鋪墊,陳年這個人物既然有了名字,後頭就會再出現,恩,這本書截至目前,所有劇情沒有閑筆,都是主線的一環,我自己很滿意,希望能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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