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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遊戲:總裁,你已出局 作者:步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任甜甜再也睡不著。
“乖,起床。”俊美的臉近在咫尺。
“哦。”任甜甜一骨碌爬起來,發現還穿著昨晚的衣服,才深深地吐口氣。
“家裏東西有限,我給你做了個皮蛋瘦肉粥,好不好呢?”元烈擔驚受怕地看著甜甜的臉色。
甜甜已是感動不已。“那已經夠了,謝謝你,元烈。汊”
元烈皺眉:“再說謝,要被壓倒的。”
“啊?”看著元烈靠過來的身子,甜甜一聲驚呼。“我不敢了,當我沒說。”
他站起身,拉住甜甜的手,輕輕用力,便把她自床上拉起朕。
“哎呦呦,我的脖子疼。”頸間忽然爆發出一絲撕心裂肺的疼痛。本不是格外嬌氣的任甜甜,在元烈麵前,也忍不住格外誇張地嬌柔一把。“元烈,我動不了了,讓我再睡會兒。”
“不行。”元烈一口拒絕。“還讓你吃晚飯送我上班。”
“啊?”任甜甜張大嘴巴。“元烈,虧不虧心你,讓女人送你上班?”
“沒辦法,誰讓和甜兒在一起的時間過得那麽快。不想送我可以,還有一個辦法……”
“那那那,你又來了,你的另一個辦法通常都不是辦法,說了等於白說。”任甜甜嗤之以鼻。
元烈嗬嗬一笑。“還是甜兒聰明。真是冰雪聰明,對我胃口。”誠然,他喜歡聰明的女人,尤其是甜甜這種並非精於算計的聰慧,這樣的聰慧著實稀少,著實罕見。
“既對你胃口,那就讓我睡個大頭覺吧,我疼地沒辦法穿鞋子。”
元烈聽了,二話不說,蹲下身子拿起地板上的鞋子往任甜甜腳上套。
他的長腿顯得備受壓抑,動作很是生澀,便穿還便琢磨鞋子的穿法,認真程度不亞於他在看報表時的專注。
待他終於琢磨透徹,將涼鞋穿在任甜甜腳上。
他雙臂打在膝蓋上,深邃的眼眸向上一瞥任甜甜,無奈道:“我整個養了一個女兒。”
甜甜小巧的鼻子皺了皺。“今後的日子還長著,保不齊生個病,生病還需要人照顧。怎麽,這就厭煩了?”
元烈一跟眉毛挑起,似乎想了一瞬。“是很煩,真不是常人可以忍受的。”
任甜甜握緊拳頭,真是怒氣衝天。“元烈你……”
“不過我不是常人,有蘿莉控。”說著他已笑嘻嘻。
撲哧一聲,任甜甜笑了起來。
夏秋雲在門外停著,一個將近七旬的老人仍然笑得不亦樂乎。
這兩個人,還真是同道中人。
也許他們自己也沒能發現。
他們彼此那麽適合。
早餐後,任甜甜要送元烈上班,走到門前,站在門外的元烈已經關上門。
“還是在家休息吧。”元烈說。
“我準備開車送你的。”
“等日後在元宅有的是機會,省下時間趕緊搬到元宅去。”
“我……”
“剛才已經抽個時間向外婆報道,外婆同意了。”元烈想到她任何拒絕的理由,一一處理過。
“唐夕琳在怕是不方便。”說真的,對於唐夕琳,她實在不知如何麵對。
元烈的臉色變得嚴峻。“她已經不在。”唇角勾起。“日後元宅隻屬於甜兒。”紮了一下電眼。“專屬哦。”
元烈關門下樓。
任甜甜咬住唇,呆呆地看著那高挺的背影。
這一切該不會是夢吧。
不管怎樣,安置好家中的外婆,任甜甜便感到元宅。
果然,麗嫂已經做好豐盛的午餐等著她。
依然如往常,她一到元家,便享受起公主或是王後的待遇。
麗嫂的手藝與元烈的濃烈不同,清清淡淡,倒也香甜宜人。
今天午後的陽光燦爛,卻並不炙烈。
院子裏一架秋千。
麗嫂和任甜甜出門散步,便欣喜地摸著秋千,回身問道:“麗嫂,什麽時候加的秋千,我可以坐在上麵嗎?”
“當然可以少夫人。”麗嫂立即說:“那是少爺專門為你準備的,你都不可以難道讓我們這些老骨頭坐?”
任甜甜詫異了一瞬,坐在上麵。麗嫂伸手輕輕地推動著她。
“少爺說了,少夫人這樣的大作家喜歡讀書,又要動腦子寫文章,經常在室內守著電腦讀書對身體無益,就想著做一架秋千給少夫人。可以在上麵讀書,也可以蕩秋千玩耍,隻當調整情緒,寫作時也會有靈感的。”
“哎呀。”任甜甜跳下秋千。“可別這麽說麗嫂,我並不是什麽大作家,就是一個無為的小編輯。”
“少爺說是大作家就是大作家。”麗嫂說著指著遠方。“那邊少爺又建了一片人工溪水,說是給你寫作靈感。少夫人,少爺這麽用心,你不會再離開了吧。”
任甜甜搖搖頭。收到這樣的心意,她已是感動萬分。
也隻有元烈知道什麽對她最重要,什麽是對她最需要的。
誠然珠寶時裝是每個女人的最愛,男人們通常送這些給女人,而元烈對於她,除了那些之外,還會給他這些,這一點著實難得。
任甜甜一激動,便拍著胸脯。“今後我都會賴著麗嫂,麗嫂沒意見吧。”
“沒意見,當然沒有任何意見。”麗嫂喜出望外,再無任何擔憂。“少夫人就應該這樣,像別的女人那樣,死賴著少爺不放手!至於我們,都是一家人,哈哈。”
是啊,是一家人。
此時甜甜俯視著滿園的胡姬花,想到元烈曾像個花中王子般為她種下這麽多的胡姬花,她多麽開心。
這些日子,似乎她獲益匪淺。
日後,她定要加倍地努力工作,珍惜和元烈一起來之不易的生活。
下午,應邀參加言晴和雷邵恒兩人準備的飯局,她剛走出元宅,便見一個晃動的身影閃過。
她瞥了一眼沒在意便繼續走路,忽然抬頭,不知何時,一個衣著華麗,風情萬種的女人已經站在她麵前。
“是你。”身後是陌生男人開著的氣派賓利車。唐夕琳手持一根女士香煙,那鏡頭被有心的男人看到,還真是格外香豔的一幕。
“是啊,我也覺得好巧。”唐夕琳的目光有些心不在焉。“我隻是想看看這座宅子,你大概沒意見吧。”
若換作幾年前的任甜甜,恐怕這會兒早已打開大門歡迎這女人進入參觀,隻可惜經過這麽多,對於唐夕琳,她早已學會提防。所謂的放人之心不可無,對於唐夕琳的忽然出現,以及車中麵相不懷好意的男子,她自然不可掉以輕心。雙眸定住。“我是覺得,夕琳,你不該來這裏,於公於私來這裏都不合適。”
唐夕琳變了臉色,冷眼道:“有什麽不合適?好歹我在這裏比你早!”
任甜甜則隱晦地說:“在古代,忠臣不侍二主,妃子不侍奉兩代君王。”瞄一眼車子裏的男子。“來到曾經兩任丈夫的家,即使不避諱車子裏那位先生,至少該尊重下房主的感受。夾在父子以及那位先生之間,夕琳,我是擔心你尷尬。”
“謝你的擔心。”真是一日不見,能力見長。唐夕琳綿裏藏針地笑道:“車子裏麵那位是我的朋友。至於元家父子。嗬,他二人都曾為我癡迷,甚至為我反目,我驕傲還來不及,又怎會覺得尷尬?古人那點小心思,放在現代社會愚蠢荒謬。”怎麽說她唐夕琳出道時,任甜甜還是個傻大學生。想跟她鬥?差得遠。
車裏的男人隻是她的朋友?唐夕琳那麵不改色心不跳的虛假笑容任甜甜永遠學不來,暗箭傷人的招數更是為她所不齒。她把下滑的包包往肩上一掛。“替我像你的朋友問好,拜——”
任甜甜走過的瞬間,唐夕琳煞白了臉。那種無所謂的輕鬆態度,在她看來格外刺眼。
那是她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在向她示威!元烈終於還是把身心給了任甜甜,這個事實讓她怎麽接受?她悔不當初,如果在元烈成為植物人期間她沒有草率離婚,即使元烈知道她並非當年救他命的女孩兒,以元烈的性格,以她的辦法,也足以維持他們的婚姻。隻可惜,時間無法倒流,她白白把大好的機會給了任甜甜,讓她如此得意。哼,以為就這麽完了?沒那麽簡單!
任甜甜到達餐廳時,眾人已經落座。諾大的包間開著冷氣,圓桌前坐著十多個人,皆是言晴和雷邵恒身邊常聯係的朋友。甜甜見到人多是有些羞澀的,正不知坐在哪個位置,在眾多人中,忽見一張熟悉的麵孔向她笑了笑,然後一擺手。“小師妹,來,坐這邊。”
“乖,起床。”俊美的臉近在咫尺。
“哦。”任甜甜一骨碌爬起來,發現還穿著昨晚的衣服,才深深地吐口氣。
“家裏東西有限,我給你做了個皮蛋瘦肉粥,好不好呢?”元烈擔驚受怕地看著甜甜的臉色。
甜甜已是感動不已。“那已經夠了,謝謝你,元烈。汊”
元烈皺眉:“再說謝,要被壓倒的。”
“啊?”看著元烈靠過來的身子,甜甜一聲驚呼。“我不敢了,當我沒說。”
他站起身,拉住甜甜的手,輕輕用力,便把她自床上拉起朕。
“哎呦呦,我的脖子疼。”頸間忽然爆發出一絲撕心裂肺的疼痛。本不是格外嬌氣的任甜甜,在元烈麵前,也忍不住格外誇張地嬌柔一把。“元烈,我動不了了,讓我再睡會兒。”
“不行。”元烈一口拒絕。“還讓你吃晚飯送我上班。”
“啊?”任甜甜張大嘴巴。“元烈,虧不虧心你,讓女人送你上班?”
“沒辦法,誰讓和甜兒在一起的時間過得那麽快。不想送我可以,還有一個辦法……”
“那那那,你又來了,你的另一個辦法通常都不是辦法,說了等於白說。”任甜甜嗤之以鼻。
元烈嗬嗬一笑。“還是甜兒聰明。真是冰雪聰明,對我胃口。”誠然,他喜歡聰明的女人,尤其是甜甜這種並非精於算計的聰慧,這樣的聰慧著實稀少,著實罕見。
“既對你胃口,那就讓我睡個大頭覺吧,我疼地沒辦法穿鞋子。”
元烈聽了,二話不說,蹲下身子拿起地板上的鞋子往任甜甜腳上套。
他的長腿顯得備受壓抑,動作很是生澀,便穿還便琢磨鞋子的穿法,認真程度不亞於他在看報表時的專注。
待他終於琢磨透徹,將涼鞋穿在任甜甜腳上。
他雙臂打在膝蓋上,深邃的眼眸向上一瞥任甜甜,無奈道:“我整個養了一個女兒。”
甜甜小巧的鼻子皺了皺。“今後的日子還長著,保不齊生個病,生病還需要人照顧。怎麽,這就厭煩了?”
元烈一跟眉毛挑起,似乎想了一瞬。“是很煩,真不是常人可以忍受的。”
任甜甜握緊拳頭,真是怒氣衝天。“元烈你……”
“不過我不是常人,有蘿莉控。”說著他已笑嘻嘻。
撲哧一聲,任甜甜笑了起來。
夏秋雲在門外停著,一個將近七旬的老人仍然笑得不亦樂乎。
這兩個人,還真是同道中人。
也許他們自己也沒能發現。
他們彼此那麽適合。
早餐後,任甜甜要送元烈上班,走到門前,站在門外的元烈已經關上門。
“還是在家休息吧。”元烈說。
“我準備開車送你的。”
“等日後在元宅有的是機會,省下時間趕緊搬到元宅去。”
“我……”
“剛才已經抽個時間向外婆報道,外婆同意了。”元烈想到她任何拒絕的理由,一一處理過。
“唐夕琳在怕是不方便。”說真的,對於唐夕琳,她實在不知如何麵對。
元烈的臉色變得嚴峻。“她已經不在。”唇角勾起。“日後元宅隻屬於甜兒。”紮了一下電眼。“專屬哦。”
元烈關門下樓。
任甜甜咬住唇,呆呆地看著那高挺的背影。
這一切該不會是夢吧。
不管怎樣,安置好家中的外婆,任甜甜便感到元宅。
果然,麗嫂已經做好豐盛的午餐等著她。
依然如往常,她一到元家,便享受起公主或是王後的待遇。
麗嫂的手藝與元烈的濃烈不同,清清淡淡,倒也香甜宜人。
今天午後的陽光燦爛,卻並不炙烈。
院子裏一架秋千。
麗嫂和任甜甜出門散步,便欣喜地摸著秋千,回身問道:“麗嫂,什麽時候加的秋千,我可以坐在上麵嗎?”
“當然可以少夫人。”麗嫂立即說:“那是少爺專門為你準備的,你都不可以難道讓我們這些老骨頭坐?”
任甜甜詫異了一瞬,坐在上麵。麗嫂伸手輕輕地推動著她。
“少爺說了,少夫人這樣的大作家喜歡讀書,又要動腦子寫文章,經常在室內守著電腦讀書對身體無益,就想著做一架秋千給少夫人。可以在上麵讀書,也可以蕩秋千玩耍,隻當調整情緒,寫作時也會有靈感的。”
“哎呀。”任甜甜跳下秋千。“可別這麽說麗嫂,我並不是什麽大作家,就是一個無為的小編輯。”
“少爺說是大作家就是大作家。”麗嫂說著指著遠方。“那邊少爺又建了一片人工溪水,說是給你寫作靈感。少夫人,少爺這麽用心,你不會再離開了吧。”
任甜甜搖搖頭。收到這樣的心意,她已是感動萬分。
也隻有元烈知道什麽對她最重要,什麽是對她最需要的。
誠然珠寶時裝是每個女人的最愛,男人們通常送這些給女人,而元烈對於她,除了那些之外,還會給他這些,這一點著實難得。
任甜甜一激動,便拍著胸脯。“今後我都會賴著麗嫂,麗嫂沒意見吧。”
“沒意見,當然沒有任何意見。”麗嫂喜出望外,再無任何擔憂。“少夫人就應該這樣,像別的女人那樣,死賴著少爺不放手!至於我們,都是一家人,哈哈。”
是啊,是一家人。
此時甜甜俯視著滿園的胡姬花,想到元烈曾像個花中王子般為她種下這麽多的胡姬花,她多麽開心。
這些日子,似乎她獲益匪淺。
日後,她定要加倍地努力工作,珍惜和元烈一起來之不易的生活。
下午,應邀參加言晴和雷邵恒兩人準備的飯局,她剛走出元宅,便見一個晃動的身影閃過。
她瞥了一眼沒在意便繼續走路,忽然抬頭,不知何時,一個衣著華麗,風情萬種的女人已經站在她麵前。
“是你。”身後是陌生男人開著的氣派賓利車。唐夕琳手持一根女士香煙,那鏡頭被有心的男人看到,還真是格外香豔的一幕。
“是啊,我也覺得好巧。”唐夕琳的目光有些心不在焉。“我隻是想看看這座宅子,你大概沒意見吧。”
若換作幾年前的任甜甜,恐怕這會兒早已打開大門歡迎這女人進入參觀,隻可惜經過這麽多,對於唐夕琳,她早已學會提防。所謂的放人之心不可無,對於唐夕琳的忽然出現,以及車中麵相不懷好意的男子,她自然不可掉以輕心。雙眸定住。“我是覺得,夕琳,你不該來這裏,於公於私來這裏都不合適。”
唐夕琳變了臉色,冷眼道:“有什麽不合適?好歹我在這裏比你早!”
任甜甜則隱晦地說:“在古代,忠臣不侍二主,妃子不侍奉兩代君王。”瞄一眼車子裏的男子。“來到曾經兩任丈夫的家,即使不避諱車子裏那位先生,至少該尊重下房主的感受。夾在父子以及那位先生之間,夕琳,我是擔心你尷尬。”
“謝你的擔心。”真是一日不見,能力見長。唐夕琳綿裏藏針地笑道:“車子裏麵那位是我的朋友。至於元家父子。嗬,他二人都曾為我癡迷,甚至為我反目,我驕傲還來不及,又怎會覺得尷尬?古人那點小心思,放在現代社會愚蠢荒謬。”怎麽說她唐夕琳出道時,任甜甜還是個傻大學生。想跟她鬥?差得遠。
車裏的男人隻是她的朋友?唐夕琳那麵不改色心不跳的虛假笑容任甜甜永遠學不來,暗箭傷人的招數更是為她所不齒。她把下滑的包包往肩上一掛。“替我像你的朋友問好,拜——”
任甜甜走過的瞬間,唐夕琳煞白了臉。那種無所謂的輕鬆態度,在她看來格外刺眼。
那是她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在向她示威!元烈終於還是把身心給了任甜甜,這個事實讓她怎麽接受?她悔不當初,如果在元烈成為植物人期間她沒有草率離婚,即使元烈知道她並非當年救他命的女孩兒,以元烈的性格,以她的辦法,也足以維持他們的婚姻。隻可惜,時間無法倒流,她白白把大好的機會給了任甜甜,讓她如此得意。哼,以為就這麽完了?沒那麽簡單!
任甜甜到達餐廳時,眾人已經落座。諾大的包間開著冷氣,圓桌前坐著十多個人,皆是言晴和雷邵恒身邊常聯係的朋友。甜甜見到人多是有些羞澀的,正不知坐在哪個位置,在眾多人中,忽見一張熟悉的麵孔向她笑了笑,然後一擺手。“小師妹,來,坐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