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還是要去找,寧願不做這份工作了。工作沒有孩子重要,掙再多的錢,沒了孩子,還不如不掙錢。”金萍說。


    “隨你便,你愛幹啥就幹啥,腿在你身上,要走,誰也攔不住。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就行。其他人說了都沒用。”尹賢仁說。


    尹賢仁很清楚,金萍是嘴上功夫好,實際沒那個膽子,她在任何一個項目村,都要想方設法地弄點好處回家。就像賊不走空一樣,愛占小便宜。她怎麽舍得離開這個舒適的單位呢?她也僅僅說說而已,不敢動真格的,了不起,她是故意在裝逼,或者故意賣弄玄虛,好讓別人認為她的存在非常重要,這個單位離開她就不能運轉似的。


    單位能聘用她,完全基於同情,進來有沒有經過考試,沒有什麽從業資格,自己連小學都沒畢業,自己本身又是農村婦女,不管你裝得再像城裏人,但骨子裏仍是農村婦女,舉手投足都再清楚不過地顯示著她的身份。


    有時候,她和春燕辯論,說春燕不是城裏人,春燕說:“我不是城裏人,你是城裏人好吧?都還不是鄉下人?城裏的人不是要靠鄉下人種糧食才能活著吧?沒有農民種地,沒有出產,城裏人吃啥?喝西北風嗎?”


    春燕已經領教,金萍的處處不足,已經無法和她相比,於是就不比。就像大象和螞蟻比身高,用得著比嗎?或者大象和螞蟻結婚,大象死了,螞蟻下半輩子也別著急改嫁,所有的時間都用在埋葬大象上了。根本是門不當戶不對,不能同日而語的。


    負責人滿足於金萍的吹捧,清楚金萍也不過是個奴隸,主子對奴隸好一點,一點都不奇怪。


    明朝的東廠西廠完全是宦官當家,朝廷百官,無論忠奸,都可以被任意羅織罪名,進行殺害。封建社會是這樣的。


    太監就是奴隸,一般沒文化,不是通過科舉考試出人頭地的,但是,皇帝就是喜歡。比辛苦讀書出來做官的人還要得寵得勢,讀書人受小人陷害,遭到奴隸欺壓並不少見。


    春燕不理金萍,是非常明智的作法。一個巴掌拍不響,讓金萍去當跳梁小醜吧。看到最後,誰更得意!


    金萍用的牙膏沒了,就擠別人的,香皂沒了,也用別人的,自己從來不買,洗衣粉沒了,照樣順手就拿人家的,說下次還。可是,從來沒還。更有甚者,還用人家的洗臉毛巾,甚至洗腳布,不知道用來擦什麽的。反正,隻要她摸過的毛巾,知道的都扔掉,不知道的還在用。


    一瓶護膚霜,是她自己買的,用完了擠不出來,就把瓶子屁股用指甲摳開,然後用手指頭去抹,抹了後,往她臉上一搪,湊合了一次,下次再摸,將瓶子弄翻過來,也要把裏麵的乳液弄幹淨,徹底弄幹淨之後,才隨手就把護膚霜的空瓶子一丟。


    這樣做的好處,撿破爛的不高興了,看到一個瓶子被糟蹋成這個樣子,本來可以賣一毛錢的,結果被她弄得不值一分錢。


    大家都明白家有內賊之後,開始防範起來。在集體宿舍的時候,自己的東西要收拾好,不是不給她用,而是怕她永遠用下去,而且用完之後,不說一個“謝”字,認為是天經地義的,就跟用她自己的東西似的,更可氣的是,用完之後,隨手亂扔,讓別人有一種不被尊重的感覺。


    包括洗衣粉、香皂、洗發水、沐浴露、牙膏、毛巾甚至洗澡用海綿,都各自收拾起來,哪怕再用的時候麻煩,也必須這樣做。這樣才能放心。


    金萍是一個快50歲的有過四個孩子的農村婦女,這時候,身上的各種毛病開始出現,特別是婦科方麵的,誰知道會不會傳染呢?住集體寢室,大家共用洗手間,哪有那麽好。如果她很自覺,又講衛生,大家憑著愛心,也就不這麽做,這麽絕情了!問題恰恰不是,所以,人人自危,每人自保。


    春燕讀書讀到高中畢業,出身地主家庭,從小受到的家教很嚴格,跟金萍出身貧農不同。金萍從小自由散漫慣了,要不是調皮,摔進大坑,也就不會致殘,腿腳不便了。當然,這個不是特意區分地主貧農,其實都是人,所處的環境不同,家庭條件不同,自然,掛在枝頭上的果實,就不一樣。


    因著那大坑,從此改變了金萍的命運。從小被人瞧不起,於是,她就要反抗,處處要顯得比別人高、比他人強,爭先恐後,爭強好勝,心氣虛高,要將其他健康的人、漂亮的人比下去,一定要在雞群中像丹頂鶴一樣,或者一定要當最高的禾捆,其他禾捆都要矮一些,並且都要向她下拜才行。至少在單位是這樣,隻要把負責人維持好,其他有才幹、漂亮、有文化的,都要在她之下,否則,就要讓你不痛快。


    於是,人到這個年齡,她就得了“三高”。


    於是,她開始吃藥。


    每年基金會可以報銷5000元門診醫療費,她全部用來買藥。在“三高”不太高的時候,為了得到那5000元,就虛構買藥事實,虛開**,最後,“三高”居高不下的時候,她就要自費了。後悔不已!


    每每吃飯,她總說:“我有‘三高’,不吃肉。”


    於是,大家都說“好”,話音未落,一大塊肉已經進入她嘴裏,說:“不好意思,吃了眼睛的虧。”


    那話裏的意思,就是,眼睛欺騙了她,沒看清楚那是肉,還以為是豆腐。才開始說這話的時候,大家都以為是幽默,一笑了之,不在意下。久而久之,她常常自稱“不吃肉”,但每每吃得比誰都多的時候,大家就不再相信她。因為她的眼睛總是欺騙她,為什麽不把眼睛挖掉?當然,這個有點恐怖,她總是以這個理由責怪自己的眼睛,意思很明確,她總是上當,上了眼睛的當,實際上是她的心貪婪導致,眼睛沒有錯,錯的是心,是頭腦,是自己的手賤。


    “像我這樣的老人,有‘三高’啊,不能吃肉,現在光吃藥了。可憐噢!”金萍還經常這樣說。


    大家除了“哦”一聲,也就沒有誰附和她了。大家心裏都明鏡兒似的,老是拿著這些虛套來耍太極八卦,誰不煩?常常倚老賣老,就是說,你不能惹她,如果惹出病來了,就吃不了兜著,這一輩子就去埋大象了。


    總是喊“狼來了”的小孩,最後當狼真的來的時候,已經晚了。在機構裏,金萍就是一個喊著“狼來了”的人。


    春燕最討厭這種虛偽的人。


    在開會時,兩人之間總是唇槍舌劍的。


    負責人要的就是這個效果。春燕太聰明,智慧過高,高過了負責人,就不行,要走狗把你拉下來,屈服在負責人的權柄下才行,不能任你橫行,奪了權,影響了負責人在辦公室的地位。


    金萍是負責人的禦用走狗,讓她咬,她就咬,叫她咬誰,她就咬誰!


    春燕為項目操心,動腦筋,著急,金萍跟在後麵說春燕說過的話,春燕說的,負責人不信,不采納,輪到金萍重複了春燕的話之後,就信,就采納,這足足把春燕氣個半死不活!


    所以,後來,春燕開會時,學聰明了,不再主動發言,讓別人先說,負責人讓春燕說,春燕謙虛地說:“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將這個球輕輕一踢,就傳給了別人,大家都心知肚明,清楚所指,金萍就偏不信邪,就說了。


    說完之後,等於沒說,不知道她要說什麽,想表達什麽信息出來,讓人摸不著頭腦,雲裏霧裏一般。


    尹賢仁提出了一點意見,金萍馬上重複一遍,而且語速十分緩慢,加上自己的感歎詞和虛擬語氣等等,算是積極發言了。


    聰明人聽了,就知道她在嚼別人吃過的饃,沒有一丁點兒的創意,沒有任何意思。


    最後都不說了,春燕才說出自己的觀點。話音剛落,金萍就要插嘴,春燕趕緊聲明:“請不要重複我說過的好嗎?”


    金萍這才停住。春燕算是保住了自己言論的完整。


    金萍還是負責人麵前的紅人,有恃無恐,表麵看起來忠厚老實,實際上肚子裏全壞了。


    劉小姐為省錢,和同事們住一起的時候,當然,領導住單間,同事分男女,各住各的集體寢室。金萍就表現特別好。每天早晨起得早,起來就開始把《聖經》攤在腿上,裝模作樣地讀,還發出聲音。


    等領導自己弄早飯的時候,一般是烤熱已經買回來的麵包,金萍就開始拿著掃帚和灰鏟,到處找垃圾掃。然後,拖地,其實,地麵很幹淨,早在頭天晚上就弄幹淨了,或者已經被其他同事清掃過一遍了。


    再就是,弄完這些事之後,就拿著抹布,到處擦,也不髒,但是,就是要表演給負責人看,給負責人留下好印象。


    柯南才來的時候,就看見了這一幕,當初負責人都在,柯南還以為是辦公室請來的鍾點工,提供勞務的呢。現在看來,那抹桌子凳子的中年婦女,可不簡單,那些道具是她用來表演用的,至於這些花拳繡腿蒙騙了多少人,能蒙騙多久,還不知道。


    當負責人不在的時候,金萍就原形畢露了,聲調開始高八度,也不拖地、不掃地、不擦桌子,也不讀《聖經》了。


    或者也不到廚房裏,不洗碗、不做飯、不擇菜也不煮飯,看人家忙,她在旁邊瞎指揮,做好了的菜她先嚐一嚐,評價一番。


    負責人是女人,女兒當了負責人,就有些自我陶醉,有些看不清真相,總是被假象蒙蔽,既然受了蒙蔽,還自以為聰明,把下屬不當回事,實際上負責人被賣了,負責人還幫著數錢。人的悲劇就在於自己處於悲劇之中而感覺不到悲劇,這就是人類的通病,是最大的悲劇。


    柯南知道,春燕和金萍的爭鬥不會停止,除非她們中間有一個離開單位,或者兩人都離開,或者其中一個死了,這種爭鬥才會停息。否則,就會永遠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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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製度不建立,談不到健全;因為忠言諫言不被采信,結果就沒有人再提,大家都昏睡,如同煤氣瓦斯中毒,在沉睡中死亡,也不想當出頭的椽子,先爛掉,反而得了罵名。幹脆集體沉默,最後,集體滅亡,反正大家結果都是一樣,都走向墳墓。


    單位不用好人,偏信壞人,使壞人更加肆無忌憚,更加壞下去,好人就不可能繼續存在機構中,最後,要麽成為變色龍經常變色,要麽死亡。


    春燕的鋒芒漸漸失去光亮,變得世俗起來,也學會了諂媚,像金萍那樣說著肉麻的話,討領導的歡心。領導非聖賢,也愛聽順耳之言,直言之人靠邊站。要想得到實惠,必須放棄自己的信仰。要想得到魔鬼的好處,就不要裝作光明的天使。


    魔鬼指揮下的天使,往往更像天使,從來都不甘心失敗,反而處處要得榮耀,歸自己。


    金萍在家的時候,從來不去村裏的教堂。若有人問起來,就說:“去了鎮上的教堂。”


    一個禮拜天,鎮裏的教堂打電話問尹賢仁,尹賢仁是村教堂的負責人,他外出做社會工作的時候,教堂的事務就交給了他妻子。問尹賢仁金萍在村裏守禮拜嗎?尹賢仁說:“沒看見。”


    鎮上以為她在村裏守禮拜,村裏以為她在鎮裏守禮拜,實際上她哪裏都沒去,兩頭瞞,又想讓人知道她多麽愛主,故意在人前賣弄。這樣做的好處是,避免了十一奉獻,不用向奉獻箱投錢。可以說,從有了奉獻箱以來,宗教就變得比較世俗了。奉獻是自願的,並不強迫任何人。如果非要集中一個時間不可,讓大家奉獻,實際上是讓人難堪,周圍的人都奉獻了,難道還要紋絲不動嗎?


    叫人在一個比較集中的時段內奉獻,實際是強奸民意,帶點勒索的性質了。


    奉獻的錢到哪裏去了,不公開、不透明,讓很多大發熱心的人自然就對善款產生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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