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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網遊已死。”那網遊小說該怎麽寫,才能顯得與眾不同?才能不進入陣亡名單?才能“活”下來?
我舉個例子啊。
大家都在寫網遊,一開始就是排隊買頭盔,於是我提醒我自己:不能這樣,你要和別人不一樣,所以主角一開始決不能買頭盔,咱們可以跳過那個過程;
然後,很多主角窮得沒錢買頭盔,要在路上撿到或者是抽獎抽中,甚至有個神秘老人出現並送給他。可我主角不同,他沒那運氣,隻好老老實實掏錢買一個頭盔;
再然後,主角戴上頭盔,等遊戲正式運營,他總是第多少多少個拿到頭盔的,然後抽獎得到逆天神器(比如無限空間不計負重的儲物手鐲,我搞不懂,這東西難道是批發貨嗎)。我的主角進去時都已經幾億人後麵了,屁事沒有;
再再然後,主角一進遊戲,肯定是魅力、悟性和幸運三個屬性爆滿,其他屬性全滿,在起點就比別人高上一籌。可惜我的主角屬性和一個骷髏兵差不多,根本拎不上台麵。
再再再然後,主角肯定是隻穿了一條內褲的,然後被人譏笑“不懂穿新手裝備啊?”便趕緊從物品空間裏找出一件粗布衣衫。我的主角不可以這樣,必須全裸,而且還沒有新手裝備。
再再再再然後,主角在新手村碰見村長,完成一個全服務器隻有一個的隱藏任務,所以要麽各項生活技能(挖礦、采藥、收集……)全部升到高級或大師級,或者是獲得封印的神器。咱的主角還是規規矩矩練級,和村長對話時還得一白眼,或者身邊壓根就沒npc,唯一的那個npc還總有攪基傾向。當然,我的主角還得是一生活職業白癡,煮個雞蛋都會燙到手,去采藥能將鶴頂紅當薄荷吃下去;
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一看練級的地方,大家碰到的第一種怪物肯定是雞,而且還要擠在一起打,一起輪那隻可憐的雞。我的主角可不能這樣,必須打鴨子或鵝,總之不能打雞,而且大家要你謙我讓:“你來打!”“不,還是你來!”“你比我更需要經驗值!”“哎,再這樣就不夠兄弟了啊!”;
再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一看,不行啊,大家都打雞,這沒經驗分啊!於是他跑遠點兒,開始打狼。他很快就發現,原來自己可以越級打怪,太好了!這樣就能搶先升級了!反正別人都很笨,是不知道越級打怪這個秘訣的,升級絕對沒有自己快!反過來一看,我的主角被刷到零級,長期徘徊在低級玩家中,前麵還有高不可攀的一百來個三轉玩家;
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因為主角的幸運太高,打一個怪物能爆出兩個裝備,然後可以拿去賣。他將自己用不著的裝備拿去賣,然後引來一堆人加價,接著會有公子哥兒與他加好友:“兄弟,以後裝備賣給我,有幫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幫!”我的主角沒這福氣,爆半天爆不出一件好裝備,於是找不到如此好的基友;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賣裝備、建幫令發了大財,然後從一文不名變成了身家數千萬的大款。我的主角不能這樣,他窮得厲害,到目前還欠著npc幾十萬金幣,入不敷出,跟債主說話時像孫子似的;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出門打怪,必碰見搶怪者,於是和搶怪者起衝突。搶怪者圍攻主角一人,被秒殺,死前放狠話:“你得罪我們xx家族是不會有好結果的!”(xx可替換為雄、傲、霸、龍、王、逆、天、世、盛、劍……中的任意兩個字)。我的主角絕對不能這樣,必須去主動搶別人怪;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碰到敵人自然也能碰到妹子。妹子一般都是千金大小姐,在保鏢或哥哥的陪同下組隊練級,碰巧在野外見到主角。“組隊嗎?”“好啊。”然後妹子在練級過程中對主角暗生情愫,眼裏木有別人,估計還是初戀。妹子的哥哥還會鼓勵主角,讓主角主動去追求妹子,絲毫不過問對方家世。我的主角,唉,喜歡攪基,也不大愛組隊,妹子一見到還會尖叫著跑走的;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與大幫派有衝突,或者要打個**oss,不夠人,咋辦捏?沒關係,之前賣裝備積攢的人品這時候用得上了,那些好基友,啊不對,那些好兄弟帶著自己的幫派過來,為主角拋頭顱灑熱血,成全了主角。咱的主角沒這能耐,和別人有衝突後,對方叫來一幫好兄弟,一起滅他。
……
於是乎,《亡者征途》誕生了。
我不是為了標新立異才違反常規,隻不過是不想寫出一篇充滿吐槽點的垃圾小說。我一點兒也不覺得,按這個傳統套路寫的網遊小說,能配得上“小說”兩個字。大家看的時候是很爽,但看完之後呢,除了空虛外還能有什麽?那隻不過是寫手和飄天文學遊小說已死?
就讓我們來把它救活。
有人說:“網遊已死。”那網遊小說該怎麽寫,才能顯得與眾不同?才能不進入陣亡名單?才能“活”下來?
我舉個例子啊。
大家都在寫網遊,一開始就是排隊買頭盔,於是我提醒我自己:不能這樣,你要和別人不一樣,所以主角一開始決不能買頭盔,咱們可以跳過那個過程;
然後,很多主角窮得沒錢買頭盔,要在路上撿到或者是抽獎抽中,甚至有個神秘老人出現並送給他。可我主角不同,他沒那運氣,隻好老老實實掏錢買一個頭盔;
再然後,主角戴上頭盔,等遊戲正式運營,他總是第多少多少個拿到頭盔的,然後抽獎得到逆天神器(比如無限空間不計負重的儲物手鐲,我搞不懂,這東西難道是批發貨嗎)。我的主角進去時都已經幾億人後麵了,屁事沒有;
再再然後,主角一進遊戲,肯定是魅力、悟性和幸運三個屬性爆滿,其他屬性全滿,在起點就比別人高上一籌。可惜我的主角屬性和一個骷髏兵差不多,根本拎不上台麵。
再再再然後,主角肯定是隻穿了一條內褲的,然後被人譏笑“不懂穿新手裝備啊?”便趕緊從物品空間裏找出一件粗布衣衫。我的主角不可以這樣,必須全裸,而且還沒有新手裝備。
再再再再然後,主角在新手村碰見村長,完成一個全服務器隻有一個的隱藏任務,所以要麽各項生活技能(挖礦、采藥、收集……)全部升到高級或大師級,或者是獲得封印的神器。咱的主角還是規規矩矩練級,和村長對話時還得一白眼,或者身邊壓根就沒npc,唯一的那個npc還總有攪基傾向。當然,我的主角還得是一生活職業白癡,煮個雞蛋都會燙到手,去采藥能將鶴頂紅當薄荷吃下去;
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一看練級的地方,大家碰到的第一種怪物肯定是雞,而且還要擠在一起打,一起輪那隻可憐的雞。我的主角可不能這樣,必須打鴨子或鵝,總之不能打雞,而且大家要你謙我讓:“你來打!”“不,還是你來!”“你比我更需要經驗值!”“哎,再這樣就不夠兄弟了啊!”;
再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一看,不行啊,大家都打雞,這沒經驗分啊!於是他跑遠點兒,開始打狼。他很快就發現,原來自己可以越級打怪,太好了!這樣就能搶先升級了!反正別人都很笨,是不知道越級打怪這個秘訣的,升級絕對沒有自己快!反過來一看,我的主角被刷到零級,長期徘徊在低級玩家中,前麵還有高不可攀的一百來個三轉玩家;
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因為主角的幸運太高,打一個怪物能爆出兩個裝備,然後可以拿去賣。他將自己用不著的裝備拿去賣,然後引來一堆人加價,接著會有公子哥兒與他加好友:“兄弟,以後裝備賣給我,有幫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幫!”我的主角沒這福氣,爆半天爆不出一件好裝備,於是找不到如此好的基友;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賣裝備、建幫令發了大財,然後從一文不名變成了身家數千萬的大款。我的主角不能這樣,他窮得厲害,到目前還欠著npc幾十萬金幣,入不敷出,跟債主說話時像孫子似的;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出門打怪,必碰見搶怪者,於是和搶怪者起衝突。搶怪者圍攻主角一人,被秒殺,死前放狠話:“你得罪我們xx家族是不會有好結果的!”(xx可替換為雄、傲、霸、龍、王、逆、天、世、盛、劍……中的任意兩個字)。我的主角絕對不能這樣,必須去主動搶別人怪;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碰到敵人自然也能碰到妹子。妹子一般都是千金大小姐,在保鏢或哥哥的陪同下組隊練級,碰巧在野外見到主角。“組隊嗎?”“好啊。”然後妹子在練級過程中對主角暗生情愫,眼裏木有別人,估計還是初戀。妹子的哥哥還會鼓勵主角,讓主角主動去追求妹子,絲毫不過問對方家世。我的主角,唉,喜歡攪基,也不大愛組隊,妹子一見到還會尖叫著跑走的;
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再然後,主角與大幫派有衝突,或者要打個**oss,不夠人,咋辦捏?沒關係,之前賣裝備積攢的人品這時候用得上了,那些好基友,啊不對,那些好兄弟帶著自己的幫派過來,為主角拋頭顱灑熱血,成全了主角。咱的主角沒這能耐,和別人有衝突後,對方叫來一幫好兄弟,一起滅他。
……
於是乎,《亡者征途》誕生了。
我不是為了標新立異才違反常規,隻不過是不想寫出一篇充滿吐槽點的垃圾小說。我一點兒也不覺得,按這個傳統套路寫的網遊小說,能配得上“小說”兩個字。大家看的時候是很爽,但看完之後呢,除了空虛外還能有什麽?那隻不過是寫手和飄天文學遊小說已死?
就讓我們來把它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