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青春報刊或是青春版麵的編輯向我約稿,要我寫一寫我的初戀。
這自然是個極好的題目,無論是讀者還是寫手,都喜歡。
我遲遲不寫,到今天才寫這第一篇,是因為我總也不太能弄清,這“初戀”,到底是指哪一戀。
是不是少男少女情竇初開,對某異性滋生了一種愉悅依戀之情,此情且既不是兄弟姐妹類的親情,又不是革命同誌般的友情,很非驢非馬的,就算是了?
好像是的。
可是,如果這種萌生了的戀情,隻有天知地知自個兒知,人家壓根兒一丁點也不知曉,俗話說是“剃頭擔子一頭兒熱”,這算不算呢?
好像不大能算。
比如我記得我念初三時,學校裏讓我們到部隊裏去接受軍訓,我們認得了很多兵。有一個兵常跟我下棋。我的棋極臭,而且棋風不佳,落子常悔。這個兵從不發火,很自信很大度地由我賴去,偶有我太胡攪蠻纏的時候,也隻是抬起頭,用一種很詫異於遇到這等人的目光瞅我一眼。這目光實在是很打動我的,以致於我在軍訓的後半期,能在一大叢服飾膚色個頭三一律的兵們中,一眼就把他給確認出來。軍訓的內容早忘光了,這個不知其為何人的兵,他作為一個男子漢的寬容謙讓,卻讓我牢牢地記住了。我那時大約是十三四歲。這算不算初戀?
我以為不能算是。一動心就算,那麽這樣的次數實在是太多的了——至少我這個並不見得特容易動心的人就有過許多次。高中時我參加了學校的民族樂隊,吹笛子。我就讀的是女中,當我們樂隊教練的是毗鄰一所男女中學的一名高我一屆的男生。印象中他很嚴肅,一天到晚沒一絲笑容,對我們這些亂吹胡拉的女生極為藐視。但我們全樂隊的女孩子都喜歡他,很把他奉若神明。我也一樣,哪天他沒來,我的笛子就老是吹走調。現在想起來,大約是大部分女孩子天性喜歡高倉健式的硬漢子,不愛看甜膩的奶油諂笑的緣故罷。
不過話又要說回來,青春年少的女孩子,沒什麽世事經驗,生活中若是近距離地出現了奶油類小生,往往也容易被打動。我就曾經遇到過一個:優裕家境中培養出來的獨子,衣著整潔,油頭粉麵,走路時兩條腿很有勢地甩嗬甩地,還擁有一架我們那時很稀罕的照相機可以討女孩子喜歡的。於是有那麽一陣子,我也覺得這個男孩很受看,與他相處,心情很是歡快。這種歡快,算不算是“戀”了?我可決不承認。我隻承認我動過心。
我對別人動心,人家渾然不知,這不能算“戀”,那麽,人家對我動心,我或是糊裏糊塗不知不覺,或是有來無回知而不覺,甚或不相投機反生厭惡,自然更不能算是有過個什麽“戀”了。若是把這也當作“戀”來誤讀甚或享用,悲劇或者醜劇就會釀成。我耳聞目睹過不少玩戀愛遊戲的人,其共同的特征是自己並無真情實意,但又並不拒絕別人的“一頭熱”,將他人的感情當作炫耀自身的裝璜和滿足精神貪欲的美味佳肴,到頭來,大多是自食了惡果的。
讓人動心的因素是很寬泛的,可是令人真正進入初戀的狀態卻實在並非易事。那種“一頭熱”的單相思,充其量也隻能到達“發燒”的層次,跟真正的“戀情”之間,無論在程度上還是在質量上,都還差著一大截子。要我說,隻有當一頭陽極,一頭陰極,在互相吸引之後,終於撞出了電火花,這才是溝通了,變化了,行動了,才有資格稱得上是正宗的“初戀”,才可載入人生之曆史史冊。我第一次見到我現在的愛人時,說實在的一點都未曾動心。他貌不出眾,為人靦腆,開口說話還是一派不脫鄉氣的紹興官腔,我是屬於那群嘻嘻地暗笑著這個老實巴交的年青助教的調皮女學生中的一個。他自然也並沒有注意到我。我長相平常,衣著寒酸,混在美女如雲的中文係女生堆中,實在夠不起色的。可是,我很快就欽佩了他的勤奮和才識,他也發現了我的吃苦耐勞,然後我們就開始惺惺惜惺惺,你見了我順眼,我見了你愉快,雙方都覺得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了。我們戀得很深沉,很熱烈,兩個人都是第一次感到此生是誰也少不了誰了。經了足足五年之久的“初戀”之後,我們在相當艱難的曆史條件和極為貧困的物質境況中,結成了夫妻。前不久,我們已經慶祝過了我們的銀婚紀念日。
以我的經驗論,發育正常而又完全的“初戀”,應該是雙向的。
一旦悟出了這一點,我就可以為我的“初戀”準確定位了。於是也便有了此文。
1994.夏
這自然是個極好的題目,無論是讀者還是寫手,都喜歡。
我遲遲不寫,到今天才寫這第一篇,是因為我總也不太能弄清,這“初戀”,到底是指哪一戀。
是不是少男少女情竇初開,對某異性滋生了一種愉悅依戀之情,此情且既不是兄弟姐妹類的親情,又不是革命同誌般的友情,很非驢非馬的,就算是了?
好像是的。
可是,如果這種萌生了的戀情,隻有天知地知自個兒知,人家壓根兒一丁點也不知曉,俗話說是“剃頭擔子一頭兒熱”,這算不算呢?
好像不大能算。
比如我記得我念初三時,學校裏讓我們到部隊裏去接受軍訓,我們認得了很多兵。有一個兵常跟我下棋。我的棋極臭,而且棋風不佳,落子常悔。這個兵從不發火,很自信很大度地由我賴去,偶有我太胡攪蠻纏的時候,也隻是抬起頭,用一種很詫異於遇到這等人的目光瞅我一眼。這目光實在是很打動我的,以致於我在軍訓的後半期,能在一大叢服飾膚色個頭三一律的兵們中,一眼就把他給確認出來。軍訓的內容早忘光了,這個不知其為何人的兵,他作為一個男子漢的寬容謙讓,卻讓我牢牢地記住了。我那時大約是十三四歲。這算不算初戀?
我以為不能算是。一動心就算,那麽這樣的次數實在是太多的了——至少我這個並不見得特容易動心的人就有過許多次。高中時我參加了學校的民族樂隊,吹笛子。我就讀的是女中,當我們樂隊教練的是毗鄰一所男女中學的一名高我一屆的男生。印象中他很嚴肅,一天到晚沒一絲笑容,對我們這些亂吹胡拉的女生極為藐視。但我們全樂隊的女孩子都喜歡他,很把他奉若神明。我也一樣,哪天他沒來,我的笛子就老是吹走調。現在想起來,大約是大部分女孩子天性喜歡高倉健式的硬漢子,不愛看甜膩的奶油諂笑的緣故罷。
不過話又要說回來,青春年少的女孩子,沒什麽世事經驗,生活中若是近距離地出現了奶油類小生,往往也容易被打動。我就曾經遇到過一個:優裕家境中培養出來的獨子,衣著整潔,油頭粉麵,走路時兩條腿很有勢地甩嗬甩地,還擁有一架我們那時很稀罕的照相機可以討女孩子喜歡的。於是有那麽一陣子,我也覺得這個男孩很受看,與他相處,心情很是歡快。這種歡快,算不算是“戀”了?我可決不承認。我隻承認我動過心。
我對別人動心,人家渾然不知,這不能算“戀”,那麽,人家對我動心,我或是糊裏糊塗不知不覺,或是有來無回知而不覺,甚或不相投機反生厭惡,自然更不能算是有過個什麽“戀”了。若是把這也當作“戀”來誤讀甚或享用,悲劇或者醜劇就會釀成。我耳聞目睹過不少玩戀愛遊戲的人,其共同的特征是自己並無真情實意,但又並不拒絕別人的“一頭熱”,將他人的感情當作炫耀自身的裝璜和滿足精神貪欲的美味佳肴,到頭來,大多是自食了惡果的。
讓人動心的因素是很寬泛的,可是令人真正進入初戀的狀態卻實在並非易事。那種“一頭熱”的單相思,充其量也隻能到達“發燒”的層次,跟真正的“戀情”之間,無論在程度上還是在質量上,都還差著一大截子。要我說,隻有當一頭陽極,一頭陰極,在互相吸引之後,終於撞出了電火花,這才是溝通了,變化了,行動了,才有資格稱得上是正宗的“初戀”,才可載入人生之曆史史冊。我第一次見到我現在的愛人時,說實在的一點都未曾動心。他貌不出眾,為人靦腆,開口說話還是一派不脫鄉氣的紹興官腔,我是屬於那群嘻嘻地暗笑著這個老實巴交的年青助教的調皮女學生中的一個。他自然也並沒有注意到我。我長相平常,衣著寒酸,混在美女如雲的中文係女生堆中,實在夠不起色的。可是,我很快就欽佩了他的勤奮和才識,他也發現了我的吃苦耐勞,然後我們就開始惺惺惜惺惺,你見了我順眼,我見了你愉快,雙方都覺得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了。我們戀得很深沉,很熱烈,兩個人都是第一次感到此生是誰也少不了誰了。經了足足五年之久的“初戀”之後,我們在相當艱難的曆史條件和極為貧困的物質境況中,結成了夫妻。前不久,我們已經慶祝過了我們的銀婚紀念日。
以我的經驗論,發育正常而又完全的“初戀”,應該是雙向的。
一旦悟出了這一點,我就可以為我的“初戀”準確定位了。於是也便有了此文。
1994.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