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讀文學界的爭論文章,對許多事情很胡塗。比如文學的雅俗之分,界線在哪裏?就極不明細。年輕時學《詩經》,老師說:“國風”原是古人的順口溜,即今天的快板,我想這是俗文學無疑了。近年碰到位青年新潮詩人,雅得夠份兒,他說凡是讀得懂的詩必定俗,他決不讀,我問“詩經的國風算什麽?”他說,“當然是雅文學,讀不懂麽。”“國風”和這位詩人到底誰俗誰雅,鬧得清麽?再如,法國作家巴爾紮克,我一直把他當作雅之又雅的大作家,我讀過他的全部中譯本。常常故意在以洋為雅的朋友中賣弄一下,以示自己也不俗,連革命導師恩格斯都肯定過,這還不保險?誰知有次我在一個法國作家麵前談巴爾紮克,他卻客氣地說:“唔,巴爾紮克是我們最出色的通俗文學作家之一,你喜歡他我很高興……”


    至於中國古典小說,那就更難說了。皇帝們開科取士,隻考論文和詩,從來不考小說。可見中國古人把一切小說全視為俗文學的,連我們今天奉為經典之作的《紅樓夢》、《水滸》也不例外。但今天是一定要把當代小說和它的作家分清兩類了。這說明我們的文學研究有了進步,更加高深和精密了。是好事,但也帶來麻煩。一不小心劃錯了會得罪人。我曾熱情地讚揚一本小說是當代通俗文學佳作,作者聽說後極為不滿,以為我有意侮辱他。從此我不敢再亂捧揚,好在這是評論家的事,不介入影響不了飯碗的。我自己寫小說,是瞎貓碰死耗子,怎麽順手就怎麽寫。從來沒發誓要當“俗文學家”或雅文學家。不過一入這行,碰巧就在老舍、趙樹理手下當差,耳薰目染,受點影響在所難免。我二十歲那年,頭一次去樹理同誌處匯報工作。臨走時請他介紹幾本書供我學習。那屋裏有書架。不過他的書大部分不放在書架上,而是在沙發上亂堆成一個小山。找書時他就一本本從這個沙發扔向另一個沙發。扔了十幾本,抓住一冊《七殺碑》。他說:“你看看這個,這書思想觀點可能不對,可是寫得引人入勝,讀者愛看,學學他的寫法大有好處!”


    也是這一年。我寫了篇稿子交編輯部,編輯部認為可發,就送給老舍先生過目,老舍看了把我叫去說:“不行。這樣就發出去多寒磣!拿回去出聲念兩遍,看上口不上口。那兒不上口,把它捋順了!我告訴你,文章啊,念著不脆磞看著就泄氣!”


    寫小說要“引人入勝”,文章得能“上口”,這種理論我是頭一回聽說,但從此也就養成了個習慣。寫小說從結構時就從讀者角度想一想,怎麽個章法讀起來有趣;寫完了念兩遍,看看把話說利索沒有。把老舍和趙樹理列為“通俗文學家”是近年來文學新潮中的論調,那年頭還沒這個說法,我想即使有,我大概也會向他學習,別管什麽家,文章寫到老舍、樹理的份上極不易,不信試試。


    其實我年輕時倒是極想混入雅群的。那時我讀西洋文學,特別是蘇聯很入迷,認為樹理同誌式的小說手法有點不時髦。所以在寫作時我極力想把自己打扮得新潮一點,明明是“一條白狗”,我得寫成“狗,白色的!”“他正在吃飯”得寫成“正在吃飯的他。”覺得這樣才時髦,才夠派,也就是才“雅”。大家看看我的《在懸崖上》,就知道我以上交代屬實,後來,具體說是二十多年後,年歲大了,書也讀懂一點了,再看自己這些裝腔作勢的文章才感到害臊。從此就立下兩個宗旨,中國人寫小說,頭一條要把中國話說得像中國話。這麽條簡單道理弄了半輩子才明白。辦起來更不易,得下點功夫。二,小說是敘事文學,中國人敘事有中國人的習慣,怎麽敘得叫人愛聽,想聽是個學問。當然要學習外國同行的長處,但以學得看不出出處為上,這樣弄了幾年,有人認為我的小說有點看頭,有點特色了,我自己也覺得不像“三高”的翻譯文字了(三高者高植、高名凱、高莽也。他們三人的譯作我讀得最多),暗自感到點安慰。大概也就因為如此,才有了點民族化、大眾化的意趣。我讀過一些被認定為“通俗作家”的作品。老的如張恨水、劉雲若、宮白羽,新的如金庸、梁羽生,有幾位還有幸相識,我很欽佩他們的作品,論功力、才情、學問,都不可多得,不是輕薄幾句就能抹殺、自命不凡就可超過的。


    我向來怕介入爭端。說以上這些,也隻是表明自己的觀點。並不意味著我不讚成別人有另一番解另一套作法。中國如此之大,刊物甚多。蘿卜白菜,各有所愛,不必有你無我,黨同伐異。有這工夫花在寫作品上比花在宣傳主張建立門戶上強,這是我個人的主張。


    198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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