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穿好衣服,坐在廚房桌子邊在半張紙上寫字。傑克跟著她到外麵那輛福特小卡車旁,她一開車門它就跳了進去,坐到了旅客座位上。當她把車倒出車棚時,它把頭伸到窗外,回頭看看她,又伸到窗外。她把車開出小巷,向右轉到縣公路上。


    羅斯曼橋一片漆黑。不過傑克先跳下去在前麵探路,她從卡車裏拿出一個手電,把紙條用大頭針釘在橋左邊入口處,然後回家。


    星期二的橋


    黎明前一小時羅伯特·金凱駛過理查德·約翰遜的信箱,嚼一口銀河牌巧克力,咬一口蘋果,把咖啡杯子放在座位上夾在兩腿中間以免潑翻。他經過朦朧月色中的那所白房子時抬頭望一望,搖頭歎息男人多愚蠢,有些男人,多數男人。他們至少可以做到喝杯白蘭地,出門時不要摔那百葉門。


    弗朗西絲卡聽見那輛走調的小卡車經過。她躺在床上,光著身子睡了一夜,這是她記憶中的第一次。她能想象金凱的樣子,頭發被車窗卷進的風吹起,一隻手扶著方向盤,另一隻手拿著一支駱駝煙。


    她傾聽車輪隆隆向羅斯曼橋的方向逐漸杳然。她開始在腦海裏翻騰葉芝的詩句:“我到榛樹林中去,因為我頭腦裏有一團火……”她表達這首詩的方式是介乎教學和祈求之間。


    他把車停在離橋比較遠的地方,以便不妨礙他攝影的構圖。他從車座後麵小小的空間拿出一雙膠皮靴,坐在車的踏板上解開皮靴的帶子換上。把一隻有兩根帶子的背包背在雙肩,三腳架的皮帶掛在左肩,右手拎著一隻背包,通過陡峭的河岸向水邊走去。


    要用技巧把橋放在某一角度以便在構圖上突出來,同時要收進一角小溪而避開橋入口處牆上那些亂刻的字。橋後麵的電話線也是個問題,但是通過精心確定框架也可以處理好。


    他把裝好柯達彩卷的尼康相機拿出來裝在三腳架上,擰緊螺絲釘。相機裝著24毫米鏡頭,他換上他最喜歡的105毫米鏡頭。東方已顯出灰朦朦的光線,他開始試驗他的構圖,把三腳架向左移二英尺,調整了陷入溪邊爛泥中的那隻腳,把相機帶子繞在左腕上,這是他在水邊照相時經常做的,因為由於三腳架倒在水裏而損失的相機太多了。


    紅光出現,天空漸漸亮起來。把相機向下拉六英寸,調整三腳架的腿。還不對。再往左移一英尺,再調整架腿。把相機在架頂放平,鏡頭調整到5/8。估計一下原野的深度,通過高焦距的技術把它放到最大限度。把拉線套緊在扳機上。現在太陽百分之四十在地平線上麵,橋上的舊漆變成一種暖紅色,這正是他所要的。


    從左胸口袋中拿出光譜儀,對到1/8。需要曝光一秒鍾,不過柯達膠卷能堅持到這一極限。從取景器望過去。“那橋入口處掛著什麽鬼東西?”他嘰咕著。“一片紙。昨天並不在那兒呀。”


    扶穩三腳架,跑上岸去,身後的陽光迅速追上來。那張紙整整齊齊的別在橋上。把它撕下來連大頭針一起放進背心口袋裏。趕緊跑到岸邊,下去,走到相機後麵,太陽已升起百分之六十。跑得氣喘籲籲,再拍一次,重複兩次以便留底。沒有風,草紋絲不動。為保險起見,照了三兩秒的三張一秒半的。


    把鏡頭調到1/16,整個程序再重複一遍。把三腳架和相機拿到小溪當中去,安置好,印上腳印的淤泥向後移去。這段連續鏡頭再完整地拍一遍。裝一卷新的柯達彩卷,換鏡頭,把24毫米的裝上,把105毫米的放進口袋,涉水而上,離橋近些,調整。對好,核對光線,拍三張照,再照幾張備用作為保險。


    把相機豎起來,重新構圖,再拍,同樣的場景,依次拍攝。他的動作沒有一點不靈便之處,一切都是那麽嫻熟,每個動作都有道理,意外情況都得到效率的專業化的處理,不落痕跡。


    上得岸來,背著器材穿橋,同太陽賽跑。現在進入緊張階段。抓出已經裝好感光速度更快的膠卷的相機,把兩架相機都套在脖子上,爬上橋後的樹。樹皮紮破了手臂——“去他媽的!”繼續爬。現在高高在上,從一個角度望見橋,小溪上正閃著陽光。用特寫儀把橋頂單獨劃出,然後是橋的背陰影麵。就在水邊讀儀器的指數,把相機架好,拍九張照片,再拍備份照,把相機放在塞在樹椏杈之間的背心上,換相機,換感光速度更快的膠卷,又照了十幾張。爬下樹,再下河岸,架起三角腳,再裝上柯達彩卷,構圖從第一批一樣,不過是從小溪對麵照的。把第三架相機從包裏拉出來,那是架舊sp測距離的相機,現在是拍黑白照了。橋上的光線一秒鍾一變。緊張的二十分鍾——這種緊張隻有軍人。外科醫生和攝影師才能體會——羅伯特·金凱把背包甩進卡車,沿來過的路駛回去。離鎮西的橋有十五分鍾的路程,如果他趕快的話還可能在那裏照幾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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