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沉默不語,他繼續說道:“難道真是鬼托夢給你?”
這個說法雖不中,跟實際情況卻也不遠了,於是我點點頭。
曾警官問道:“可你和林子輝又沒有關係,為什麽要托夢給你?”
我原以為曾警官已經相信我了,可現在聽他的問題看他的眼神,還是對我有所懷疑,我隻能無奈地搖搖頭,說道:“我怎麽知道…可能,因為托夢的家夥知道我比較熱心吧。”
曾警官居高臨下地盯著我,搖了搖頭,卻沒再說話。我心想和你也沒什麽好聊的了,於是站起身準備走。曾警官沒有攔我,我往外走了幾步,忽然想起一件事來,從口袋裏掏出那枚戒指,交給他。曾警官疑惑地看著我說:“這是?”
我把戒指的來曆解釋了一番,曾警官聽完之後,露出複雜難明的神情,說道:“他真是太傻了……”
將戒指交給曾警官之後,我就感覺輕鬆了。這件事跟我,也就沒有什麽關係了,我不用操那份心了。
平靜的校園時光總是過得很快,上課訓練,時光忽忽又過去一月有餘,就在我快要將小蘭和林子輝的事情給忘在腦後的時候,曾警官又來找我了。這一次,他是來跟我報告喜訊的,林子輝的案子破了,凶手抓到了。
這個發生在十來年前的命案,無目擊者無線索偵破也沒有方向,最後能破案,曾警官說是天意。而我在聽完整個破案過程之後卻感覺,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在為林子輝洗刷冤屈。
因為能找到凶手,完全是個巧合,或者說是某種奇跡。
破案的關鍵在一樣東西,就是我交給曾警官的那枚戒指。
曾警官拿著那枚生鏽發黑的戒指去了金器店,把表麵的汙物給去除掉,將戒指的本來麵目給還原出來了。那枚戒指的形狀樣式和現在市麵上的戒指有些區別,在戒指內側,刻了一個‘輝’字,金器店的老板說像是定做的,而且看樣式也有些年頭了。
曾警官回憶起當年林子輝也和他提過,說他手上戴著的戒指是一對,是胡小蘭定做的。曾警官順著戒指的線索,走了省城各家金器店,用了半個多月的時間,查出了當年幫胡小蘭定做戒指的那家店。據店裏的掌櫃說,他們店定做的戒指都是唯一的,世上隻有獨一對。
曾警官查到這一步,原以為線索就斷了,可他沒想到這是柳暗花明的開始。
發現林子輝屍體之後的一個多月時間,曾警官一直在一個個走訪出事的那個夏天還留在警校裏的人,希望能找到什麽線索。這是一個相當繁重且效率很低的工作,不過最後的結果證明,正是這個看起來沒有什麽技術含量的行為,找出了最後的真凶。
曾警官拜訪了警校當年的同學、老師、校領導、保潔員,接近一個月的時間都一無所獲,不過他沒有放棄,按照他查到的名單一個個拜訪了下去。最終,他找到了凶手的家裏,當然他事先並不知道那個人是凶手。
曾警官按照正常的方式向那個凶手詢問當年的情況,問他當年有沒有看到或聽到什麽異常的事情。那個凶手的表現和反應很正常,鎮定而不慌亂,曾警官並沒有看出他就是凶手。
詢問自然是沒有結果,曾警官就打算告辭。
就在這個時候,凶手家裏五六歲的小兒子忽然衝了出來,還撞到了曾警官。曾警官把那小孩子扶起來的時候,忽然發現小孩子的手裏有一枚戒指,形狀款式和我給他的那枚戒指一模一樣。曾警官當時留了心,將那枚戒指拿過來,發現戒指內側刻了一個‘蘭’字。
有了這個意外的發現,林子輝的死至此終於真相大白!
那個凶手被抓之後,在戒指的鐵證之下,對殺害林子輝的事實供認不諱。
十多前,凶手是警校的一名保安。殺人那天晚上,他在學校裏閑逛,逛到小蘭湖邊的時候,發現了林子輝脫在岸邊的衣褲。凶手一時動了歪念,翻起了林子輝的衣褲。林子輝的衣褲裏別的財物倒是沒有,隻有他從手上摘下來的一枚戒指。
凶手拿了那枚戒指,想走的時候,正好碰上林子輝從湖裏出來。凶手心慌意亂,奪路而逃,林子輝雖然不知道自己的戒指已經被凶手拿走,但也知道有異常,於是就追了過去。追到柳湖邊上,林子輝把凶手追上了,一番扭打,凶手失手將林子輝殺死。
後來凶手找來繩子,綁上石頭,將林子輝的屍體扔進了柳湖裏。當時警校放暑假,學校裏人不多,案發時又是晚上,所以凶手殺人拋屍這段過程中,都沒有被人發現。
後來林子輝一夜未歸,同宿舍的曾義發現不妙,去小蘭湖邊尋找,發現林子輝留下的衣褲,知道出了事情,於是這才有了後來流傳在警校裏的那個故事。
站在小蘭湖邊,聽著曾警官講述發生在十多年前的那場凶殺,回憶往昔,我不勝唏噓。曾警官也很感慨,對我說道:“林子輝出事之前,楊湖裏有無底洞連通錢江的說法就已經很流行了。所以當我們在岸邊發現林子輝留下的衣褲,都沒有往命案方向聯想,以為林子輝的失蹤跟無底洞有關,是場意外。不然的話,如果當年就對林子輝的失蹤展開調查,可能凶手早就落網了。”
坐在石頭上,吹著寒冷的北風,我的思緒從十多年前回到現在,心中動了某個念頭。
“曾警官,我有一個問題,想要問你。”
“你問吧。”
我想了想,說道:“我覺得其中有些邏輯不通。”
曾警官問道:“哪裏不通?”
“就是…”我裝作思考了一番,皺著眉頭說道,“就是在發現林子輝留下的衣褲的時候,你們為什麽就認定他是被湖底的無底洞給卷走了呢?雖說當時警校有無底洞的說法,但沒有理由就此斷定他是在湖裏發生了意外吧?”
對於這個疑問,我隱隱的是有答案的。
答案就是戒指。如果曾警官他們知道林子輝是為了尋找小蘭遺失的戒指才下水的,那麽他們會認為林子輝的死是意外也就說得通了。隻不過曾警官剛才沒說,所以我故意提出這個問題,想將話題引到戒指和胡小蘭身上。
我這麽做,其實是為了胡小蘭。林子輝的屍體已經打撈上來了,而且他的死亡真相也已經大白於世人。可是胡小蘭的遺體,卻還沒有找到。如果可能,我希望能說服曾警官,借助警方的力量,讓胡小蘭的遺體也重見天日。因為胡小蘭的遺體,很有可能還在那條連通小蘭湖和大江的暗道裏。
入土為安,是中國人的傳統。
沉睡十年,一朝蘇醒卻隻想著林子輝,為他求我,為他洗冤。
我不信事情會有那麽巧,在曾警官查到凶手的時候,凶手的兒子會無緣無故地拿著那枚戒指衝到曾警官的麵前。因為雖然已經過去十多年,但那畢竟是殺人證據,我相信凶手肯定是收藏得很好的,不會讓兒子拿著隨便玩。所以我覺得這一切的發生,凶手暴露的背後,有胡小蘭殘存的力量和怨念在支配。
這樣一個女子,就算是做鬼,也讓我敬佩,所以我想為她做些事情。
我原以為曾警官會說起戒指的事情,但他的回答卻讓我有些意外:“你會覺得邏輯不通,是因為你不清楚當時發生的另一件事,正是那件事情的發生,我們才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林子輝的死是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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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說法雖不中,跟實際情況卻也不遠了,於是我點點頭。
曾警官問道:“可你和林子輝又沒有關係,為什麽要托夢給你?”
我原以為曾警官已經相信我了,可現在聽他的問題看他的眼神,還是對我有所懷疑,我隻能無奈地搖搖頭,說道:“我怎麽知道…可能,因為托夢的家夥知道我比較熱心吧。”
曾警官居高臨下地盯著我,搖了搖頭,卻沒再說話。我心想和你也沒什麽好聊的了,於是站起身準備走。曾警官沒有攔我,我往外走了幾步,忽然想起一件事來,從口袋裏掏出那枚戒指,交給他。曾警官疑惑地看著我說:“這是?”
我把戒指的來曆解釋了一番,曾警官聽完之後,露出複雜難明的神情,說道:“他真是太傻了……”
將戒指交給曾警官之後,我就感覺輕鬆了。這件事跟我,也就沒有什麽關係了,我不用操那份心了。
平靜的校園時光總是過得很快,上課訓練,時光忽忽又過去一月有餘,就在我快要將小蘭和林子輝的事情給忘在腦後的時候,曾警官又來找我了。這一次,他是來跟我報告喜訊的,林子輝的案子破了,凶手抓到了。
這個發生在十來年前的命案,無目擊者無線索偵破也沒有方向,最後能破案,曾警官說是天意。而我在聽完整個破案過程之後卻感覺,有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在為林子輝洗刷冤屈。
因為能找到凶手,完全是個巧合,或者說是某種奇跡。
破案的關鍵在一樣東西,就是我交給曾警官的那枚戒指。
曾警官拿著那枚生鏽發黑的戒指去了金器店,把表麵的汙物給去除掉,將戒指的本來麵目給還原出來了。那枚戒指的形狀樣式和現在市麵上的戒指有些區別,在戒指內側,刻了一個‘輝’字,金器店的老板說像是定做的,而且看樣式也有些年頭了。
曾警官回憶起當年林子輝也和他提過,說他手上戴著的戒指是一對,是胡小蘭定做的。曾警官順著戒指的線索,走了省城各家金器店,用了半個多月的時間,查出了當年幫胡小蘭定做戒指的那家店。據店裏的掌櫃說,他們店定做的戒指都是唯一的,世上隻有獨一對。
曾警官查到這一步,原以為線索就斷了,可他沒想到這是柳暗花明的開始。
發現林子輝屍體之後的一個多月時間,曾警官一直在一個個走訪出事的那個夏天還留在警校裏的人,希望能找到什麽線索。這是一個相當繁重且效率很低的工作,不過最後的結果證明,正是這個看起來沒有什麽技術含量的行為,找出了最後的真凶。
曾警官拜訪了警校當年的同學、老師、校領導、保潔員,接近一個月的時間都一無所獲,不過他沒有放棄,按照他查到的名單一個個拜訪了下去。最終,他找到了凶手的家裏,當然他事先並不知道那個人是凶手。
曾警官按照正常的方式向那個凶手詢問當年的情況,問他當年有沒有看到或聽到什麽異常的事情。那個凶手的表現和反應很正常,鎮定而不慌亂,曾警官並沒有看出他就是凶手。
詢問自然是沒有結果,曾警官就打算告辭。
就在這個時候,凶手家裏五六歲的小兒子忽然衝了出來,還撞到了曾警官。曾警官把那小孩子扶起來的時候,忽然發現小孩子的手裏有一枚戒指,形狀款式和我給他的那枚戒指一模一樣。曾警官當時留了心,將那枚戒指拿過來,發現戒指內側刻了一個‘蘭’字。
有了這個意外的發現,林子輝的死至此終於真相大白!
那個凶手被抓之後,在戒指的鐵證之下,對殺害林子輝的事實供認不諱。
十多前,凶手是警校的一名保安。殺人那天晚上,他在學校裏閑逛,逛到小蘭湖邊的時候,發現了林子輝脫在岸邊的衣褲。凶手一時動了歪念,翻起了林子輝的衣褲。林子輝的衣褲裏別的財物倒是沒有,隻有他從手上摘下來的一枚戒指。
凶手拿了那枚戒指,想走的時候,正好碰上林子輝從湖裏出來。凶手心慌意亂,奪路而逃,林子輝雖然不知道自己的戒指已經被凶手拿走,但也知道有異常,於是就追了過去。追到柳湖邊上,林子輝把凶手追上了,一番扭打,凶手失手將林子輝殺死。
後來凶手找來繩子,綁上石頭,將林子輝的屍體扔進了柳湖裏。當時警校放暑假,學校裏人不多,案發時又是晚上,所以凶手殺人拋屍這段過程中,都沒有被人發現。
後來林子輝一夜未歸,同宿舍的曾義發現不妙,去小蘭湖邊尋找,發現林子輝留下的衣褲,知道出了事情,於是這才有了後來流傳在警校裏的那個故事。
站在小蘭湖邊,聽著曾警官講述發生在十多年前的那場凶殺,回憶往昔,我不勝唏噓。曾警官也很感慨,對我說道:“林子輝出事之前,楊湖裏有無底洞連通錢江的說法就已經很流行了。所以當我們在岸邊發現林子輝留下的衣褲,都沒有往命案方向聯想,以為林子輝的失蹤跟無底洞有關,是場意外。不然的話,如果當年就對林子輝的失蹤展開調查,可能凶手早就落網了。”
坐在石頭上,吹著寒冷的北風,我的思緒從十多年前回到現在,心中動了某個念頭。
“曾警官,我有一個問題,想要問你。”
“你問吧。”
我想了想,說道:“我覺得其中有些邏輯不通。”
曾警官問道:“哪裏不通?”
“就是…”我裝作思考了一番,皺著眉頭說道,“就是在發現林子輝留下的衣褲的時候,你們為什麽就認定他是被湖底的無底洞給卷走了呢?雖說當時警校有無底洞的說法,但沒有理由就此斷定他是在湖裏發生了意外吧?”
對於這個疑問,我隱隱的是有答案的。
答案就是戒指。如果曾警官他們知道林子輝是為了尋找小蘭遺失的戒指才下水的,那麽他們會認為林子輝的死是意外也就說得通了。隻不過曾警官剛才沒說,所以我故意提出這個問題,想將話題引到戒指和胡小蘭身上。
我這麽做,其實是為了胡小蘭。林子輝的屍體已經打撈上來了,而且他的死亡真相也已經大白於世人。可是胡小蘭的遺體,卻還沒有找到。如果可能,我希望能說服曾警官,借助警方的力量,讓胡小蘭的遺體也重見天日。因為胡小蘭的遺體,很有可能還在那條連通小蘭湖和大江的暗道裏。
入土為安,是中國人的傳統。
沉睡十年,一朝蘇醒卻隻想著林子輝,為他求我,為他洗冤。
我不信事情會有那麽巧,在曾警官查到凶手的時候,凶手的兒子會無緣無故地拿著那枚戒指衝到曾警官的麵前。因為雖然已經過去十多年,但那畢竟是殺人證據,我相信凶手肯定是收藏得很好的,不會讓兒子拿著隨便玩。所以我覺得這一切的發生,凶手暴露的背後,有胡小蘭殘存的力量和怨念在支配。
這樣一個女子,就算是做鬼,也讓我敬佩,所以我想為她做些事情。
我原以為曾警官會說起戒指的事情,但他的回答卻讓我有些意外:“你會覺得邏輯不通,是因為你不清楚當時發生的另一件事,正是那件事情的發生,我們才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林子輝的死是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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