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速度很快,不到十分鍾,楊文彬就已經聽到了警笛的鳴叫聲。嚴君黎從最前麵的一輛車裏下來,帶著一支小隊,跟著楊文彬在山坡上七拐八拐的,總算來到了發現屍骸的地方。
“終於找到一點像樣的線索了。”嚴君黎站在屍骨前麵點起了一支煙,感歎道。
“我希望是吧。”楊文彬低聲說道,想到逃跑的夏白彥,心裏莫名的湧現出某種不祥的預感。
沒過多久,嚴君黎就指揮著那支小隊的人將屍骸全部完整的搬運了上來,收進了屍體袋裏。
“現在隻需要檢驗一下dna,就能知道它到底是不是謝明清了。”嚴君黎看上去很疲憊,但找到這樣的線索仍然使他精神了一些,他笑著拍拍楊文彬的肩膀,“你真是立了大功了,說真的,我們應該去慶祝一下。”
“八字還沒一撇呢,慶祝什麽啊。”楊文彬有些無奈的說道,但說實話楊文彬也感到最近查案的繁忙讓人極度疲憊,心裏也蠢蠢欲動的渴望著休息一下。
“就當獎勵你有了這麽大的發現好了,”嚴君黎慫恿道,“就咱們兩個人,一瓶酒,權當休息一晚?”
“好吧好吧,”楊文彬終於還是妥協了,“隻是陪你而已。”
經過最後的商議,楊文彬同意了嚴君黎去他家裏的建議,因為相對於嚴君黎的住所,楊文彬自己租的房子要離濟青區近得多。嚴君黎想象過很多次楊文彬住的地方,但是他打死也沒有想到會是這裏。小公寓前麵的綠化帶裏開著黃色的小花,車庫裏停著些大眾又便宜的牌子的車,麻雀停在電線上嘰嘰喳喳的叫喚著,不一會覺得無聊又飛走了。
在車剛剛在樓前停穩的時候,嚴君黎十分幼稚的一下把一瓶紅酒亮到楊文彬眼前,“鏘鏘!驚喜!”
楊文彬不知道該哭該笑,最後隻是無奈的接了過來,“你是小孩子嗎?”
“你能不能不要這麽打擊我啊,我可是專門買了解百納紅酒哎。”嚴君黎一臉委屈,“這玩意都快頂我半個月工資了。”
楊文彬笑起來,一邊拿出鑰匙打開了門,“去你的,你半個月工資才頂兩瓶紅酒?我才不信呢。你倒是有小資情調,我可沒有,我家隻有玻璃杯沒有高腳杯,湊合喝吧。”
楊文彬的家裏比嚴君黎想象的還要幹淨整潔,實在看不出是一個單身男人的住所。不過這也許是因為楊文彬的東西實在太少了,房間裏除了必備的生活用品之外,幾乎沒有任何裝修裝飾,看起來也是冷冷清清的。
嚴君黎看著空蕩蕩的餐桌,挑起了眉毛,“那這晚飯難道是要楊大醫師親自下廚咯?”
楊文彬幹巴巴的說道,“如果有可能,我也很想親自下廚,可惜楊某不才,怕做出來的東西把嚴大隊長給毒死。我叫了外賣,一會就到。”
就這樣,兩個“富有情調”的大男人,拿喝啤酒的玻璃杯喝著紅酒,吃著叫來的外賣,不亦樂乎。
“披薩好吃,我就知道你的口味肯定是沒錯的。”嚴君黎一邊往嘴裏塞披薩,一邊說道,“不過我還是想吃你親手做的飯菜。”
“想想可以。”楊文彬毫不給麵子。
“哎,你說——為什麽二十年前那個女人死了這麽久,都沒人發現她的身份呢?”嚴君黎問道。
楊文彬皺起了眉頭,瞪了嚴君黎一眼,“我說嚴大隊長,咱們今天能不能不談案子,好好的氣氛都被你弄沒了。”
嚴君黎哈哈大笑起來,妥協的舉了舉手中的杯子,和楊文彬的碰起來,“好,你說不談案子,咱們就不談案子。不過這外賣和玻璃杯,嗯,真有氣氛。”
楊文彬也笑起來,陪著嚴君黎一起喝酒。幾杯下肚,兩個人都有些微醺。嚴君黎嘴裏咬著一次性叉子,一邊盯著楊文彬看,楊文彬被他看的全身不舒服,放下酒杯問道。
“怎麽了?”
也許是酒精的緣故,楊文彬的聲音都比平時要輕。
“不問案子,我能問點別的不?”嚴君黎說。
楊文彬露出一個好看的笑容,“你問啊。”
嚴君黎把嘴裏咬的叉子拿下來,指了指楊文彬的腿,“我之前就一直很想問,怕戳到你傷疤,就沒敢。你這腿,到底是出過什麽事情?”
嚴君黎本來以為他會得到好一會的猶豫,沒想到楊文彬隻是低下頭,靜靜的看了一會,就開口說道,
“爆炸。”
“爆炸?”
“就是一場爆炸,那次爆炸,我父母都死了,隻有我活下來了。”楊文彬靜靜的說道,“那天我放學回家,就差幾步路就到家門了,我媽突然在窗口衝我喊叫我快跑。我還沒來得及跑,就爆炸了,整棟樓都燒起來了。我命大,就瘸了一條腿。”
嚴君黎睜大了眼睛,他幾乎是一秒鍾就想到了那是哪一次爆炸。那是十四年前c市著名的一次爆炸案,事發之前毫無預兆,並且在晚餐時候,幾乎所有人都在家裏其樂融融的進餐。爆炸將一整棟樓淹沒在火海裏,那次事件裏,凡是在樓裏的住戶無一生還。
“你……”嚴君黎想說點什麽,但是隻吐出了這麽一個字來。
嚴君黎很想說點什麽,來安慰這個驕傲而堅強的醫生,可他不是柔弱的女子,也不是受傷的孩子。反而因為他是與自己並肩戰鬥的搭檔,嚴君黎才更加手足無措。
“沒什麽,都過去多少年了,我也不是小孩子了,用不著你的安慰。”楊文彬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笑道。
“那要不這樣,”嚴君黎思考了一下說道,“我也拿我的一個故事講給你,怎麽樣?”
楊文彬點點頭,算是認可。兩人又喝了一杯紅酒。
“那是我剛工作沒多久的時候,還是個小警員。”嚴君黎用拇指摩挲著玻璃杯光滑的表麵,娓娓道來,“那時候我經手的一個案子,罪犯綁架了一個孩子。那個時候,我方隻有三個人,小隊長是我。我當時可以選擇按兵不動然後通知大部隊,但我最後沒有那樣做。因為我怕等到我通知的人到了這裏,罪犯早就逃跑了。所以我當時做了錯的決定,我選擇帶著兩個人直接衝上去。還不錯,罪犯被我們三個人圍住,放棄了逃跑。但你知道接下來發生了什麽嗎?”
“終於找到一點像樣的線索了。”嚴君黎站在屍骨前麵點起了一支煙,感歎道。
“我希望是吧。”楊文彬低聲說道,想到逃跑的夏白彥,心裏莫名的湧現出某種不祥的預感。
沒過多久,嚴君黎就指揮著那支小隊的人將屍骸全部完整的搬運了上來,收進了屍體袋裏。
“現在隻需要檢驗一下dna,就能知道它到底是不是謝明清了。”嚴君黎看上去很疲憊,但找到這樣的線索仍然使他精神了一些,他笑著拍拍楊文彬的肩膀,“你真是立了大功了,說真的,我們應該去慶祝一下。”
“八字還沒一撇呢,慶祝什麽啊。”楊文彬有些無奈的說道,但說實話楊文彬也感到最近查案的繁忙讓人極度疲憊,心裏也蠢蠢欲動的渴望著休息一下。
“就當獎勵你有了這麽大的發現好了,”嚴君黎慫恿道,“就咱們兩個人,一瓶酒,權當休息一晚?”
“好吧好吧,”楊文彬終於還是妥協了,“隻是陪你而已。”
經過最後的商議,楊文彬同意了嚴君黎去他家裏的建議,因為相對於嚴君黎的住所,楊文彬自己租的房子要離濟青區近得多。嚴君黎想象過很多次楊文彬住的地方,但是他打死也沒有想到會是這裏。小公寓前麵的綠化帶裏開著黃色的小花,車庫裏停著些大眾又便宜的牌子的車,麻雀停在電線上嘰嘰喳喳的叫喚著,不一會覺得無聊又飛走了。
在車剛剛在樓前停穩的時候,嚴君黎十分幼稚的一下把一瓶紅酒亮到楊文彬眼前,“鏘鏘!驚喜!”
楊文彬不知道該哭該笑,最後隻是無奈的接了過來,“你是小孩子嗎?”
“你能不能不要這麽打擊我啊,我可是專門買了解百納紅酒哎。”嚴君黎一臉委屈,“這玩意都快頂我半個月工資了。”
楊文彬笑起來,一邊拿出鑰匙打開了門,“去你的,你半個月工資才頂兩瓶紅酒?我才不信呢。你倒是有小資情調,我可沒有,我家隻有玻璃杯沒有高腳杯,湊合喝吧。”
楊文彬的家裏比嚴君黎想象的還要幹淨整潔,實在看不出是一個單身男人的住所。不過這也許是因為楊文彬的東西實在太少了,房間裏除了必備的生活用品之外,幾乎沒有任何裝修裝飾,看起來也是冷冷清清的。
嚴君黎看著空蕩蕩的餐桌,挑起了眉毛,“那這晚飯難道是要楊大醫師親自下廚咯?”
楊文彬幹巴巴的說道,“如果有可能,我也很想親自下廚,可惜楊某不才,怕做出來的東西把嚴大隊長給毒死。我叫了外賣,一會就到。”
就這樣,兩個“富有情調”的大男人,拿喝啤酒的玻璃杯喝著紅酒,吃著叫來的外賣,不亦樂乎。
“披薩好吃,我就知道你的口味肯定是沒錯的。”嚴君黎一邊往嘴裏塞披薩,一邊說道,“不過我還是想吃你親手做的飯菜。”
“想想可以。”楊文彬毫不給麵子。
“哎,你說——為什麽二十年前那個女人死了這麽久,都沒人發現她的身份呢?”嚴君黎問道。
楊文彬皺起了眉頭,瞪了嚴君黎一眼,“我說嚴大隊長,咱們今天能不能不談案子,好好的氣氛都被你弄沒了。”
嚴君黎哈哈大笑起來,妥協的舉了舉手中的杯子,和楊文彬的碰起來,“好,你說不談案子,咱們就不談案子。不過這外賣和玻璃杯,嗯,真有氣氛。”
楊文彬也笑起來,陪著嚴君黎一起喝酒。幾杯下肚,兩個人都有些微醺。嚴君黎嘴裏咬著一次性叉子,一邊盯著楊文彬看,楊文彬被他看的全身不舒服,放下酒杯問道。
“怎麽了?”
也許是酒精的緣故,楊文彬的聲音都比平時要輕。
“不問案子,我能問點別的不?”嚴君黎說。
楊文彬露出一個好看的笑容,“你問啊。”
嚴君黎把嘴裏咬的叉子拿下來,指了指楊文彬的腿,“我之前就一直很想問,怕戳到你傷疤,就沒敢。你這腿,到底是出過什麽事情?”
嚴君黎本來以為他會得到好一會的猶豫,沒想到楊文彬隻是低下頭,靜靜的看了一會,就開口說道,
“爆炸。”
“爆炸?”
“就是一場爆炸,那次爆炸,我父母都死了,隻有我活下來了。”楊文彬靜靜的說道,“那天我放學回家,就差幾步路就到家門了,我媽突然在窗口衝我喊叫我快跑。我還沒來得及跑,就爆炸了,整棟樓都燒起來了。我命大,就瘸了一條腿。”
嚴君黎睜大了眼睛,他幾乎是一秒鍾就想到了那是哪一次爆炸。那是十四年前c市著名的一次爆炸案,事發之前毫無預兆,並且在晚餐時候,幾乎所有人都在家裏其樂融融的進餐。爆炸將一整棟樓淹沒在火海裏,那次事件裏,凡是在樓裏的住戶無一生還。
“你……”嚴君黎想說點什麽,但是隻吐出了這麽一個字來。
嚴君黎很想說點什麽,來安慰這個驕傲而堅強的醫生,可他不是柔弱的女子,也不是受傷的孩子。反而因為他是與自己並肩戰鬥的搭檔,嚴君黎才更加手足無措。
“沒什麽,都過去多少年了,我也不是小孩子了,用不著你的安慰。”楊文彬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笑道。
“那要不這樣,”嚴君黎思考了一下說道,“我也拿我的一個故事講給你,怎麽樣?”
楊文彬點點頭,算是認可。兩人又喝了一杯紅酒。
“那是我剛工作沒多久的時候,還是個小警員。”嚴君黎用拇指摩挲著玻璃杯光滑的表麵,娓娓道來,“那時候我經手的一個案子,罪犯綁架了一個孩子。那個時候,我方隻有三個人,小隊長是我。我當時可以選擇按兵不動然後通知大部隊,但我最後沒有那樣做。因為我怕等到我通知的人到了這裏,罪犯早就逃跑了。所以我當時做了錯的決定,我選擇帶著兩個人直接衝上去。還不錯,罪犯被我們三個人圍住,放棄了逃跑。但你知道接下來發生了什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