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聯係好了出租屋的房東,便走上了三樓。
301門口,老狼敲了幾下門,模仿者房東的聲音說:“我是房東!開門!”
裏麵沒人回應。
老狼又敲了幾下門,還是沒人回應。
老狼便朝葉華試了個眼色,我把陳豔華拉到一旁,老狼用口型說著:“1,2,3!”
幾名刑警便一下子撞破了門,衝進了房間內。
房間裏很髒很亂,沒有人,堆滿了男士換洗的衣物,還有很多卡洛因,*,*等毒品。
這時,我看向窗外,一抹黑色的身影一下子竄了下去,不好!
我趕緊衝過去,卻隻能看見他逃跑的背影。
我急忙對老狼吼道:“老狼!去追!別讓他跑了!”
老狼一下子反應了過來,也敏捷的從窗台上跳了下去,追著嫌疑犯就跑,嫌疑犯有些慌張,搶了其他人的一輛摩托就往小巷子裏衝,還好老狼在進來之前就先熟悉了這塊的地形,便往相反的方向跑去。
兩人一個往左,一個往右,老狼拚盡全力跑到一個路口旁邊停住,沒過多久,嫌疑犯便騎著車準備逃出去,被老狼一個橫踢,將摩托車踹翻了,嫌疑犯也因此摔下了車,倒在地上動彈不得。
老狼生氣的走上前,一腳踹到嫌疑犯的背上,嫌疑犯痛苦地低吟一聲,老狼囂張的對嫌疑犯說:“小樣兒的,還跑麽?”但嫌疑犯已經毫無反博之力了。
我與老狼,還有葉華押著嫌疑犯去到了派出所,逼問出了所有的事情。
殺人的那個凶手不是他,而是一個叫做趙水光的女人,那女人心狠手辣,出了宅在家裏,倒賣毒品,其餘最多的就是出入健身房。
趙水光是倒賣毒品的,一般會在淩晨三點鍾的時候與人進行交易。
我們讓那個人給趙水光打個電話,讓她今天淩晨三點出來,我們要買她的貨,五千克*,地點她定。
趙水光看樣子是個比較貪財的人,都殺了人還敢出來賣毒品。
趙水光在電話對麵連聲說著:“好!好好好!那您就帶著三十萬現金,淩晨三點,xx路xx街572號,咱們不見不散。”
老狼回複了一個:“嗯。”便掛了電話。
現在萬事具備,隻欠東風了,老狼和葉華等人部署好了作戰計劃,帶上了槍,就準備著淩晨將趙水光一舉抓獲了。
淩晨兩點半,我與老狼還是做的同一輛車,來到了約定的地點,我們離著目的地大概幾百米的時候便下了車,一路走著過去,免得趙水光懷疑我們。
我們到了目的地,站在那裏等了一會兒,一個長相秀氣的女生向我們走來,那女生看起來三十幾歲,但身上的肌肉卻是比我和老狼的都要厲害,整個一金剛芭比。
我對趙水光說:“趙女士是吧?”
趙水光看見我們認出她了,笑著說:“是是是,是我。您是……陳先生是吧?”
我點點頭。
趙水光朝旁邊的一個院子裏做出請的手勢,示意我們進去再談。
我跟老狼剛想要進去,趙水光便攔住了老狼,說道:“不好意思,這位先生不能進。”
我疑惑,問道:“為什麽?趙小姐,這是我小弟,待會兒進去,他隻負責驗貨,不會插嘴,您這麽做,是不是有點太不給我麵子了?”
趙水光本來對老狼提起的戒心一下子就放下了,擺出一副狗腿的樣子說:“不會不會,聽陳先生這麽說,我就放心了,那兩位請吧。”
我們兩個走進院子,發現裏麵的*竟然比當時大田給我們的還要多!
院子裏有幾個石墩,而我們所要的貨也就在這上麵。
趙水光將石墩上的箱子取了下來,拿給老狼看了一下,老狼衝我點點頭示意貨沒有差錯。
我微微一笑,說道:“那麽,為了表示我的誠意……老狼!”
我叫了一聲老狼,老狼便了然的點點頭,也拿出三十萬現金,遞給趙水光看。
趙水光一看到錢,眼睛都紅了,趕緊把錢接過來,看了幾眼之後,確認沒有問題了,就將錢放到一旁,笑著對我說:“那麽,陳先生,希望下次再度合作!”
我與她象征性的握了握手,回答道:“我也是。”
說完後,我與老狼便帶著五千克*走出了院子,與葉華會和,說:“趙水光肯定不住在那個院子裏,待會趙水光從裏麵出來的時候,我們就一舉抓獲他!”
葉華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好。”
過了一會兒,趙水光果真從院子裏出來了,打了個手勢,幾名刑警一下子就衝了出去,用槍指著趙水光,但我們沒想到的是,趙水光竟然也帶著有槍!
趙水光敏捷的從口袋裏掏出一把手槍,一槍就命中了其中一名刑警的腹部,那名刑警應聲倒地,趙水光便準備逃跑。
剩下的幾名刑警也掏出槍,一名刑警也是一槍命中,直接命中了趙水光的大腿,讓她無法逃跑,剩下幾名刑警便給趙水光銬上了手銬,帶去了派出所。
審訊室內,還是同樣的對話。
“姓名。”
“趙水光。”
“年齡。”
“三十一。”
“為什麽殺人?”
“我沒有殺人。你們也別問我別的了,總之,你肯定是問不出來的。”
趙水光不屑的說道。
我們知道應該是問不出來什麽東西了,便找人把趙水光的個人檔案拿來,我讓老狼留在審訊室,我出去看資料。
“有一名兒子,今年十四歲,叫薑籽岷……”我小聲的念著檔案室顯示的資料。
我再次走進審訊室,對老狼說明了情況,老狼了然的點點頭,故作嚴肅狀,說:“你有個兒子,今年十四歲,叫薑籽岷,對吧?”
趙水光說:“嗯。”
“那他在學校打架鬥毆,要被關進少管所這件事情你清楚嗎?”老狼接著問。
可能是因為提到了她的兒子,趙水光有些急了,問:“什麽?他為什麽打架鬥毆?我的兒子一向很乖,怎麽可能要進少管所?警察同誌,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麽誤會?”
301門口,老狼敲了幾下門,模仿者房東的聲音說:“我是房東!開門!”
裏麵沒人回應。
老狼又敲了幾下門,還是沒人回應。
老狼便朝葉華試了個眼色,我把陳豔華拉到一旁,老狼用口型說著:“1,2,3!”
幾名刑警便一下子撞破了門,衝進了房間內。
房間裏很髒很亂,沒有人,堆滿了男士換洗的衣物,還有很多卡洛因,*,*等毒品。
這時,我看向窗外,一抹黑色的身影一下子竄了下去,不好!
我趕緊衝過去,卻隻能看見他逃跑的背影。
我急忙對老狼吼道:“老狼!去追!別讓他跑了!”
老狼一下子反應了過來,也敏捷的從窗台上跳了下去,追著嫌疑犯就跑,嫌疑犯有些慌張,搶了其他人的一輛摩托就往小巷子裏衝,還好老狼在進來之前就先熟悉了這塊的地形,便往相反的方向跑去。
兩人一個往左,一個往右,老狼拚盡全力跑到一個路口旁邊停住,沒過多久,嫌疑犯便騎著車準備逃出去,被老狼一個橫踢,將摩托車踹翻了,嫌疑犯也因此摔下了車,倒在地上動彈不得。
老狼生氣的走上前,一腳踹到嫌疑犯的背上,嫌疑犯痛苦地低吟一聲,老狼囂張的對嫌疑犯說:“小樣兒的,還跑麽?”但嫌疑犯已經毫無反博之力了。
我與老狼,還有葉華押著嫌疑犯去到了派出所,逼問出了所有的事情。
殺人的那個凶手不是他,而是一個叫做趙水光的女人,那女人心狠手辣,出了宅在家裏,倒賣毒品,其餘最多的就是出入健身房。
趙水光是倒賣毒品的,一般會在淩晨三點鍾的時候與人進行交易。
我們讓那個人給趙水光打個電話,讓她今天淩晨三點出來,我們要買她的貨,五千克*,地點她定。
趙水光看樣子是個比較貪財的人,都殺了人還敢出來賣毒品。
趙水光在電話對麵連聲說著:“好!好好好!那您就帶著三十萬現金,淩晨三點,xx路xx街572號,咱們不見不散。”
老狼回複了一個:“嗯。”便掛了電話。
現在萬事具備,隻欠東風了,老狼和葉華等人部署好了作戰計劃,帶上了槍,就準備著淩晨將趙水光一舉抓獲了。
淩晨兩點半,我與老狼還是做的同一輛車,來到了約定的地點,我們離著目的地大概幾百米的時候便下了車,一路走著過去,免得趙水光懷疑我們。
我們到了目的地,站在那裏等了一會兒,一個長相秀氣的女生向我們走來,那女生看起來三十幾歲,但身上的肌肉卻是比我和老狼的都要厲害,整個一金剛芭比。
我對趙水光說:“趙女士是吧?”
趙水光看見我們認出她了,笑著說:“是是是,是我。您是……陳先生是吧?”
我點點頭。
趙水光朝旁邊的一個院子裏做出請的手勢,示意我們進去再談。
我跟老狼剛想要進去,趙水光便攔住了老狼,說道:“不好意思,這位先生不能進。”
我疑惑,問道:“為什麽?趙小姐,這是我小弟,待會兒進去,他隻負責驗貨,不會插嘴,您這麽做,是不是有點太不給我麵子了?”
趙水光本來對老狼提起的戒心一下子就放下了,擺出一副狗腿的樣子說:“不會不會,聽陳先生這麽說,我就放心了,那兩位請吧。”
我們兩個走進院子,發現裏麵的*竟然比當時大田給我們的還要多!
院子裏有幾個石墩,而我們所要的貨也就在這上麵。
趙水光將石墩上的箱子取了下來,拿給老狼看了一下,老狼衝我點點頭示意貨沒有差錯。
我微微一笑,說道:“那麽,為了表示我的誠意……老狼!”
我叫了一聲老狼,老狼便了然的點點頭,也拿出三十萬現金,遞給趙水光看。
趙水光一看到錢,眼睛都紅了,趕緊把錢接過來,看了幾眼之後,確認沒有問題了,就將錢放到一旁,笑著對我說:“那麽,陳先生,希望下次再度合作!”
我與她象征性的握了握手,回答道:“我也是。”
說完後,我與老狼便帶著五千克*走出了院子,與葉華會和,說:“趙水光肯定不住在那個院子裏,待會趙水光從裏麵出來的時候,我們就一舉抓獲他!”
葉華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好。”
過了一會兒,趙水光果真從院子裏出來了,打了個手勢,幾名刑警一下子就衝了出去,用槍指著趙水光,但我們沒想到的是,趙水光竟然也帶著有槍!
趙水光敏捷的從口袋裏掏出一把手槍,一槍就命中了其中一名刑警的腹部,那名刑警應聲倒地,趙水光便準備逃跑。
剩下的幾名刑警也掏出槍,一名刑警也是一槍命中,直接命中了趙水光的大腿,讓她無法逃跑,剩下幾名刑警便給趙水光銬上了手銬,帶去了派出所。
審訊室內,還是同樣的對話。
“姓名。”
“趙水光。”
“年齡。”
“三十一。”
“為什麽殺人?”
“我沒有殺人。你們也別問我別的了,總之,你肯定是問不出來的。”
趙水光不屑的說道。
我們知道應該是問不出來什麽東西了,便找人把趙水光的個人檔案拿來,我讓老狼留在審訊室,我出去看資料。
“有一名兒子,今年十四歲,叫薑籽岷……”我小聲的念著檔案室顯示的資料。
我再次走進審訊室,對老狼說明了情況,老狼了然的點點頭,故作嚴肅狀,說:“你有個兒子,今年十四歲,叫薑籽岷,對吧?”
趙水光說:“嗯。”
“那他在學校打架鬥毆,要被關進少管所這件事情你清楚嗎?”老狼接著問。
可能是因為提到了她的兒子,趙水光有些急了,問:“什麽?他為什麽打架鬥毆?我的兒子一向很乖,怎麽可能要進少管所?警察同誌,這其中是不是有什麽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