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章 女兒賣給你
萌寶來襲:總裁爹地有點壞 作者:歆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華天市,在公司裏忙了一天,歐陽明軒終於回家了,本來歐陽明愷讓他一塊吃飯的,可是他不放心官姝瑗,拒絕了。
程鳳嬌從戒毒所出來的事,歐陽明軒已經讓戒毒所那邊派人去接了,相信這會已經回去了吧。
這段時間事情多的煩死人,今天老爸老媽,弟弟妹妹都走了,他想和官姝瑗好好慶祝一下。
回程中,他買了束紅玫瑰,雖然說俗了點,但追女孩子送花是必須的。
可是當他捧著鮮花打開門想給官姝瑗一個驚喜的時候,看到的卻是程鳳嬌一副皇太後的神情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
“程阿姨,你不是應該回戒毒所嗎?”
“喲,女婿回來了!”程鳳嬌看到歐陽明軒,喜出望外,她是再也不想回戒所那個破地方了,女兒那,她能擺平,但是歐陽明軒,她還是有些怕,誰讓人家有錢呢,有錢的是大爺。
“二少,你回來了,我媽咪她……”官姝瑗因為煩程鳳嬌所以一在房裏,這會聽到歐陽明軒的聲音立即出來了。
“今天戒毒所的人沒來嗎?”
歐陽明軒看著坐起來的程鳳嬌,心裏有說不出的厭惡,如果不是官姝瑗,他連一分鍾都不想看到,如果她安安分分的在戒毒所裏待著,等恢複正常後他自然會和瑗瑗一起接她出來,但前提是她必須恢複正常,像個正常人一樣,而不是喪心病狂,變本加厲。
“來了,可是媽咪不願意走,她說她會控製好自己的,她說隻要不接觸……”
官姝瑗低首,下午她已經將行李打包好了,她這就搬走,隻要她遠離歐陽明軒,媽咪就不會再癡心妄想了。
“我們現在送她去戒毒所。”歐陽明軒看了眼程鳳嬌,咬牙道。
官姝瑗搖頭,她下午和戒毒所的人談過了,的確,隻要媽咪不再接觸毒品,問題應該不大,可是一旦接觸毒品,那以後想戒毒就沒那麽容易了。
“二少,謝謝你,我已經想好了,我搬出去,和我媽咪租房子住,公司那邊……”
“官姝瑗,你有沒有腦子,你搬出去?搬到那?你怎麽養活自己和她?”
“我會努力的,隻要我肯努力,我們總不至於餓死。”官姝瑗想了一下午,隻有這樣才是最好的,隻有離開歐陽明軒,甚至和他有關的一切,媽咪才會死了那個心,媽咪下午說的那些話,她都不好意思說給歐陽明軒聽,在二少麵前,她已經夠卑微了,可媽咪還要讓她無地自容。
“官姝瑗,你別忘了,你和公司還有合約?你還有一屁股的債要還……”
“二少,我知道我家瑗瑗欠了你很多,但如果她是你的女人,那就不存在欠錢了,自己人,沒必要那麽介意是吧?”程鳳嬌卻在此時別有用心道。
“媽咪……”
“瑗瑗,媽咪下午跟你說的,你應試好好考慮一下,你想想,你除了彈琴什麽都不會,況且你的琴彈的也不是很好,就算要出名,也不容易,同樣也要投入很多……不如嫁給二少,我相信二少一定不會介意的,那點錢對歐陽二少來說……”
“媽咪,你如果再多說一句話,以後我再也不管你。”官姝瑗的眼淚都出來了,老媽去戒毒所隻不過幾個月,怎麽就變成了這樣,這不是她媽咪,一定是假冒的。
“我是認真的,瑗瑗,我們搬走住哪?你沒有工作,媽咪也沒有工作,你又不準我向你爸爸要錢,那我們吃什麽,喝什麽?怎麽養活自己,不如你嫁給歐陽二少,那樣……”
歐陽明軒看著程鳳嬌,這個女人再一次刷新了他對‘母親’的認知,他很懷疑,官姝瑗是不是他的親生女兒?盡管他很想娶官姝瑗,但絕對不是用這樣的方式。
“瑗瑗,你確定你是她生的嗎?”歐陽明軒很想將程鳳嬌趕出去,但是他也清楚,趕走程鳳嬌,官姝瑗也會跟著一起離開的。
官姝瑗眼有些紅,強擠出笑道:“或許我應該去醫院做個親子鑒定。”
原本官姝瑗隻是一句戲言,沒想到不久後,一件意外,竟然讓她知道自己真的不是官如海和程鳳嬌的女兒。
“二少,我女兒年輕又漂亮,就算你不娶她,做情人,或者……”
“夠了,程鳳嬌,你告訴我,你真是我媽媽嗎?天底下有將女兒賣掉的媽咪嗎?有你這樣的嗎?”官姝瑗朝程鳳嬌大吼道,如果早知道媽咪會變成這樣,她寧願在美國餓死也不會回來的。
“程鳳嬌,我現在給你兩個選擇,第一,我們送你去戒毒所,第二,我現在打電話讓戒毒所的人來帶走你。”歐陽明軒欲摟住官姝瑗,官姝瑗卻一下子彈開。
“歐陽明軒,你又不是我女婿,你憑什麽管我?那個鬼地方,我再也不想去了。”
程鳳嬌意識到歐陽明軒不是說笑的,當即炸毛了。
“但這是我的家,程鳳嬌女士,你不請自來,我有權請你離開。”若不是看在官姝瑗的麵子上,歐陽明軒早將她拎出去了。
“我女兒租住在這裏,我怎麽不能在這,我女兒可是付了租鑫的,我……”
“我們現在就走。”程鳳嬌驚愕地看著官姝瑗從臥室裏拖了行李箱出來,這個死丫頭,誠心的,她也不想想,嫁給歐陽明軒有什麽不好,難道非得出去受人白眼?
歐陽明軒同樣震驚,他不敢相信官姝瑗帶著程鳳嬌這樣離開,要怎麽辦?她一個人的生活都成問題,現在還帶著程鳳嬌,他甚至懷疑官姝瑗能不能壓製住程鳳嬌。
“瑗瑗,我們去哪?”程鳳嬌抓過抱枕,看那樣子,她並不打擄走。
“睡大街,睡橋沒事,總有住的地方。”官姝瑗回來這段時間,了解了很多,不再是那不食人間煙火的小仙女,因此對於程鳳嬌一問,她便接過了話。
“瑗瑗,要是……要是你真要走,那我們去你爸……”
“閉嘴,我爸跟你已經離婚了,他對你沒有任何的責任,他現在有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你究竟想怎麽樣?”官姝瑗走上前,一把拽起程鳳嬌。
“瑗瑗,我不走,最多……最多我不吵了,我答應你,我一定好好的住在這,我可以……可以給你們做飯,可以幫你們收拾家……你想想,你們白天上班,一定沒時間的……”
程鳳嬌掙紮著,不想走,她知道自己的女兒,回來才沒多久,一直沒上班,又因為她的賭債和治療費,從歐陽明軒那拿了不少錢。
如果女兒跟了歐陽明軒,他們同居了,就算不是女朋友,那怕是情人,女兒應該也能有不少錢,可是現在看官姝瑗這個樣子,恐怕真得像她說的一樣,隻是租住在這……
“你這也不,那也不,你到底想怎麽樣?你是我媽咪,是你生我的,那麽我這條命還你,我們一起死,這樣總行吧……”
官姝瑗說著,也不知哪來的力氣,竟然程鳳嬌拽動了,而且在歐陽明軒目瞪口呆中拽到了陽台。
“瑗瑗,你要做什麽?”程鳳嬌嚇著了,她看得出女兒不是說笑的,她是真得要帶著她一塊尋死。
“歐陽二少,救命啊,救命啊……”
被程鳳嬌這麽一吼,歐陽明軒才從震驚中醒來,快跑過來,一把抱住官姝瑗。
“瑗瑗,別做傻事,既然你說她沒事,那就讓她住這,你們都住這,她說得沒錯,我們白天都不在,有時候整個月都不在,房子確實需要人打理……”
“是啊,瑗瑗,你快放開媽咪,媽咪發誓,我一定不會再吸毒,我會好好的,會打掃,會做飯,總比你們請鍾點工好……”程鳳嬌賴在地上哭著道:“瑗瑗,媽咪真得不想再去戒毒所了,那裏真不是人待的地方,求求你……”
“瑗瑗,給她一個機會,隻要發現她稍有不對,我們就送她去戒毒所,這樣行嗎?”歐陽明軒其實並不想這樣,但是此時,他也沒別的選擇了。
他不忍心看官姝瑗到處受苦,唯一的辦法就是留下程鳳嬌。
“謝謝,但是我不能再留在這,媽咪,你不願意去戒毒所,我答應你,但是你必須跟我一起離開。”
官姝瑗有官姝瑗的堅持,這段時間,她想了很多,一次又一次,隻要她跟歐陽明軒還有聯係,她媽咪就不會死心的,所以唯今之計,隻有離開,才能讓媽咪死了這條心。
如果不是欠了公司太多錢,她會果斷的離開華天市。
“好,好,媽咪答應你,我跟你走……”程鳳嬌嚇壞了,女兒是她看著長大的,個性有多剛烈她是知道的,如果今天她不聽女兒的,她真得會死在這裏。
好死不如賴活,她還不想死,她辛辛苦苦,花了那麽多和精力培養女兒,並不是為了讓她尋死的,她相信自己的眼睛,歐陽明軒對女兒一定有意思,她要做的就是等,隻要女兒上了歐陽二少的床,那麽一切就都好說了,所以現在她沒得選擇了。
程鳳嬌從戒毒所出來的事,歐陽明軒已經讓戒毒所那邊派人去接了,相信這會已經回去了吧。
這段時間事情多的煩死人,今天老爸老媽,弟弟妹妹都走了,他想和官姝瑗好好慶祝一下。
回程中,他買了束紅玫瑰,雖然說俗了點,但追女孩子送花是必須的。
可是當他捧著鮮花打開門想給官姝瑗一個驚喜的時候,看到的卻是程鳳嬌一副皇太後的神情躺在沙發上看著電視。
“程阿姨,你不是應該回戒毒所嗎?”
“喲,女婿回來了!”程鳳嬌看到歐陽明軒,喜出望外,她是再也不想回戒所那個破地方了,女兒那,她能擺平,但是歐陽明軒,她還是有些怕,誰讓人家有錢呢,有錢的是大爺。
“二少,你回來了,我媽咪她……”官姝瑗因為煩程鳳嬌所以一在房裏,這會聽到歐陽明軒的聲音立即出來了。
“今天戒毒所的人沒來嗎?”
歐陽明軒看著坐起來的程鳳嬌,心裏有說不出的厭惡,如果不是官姝瑗,他連一分鍾都不想看到,如果她安安分分的在戒毒所裏待著,等恢複正常後他自然會和瑗瑗一起接她出來,但前提是她必須恢複正常,像個正常人一樣,而不是喪心病狂,變本加厲。
“來了,可是媽咪不願意走,她說她會控製好自己的,她說隻要不接觸……”
官姝瑗低首,下午她已經將行李打包好了,她這就搬走,隻要她遠離歐陽明軒,媽咪就不會再癡心妄想了。
“我們現在送她去戒毒所。”歐陽明軒看了眼程鳳嬌,咬牙道。
官姝瑗搖頭,她下午和戒毒所的人談過了,的確,隻要媽咪不再接觸毒品,問題應該不大,可是一旦接觸毒品,那以後想戒毒就沒那麽容易了。
“二少,謝謝你,我已經想好了,我搬出去,和我媽咪租房子住,公司那邊……”
“官姝瑗,你有沒有腦子,你搬出去?搬到那?你怎麽養活自己和她?”
“我會努力的,隻要我肯努力,我們總不至於餓死。”官姝瑗想了一下午,隻有這樣才是最好的,隻有離開歐陽明軒,甚至和他有關的一切,媽咪才會死了那個心,媽咪下午說的那些話,她都不好意思說給歐陽明軒聽,在二少麵前,她已經夠卑微了,可媽咪還要讓她無地自容。
“官姝瑗,你別忘了,你和公司還有合約?你還有一屁股的債要還……”
“二少,我知道我家瑗瑗欠了你很多,但如果她是你的女人,那就不存在欠錢了,自己人,沒必要那麽介意是吧?”程鳳嬌卻在此時別有用心道。
“媽咪……”
“瑗瑗,媽咪下午跟你說的,你應試好好考慮一下,你想想,你除了彈琴什麽都不會,況且你的琴彈的也不是很好,就算要出名,也不容易,同樣也要投入很多……不如嫁給二少,我相信二少一定不會介意的,那點錢對歐陽二少來說……”
“媽咪,你如果再多說一句話,以後我再也不管你。”官姝瑗的眼淚都出來了,老媽去戒毒所隻不過幾個月,怎麽就變成了這樣,這不是她媽咪,一定是假冒的。
“我是認真的,瑗瑗,我們搬走住哪?你沒有工作,媽咪也沒有工作,你又不準我向你爸爸要錢,那我們吃什麽,喝什麽?怎麽養活自己,不如你嫁給歐陽二少,那樣……”
歐陽明軒看著程鳳嬌,這個女人再一次刷新了他對‘母親’的認知,他很懷疑,官姝瑗是不是他的親生女兒?盡管他很想娶官姝瑗,但絕對不是用這樣的方式。
“瑗瑗,你確定你是她生的嗎?”歐陽明軒很想將程鳳嬌趕出去,但是他也清楚,趕走程鳳嬌,官姝瑗也會跟著一起離開的。
官姝瑗眼有些紅,強擠出笑道:“或許我應該去醫院做個親子鑒定。”
原本官姝瑗隻是一句戲言,沒想到不久後,一件意外,竟然讓她知道自己真的不是官如海和程鳳嬌的女兒。
“二少,我女兒年輕又漂亮,就算你不娶她,做情人,或者……”
“夠了,程鳳嬌,你告訴我,你真是我媽媽嗎?天底下有將女兒賣掉的媽咪嗎?有你這樣的嗎?”官姝瑗朝程鳳嬌大吼道,如果早知道媽咪會變成這樣,她寧願在美國餓死也不會回來的。
“程鳳嬌,我現在給你兩個選擇,第一,我們送你去戒毒所,第二,我現在打電話讓戒毒所的人來帶走你。”歐陽明軒欲摟住官姝瑗,官姝瑗卻一下子彈開。
“歐陽明軒,你又不是我女婿,你憑什麽管我?那個鬼地方,我再也不想去了。”
程鳳嬌意識到歐陽明軒不是說笑的,當即炸毛了。
“但這是我的家,程鳳嬌女士,你不請自來,我有權請你離開。”若不是看在官姝瑗的麵子上,歐陽明軒早將她拎出去了。
“我女兒租住在這裏,我怎麽不能在這,我女兒可是付了租鑫的,我……”
“我們現在就走。”程鳳嬌驚愕地看著官姝瑗從臥室裏拖了行李箱出來,這個死丫頭,誠心的,她也不想想,嫁給歐陽明軒有什麽不好,難道非得出去受人白眼?
歐陽明軒同樣震驚,他不敢相信官姝瑗帶著程鳳嬌這樣離開,要怎麽辦?她一個人的生活都成問題,現在還帶著程鳳嬌,他甚至懷疑官姝瑗能不能壓製住程鳳嬌。
“瑗瑗,我們去哪?”程鳳嬌抓過抱枕,看那樣子,她並不打擄走。
“睡大街,睡橋沒事,總有住的地方。”官姝瑗回來這段時間,了解了很多,不再是那不食人間煙火的小仙女,因此對於程鳳嬌一問,她便接過了話。
“瑗瑗,要是……要是你真要走,那我們去你爸……”
“閉嘴,我爸跟你已經離婚了,他對你沒有任何的責任,他現在有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你究竟想怎麽樣?”官姝瑗走上前,一把拽起程鳳嬌。
“瑗瑗,我不走,最多……最多我不吵了,我答應你,我一定好好的住在這,我可以……可以給你們做飯,可以幫你們收拾家……你想想,你們白天上班,一定沒時間的……”
程鳳嬌掙紮著,不想走,她知道自己的女兒,回來才沒多久,一直沒上班,又因為她的賭債和治療費,從歐陽明軒那拿了不少錢。
如果女兒跟了歐陽明軒,他們同居了,就算不是女朋友,那怕是情人,女兒應該也能有不少錢,可是現在看官姝瑗這個樣子,恐怕真得像她說的一樣,隻是租住在這……
“你這也不,那也不,你到底想怎麽樣?你是我媽咪,是你生我的,那麽我這條命還你,我們一起死,這樣總行吧……”
官姝瑗說著,也不知哪來的力氣,竟然程鳳嬌拽動了,而且在歐陽明軒目瞪口呆中拽到了陽台。
“瑗瑗,你要做什麽?”程鳳嬌嚇著了,她看得出女兒不是說笑的,她是真得要帶著她一塊尋死。
“歐陽二少,救命啊,救命啊……”
被程鳳嬌這麽一吼,歐陽明軒才從震驚中醒來,快跑過來,一把抱住官姝瑗。
“瑗瑗,別做傻事,既然你說她沒事,那就讓她住這,你們都住這,她說得沒錯,我們白天都不在,有時候整個月都不在,房子確實需要人打理……”
“是啊,瑗瑗,你快放開媽咪,媽咪發誓,我一定不會再吸毒,我會好好的,會打掃,會做飯,總比你們請鍾點工好……”程鳳嬌賴在地上哭著道:“瑗瑗,媽咪真得不想再去戒毒所了,那裏真不是人待的地方,求求你……”
“瑗瑗,給她一個機會,隻要發現她稍有不對,我們就送她去戒毒所,這樣行嗎?”歐陽明軒其實並不想這樣,但是此時,他也沒別的選擇了。
他不忍心看官姝瑗到處受苦,唯一的辦法就是留下程鳳嬌。
“謝謝,但是我不能再留在這,媽咪,你不願意去戒毒所,我答應你,但是你必須跟我一起離開。”
官姝瑗有官姝瑗的堅持,這段時間,她想了很多,一次又一次,隻要她跟歐陽明軒還有聯係,她媽咪就不會死心的,所以唯今之計,隻有離開,才能讓媽咪死了這條心。
如果不是欠了公司太多錢,她會果斷的離開華天市。
“好,好,媽咪答應你,我跟你走……”程鳳嬌嚇壞了,女兒是她看著長大的,個性有多剛烈她是知道的,如果今天她不聽女兒的,她真得會死在這裏。
好死不如賴活,她還不想死,她辛辛苦苦,花了那麽多和精力培養女兒,並不是為了讓她尋死的,她相信自己的眼睛,歐陽明軒對女兒一定有意思,她要做的就是等,隻要女兒上了歐陽二少的床,那麽一切就都好說了,所以現在她沒得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