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初上,一間酒吧內。


    燕南天道:“有句話你千萬不可忘記。”


    本傑明道:“什麽話。”


    燕南天道:“隻要你拿了我的銀子,就記得自己的承諾。”


    本傑明道:“我也有句話。”


    燕南天道:“什麽話?”


    本傑明道:“銀子換不來音樂,隻有靈感才能換來音樂。”


    他微笑,慢慢的接著道:“就算你不催,我也在找靈感。現在,我已經灌好第一支單曲,專屬於我們黑人的音樂。”


    燕南天道:“你倒是聰明,要是我說好聽還則罷了,要是我說不好聽,你又拿黑人兄弟做擋箭牌!走,我帶你去黑人兄弟家裏驗貨。”


    燕南天帶上黑人小夥本傑明驅車趕往威爾史密斯那裏,讓威爾這些黑人土著去驗證本傑明的這支單曲怎麽樣。


    另外,本傑明的打扮過於中性化,打著耳釘,一個v字開領t恤衫傳得像是妖豔女人。燕南天生怕他人誤會自己是gay,後悔約他在酒吧見麵,急匆匆帶著他離開。


    有時候,燕南天也在替本傑明可惜,如果本傑明天生是個女孩,絕對可以出道做電影明星之類的。


    二人來到威爾家中,哈特和科塔等人都在,又是一個啤酒炸雞的爬梯,天天這麽吃也不算奢侈,至少沒有附庸風雅去喝紅酒吃牛排。


    吃牛排喝紅酒隻適合毒梟黑幫,不適合威爾這些街區黑幫的氣質。


    在狂躁的hiphop音樂節奏之中,燕南天帶著本傑明進了客廳,關上門,將院子裏的音樂隔絕掉。


    “本?”


    “哈特?”


    還未等燕南天為本傑明介紹,哈特已經和本傑明打上招呼了,看來兩個人之前認識。


    “怎麽,你們認識?”燕南天明知故問道。


    哈特高興道:“沒錯,我們是一個大學合唱團的。這是本傑明,音樂天才。這是……”


    都沒有用燕南天介紹,哈特主動為本傑明介紹起客廳裏的人。


    威爾自帶黑社會老大風範,跟本傑明點了點頭,沒有說話。科塔性格內向,有些認生,也隻是點頭,沒有言語。


    “天哥,你怎麽認識的本?”哈特極為好奇。


    “在飛機上,他說自己是音樂人,想出唱片。你也知道,我天生就是一個好人,當然滿足他的願望了,就這麽認識了。”燕南天笑道。


    “天哥,你真是個好人。”哈特說反話道。


    本傑明沒有聽出來,以為哈特在誇讚燕南天,他心中感歎自己運氣好,遇到了一位好人。


    “哈,聽你這麽一說,我對本的那支單曲有些信心了。”燕南天說道。


    “什麽單曲?本,你出單曲了?本,你早該出單曲了,我還以為畢業後你就該出專輯了。”哈特興奮道,雖然他還沒有明白什麽意思,但憑著他對本傑明的音樂天賦的理解,覺得就該如此。


    “我剛灌了一支單曲,要不要聽聽?”本傑明被恭維了半天,心裏也是激情澎湃。


    “那是必須的!趕緊聽聽!”哈特替好友高興說道。


    本傑明取出手機,讓哈特幫忙連上藍牙音箱,調出了他的全新之作,輕快的節奏馬上傳了出來。


    前奏帶著明顯的朋克風,由一個簡單悅耳的主旋律和三個和弦組成,聽到他清新嗓音時,又感覺充滿著爆發力,而那種清晰的音質和他的嘶吼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音樂裏又混了不少的hiphop,這段hiphop凸顯出他的嗓音很清脆,而歌曲卻不失搖滾的激情。


    燕南天這個門外漢,平時喜歡開車聽些民謠,但也會聽一些搖滾。以他個人的感覺,覺得本傑明的這首單曲的編曲架構有些像是linkin park的《in the end》,或者像是wiz khalifa和charlie puth的《see you again》。


    哈特已經跟著哼唱了起來,就連威爾和科塔都跟著節奏晃了起來,看來每個人都很享受這支單曲。


    燕南天很滿意本傑明的音樂才華,不過,他不滿意本傑明的進度,這麽久的時間才錄製了一支單曲,必須讓本傑明趁人打鐵才好。


    為了表示自己的認可,燕南天遞給本傑明一瓶啤酒,拍著他的肩膀鼓勵道:“好,非常好!接下來,就等你登上美國公告牌單曲榜冠軍啦!”


    本傑明很是炫耀,洋洋得意道:“以後,美國公告牌單曲榜我承包了。”


    燕南天不想打擊他,隻好說道:“好的,你就是榜主。”


    顯然,本傑明沒有聽懂燕南天的梗,榜主對應的是國內承包魚塘的塘主,燕南天感覺有些小遺憾,沒有人能懂他的幽默。


    哈特笑哈哈的回應道:“本,以後你就是著名歌手明星,可以跟坎爺(坎耶?維斯特)他們同台,沒準還有機會遇到他的媳婦卡戴珊,簡直太棒啦,太夢幻啦!”


    客廳的氣氛熱鬧非凡,燕南天也禁不住多喝點啤酒,待到很晚。


    哈特遇見了昔日好友本傑明,特別興奮,拉著本傑明單聚去了。uu看書w.uukash


    客廳隻剩下燕南天、威爾、科塔,三個人相互碰杯對瓶吹。


    威爾露出白牙,笑道:“最近,哈特的喜事特別多,前不久交了一個女朋友。據他說,是他們紐約梅隆銀行老板的女兒。”


    燕南天聽了也開心,說道:“不錯嘛,是紐約梅隆銀行的老板,還是紐約梅隆銀行洛杉磯分行的老板?”


    威爾笑道:“你現在眼界高了,耳朵裏隻聽得進去老板,是老板的女兒。聽哈特說的意思,好像是紐約總部,應該是最大的那個老板。”


    “哇!哈特可發財了,如果真的是紐約梅隆銀行大老板的女兒,那可真是福布斯榜上的億萬富翁。”燕南天驚訝道。


    威爾打趣道:“隻是約會而已,還不一定往婚姻那條路上走呢。”


    “哈特要是不跟她結婚,隻能說腦子進水了。這樁婚姻會讓他節省二十年的奮鬥。”燕南天開始有些羨慕嫉妒恨。


    科塔在一旁搖頭,像是不同意燕南天的說法。


    燕南天正在嫉妒哈特之際,情緒上有些波動,見科塔搖頭,問道:“怎麽,你覺得這樁婚姻不妥,科塔?”


    一向很少說話的科塔,繼續搖頭道:“我暗中觀察,哈特和這個叫做本傑明的人,兩個人像是有舊情。這可能是婚姻上的阻力。”


    “什麽?”


    “什麽?”


    燕南天和威爾馬上酒醒,不約而同驚呆。


    科塔當過兵,以他沉默寡言的性格,最是擅長觀察敵情,平時看人看事都很準,就是因為他看到了別人看不到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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