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法醫會用兩種辦法,第一,強行脫去死者的衣服,不過會導致死者的皮膚滑落下來,這樣對屍體不太好,也不太尊重。
第二種辦法就是把衣服用剪刀剪,一塊一塊的剪,這樣也可以,也不會傷害到死者的皮膚,唐龍選擇第二種辦法,他們兩人用剪刀把衣服剪開,就是把死者的肚皮,胸腔剪開,方便他們檢查死者。
秦丹丹和唐龍用了半個小時才完成這一項工作,在剪死者手臂時不小心把屍體的皮膚弄下來,唐龍在手臂有所發現:“皮下出血,死者生前有約束傷。”
唐龍隨後拿起手術刀,就打開死者的胸腔,死者胸腔內噴出一股濃密的腐臭味,忍著腐臭味,唐龍繼續檢查,死者外表雖然腐敗,不過內髒基本上還好,經過檢查,並沒有發現死因。
唐龍接著又打開死者的頸項,也沒有發現死者有室息的特征,除了手臂上有約束傷,其他的傷暫時沒有發現,唐龍也有點無奈,屍體的麵貌全非,沒有檢查的地方,最終決定從死者的頭部開始檢查,死者臉上,發現有約束傷,頭皮完好,但帽狀膜下出血,這也是約束傷,都是生前損傷。
唐龍?打開頭顱才看到,死者顱蓋骨折,顳骨處有創口傷,右顳骨處有骨折現象,傷口重疊交叉在一起,這是受到鈍器反複砸擊而至成,死因終於找到,死者是被人用鈍器擊打導致,死者顱腦損傷大出血死亡,死者左顳骨處有創口傷,死者流出大量血跡,大致的死因得知。
唐龍找到死者的死因,就把死者縫合起來,屍臘屍體,皮膚是滑的,想要縫合傷口那要花很大的功夫,?難度在大也要把死者的傷口縫合。
這次的縫合秦丹丹在一旁用止血鉗夾住死者皮膚讓唐龍用手術針去縫合,經過三個小時才把屍體縫合好,處理好死者,把屍體送入口袋包裹,送去化凍,接著就是要去找死者的身份,唐龍拿著從死者身上提取的血樣本,拿著死者的死因去找線索。
死者的身份已經找到,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陶喆報警她女兒失蹤了二十五天,經過dna數據庫對比,發現在排水溝鐵錘上的血痕跡既然是她女兒的,這條消息真是震撼,同時也得出結論死者就是陶喆的女兒,叫陶韻,其實她是姓陳,為什麽她姓陳,這要從她母親鬧鬼事件說起。
排水溝的鐵錘在偵破贗品案時所發現的物證,沒有想到過了二十多天才找到死者。
唐龍都暗自欣喜,他雙眼抬頭看著藍藍的天,白白的雲,這世界上這就是那麽多的巧合,之前自己重點調查了陶喆,沒有想到她跟本案有緊密相連,看來秦丹丹的這棟房子自己垂手可得。
在局裏唐龍得意的講述過程:“死者陶韻是陶喆跟陳閎的女兒,陳閎就是陳家老宅的主人,陶喆為什麽會在自己家裏假扮鬼,是因為陳閎在二十五年前對她移情別戀,剩下她孤兒寡母獨自在西海市區生活,他不知去向,由於自己沒有名分,沒有成為陳閎公開的媳婦,自己又想拿回自己該有的,女兒現在這麽大了,要陳閎出來認女兒。”
“現在陳閎在外省家大業大,自己隻想陳閎給她陳家老宅,陳家老宅可是有七八百個平方,這可是不小的財富,不過陳閎不答應給她,陶喆才把事情鬧大,故意假裝鬼,一方麵說陳家老宅有鬧鬼事件,鬧鬼事件出現,陳家就會把老宅送給她,一方麵可以把他揪出來,要他承認陶韻是他的私生女,可是陶喆萬萬沒有想到,陳閎根本就不出來見她,可憐她不識字,也不敢去外省找他,陳閎對這事不聞不問。”
“根據勘察發現,死者陶韻跟陳閎見過幾次麵,?死者叫陶韻今年二十七歲,是一名銷售人員,失蹤二十五天,李剛在陶喆那裏初步了解到,失蹤二十天,為什麽現在才來報警,主要是因為陶喆沒有真正注意,以為女兒出去玩了,可沒有想到那麽多天,卻不見了她的蹤影,她感覺到不對勁這才來報警。”
“陳閎現在在外省,現在的經濟地位,非同尋常,所在的城市,也是一個繁華的城市,貿易通達,無論生活,物質,起居的條件都非常豐富,開著幾家公司,人在外省,此案跟他會有什麽關聯,還在調查中。”
唐龍邊走邊講述,好像他在案發之前事先做了準備,可李三想著想感覺還是不對,哪裏會有在案沒有發生之前可以提前做好準備,要是能夠提前準備,直接去阻止凶手殺人了。
這一切都是巧合,uu看書.ukanshucm 真沒有想到本案會和陳家老宅有著緊密相連,上次在陳家老宅沒有太在意,唐龍切是了如指掌,一句跟著一句的講述,看來自己這次輸定了。
“死者的基本信息,我們都掌握了,陶韻雖然是銷售員,生前人員好,認識的朋友也很多,是一個非常喜歡交朋友的人,按道理來說,應該不會得罪什麽人,也不會跟什麽人發生矛盾?”文芯也開始分析道。
“死者生前有約束傷,致命傷都在頭部,我覺得當時死者一定跟凶手發生過爭吵,他們在爭吵當中發生了打鬥,之後導致她遇害。”唐龍接著分析道。
“我們在鴻泰路附近發現死者的手機,手機被人打碎,估計是嫌疑人打碎的,死者的挎包都在,裏麵有她的身份證,現金,我初步判斷那是第一現場,我們還在牆壁上發現一點血跡,附近沒有發現有監控視頻,血跡不是死者的,一定是嫌疑人所留,這個現場給我們看出,嫌疑人不是為謀財害命,而是謀殺,死者跟嫌疑人一定是有仇恨,死者死後,怕被人發現,就把死者拋棄在下水道,從下水道到第一現場有四百米遠,在這四百米的路線,我們沒有偵察到任何線索,整個偵察過程中,我們就發現一點血跡。”李三不愧是李三,一下子讓他偵察到蛛絲馬跡,正所謂他是一個豐功偉績的人,功不可沒,在他的偵察階段,所有在現場的線索都逃不出他的火眼金睛,可惜在本案唐龍還是快他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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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辦法就是把衣服用剪刀剪,一塊一塊的剪,這樣也可以,也不會傷害到死者的皮膚,唐龍選擇第二種辦法,他們兩人用剪刀把衣服剪開,就是把死者的肚皮,胸腔剪開,方便他們檢查死者。
秦丹丹和唐龍用了半個小時才完成這一項工作,在剪死者手臂時不小心把屍體的皮膚弄下來,唐龍在手臂有所發現:“皮下出血,死者生前有約束傷。”
唐龍隨後拿起手術刀,就打開死者的胸腔,死者胸腔內噴出一股濃密的腐臭味,忍著腐臭味,唐龍繼續檢查,死者外表雖然腐敗,不過內髒基本上還好,經過檢查,並沒有發現死因。
唐龍接著又打開死者的頸項,也沒有發現死者有室息的特征,除了手臂上有約束傷,其他的傷暫時沒有發現,唐龍也有點無奈,屍體的麵貌全非,沒有檢查的地方,最終決定從死者的頭部開始檢查,死者臉上,發現有約束傷,頭皮完好,但帽狀膜下出血,這也是約束傷,都是生前損傷。
唐龍?打開頭顱才看到,死者顱蓋骨折,顳骨處有創口傷,右顳骨處有骨折現象,傷口重疊交叉在一起,這是受到鈍器反複砸擊而至成,死因終於找到,死者是被人用鈍器擊打導致,死者顱腦損傷大出血死亡,死者左顳骨處有創口傷,死者流出大量血跡,大致的死因得知。
唐龍找到死者的死因,就把死者縫合起來,屍臘屍體,皮膚是滑的,想要縫合傷口那要花很大的功夫,?難度在大也要把死者的傷口縫合。
這次的縫合秦丹丹在一旁用止血鉗夾住死者皮膚讓唐龍用手術針去縫合,經過三個小時才把屍體縫合好,處理好死者,把屍體送入口袋包裹,送去化凍,接著就是要去找死者的身份,唐龍拿著從死者身上提取的血樣本,拿著死者的死因去找線索。
死者的身份已經找到,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陶喆報警她女兒失蹤了二十五天,經過dna數據庫對比,發現在排水溝鐵錘上的血痕跡既然是她女兒的,這條消息真是震撼,同時也得出結論死者就是陶喆的女兒,叫陶韻,其實她是姓陳,為什麽她姓陳,這要從她母親鬧鬼事件說起。
排水溝的鐵錘在偵破贗品案時所發現的物證,沒有想到過了二十多天才找到死者。
唐龍都暗自欣喜,他雙眼抬頭看著藍藍的天,白白的雲,這世界上這就是那麽多的巧合,之前自己重點調查了陶喆,沒有想到她跟本案有緊密相連,看來秦丹丹的這棟房子自己垂手可得。
在局裏唐龍得意的講述過程:“死者陶韻是陶喆跟陳閎的女兒,陳閎就是陳家老宅的主人,陶喆為什麽會在自己家裏假扮鬼,是因為陳閎在二十五年前對她移情別戀,剩下她孤兒寡母獨自在西海市區生活,他不知去向,由於自己沒有名分,沒有成為陳閎公開的媳婦,自己又想拿回自己該有的,女兒現在這麽大了,要陳閎出來認女兒。”
“現在陳閎在外省家大業大,自己隻想陳閎給她陳家老宅,陳家老宅可是有七八百個平方,這可是不小的財富,不過陳閎不答應給她,陶喆才把事情鬧大,故意假裝鬼,一方麵說陳家老宅有鬧鬼事件,鬧鬼事件出現,陳家就會把老宅送給她,一方麵可以把他揪出來,要他承認陶韻是他的私生女,可是陶喆萬萬沒有想到,陳閎根本就不出來見她,可憐她不識字,也不敢去外省找他,陳閎對這事不聞不問。”
“根據勘察發現,死者陶韻跟陳閎見過幾次麵,?死者叫陶韻今年二十七歲,是一名銷售人員,失蹤二十五天,李剛在陶喆那裏初步了解到,失蹤二十天,為什麽現在才來報警,主要是因為陶喆沒有真正注意,以為女兒出去玩了,可沒有想到那麽多天,卻不見了她的蹤影,她感覺到不對勁這才來報警。”
“陳閎現在在外省,現在的經濟地位,非同尋常,所在的城市,也是一個繁華的城市,貿易通達,無論生活,物質,起居的條件都非常豐富,開著幾家公司,人在外省,此案跟他會有什麽關聯,還在調查中。”
唐龍邊走邊講述,好像他在案發之前事先做了準備,可李三想著想感覺還是不對,哪裏會有在案沒有發生之前可以提前做好準備,要是能夠提前準備,直接去阻止凶手殺人了。
這一切都是巧合,uu看書.ukanshucm 真沒有想到本案會和陳家老宅有著緊密相連,上次在陳家老宅沒有太在意,唐龍切是了如指掌,一句跟著一句的講述,看來自己這次輸定了。
“死者的基本信息,我們都掌握了,陶韻雖然是銷售員,生前人員好,認識的朋友也很多,是一個非常喜歡交朋友的人,按道理來說,應該不會得罪什麽人,也不會跟什麽人發生矛盾?”文芯也開始分析道。
“死者生前有約束傷,致命傷都在頭部,我覺得當時死者一定跟凶手發生過爭吵,他們在爭吵當中發生了打鬥,之後導致她遇害。”唐龍接著分析道。
“我們在鴻泰路附近發現死者的手機,手機被人打碎,估計是嫌疑人打碎的,死者的挎包都在,裏麵有她的身份證,現金,我初步判斷那是第一現場,我們還在牆壁上發現一點血跡,附近沒有發現有監控視頻,血跡不是死者的,一定是嫌疑人所留,這個現場給我們看出,嫌疑人不是為謀財害命,而是謀殺,死者跟嫌疑人一定是有仇恨,死者死後,怕被人發現,就把死者拋棄在下水道,從下水道到第一現場有四百米遠,在這四百米的路線,我們沒有偵察到任何線索,整個偵察過程中,我們就發現一點血跡。”李三不愧是李三,一下子讓他偵察到蛛絲馬跡,正所謂他是一個豐功偉績的人,功不可沒,在他的偵察階段,所有在現場的線索都逃不出他的火眼金睛,可惜在本案唐龍還是快他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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