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爾科內的統治,在今天看來,是一種充滿了黑色暴力的獨裁。


    不管你在哥譚經營什麽生意,那麽你都必須給以法爾科內為首的黑幫勢力繳納保護費,否則,你在這座城市裏一天也活不下來。


    當然,之所以說是秩序,那就是這個保護費完全可以改名叫管理費之類的詞,畢竟哥譚已經是黑幫的城市了。


    但這也帶來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這座城市裏,富人越來越富,窮人越來越窮,畢竟越是社會底層的人,受到的盤剝也會越多。


    就像是大海之中,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吃汙泥。


    而那時的哥譚,90%以上的人連汙泥都不算,隻能在最普通的崗位上,苦苦掙紮求生,每個月上交保護費之後,剩下的錢隻能勉強維持活著,下個月繼續給黑幫賺錢。


    每個人都匆忙又麻木,天天都過著一樣的日子,在黑幫的監管下做他們讓你做的一切事情,不管什麽事。


    人們稍有不從,就將迎來毒打或者更可怕的懲罰,比如房子被放火、路上被衝鋒槍掃射、全家綁上水泥磚沉入大海,所有人都被這種黑色恐怖所籠罩。


    你甚至不能有任何東西被黑幫份子看上,他們會奪走一切。


    你的老公長得英俊,搶走。


    你的自行車質量不錯,搶走。


    你的沙發麵料挺軟和的,搶走。


    雖然這些事情不是法爾科內家族做的,做出這些事情的多是些不入流的小混混,但她們的小幫派依附著大幫派,而大黑幫則依附著更大的,直到歸於十大家族。


    在別的地方,如果你問孩子們長大後想做什麽,答案一定是多種多樣的,想當科學家,想當神官,或者想當消防員的都有。


    但是在那時的哥譚,答案隻會有一個想當老大。


    因為孩子們唯一出人頭地的方法,就是加入黑幫,跟一個好老大,成為他們小時候最憎恨的那種人,通過各種黑暗的行為一步步往上爬。


    那時的哥譚政府,有一半以上的官員接受黑幫家族的政治獻金,剩下的一半,也生活在黑幫的威脅恐嚇之下,可以說是一座毫無希望的城市。


    也就在那時,退伍的詹姆斯戈登回到了這座城市,成為了一名刑警。他接手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布莉絲薇恩的父母,在小巷中被人槍殺。


    他安慰了年幼的布莉絲,向她保證會把一切查個水落石出,為她的父母討回公道。


    但一切線索都指向了黑幫,在破案的過程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的事情,讓他看到了黑暗中可怕的激流。


    嚴格來說,那時候作為凶殺警探的戈登,日子還是過得不錯的。


    作為警察,他並不需要繳納保護費,混混也不會主動找他們麻煩。


    畢竟在十家族看來,哥譚是自己的城市,城市中的警察也是在為自己的家族維持治安,哪有自家人也交保護費的道理?


    盡管戈登是哥譚出生,但他見識過外麵的世界,那絢麗多彩的外界,不像是哥譚永遠灰蒙蒙的,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城市是這種模樣。


    他準備要把所有的黑幫全部繩之以法,讓哥譚重見光明。


    盡管他端著的飯碗,有一半是姓法爾科內的,裏麵也總是裝著滿滿的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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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他這麽做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更多窮苦的人。


    於是他吃了很多的苦頭,被降職,被威脅,被誣陷,被刺殺。


    隨著他的調查越是深入,黑幫的手段也越是激烈,無數次他險死環生,直到十多年前,蝙蝠女的出現,兩人一起艱苦奮鬥了三年,他終於勝利了.......


    十家族土崩瓦解,隻留下了一家科波特家,也就是今天的企鵝女,她占據的地盤,連以前的百分之一大小都不到了。


    他親手把法爾科內,這個曾經的哥譚皇帝送進了黑門監獄。


    雖然他很快就出來了,但他去了香港,戈登也就再也沒有見過他。


    那以後的戈登,更多的精力都用來應對層出不窮的各種蒙麵人上了,大概隻有一個人在晚上休息喝酒的時候,才會想起年輕時的那些驚心動魄。


    現在,記憶中的人出現了。


    “戈登,當年的好小夥,你現在也老了。”


    法爾科內語帶感慨,看著戈登的眼中也沒有任何仇恨,就像是一個普通的老人在看著自己的子侄。


    他還是那麽有氣度,西裝筆挺,溫文爾雅。這房間內的一切都像是時間倒流了,回到了‘羅馬人’輝煌的年代,戈登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


    當年在破案的最初,他曾上門向法爾科內尋找線索,而法爾科內同樣非常有氣度地接待了他,城市的地下皇帝和一個小小的警察,就隔著這張書桌對話。


    就像今天一樣。


    戈登可不會被他迷惑,也許三十年前會,但絕不是今天的他,他可是還記得之前他的手下是怎麽把自己‘請’來的。


    羅馬人回來了,而且全副武裝!


    “你比我老得更快,法爾科內。”


    戈登哪怕身處絕境,依舊毫不退縮,他立刻反唇相譏。


    法爾科內隻是笑笑,手裏依舊不緊不慢地摸著自己的貓,那隻貓被壁爐烤得昏昏欲睡,舒服得一個勁地在他懷裏打哈欠。


    “是的,我們都老了,這個世界注定是屬於年輕人的了,所以我打算在死前,回到這片地方來看看。”


    “哥譚沒什麽好看的,你應該回香港去。”戈登坐在了他的對麵,和他平靜地對視。


    法爾科內的手停頓了一下,他低頭聞了聞自己胸口的玫瑰,抬頭不解地看著戈登:“是啊,沒有什麽好看的.......我交給了你一座輝煌的城市,可是你居然讓它變成了這樣?”


    “至少人們得到了自由。”戈登閉上了眼睛,靠在了沙發上。


    “自由算什麽呢?現在的晚上他們連門都不敢出。”法爾科內搖頭大笑,像是聽到了什麽笑話,見到戈登閉眼的樣子,他又說:“你曾經和蝙蝠女誆騙了我,我不怪你,因為我知道你想要的,是一座更好的城市。”


    “我也不怪她,因為家族中有人背著我殺了布莉絲的父母,盡管是法庭的滲透,但那也是我應得的報應。”


    “........”戈登沒有說話。


    “還記得麽?我問你想要的是什麽?你告訴我,你想要的是人們能安居樂業,孩子們能健康成長的城市。所以我放手了,我把它交給了你,讓你去實現我做不到的事情,我讓你把我關進了監獄,我讓你成為哥譚的希望,然後我遠走他鄉,可這就是你給我的答案?”


    法爾科內平靜地把貓放到地毯上,看著它就地蜷縮成一團,呼呼睡去,他從自己的書桌上拿起酒瓶,倒在兩個玻璃杯裏,金色的酒液在火光中泛著異彩。


    “哥譚......隻是還需要時間,它會變好的......”戈登說著自己也很難相信的話。


    “這就是我看好你的原因,戈登,你總是心懷希望,不會放棄。”法爾科內笑著站起身來,顫顫巍巍地把一杯酒遞到戈登的手裏,輕輕和他碰杯:“和科波特家的小瘸子比起來,你才是我最理想的繼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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