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華的京城永遠是最繁華熱鬧的地方,這裏薈聚了整個大華最有權勢的人,自然也就薈聚了整個大華最昂貴精致的物品,從而也就吸引了大華所有的商人前來此處。


    酒樓茶肆、綢莊衣鋪,藥材皮毛等等,甚至還有周邊諸國的寶石香料,使得這座城池如鮮花簇錦一般。


    尤其現在正值三年一次,官員述職評選之時,回京的地方官員多如過江之鯽,京城城門處每日車馬如同流水一般,絡繹不絕,都是衣著不俗,隨侍如織,越發帶得整個京城興旺熱鬧起來。


    一隊車馬進入京城,當頭是一匹棗紅色的駿馬,馬上之人年約四十,國字臉,頷下三縷長須,看起來氣派十足,臉上更是意氣風發。


    也無怪乎他如此誌得意滿,畢竟,曹岑這一生,可以說是一帆風順。


    少年中舉,娶得嬌妻,仕途平順,如今剛過四十,便已經是雲州刺史,地方的二品大員。而這次進京述職,雖然朝廷評選還未結束,但他已經得到了內部消息,妥妥一個優等,留京絕無問題,甚至,剛剛空出的刑部左侍郎的缺都有七成把握。


    地方官入京,品級都要降一兩品留用,刑部左侍郎又是個實缺,而且如今的刑部尚書已經六十,過不了幾年便要退出朝堂,到時候以他的資曆和人脈關係,尚書之位未必就不能想想。


    望著這恢弘莊嚴的帝都,曹岑威嚴的眼眸中帶著對權勢的渴望,讚歎道:“不愧是天子腳下,果然氣派不凡!”


    “何止氣派不凡,簡直令人眼花繚亂。”身側白馬上的年輕人附和道。


    他與中年人麵容相似,也算得上端正,隻是麵色蒼白微微帶黃,眼睛也略顯渾濁,眸光更是如同帶了鉤子一樣,沾在來來往往的年輕女子身上扯不下來,顯然話中之意與中年人截然不同。


    曹岑轉頭,看到曹元尚的模樣,不由得微微皺眉。


    他這一生,唯一的不足,就是這個兒子。


    曹元尚今年十九歲,是他的獨子,也因此,就被他的母親寵壞了,不愛讀書,不愛習武,小小年紀便沉溺於酒色之中。尤其,他還不愛煙花柳巷的風流,偏偏喜歡招惹良家女子,這些年不知道鬧出多少事端,連人命都鬧出了兩三條,幸好都在他的轄區,還能壓得下去,倒也沒翻出大風浪。


    但如今到了京城,就和往日在雲州不同了。


    “尚兒,這裏不是雲州,為父我可以一手遮天,這裏是京城,遍地都是高官權貴,為父這個地方二品大員在這裏根本不算什麽。你可千萬不能再像以前那樣亂來,否則,為父也救不了你!”曹岑壓低聲音,語重心長地道。


    曹元尚卻沒放在心上,漫不經心地道:“爹你放心吧,我自有分寸。”


    “如今京城官員雲集,你可千萬不要給我鬧出事端來!”曹岑見他這幅模樣,實在難以放心,不由得再三叮囑。


    曹元尚輕浮地笑了笑:“爹你就放心吧!我知道什麽樣的人能招惹,什麽樣的人不能招惹,不信爹您想想,這些年來,我可曾招惹過我們曹家不能應付的麻煩?我又不傻!”


    曹岑想了想,點了點頭,稍稍放下了心事。


    這些年兒子招惹的麻煩不少,但大多都是無權無勢的平民,官宦人家極少,最出格的一次也就是逼得一個縣令的女兒上吊。但那個縣令本就是得罪了高官,被放逐過去,根本沒有出頭之日的,所以就算女兒被逼死了,也沒鬧騰出什麽水花。


    這麽一想,兒子還真是懂得分寸。


    “那就好。待會兒為父要先去拜訪吏部的舊識,為留京任職一事再奔走一番,你最好先安分點,等這段過去了,為父的官職已定,對京城的情形也清楚了再出門!”曹岑叮囑道,但知道兒子肯定不會聽,因此也隻是隨口那麽一說。


    曹元尚果然敷衍道:“知道了,爹放心,我肯定不會鬧出大亂子的。”


    等到曹岑一出門,曹元尚一刻鍾也等不了,立刻就帶著幾個心腹的小廝從後門出去。


    走在繁華的大街上,看著衣紅著綠,身姿窈窕的年輕女子,曹元尚眼睛賊溜溜地盯著,隻覺得空氣裏都是醉人的女子體香,魂兒都要飛上天了。


    在雲州地界,雖然有他爹壓著,但時間久了,曹大公子的名聲還是傳了出去,當地女子人人自危,尤其相貌生得好些的,更是如臨大敵,輕易不會出門。說起來,曹大公子已經有好幾個月沒能得個稱心如意的美人了。


    如今到了京城,隻見滿街的美貌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巧笑嫣然,絲毫也不設防地就這麽逛街遊玩,曹元尚隻覺得骨頭都要酥了。


    好在他還有點理智,知道不能給父親惹事,因此看到那些穿綢著緞,衣飾不俗的女子,也不敢多看,唯恐對方有什麽背景,不敢輕易招惹。倒是遇上衣著普通,清水出芙蓉的小家碧玉,便心癢癢地多看幾眼,甚至調笑幾句,得到對方的怒視白眼,哈哈笑幾聲,十足的浪蕩子弟。


    周圍有人注意到他的行徑,不由得個個目光詭異,好像看到什麽怪物一般。


    怎麽著?沒見過紈絝子弟嗎?


    曹元尚被路人的目光看得莫名其妙,堂堂京城,權貴高官雲集,還有皇室子弟,難道就沒幾個不成器,愛欺男霸女的主兒嗎?幹嘛看他跟看西洋景兒似的?


    然而,還來不及多想,曹元尚便覺眼前一亮,目光凝定在不遠處一名美貌少女身上。


    少女穿著低劣的粗布衣服,顯然家境貧寒,但容貌卻是絕美,尤其那肌膚,如羊脂白玉一般,在太陽底下幾乎能發出光來。她正站在一個賣冰糖葫蘆的小販跟前,買了根冰糖葫蘆,就歡歡喜喜地送入嘴中,隨即便露出了天真而滿足的笑容。


    那模樣,就像一隻毫不設防的小羊羔,特別能引出人犯罪的衝動。


    曹元尚嘖嘖兩聲,這樣美貌的貧寒女子,毫無依仗,卻一點都不知道這世道的危險,就這麽堂而皇之地展露著自己的美貌,不被人吃了才怪。今兒真是運氣好,遇到了這麽一個極品的尤物!


    心動之下,曹元尚立刻上前,用扇子挑起少女的下巴,輕浮地道:“小妹妹,這冰糖葫蘆就這麽好吃嗎?讓哥哥也吃一口如何?”


    出乎意料的,少女既沒有惱怒,也沒有驚慌失措,反而眼睛閃閃地看著他,微微歪著腦袋:“你這是在調戲良家女子嗎?”


    這副天真稚美的模樣,勾得曹元尚魂都要丟了:“沒錯,小妹妹你實在長得太美了,讓哥哥親一下。”


    “你承認啦,所以,就算我揍你,也隻是為民除害!”少女笑語嫣然,歡喜地拍了拍手,“我都一個月沒遇到調戲我的惡霸了,手正癢呢,沒想到今天還能抓到一個,真是太好啦!”


    完全出乎意料的反應,讓曹元尚不由得怔了怔。


    等等,這走向,似乎好像有什麽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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