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曆史與現實的原因,南沙群島的問題十分複雜,已經形成“六國七方”介入、“四國五方”軍事占領的武裝割據格局。除我國占據8個島礁(含台灣方占據1個)之外,目前已有42個島礁被外國侵占,其中越南29個,菲律賓8個,馬來西亞5個,文萊、印度尼西亞也對部分島嶼和海域提出了主權要求。
這麽複雜的狀況,按國內領海的執法程序來運作南沙的管轄,僅靠漁政、海監等行政部門維權,是不可能解決國與國之間島礁矛盾的。更不用去說那些被占領的島礁,譬如,如果人家就不打漁,賴在你的領海(領土上)上不走,漁政船、海監船就拿他沒轍了,不有“無害通過”一說嗎?
所以,第一步,我們必須也該對南沙群島施行軍管了,具體的清場方案請看鄙人的另文《武力解決南沙島礁爭端的終極方案》。
2007年11月我國政府批準在南海設置三沙市,來管理中沙群島、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隸屬於海南省,麵積260萬平方公裏,相當於我國領土的四分之一。數據顯示,西沙、南沙、中沙群島包括了260多個島、礁、沙、灘,散在南海上,東西相距900公裏,南北長達1800公裏,島嶼麵積13平方公裏,海域麵積200多萬平方公裏。西沙群島的永興島是三個群島中最大的島嶼,麵積約2.13平方公裏。目前,中沙群島工委和辦事處(縣級)都駐在該島。可是南沙群島的事情根本就不是一個海南省省長可以拍板做主的事,因此這種管轄隻是存在於形式上,南海島礁實際上已經失控了。
因此第二步,海軍控製了南沙群島把軍管權移交了之後,為了南海的長治久安,可以考慮把三沙市升級為一個專門的“特區”。
這不是那種經濟特區的概念,至少在創建初期,它的主要職能不是招商引資,“特區”的特殊體現在:第一,市長由中央委員,軍委副主席級別的高官來擔任。第二,“特區”概念可以借鑒為英國東印度公司之類的“國家公司”。當然我們要搞的不是殖民開發,特區的職能是統籌開發、管理南沙群島。第三,不管名字是叫三沙市,三沙特區,或是某某“國家公司”,反正它將由三部分組成,即軍事、經濟和外交三個職能部門組成。第四,特區機構可以獨立決斷三沙的一般事務,無需請示中央,因為它本身就是中央的派出機構。
不要一聽就拒絕,中國版本的“國家公司”已經在大陸上嚐試過了並取得了成功,當年開發北大荒,我國就曾組織過“生產建設兵團”。新疆的“生產兵團”今天仍然存在,雖然規模有所縮小。我們在南沙要成立新的就是“海上建設兵團”,隻不過時代和實際需要賦予了它一些新的含義,改名叫“特區”或“國家公司”就是一種變化。有人曾提議由軍隊(南海艦隊)來組成漁業船隊經營南海――“以戰養戰”,我認為軍隊經商,會毀掉軍隊的戰鬥力,是下下策。
我構想中經營南海,三沙特區(或國家公司)的分部門職能詮釋:
a.南沙的“特區”不同一般經濟特區還在於它手眼通天(特首是軍委副主席職銜),可調度南海艦隊作為增援。而其本身將擁有中國境內唯一一支或兩支海上巡航艦隊和精幹的海上武警(即海監),特區艦隊有別於一般的海監船,它由職業海軍,二線軍艦組成,配備火炮、反艦導彈,防空飛彈和反潛魚雷亟海航直升機等。但它不屬於南海艦隊管轄,因為它的遊弋範圍僅局限於三沙。類似於美國的國民警衛隊,直接歸三沙特區特首亟特區武官(海軍少將)指揮。
b.公司的經濟部門由漁業、天然氣、石油等等部門聯合組成,因為武力無關,本文不贅述。
權威部門估算,南海主要盆地的油氣資源潛量就達數百億噸。九十年代末期,周邊國家拉攏國際大石油公司,已經在南沙海域鑽井1000多口,發現含油氣構造200多個和油氣田180多個,1999年年產石油就已達4000多萬噸、天然氣310億立方米,分別是當年中國整個近海石油年產量和天然氣產量的2.5倍和7倍。而直到今日中國在南海還沒有一口油氣井。中國能在東海豎起油氣井的,說明這不是能力的問題。據業內人士私底下承認,造成南海油氣開發沒有進展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與地方“條塊分割”的體製造成的。
既然婆婆太多不好辦事,設特區經濟職能部門專管,將統一南沙群島國家開發、開采和漁業。避免政出多門,誰都可以管,結果誰也沒有管的現象。有序開采南沙資源,增加財政收入!
c.公司的外交部門由外交部派駐,主要負責協調處理南沙的外事糾紛,聯絡周邊國家共同開發和協作利用海洋資源。
這麽複雜的狀況,按國內領海的執法程序來運作南沙的管轄,僅靠漁政、海監等行政部門維權,是不可能解決國與國之間島礁矛盾的。更不用去說那些被占領的島礁,譬如,如果人家就不打漁,賴在你的領海(領土上)上不走,漁政船、海監船就拿他沒轍了,不有“無害通過”一說嗎?
所以,第一步,我們必須也該對南沙群島施行軍管了,具體的清場方案請看鄙人的另文《武力解決南沙島礁爭端的終極方案》。
2007年11月我國政府批準在南海設置三沙市,來管理中沙群島、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隸屬於海南省,麵積260萬平方公裏,相當於我國領土的四分之一。數據顯示,西沙、南沙、中沙群島包括了260多個島、礁、沙、灘,散在南海上,東西相距900公裏,南北長達1800公裏,島嶼麵積13平方公裏,海域麵積200多萬平方公裏。西沙群島的永興島是三個群島中最大的島嶼,麵積約2.13平方公裏。目前,中沙群島工委和辦事處(縣級)都駐在該島。可是南沙群島的事情根本就不是一個海南省省長可以拍板做主的事,因此這種管轄隻是存在於形式上,南海島礁實際上已經失控了。
因此第二步,海軍控製了南沙群島把軍管權移交了之後,為了南海的長治久安,可以考慮把三沙市升級為一個專門的“特區”。
這不是那種經濟特區的概念,至少在創建初期,它的主要職能不是招商引資,“特區”的特殊體現在:第一,市長由中央委員,軍委副主席級別的高官來擔任。第二,“特區”概念可以借鑒為英國東印度公司之類的“國家公司”。當然我們要搞的不是殖民開發,特區的職能是統籌開發、管理南沙群島。第三,不管名字是叫三沙市,三沙特區,或是某某“國家公司”,反正它將由三部分組成,即軍事、經濟和外交三個職能部門組成。第四,特區機構可以獨立決斷三沙的一般事務,無需請示中央,因為它本身就是中央的派出機構。
不要一聽就拒絕,中國版本的“國家公司”已經在大陸上嚐試過了並取得了成功,當年開發北大荒,我國就曾組織過“生產建設兵團”。新疆的“生產兵團”今天仍然存在,雖然規模有所縮小。我們在南沙要成立新的就是“海上建設兵團”,隻不過時代和實際需要賦予了它一些新的含義,改名叫“特區”或“國家公司”就是一種變化。有人曾提議由軍隊(南海艦隊)來組成漁業船隊經營南海――“以戰養戰”,我認為軍隊經商,會毀掉軍隊的戰鬥力,是下下策。
我構想中經營南海,三沙特區(或國家公司)的分部門職能詮釋:
a.南沙的“特區”不同一般經濟特區還在於它手眼通天(特首是軍委副主席職銜),可調度南海艦隊作為增援。而其本身將擁有中國境內唯一一支或兩支海上巡航艦隊和精幹的海上武警(即海監),特區艦隊有別於一般的海監船,它由職業海軍,二線軍艦組成,配備火炮、反艦導彈,防空飛彈和反潛魚雷亟海航直升機等。但它不屬於南海艦隊管轄,因為它的遊弋範圍僅局限於三沙。類似於美國的國民警衛隊,直接歸三沙特區特首亟特區武官(海軍少將)指揮。
b.公司的經濟部門由漁業、天然氣、石油等等部門聯合組成,因為武力無關,本文不贅述。
權威部門估算,南海主要盆地的油氣資源潛量就達數百億噸。九十年代末期,周邊國家拉攏國際大石油公司,已經在南沙海域鑽井1000多口,發現含油氣構造200多個和油氣田180多個,1999年年產石油就已達4000多萬噸、天然氣310億立方米,分別是當年中國整個近海石油年產量和天然氣產量的2.5倍和7倍。而直到今日中國在南海還沒有一口油氣井。中國能在東海豎起油氣井的,說明這不是能力的問題。據業內人士私底下承認,造成南海油氣開發沒有進展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與地方“條塊分割”的體製造成的。
既然婆婆太多不好辦事,設特區經濟職能部門專管,將統一南沙群島國家開發、開采和漁業。避免政出多門,誰都可以管,結果誰也沒有管的現象。有序開采南沙資源,增加財政收入!
c.公司的外交部門由外交部派駐,主要負責協調處理南沙的外事糾紛,聯絡周邊國家共同開發和協作利用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