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關於境界的話,父親從寧耶小時候就對他說過許多遍,但寧耶始終覺得懵懵懂懂,關於父親提到的這個所謂人的境界,他沒法完全領悟。
坦白來說,寧耶尊敬和畏懼父親,對父親的話言聽計從,為此吃盡了苦頭,但他在心底深處卻並不理解父親。
他隻覺得自己的父親難以捉摸。
“哎,算了,我考慮這些幹什麽?過我自己的小日子才是正道。”想了不到片刻的寧耶隻覺得煩躁,他把保險箱小心地鎖上,把金條和檀木匣帶走,徑自回房睡去了。
一夜無話。
第二日,寧耶起了個大早,他先是小心地把少部分金條存在家裏的不同位置以防不時之需,隨後便懷抱著40根沒有刻暗紋的小金條,直奔他熟絡的一個當鋪而去。
這家當鋪在古董文創街附近,老板是個五十多歲的半老頭子,和寧耶父親是知交好友,為人聰明但靠譜。之前寧耶的古董店沒炸的時候,從這裏收過不少玩意兒。後來他的店鋪被毀了,在廢墟中搶救出來的一些商品,也都是拿到這家店去換成了錢。一來二去,寧耶可以說對這裏相當熟悉。
“嗨,老板在吧?昨晚我發信息和你預約了,全部結算沒問題吧。”
寧耶一踏進當鋪的門,當即對裏麵大喊道,可是他跑得有點急了,一不小心就撞了同樣急切衝出當鋪的一個姑娘。
寧耶身材比較高,挨了這一下沒什麽事,可他撞上的卻是一個身材相對嬌柔的姑娘,這姑娘被他這麽一撞,當即撞得摔倒在地上。
那姑娘身穿寶藍色連衣裙,約莫十八九歲年紀,苗條婀娜,容光照人,眉眼間卻帶著三分英氣,三分倔強。
她被寧耶撞倒,也不等對方攙扶,自己一推地就站了起來,朝對方打量了幾眼,隨即咯咯笑了起來。她這一笑把寧耶笑懵了,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回複,而這女孩笑了兩聲,隨即止住笑,對著寧耶眨了眨眼說道。
“我還以為是誰呢,原來是寧海居的寧老板,你也來逛當鋪?”
見對方被自己撞倒也不生氣,寧耶不由得對這個姑娘心生了幾分好感,可是他朝著姑娘仔細看了幾眼,卻還是想不起自己在哪裏遇見過她。不得已之下,他隻能紅著臉撓了撓頭說,
“抱歉,請問您是?”
那姑娘看寧耶不認識自己,也不著惱,盈盈淺笑說道,“我叫姬靈,我有個姑姑以前是給尋少爺看琥珀酒吧的,你來琥珀酒吧找過尋少爺,所以我就認識你啦。”
“哦,原來是這樣。請多多指教。”寧耶微微一笑,點了點頭。
“是呢是呢,多多指教。話說今天天氣不錯,祝寧老板的東西也能賣出好價錢。”
隨後這女孩朝寧耶擺了擺手,走出了當鋪。寧耶也很快就忘懷了這件事,轉身走進當鋪內。
當鋪老板早就在等寧耶了,不出意外他這一單一百萬的單子,會是今天甚至最近一段時間內這當鋪最大的生意。
寧耶和老板很熟,彼此間廢話也不多說,兩人走進內室,寧耶嘩啦啦地把包裏的小金條倒出來,數十條金條落在內室的紅木茶幾上,金燦燦地很是漂亮。那邊當鋪老板已經拿出了茶壺茶盞,燒起了開水,準備一邊喝茶一邊點算,最後收貨結賬。
但是很奇怪的是,寧耶不管怎麽數,都發現桌麵上的金條隻有37條,然而他清楚地記得,自己今早塞進包裏的,是40塊小金條。他又再三翻找背包,查看桌底,都沒有找到那丟失的三根金子。
“你這是怎麽了?”當鋪老板一邊擺弄著紫砂壺,一邊看向寧耶問道,“你該不會是丟金子了吧?”
“您真眼尖,還真是。”寧耶尷尬地笑道,不停地繼續進行著徒勞的尋找。
丟三根金條就是近10萬的損失,胡尋之前幫過寧耶許多忙,又替他解開了第一層保險箱的密碼,最終也不過就是拿走了一根金條做報酬。而這下他一出門就丟了三根金條,那顯然是寧耶不能忍受的。
怎麽辦?看著左右翻找都找不到,寧耶的頭上滲出絲絲冷汗。
就在這時,水開了,當鋪老板拿起開水壺,開始往紫砂壺注水。
“寧耶啊,你知不知道,為什麽中國那麽多人喜歡茶道?”當鋪老板突然這麽一問。
寧耶茫然,但還是習慣性地回答,“因為喝茶可以清心,uu看書 ww.uuah品茶可以養性,泡茶更是訓練人耐心的方法。”
“嗯,說的不錯。”老板點點頭,開始清洗茶杯並繼續說道,“《紅樓夢》裏有一種楓露茶,需要連續泡三四次才出色。我一直在耐心尋找這種神奇的茶,隻可惜一直都沒成功。
世界上大多數的茶,第一次泡就會散發出大半的味道,再泡一兩次,剩下的茶湯就會寡淡無味。
能像楓露茶那麽耐泡的茶大約也就隻有白茶了,白茶是微發酵茶,因為采摘後沒有殺青這個步驟,所以需要浸泡更長的時間才能出味,也能禁得住更多次數的浸泡。
隻不過白茶泡出來的茶湯顏色很淡,淡黃色或淡綠色,倒是不符合《紅樓夢》裏楓露這個名字了。”
“老板,你究竟想說什麽?”寧耶看當鋪老板突然長篇大論地談起茶來,皺起了眉頭。
“我說你這個人啊,還是差點火候。”老板說著,突然揮了揮手,把一小塊金條扔到桌上。
“原來那金條老板你拿了啊。”寧耶鬆了一口氣,“我還以為是丟了呢。”
“不,你再數數桌上的金條?”老板卻說道。
寧耶又數了一遍,發現雖然剛才當鋪老板還回去一條,可桌上的金條居然還是隻有37條!
寧耶看了看正在優雅泡茶的當鋪老板,又看了看桌麵。
“我懂了,老板你好快的身手,你從我眼皮底下收起一個金條,可我愣是沒有發現。”寧耶反應了過來,他盯著老板的茶壺,“實不相瞞,您剛才和我說話,也是為了轉移我的注意力吧。”
坦白來說,寧耶尊敬和畏懼父親,對父親的話言聽計從,為此吃盡了苦頭,但他在心底深處卻並不理解父親。
他隻覺得自己的父親難以捉摸。
“哎,算了,我考慮這些幹什麽?過我自己的小日子才是正道。”想了不到片刻的寧耶隻覺得煩躁,他把保險箱小心地鎖上,把金條和檀木匣帶走,徑自回房睡去了。
一夜無話。
第二日,寧耶起了個大早,他先是小心地把少部分金條存在家裏的不同位置以防不時之需,隨後便懷抱著40根沒有刻暗紋的小金條,直奔他熟絡的一個當鋪而去。
這家當鋪在古董文創街附近,老板是個五十多歲的半老頭子,和寧耶父親是知交好友,為人聰明但靠譜。之前寧耶的古董店沒炸的時候,從這裏收過不少玩意兒。後來他的店鋪被毀了,在廢墟中搶救出來的一些商品,也都是拿到這家店去換成了錢。一來二去,寧耶可以說對這裏相當熟悉。
“嗨,老板在吧?昨晚我發信息和你預約了,全部結算沒問題吧。”
寧耶一踏進當鋪的門,當即對裏麵大喊道,可是他跑得有點急了,一不小心就撞了同樣急切衝出當鋪的一個姑娘。
寧耶身材比較高,挨了這一下沒什麽事,可他撞上的卻是一個身材相對嬌柔的姑娘,這姑娘被他這麽一撞,當即撞得摔倒在地上。
那姑娘身穿寶藍色連衣裙,約莫十八九歲年紀,苗條婀娜,容光照人,眉眼間卻帶著三分英氣,三分倔強。
她被寧耶撞倒,也不等對方攙扶,自己一推地就站了起來,朝對方打量了幾眼,隨即咯咯笑了起來。她這一笑把寧耶笑懵了,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麽回複,而這女孩笑了兩聲,隨即止住笑,對著寧耶眨了眨眼說道。
“我還以為是誰呢,原來是寧海居的寧老板,你也來逛當鋪?”
見對方被自己撞倒也不生氣,寧耶不由得對這個姑娘心生了幾分好感,可是他朝著姑娘仔細看了幾眼,卻還是想不起自己在哪裏遇見過她。不得已之下,他隻能紅著臉撓了撓頭說,
“抱歉,請問您是?”
那姑娘看寧耶不認識自己,也不著惱,盈盈淺笑說道,“我叫姬靈,我有個姑姑以前是給尋少爺看琥珀酒吧的,你來琥珀酒吧找過尋少爺,所以我就認識你啦。”
“哦,原來是這樣。請多多指教。”寧耶微微一笑,點了點頭。
“是呢是呢,多多指教。話說今天天氣不錯,祝寧老板的東西也能賣出好價錢。”
隨後這女孩朝寧耶擺了擺手,走出了當鋪。寧耶也很快就忘懷了這件事,轉身走進當鋪內。
當鋪老板早就在等寧耶了,不出意外他這一單一百萬的單子,會是今天甚至最近一段時間內這當鋪最大的生意。
寧耶和老板很熟,彼此間廢話也不多說,兩人走進內室,寧耶嘩啦啦地把包裏的小金條倒出來,數十條金條落在內室的紅木茶幾上,金燦燦地很是漂亮。那邊當鋪老板已經拿出了茶壺茶盞,燒起了開水,準備一邊喝茶一邊點算,最後收貨結賬。
但是很奇怪的是,寧耶不管怎麽數,都發現桌麵上的金條隻有37條,然而他清楚地記得,自己今早塞進包裏的,是40塊小金條。他又再三翻找背包,查看桌底,都沒有找到那丟失的三根金子。
“你這是怎麽了?”當鋪老板一邊擺弄著紫砂壺,一邊看向寧耶問道,“你該不會是丟金子了吧?”
“您真眼尖,還真是。”寧耶尷尬地笑道,不停地繼續進行著徒勞的尋找。
丟三根金條就是近10萬的損失,胡尋之前幫過寧耶許多忙,又替他解開了第一層保險箱的密碼,最終也不過就是拿走了一根金條做報酬。而這下他一出門就丟了三根金條,那顯然是寧耶不能忍受的。
怎麽辦?看著左右翻找都找不到,寧耶的頭上滲出絲絲冷汗。
就在這時,水開了,當鋪老板拿起開水壺,開始往紫砂壺注水。
“寧耶啊,你知不知道,為什麽中國那麽多人喜歡茶道?”當鋪老板突然這麽一問。
寧耶茫然,但還是習慣性地回答,“因為喝茶可以清心,uu看書 ww.uuah品茶可以養性,泡茶更是訓練人耐心的方法。”
“嗯,說的不錯。”老板點點頭,開始清洗茶杯並繼續說道,“《紅樓夢》裏有一種楓露茶,需要連續泡三四次才出色。我一直在耐心尋找這種神奇的茶,隻可惜一直都沒成功。
世界上大多數的茶,第一次泡就會散發出大半的味道,再泡一兩次,剩下的茶湯就會寡淡無味。
能像楓露茶那麽耐泡的茶大約也就隻有白茶了,白茶是微發酵茶,因為采摘後沒有殺青這個步驟,所以需要浸泡更長的時間才能出味,也能禁得住更多次數的浸泡。
隻不過白茶泡出來的茶湯顏色很淡,淡黃色或淡綠色,倒是不符合《紅樓夢》裏楓露這個名字了。”
“老板,你究竟想說什麽?”寧耶看當鋪老板突然長篇大論地談起茶來,皺起了眉頭。
“我說你這個人啊,還是差點火候。”老板說著,突然揮了揮手,把一小塊金條扔到桌上。
“原來那金條老板你拿了啊。”寧耶鬆了一口氣,“我還以為是丟了呢。”
“不,你再數數桌上的金條?”老板卻說道。
寧耶又數了一遍,發現雖然剛才當鋪老板還回去一條,可桌上的金條居然還是隻有37條!
寧耶看了看正在優雅泡茶的當鋪老板,又看了看桌麵。
“我懂了,老板你好快的身手,你從我眼皮底下收起一個金條,可我愣是沒有發現。”寧耶反應了過來,他盯著老板的茶壺,“實不相瞞,您剛才和我說話,也是為了轉移我的注意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