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雅史撿起鱗片,黑色的表麵依舊光滑,倒映出路明非的瞳孔。


    剛才那一槍絕對命中了鱗片,他的射擊一向很準,即使是在他去葦名之前。


    在軍訓的時候,他曾經有幸摸過真槍,雖然他的體力不出眾,但卻是罕見的十槍一百環的學生,教官都被他耍的一手好槍給驚呆了。


    這把手槍的後座力很驚人,路明非能感覺到,比那種大口徑的燧發槍還要巨大得多,可這麽一把改裝過的手槍,卻沒在鱗片上留下一點痕跡。


    “這就是龍鱗,1900年斯文·赫定在中國新疆樓蘭古城發現的。”富山雅史把鱗片擦拭幹淨,裝回手提箱裏,“這可不是什麽高科技製造的特殊的材料,目前的技術,即使是納米技術製造的合金也無法在這一次射擊下完好無損。”


    “你不止是個心理醫生,還是個曆史學家啊。”路明非打岔道。


    “我有東京大學的曆史學碩士學位和材料學博士學位,你對曆史感興趣的話,我們可以找個機會慢慢討論。”富山雅史說。


    “別別別。”路明非連忙揮手,他寧願被針紮,也不想被人逼著去背誦比磚頭還大的書本,“我們還是繼續吧,另一個手提箱裏裝的是什麽?”


    “好吧。”富山雅史看起來很失望,他開啟第二隻手提箱,一隻圓柱形的玻璃瓶被送到路明非的麵前,就像是生物課上老師用來裝標本的那種瓶子,裏麵充斥了淡黃色的液體。


    路明非拿起瓶子左右觀察,越看,他越覺得裏麵的這玩意像是一隻蜥蜴。


    泡在福爾馬林溶液裏的動物呈黃白色,蜷縮著修長的尾巴,像是子宮中的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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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邊的長須在溶液裏緩慢地飄拂,合著眼皮的樣子像是一個安詳入睡的嬰兒,背後雖然長了兩麵半透明的膜翼,但看起來就像是在蜥蜴的背上插了一雙翅膀。


    說實話,路明非對這種西方龍的存在一點都不感到驚奇,因為它實在是太太太...太可愛了。


    他覺得要是允許的話,他完全可以把這玩意兒當寵物養。


    葦名的那些怪物哪個不比這玩意恐怖?


    第一次見到赤鬼的時候,路明非那是真的快被嚇尿了。


    猙獰的麵孔,赤紅的皮膚,龐大的身軀和頭上類似惡鬼一樣的角,以及那到死才會停下的怒吼。


    赤鬼如其名,就是赤色的惡鬼,它敵我不分,會暴躁地攻擊視線範圍裏的一切生物。


    一旦被它的雙手抓住,它就會把你給高高舉起來,重重地砸向地麵。


    你絕對不會想來一次那種體驗,憤怒睜大的眼球死死盯著你,箍緊的手好似要把你的骨頭捏碎,張開的大嘴呼出腐臭的難聞味道,仿佛要把你的骨頭和肉一口一口嚼成碎渣。


    在明天的早晨,你就會變成一坨消化不良的稀粑粑從肚兜下麵的大屁屁裏拉出來。


    天啊!即使是現在想起來,路明非都還會做噩夢!


    雖然那不是路明非遇到過的最強的怪物,但那絕對是給他的壓迫力最強的怪物。


    而比起從地獄爬出來的赤鬼,眼前這隻長了翅膀的蜥蜴,就隻能用可愛兩字來形容了。


    “這是一條紅龍的幼崽,甚至還沒有死去。”富山雅史介紹道:“龍類很難殺死,尤其是高貴的初代種和次代種,即使毀滅它們的身軀,它們也隻是會陷入沉睡,在遙遠的將來,會隨著它們寂靜的靈魂一同蘇醒。”


    “這是極為難得的標本。通常人類無法捕獲龍類,因為它們能感知到人類的存在,要麽在人類靠近之前離開,要麽就率先一步發起進攻。”


    “這個標本是在1796年發現的,在印度,這隻紅龍又在在剛剛孵化出來的時候被一條巨蟒吞了下去,當地的農民殺死巨蟒,從它的肚子裏得到了這個幼崽。”


    “它在巨蟒的胃液裏待了多久。”路明非問。


    “大概15天,巨蟒並不能消化一條龍,即使是幼崽,它甚至還能從巨蟒吞噬的殘渣裏獲得營養,如果再晚一些,它自己就能刨開蛇肚子出來。”


    “真是...頑強的生物。”路明非將瓶子放下。


    他微眯著眼睛,因為他看到了紅色的小點,在那條紅龍幼崽彎曲的脖子處。


    他不確定自己是否能殺死這條龍,因為他並沒有不死斬。


    從富山雅史的描述來看,龍似乎是永生不滅的,就像是不死人。


    如果看到忍殺點,再給路明非一把足夠鋒利的刀,他就能進行處決,在處決的時候,任何敵人都無法反抗。


    但有些強大的敵人需要處決數次,而有時候,一般的處決甚至無法將敵人擊殺,必須要用到不死斬。


    不死斬是一把有著濃鬱鮮紅色刀身的古老長刀,被供奉在仙峰寺,他是從變若卿子的手裏得到的。


    這把刀的來曆路明非無從而知,但它可以處決那些“不死”的敵人,使其迎來真正的死亡。


    他曾經用不死斬,為自己在葦名為數不多的朋友得到解脫。


    佛院的不死人,他對路明非來說亦師亦友。


    路明非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穿著一身武士的鎧甲,但款式卻十分古老,似乎經曆了很長很長的歲月,在那漫無邊際的生命中,遺失了過去。


    武士唯一的願望,就是像一個正常人那樣死去。


    但他做不到,因為他是個不死人,他待在佛院的一角,不管刮風還是下雨,他都像是一顆老樹一般,紮根在原地呆呆地望著天,仿佛那裏才是他的歸宿。


    是他,教會了路明非戰鬥的方式,識破、彈反、處決...乃至那些撿到的武術秘籍,都是靠他,路明非才能修煉出精湛的刀術和技巧。


    “漂亮,閣下!”


    “再來一次,閣下!”


    他總是這樣鼓勵著路明非。


    路明非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得到不死斬之後,滿足他的願望。


    那一晚,他坐在那片竹林裏,把武士的刀放在麵前,喝了很多酒。


    苦澀的麥酒,劣質的釀酒技術甚至不能把裏麵的麥殼剔除幹淨,路明非隻是盤腿坐著,將酒淋在那把快要生鏽的太刀上,然後痛飲。


    直到下起暴雨,永真小姐為他撐傘,他將武士的刀插在武士的墳前,拿起腰間的楔丸,任由瓢潑大雨澆濕了他的頭發和全身。


    雨夜中,死神獵殺惡鬼,那一刻,他以為這就是他的宿命。


    獨屬於他的,孤獨的宿命。


    如果那時候他知道那首漢詩就好了。


    【送君歸故國,臥病楚山幽。】


    【隻可相隨去,如何獨自留。】


    他可以念叨著這首詩,在夜色裏祭奠友人,用惡鬼的血,在黃泉路上開路。


    他會告訴所有鬼魂,這人,他路明非護著了,誰也別想打擾他投胎去富貴人家享受豐滿奶媽喂奶的生活。


    “漂亮,閣下,我們再來一次吧。”耳邊似乎響起了熟悉的話語。


    好吧,好吧,淺草寺你贏了,我再也不說你的簽不準了。


    路明非似乎又回到了那個暴雨傾盆的夜晚,他隻是用刀砍啊,砍啊,砍到了大雨停歇,砍到了太陽升起,直到他帶著沾滿血跡的衣服回到佛院,才發現,持刀的人,原來隻剩下他一個...


    這就是,隻狼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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