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魔力小手的李珠,終於過上了不用起床的舒適肥仔生活,經過一天一夜的練習,他可以輕鬆自如的操縱魔力小手。


    李珠把原本非常巨大的魔力小手,壓縮成了一雙普通手的大小。


    在床上過了一周多的悠哉時刻,終於到了要去出售物資的時候。


    李珠不情不願的下了樓,帶著哥布林們收集的物資,晃晃悠悠的來到了小鎮之上。


    今天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把物資出手,然後換取金幣。


    走在大街之上,李珠掰著手指頭算了算今天要做的事情,然後對著天大叫一聲:“今天好忙啊!”


    今天李珠需要幹兩件事情,一件事情就是出售物資,另外一件事情就是例行召喚。


    魔物協會給不思進取的李珠定下了一個苛刻的標準,每天必須進行一次例行召喚,如果不這麽做,李珠將會被吊銷惡魔領主的身份。


    其實魔物協會之所以這麽做,具體原因還是因為李珠太懶了。


    在得到了領主召喚器以後,僅僅進行了兩次的召喚。


    魔物協會看不下去了,覺得李珠這個領主實在是不思進取極了。


    於是乎為了李珠惡魔領主的前途考慮,逼迫他進行召喚。


    李珠為了能夠在城堡上過上平凡的生活,不得不每天進行召喚。


    不完成魔物協會的工作,他就沒辦法舒舒服服的呆在床上享受人生,過上肥宅生活。


    李珠對於魔物協會沒什麽好感,畢竟誰喜歡每天催促自己工作的人呀。


    想到今天要做兩件事情,李珠便頭疼,他每天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呆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玩遊戲,睡覺喝可樂,吃美食。


    “小李呀,今天想買點什麽吃的?有珍珠暴龍肉,撕烤鹹鴨腿,翡翠鹹魚羹…這些都是特色菜,要不要來一份?”餐館的人看到李珠那是笑嗬嗬的。


    每次李珠來到餐館都會買上一個月的夥食。


    然而李珠每周都會來一次鎮上,也就是說他一周吃了別人一個月的飯。


    李珠摸了摸肚子看了看菜單,對於那些自己沒有嚐試過的菜不感興趣。


    “老樣子啊,來15份黃燜雞米飯,15份黃燜雞燒排骨,來15份紅燒牛肉來,15份回鍋肉,來15份烤羊肉串,來15分五花肉,對了,再給我烤一點韭菜,烤一點茄子,拿三箱啤酒。”


    李珠想了想,決定暫時就要那麽多。


    作為一個死肥仔,美食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果沒有美食,就沒有那麽平凡而又舒服的生活。


    為了平凡而又舒服的生活,李珠不得不每一周都來這裏購買美食。


    雖然這些美食放在自己的空間戒指之中不會變質。


    但是說實話,李珠總是覺得這些飯菜放在一起會串味。


    可是自己又懶得每天過來吃。


    所以每一周前來購買夥食,是不得不進行的行為。


    為什麽不讓那些哥布林前來購買?


    開玩笑,這個小鎮受到了多少次魔物的襲擊?


    要是有哥布林前來鎮上,估計還沒開口說自己要來買飯就被人打死了。


    更何況那些哥布林嘴上沒把門,不聽自己的命令,要是把自己是惡魔領主的事情說出來,不要說要去買飯菜了,估計那些街坊鄰居都能用口水把自己給淹沒了。


    為了自己平凡的生活,李珠不得不辛苦一些。


    再把這些飯菜裝到空間戒指之中,李珠悠哉悠哉的去把那些物資給賣了。


    李珠已經找到了穩定的出售點,雖然價格比在街上擺攤的時候要低上一些,可是這裏能夠接收大量的貨物。


    而且對任何貨物都沒有拒絕的意思,所以無論是木材石頭堅果,包括新鮮的魚李珠一股腦的送到了這裏。


    換取了大量的金幣之後,李珠揣著這些金幣,晃晃悠悠的回到了自己的城堡裏。


    想到今天還要進行例行的召喚,李珠就頭疼啊。


    不得不掏出領主召喚器進行召喚。


    閃電小子阿凡出生在一個異能世界之中。


    這個世界的所有人都有特殊的異能。


    這些異能是天生就會的,強大與否主要看天賦。


    阿凡的能力雖然很普通,但是卻非常的好用。


    阿凡有一雙飛毛腿,他可以快速的奔跑。


    可是奔跑本身就是人類的技能,阿凡的能力,雖然很方便與阿凡在兩地之間來往。


    但是在這個世界之中,阿凡隻能做一個信使。


    而且是最慢最慢的國家信使。


    因為那些當信使的人往往擁有空間能力。


    阿凡能夠在那裏當上一名信使,還是因為國家的重要文件不放心讓那些擁有空間能力的人傳遞。


    畢竟每個人的能力都不能做到百分百準確。


    如果使用空間能力傳送的話,說不定會把這份秘密文件傳到不該傳的地方。


    所以重要的文件全部交給阿凡,讓阿凡用他的飛毛腿進行傳送。


    然後再讓擁有傳送能力的人在那邊等他確認。


    至於為什麽不能使用傳送能力進行傳送。uu看書 ww.uuanshu


    因為那個世界的傳送能力隻能讓人傳送過去。


    連衣服都不可以。


    所以阿凡每次在交接重要文件的時候,都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等待,確認的人穿好衣服。


    阿凡對這樣的生活厭煩極了。


    他討厭當信使的生活。


    不但需要看人臉色,而且沒有自由。


    他的速度雖然不快,但是也已經擁有3倍音速了。


    雖然比不上那些擁有空間傳送能力的人,可是阿凡卻依舊覺得自己非常獨特。


    阿凡的能力可以說是獨一份,屬於變異能力的一種。


    所以阿凡心有不甘不願意過著這種死氣沉沉的生活。


    有一天,阿凡終於受夠了。


    所以在今天他沒有照常去上班。


    他坐在湖邊,看著筆直的馬路,心中有一些想法。


    “如果有一天,我的速度可以到達光速,豈不是可以超過那些擁有空間能力的家夥!”


    阿凡想到如果自己的速度,真的能夠到達光速穿越空間與時間,那麽自己肯定會受人重視的。


    當一個卑微的信使,實在是太難受了。


    阿凡看著快要落下的夕陽,做了一個預備的姿勢,在心中倒數123,拚盡全力朝前奔跑。


    阿凡的速度雖然很快,但是距離光速還有一段的距離。


    (我終究隻是一個普通人嗎?!)


    阿凡在心中呐喊,他無比的憤怒,他隻能接受這樣平凡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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