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完郵件之後,林灰就休息了。
等他再起床已經是6月15號上午了。
……
林灰習慣性地登陸AppStore個人開發者後台查看數據。
從數據上看,林灰目前上線的兩款遊戲都已經出現了很明顯的頹勢。
進入了疲軟期。
這點從收入上就可以看出來。
僅以林灰最近收到的兩條銀行方麵的短信來說:
“……您尾號6699的招行卡在6月14號23:33分收到一筆975765.00元的轉賬,目前該卡餘額為16,166,402.00元。”
“……您尾號0010的招行卡在6月15號9:30分收到一筆1898500美元的跨國轉賬,目前該卡餘額為11,478,500美元。”
雖然收入依舊可觀。
但從縱向對比來看,無論是國內方麵的收入還是海外的收入,都跟前兩日沒法比。
至於有效下載量降低。
不用細想就知道是盜版軟件橫行的緣故。
畢竟無論是《人生重開模擬器》還是《2048》這兩款遊戲複刻難度都不是很大。
<a href="http://m.bidige.com" id="wzsy">bidige.com</a>
至於說打擊盜版,林灰隻能嗬嗬。
雖然有相關的法律。
但實際執行的時候。
具體到這種沒啥技術含量軟件的時候,多多少少都容易有齟齬。
表麵上尊重原創創意。
實際上卻覺得你隻是造了個輪子而已。
雖然你是第一個造的,但總不能讓別人沒有輪子可用吧?
開發者過於苛責的話反而會被認為是“太較真”、“不懂事”、“狹隘”……
這種事情再往後幾年也一貫如此。
大/陸首個GPL開源許可侵權判例更是直到21年才出現。
現在剛剛2014年。
真出現盜版的情況。
林灰也無能為力。
當然了也不是完全沒辦法。
一、組建專業的法務團隊;二、跟地方建立好關係。
不過這兩條想想就比較麻煩。
法務團隊基本都是依附於大公司大集團旗下的,很少有依附於個人形式的存在。
換言之,現在的林灰雖然實力還可以,但是對優秀的法務團隊來說並不算是很有吸引力。
至於第二點,對此時的林灰來說同樣有難度。
按照慣常的做法,和地方建立好關係。
最好能拉動當地就業。
這個階段的林灰依舊是在單打獨鬥。
雖然可能間接影響下就業。
但直接拉動就業還是有難度。
總而言之。
無論是組建專業的法務團隊還是跟地方建立好關係。
對目前的林灰來說都有點遙遠。
而且,暫時林灰對這些瑣事沒興趣。
本來這兩款遊戲林灰就是抱著撈一筆就走的心態。
林灰可沒那耐心跟盜版軟件長期撕比。
……
再之後,林灰又查看了上傳網文的那個網站的營收情況。
隻零零散散地進賬了幾美元。
呃。。。
這網站似乎是爛透了。
林灰重生以來第一次覺得自己的運營策略出現了一定的問題。
看來並不是隨隨便便一個網站都能複刻wuxiaworld的成功的。
從後台數據上看,零散進賬的幾美元還多數都是看FFFF00小說的留下的消費。
換個角度想想。
或許正是因為這些FFFF00小說在壞事。
林灰果斷在後台上大動幹戈。
將除了後來他上傳的十部網文之外的全部其他小說都下架了。
這個曾經的FFFF00網站。
現在已經煥然一新了。
除了網站名隱約帶點暗示之外。
整個網站再也找不到任何黃/色廢料。
雖然這樣做的話網站原有的那點熱度也很容易跑掉。
不過想走向正式化遲早要在內容上大動幹戈。
刪了很多內容之後,網站看著有點空。
不過問題不大。
林灰果斷又用SimpleT翻譯了10部小說上傳到了這個網站。
至於版權和著作權依舊照著原來的路子——Cht by CC
因為一直在牆外逗留。
林灰順帶著把《FLAPPY BIRD》這款遊戲的海外宣傳也搞定了。
之前林灰就了解到了YouTube上進行網絡推廣的價格:
擁有10,000名訂閱者的YouTuber可以為每個視頻收取200美元的費用;
擁有100,000個訂閱者的YouTuber可以為每個視頻收取2000美元的費用;
擁有1,000,000名訂閱者的YouTuber可能會為每個視頻收取20,000美元。
按照先前定好的宣傳策略。
YouTube上,林灰共找了2500位擁有擁有1萬名訂閱者的YouTuber為其宣傳《FLAPPY BIRD》這款遊戲。
(ps:……這裏應該不算離譜,我搜了下b站萬粉up都破萬了,沒道理YouTube這樣的網站萬粉YouTuber比b站少)
之所以沒找擁有十萬訂閱者以及一百萬訂閱者的大網紅。
是因為林灰覺得兩個不同的大網紅的宣傳受眾很可能會高度重合。
而小網紅的訂閱者雖然也可能出現受眾重複的情況,但幾率卻大大下降。
畢竟按照林灰本人B站的使用習慣來看。
粉絲數上百萬的up主他關注了一大堆,但粉絲數在一萬左右的up主他隻挑對口味的關注了兩三個。
簡而言之,找2500個擁有一萬名訂閱者的小網紅宣傳效果完全要比找25個100萬粉的大網紅宣傳效果好。
另外找小網紅也比較經濟,2500個小網紅也隻用了林灰50萬美元。
好在YouTube推廣模式還算合理。
林灰隻需要發布任務就行了。
發布任務很簡單:
隻要①闡明任務需求②然後準備充足錢③等待YouTuber自己領取任務④YouTuber達成任務後自動獲得對應報酬……
基本上傻瓜式操作。
幸虧如此,給林灰省去很多麻煩。
真要挨個聯係的話,反正他沒那個耐心。
林灰也沒隻在YouTube上做推廣。
之後林灰也在Instagram、Google之類的網站上做了推廣。
陸陸續續又花掉了林灰五十萬美元。
雖然在一款小遊戲上一次性砸100萬美元有點肉疼。
但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另外現在林灰也不差錢。
在國外推廣方麵花完100萬美元之後,依舊還剩下一千六百多萬人民幣以及一千多萬美元。
至於宣傳時間林灰統一要求在15~16號這兩天擇機進行。
新遊宣傳向來就是這樣,要的就是集中性地飽和爆發。
分散的投入資源反而更容易導致資源的浪費。
(當然了,還在開發的遊戲宣傳策略不這樣,講究慢慢發酵)
找好推廣之後。
林灰幹脆將《FLAPPY BIRD》(像素鳥)這款遊戲提前上線了。
畢竟這遊戲基本沒什麽實現難度。
依舊很容易被盜版。
林灰可不想辛辛苦苦宣傳結果給別人作嫁衣。
好在《FLAPPY BIRD》這款遊戲早就通過審核了。
林灰讓這款遊戲提前上線也不是一件難事。
在林灰選擇了立刻上線之後。
幾乎沒什麽延遲,很快林灰就發現就在應用商店裏已經可以搜得到《FLAPPY BIRD》了。
等他再起床已經是6月15號上午了。
……
林灰習慣性地登陸AppStore個人開發者後台查看數據。
從數據上看,林灰目前上線的兩款遊戲都已經出現了很明顯的頹勢。
進入了疲軟期。
這點從收入上就可以看出來。
僅以林灰最近收到的兩條銀行方麵的短信來說:
“……您尾號6699的招行卡在6月14號23:33分收到一筆975765.00元的轉賬,目前該卡餘額為16,166,402.00元。”
“……您尾號0010的招行卡在6月15號9:30分收到一筆1898500美元的跨國轉賬,目前該卡餘額為11,478,500美元。”
雖然收入依舊可觀。
但從縱向對比來看,無論是國內方麵的收入還是海外的收入,都跟前兩日沒法比。
至於有效下載量降低。
不用細想就知道是盜版軟件橫行的緣故。
畢竟無論是《人生重開模擬器》還是《2048》這兩款遊戲複刻難度都不是很大。
<a href="http://m.bidige.com" id="wzsy">bidige.com</a>
至於說打擊盜版,林灰隻能嗬嗬。
雖然有相關的法律。
但實際執行的時候。
具體到這種沒啥技術含量軟件的時候,多多少少都容易有齟齬。
表麵上尊重原創創意。
實際上卻覺得你隻是造了個輪子而已。
雖然你是第一個造的,但總不能讓別人沒有輪子可用吧?
開發者過於苛責的話反而會被認為是“太較真”、“不懂事”、“狹隘”……
這種事情再往後幾年也一貫如此。
大/陸首個GPL開源許可侵權判例更是直到21年才出現。
現在剛剛2014年。
真出現盜版的情況。
林灰也無能為力。
當然了也不是完全沒辦法。
一、組建專業的法務團隊;二、跟地方建立好關係。
不過這兩條想想就比較麻煩。
法務團隊基本都是依附於大公司大集團旗下的,很少有依附於個人形式的存在。
換言之,現在的林灰雖然實力還可以,但是對優秀的法務團隊來說並不算是很有吸引力。
至於第二點,對此時的林灰來說同樣有難度。
按照慣常的做法,和地方建立好關係。
最好能拉動當地就業。
這個階段的林灰依舊是在單打獨鬥。
雖然可能間接影響下就業。
但直接拉動就業還是有難度。
總而言之。
無論是組建專業的法務團隊還是跟地方建立好關係。
對目前的林灰來說都有點遙遠。
而且,暫時林灰對這些瑣事沒興趣。
本來這兩款遊戲林灰就是抱著撈一筆就走的心態。
林灰可沒那耐心跟盜版軟件長期撕比。
……
再之後,林灰又查看了上傳網文的那個網站的營收情況。
隻零零散散地進賬了幾美元。
呃。。。
這網站似乎是爛透了。
林灰重生以來第一次覺得自己的運營策略出現了一定的問題。
看來並不是隨隨便便一個網站都能複刻wuxiaworld的成功的。
從後台數據上看,零散進賬的幾美元還多數都是看FFFF00小說的留下的消費。
換個角度想想。
或許正是因為這些FFFF00小說在壞事。
林灰果斷在後台上大動幹戈。
將除了後來他上傳的十部網文之外的全部其他小說都下架了。
這個曾經的FFFF00網站。
現在已經煥然一新了。
除了網站名隱約帶點暗示之外。
整個網站再也找不到任何黃/色廢料。
雖然這樣做的話網站原有的那點熱度也很容易跑掉。
不過想走向正式化遲早要在內容上大動幹戈。
刪了很多內容之後,網站看著有點空。
不過問題不大。
林灰果斷又用SimpleT翻譯了10部小說上傳到了這個網站。
至於版權和著作權依舊照著原來的路子——Cht by CC
因為一直在牆外逗留。
林灰順帶著把《FLAPPY BIRD》這款遊戲的海外宣傳也搞定了。
之前林灰就了解到了YouTube上進行網絡推廣的價格:
擁有10,000名訂閱者的YouTuber可以為每個視頻收取200美元的費用;
擁有100,000個訂閱者的YouTuber可以為每個視頻收取2000美元的費用;
擁有1,000,000名訂閱者的YouTuber可能會為每個視頻收取20,000美元。
按照先前定好的宣傳策略。
YouTube上,林灰共找了2500位擁有擁有1萬名訂閱者的YouTuber為其宣傳《FLAPPY BIRD》這款遊戲。
(ps:……這裏應該不算離譜,我搜了下b站萬粉up都破萬了,沒道理YouTube這樣的網站萬粉YouTuber比b站少)
之所以沒找擁有十萬訂閱者以及一百萬訂閱者的大網紅。
是因為林灰覺得兩個不同的大網紅的宣傳受眾很可能會高度重合。
而小網紅的訂閱者雖然也可能出現受眾重複的情況,但幾率卻大大下降。
畢竟按照林灰本人B站的使用習慣來看。
粉絲數上百萬的up主他關注了一大堆,但粉絲數在一萬左右的up主他隻挑對口味的關注了兩三個。
簡而言之,找2500個擁有一萬名訂閱者的小網紅宣傳效果完全要比找25個100萬粉的大網紅宣傳效果好。
另外找小網紅也比較經濟,2500個小網紅也隻用了林灰50萬美元。
好在YouTube推廣模式還算合理。
林灰隻需要發布任務就行了。
發布任務很簡單:
隻要①闡明任務需求②然後準備充足錢③等待YouTuber自己領取任務④YouTuber達成任務後自動獲得對應報酬……
基本上傻瓜式操作。
幸虧如此,給林灰省去很多麻煩。
真要挨個聯係的話,反正他沒那個耐心。
林灰也沒隻在YouTube上做推廣。
之後林灰也在Instagram、Google之類的網站上做了推廣。
陸陸續續又花掉了林灰五十萬美元。
雖然在一款小遊戲上一次性砸100萬美元有點肉疼。
但舍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另外現在林灰也不差錢。
在國外推廣方麵花完100萬美元之後,依舊還剩下一千六百多萬人民幣以及一千多萬美元。
至於宣傳時間林灰統一要求在15~16號這兩天擇機進行。
新遊宣傳向來就是這樣,要的就是集中性地飽和爆發。
分散的投入資源反而更容易導致資源的浪費。
(當然了,還在開發的遊戲宣傳策略不這樣,講究慢慢發酵)
找好推廣之後。
林灰幹脆將《FLAPPY BIRD》(像素鳥)這款遊戲提前上線了。
畢竟這遊戲基本沒什麽實現難度。
依舊很容易被盜版。
林灰可不想辛辛苦苦宣傳結果給別人作嫁衣。
好在《FLAPPY BIRD》這款遊戲早就通過審核了。
林灰讓這款遊戲提前上線也不是一件難事。
在林灰選擇了立刻上線之後。
幾乎沒什麽延遲,很快林灰就發現就在應用商店裏已經可以搜得到《FLAPPY BIR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