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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乃是安東大都護府府營所在之地,駐軍一萬,戰馬一千,是為常備之軍,年初之時,從吐蕃邊界上撤下了一批輪休的軍人,如今這西城府營駐紮了六萬大軍。


    因為薛訥的關係,李劍淩從三歲開始便混在了府營裏麵,早已經跟那些軍人混個爛熟了,所以他直接無視那塊“軍機重地,閑人免進”的警示牌,邁著他獨創的步法,施施然的走進了西城區···雖然他是整個新城最閑的閑人。


    恭恭敬敬的對著府營外,那個三米多高的將軍石像鞠了個躬,李劍淩走進了軍營,這是安東都護府第一任大總督薛仁貴——也就是是自己的便宜爺爺的的塑像,據說還是從平壤城拖過來的,進營之人,必須鞠躬,這是府營不成文的規定!


    走進軍營,便明顯的感覺到了與外麵不一樣——人氣十足,畢竟駐紮了六萬人,加上這些家夥一年來難得洗上一次澡,光是腳丫子味,就可以醃臭豆腐了,想想都覺得犯賤,李劍淩竟然覺得這股子“人氣”很是親切,當然,還沒有親切到閉目深吸的地步!


    “七少爺好!”


    “大家好!”


    “小七,好久不見!”


    “山子叔,好久不見,能看到你活著回來真好,對了你家妞兒長大了嗎?”


    “你小子是想探聽我家妞兒的消息吧,不過——嘿嘿——妞兒早嫁人了!”


    “靠——山子叔,你真不厚道!”


    “嘿嘿——再不給她找婆家就不是俺不厚道了,就要輪到你不厚道了,俺怎能忍心陷你於不義?”


    一路上來,這樣的對話不時的響起,隻不過李劍淩卻沒有停步,徑直走到了東校場,這裏有個蹴鞠場,蹴鞠,便是後世的足球!


    史書記載,蹴踘流傳了兩千三百多年,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齊國故都臨淄,唐宋時期最為繁榮,經常出現“球終日不墜”,“球不離足,足不離球,華庭觀賞,萬人瞻仰”的情景。


    十一歲的李劍淩,身高一米五左右,這樣的年紀不算太矮,但是放在這群兵痞中間,那是絕對找不到他人在哪裏的,即便球技再好,力氣小,身板弱,上了蹴鞠場,踢不踢得到球不知道,但是被人當球踢卻是肯定的,所以他來蹴鞠場自然不是為了踢球,而是為了賭球!


    用他的話來說,賭球是為了促進大唐博彩事業蓬勃健康的發展,是促進貨幣流通與經濟發展的一條出路,而這府營之中,因為他的身份,也就隻有他才能拉起這片博彩的天空,而沒有人敢抵賴和砸場子!


    博彩的方式很簡單,紅藍雙方,各押輸贏,雙方實力相當,賠率一樣,按照李劍淩的說法是“同為兄弟,不在乎輸贏,娛樂即可,而他這個做莊的,也不想賺太多,隻需賺點零花錢即可。”


    一個時辰後,李劍淩提著一個沉沉的布袋子,閃身躲進了一個營帳之中,不一會,兩個跟他大哥李飛雲差不多年紀的兵士閃身進來,一人叫劉淵行,另一人叫葛文浩,卻正是剛才比賽雙方的主力隊員。


    這兩人的老子是李劍淩老子的嫡係,李劍淩自然信得過他們兩個,也不多話,直接將布袋裏麵的碎銀子倒了出來,竟有三百多兩的樣子。


    那兩人麵色一喜,道:“小七,今天怎麽這麽多?”


    李劍淩嘿嘿一笑,道:“你們以為我會無的放矢嗎?今天可是發餉的日子,要不翻三番,這樣冷的天氣,我怎麽會來?”


    李劍淩熟練的將三百多兩紋銀分作了三分,顯然以前沒少幹這種事,隻是這次李劍淩的手卻還是有些抖,娘的,三百兩啊,自己十年來的積蓄都沒這沒多,李劍淩哪能不抖?


    分好銀子,李劍淩讓兩人先選,今日之所以能收獲這麽多,主要原因是出了一個烏龍球,而踢出這烏龍球的,正是這兩個雙方的主力隊員,原來卻是這兩貨踢假球,李劍淩做黑莊!


    三人分贓完畢,已經是傍晚時分了,李劍淩將銀子收好,眉開眼笑的往回走。


    早晨來時有太陽,還不覺得如何寒冷,但是現在,太陽已下山,氣溫驟降,寒風吹起,白天融化的雪水,立時被凍成了堅冰,之前因為賺了百兩銀子的滿腔火熱,被這寒風一吹,早已熄滅個幹淨了,李劍淩暗暗叫苦,不由加快了腳步。


    雖然是酉時初刻,放在後世也就五點多鍾,但是天早已經黑了下來,北方的天色暗的早,隻不過寒雪未融,路上倒也看的清楚,加上沿路人家偶爾露出的一些昏黃亮光,照在雪地上麵,寒雪中映著暖黃,心理上還是覺得頗為溫暖的,但是身體上···咳咳···真心很冷···。


    李劍淩從小練武,也不怕摔著,健步如飛,最後幾乎小跑了起來,身體散發著陣陣熱量,讓他總算覺得暖和些了,前麵是竿子營了,想到那些小家夥,李劍淩嘴角不由浮起了一絲笑意。


    竿子營是李劍淩抄近路回家的必經之地,原屬新城高麗駐軍的一個營地,不過唐軍手筆大,高麗戰敗之後,直接在西城開辟了半城軍營,是以竿子營早已經廢棄多年了,白日裏也都隻是一些小混混打架講狠的好地方,晚上,則是新城內的乞兒流浪人員安歇之所。


    李劍淩也時常到這裏來,給那些可憐的人送點小錢或者吃食之類的,然而今天,他大賺了一筆,卻似乎沒這個心情進去做慈善了,或許是因為天氣太冷,又或許是他今天坐莊賺到了來這個世界最大一桶金,總之,他覺得今天心神有點不寧,想要急於趕回家去。


    剛跑到竿子營,隻聽見嘩啦一聲,破舊的轅門被拉開,跑出了一隊人,大概三十多個的樣子,大的十五六歲,小的也隻有七八歲,一個個都是穿的衣不遮體,臉有饑色,赤腳站在雪地裏,冷的瑟瑟發抖,嘴巴烏青,像是迎接老大一般,三十多個乞兒排成了兩行,站在了李劍淩麵前。


    李劍淩一愣,止住了步子,看著為首的那個大孩子,笑道:“虎子,你這是幹嘛?”


    “七哥,兄弟們一直在等你呢,一直以來都是七哥照顧我們,今天我們收獲頗豐,買了一點酒肉,打算請七哥吃一頓。”


    虎子似乎有些害羞,話雖然說的順溜,但是卻不看李劍淩的眼睛,李劍淩也沒多想,笑道:“不用了,你們好好吃,我得回家了,否則我娘又要擔心我了!”


    說罷,李劍淩從錢袋子裏麵,像抓花生米一般抓了一爪碎銀子,走了上去遞給二虎子,道:“這些你們拿著去買身行頭吧,這麽冷的天你受得了,這些小家夥可受不了!”


    李劍淩年僅十一歲,說起話來卻是老氣橫秋的厲害,連大哥李飛雲都不自覺的有事就找他商量,更別說這些小乞兒了。


    平時李劍淩這般說,這些小家夥肯定都歡呼著跑進去吃肉喝酒去了,但是這次似乎有些不一樣,李劍淩說的話不但沒人聽,就連他抓在手中的碎銀子也沒人接,李劍淩一愣,道:“你們這是怎麽了?是不是有什麽為難的事要我處理?”


    虎子看著李劍淩,欲言又止,最後還是狠狠的搖了搖頭,道:“沒事,我們隻是想請七哥吃一頓酒肉而已!”


    同時,那些小家夥也朝著李劍淩靠攏起來,滿臉的緊張,這個時候李劍淩還不起疑心,那他就不是李劍淩了,掃了一眼眾人,臉色一沉,喝道:“我沒時間跟你們扯,給我讓開!”


    李劍淩一喝,三十多個小子頓時一顫,下意識的退了一下,卻被虎子狠狠一瞪,這些小孩子頓時又挨在了一起,小臉上麵露出一抹子堅毅的神情,不像是要請李劍淩吃飯,倒像是要打架似的。


    李劍淩右腳微微打橫,這是他出手前的征兆,虎子麵色一變,當即大喝道:“把七哥綁了!”


    一聲令下,虎子一馬當先,朝著李劍淩狠撲過來,李劍淩身子一側,虎子撲了一個空,但是虎子畢竟隻是一個乞兒,沒有學過武,用力過猛,趁這機會,李劍淩左腿一掃,虎子的年紀比李劍淩大,但是卻不如李劍淩壯實,被李劍淩突襲了下盤,立馬仰天一跤摔在了地上。


    其他小乞兒都叫叫喊著撲了過來,李劍淩正要往前衝,卻不料虎子忍痛翻身,雙手死死的抱住了李劍淩的雙腳,李劍淩猝不及防,被虎子掀翻了!


    不等倒地,李劍淩雙手在雪地上猛地一拍,雪花飛濺,被他一掌激起,李劍淩則像一隻跳躍的青蛙一般,雙腳一彈,頓時將虎子踹飛出去一丈多遠。


    十一歲的李劍淩已經練武七八年,又豈會怕這些小乞兒,像一頭猛虎一般,撞進了三十多個小乞兒群中,沒有出手,身子左右一撞,卻是將擋在他身前的小乞兒盡數摔了出去。


    片刻之間,李劍淩就已經突出重圍,隻是心中越發的疑惑,究竟為何,這些平時對他尊敬有加的小乞兒,會要如此奮不顧身的攔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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