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禮不可當兒戲


    因最近影視中,經常出現**軍官戴著軍帽進入上官室內的戲,還有走在上官右側並行的戲,還有隊列中的士兵行舉手禮的戲,感覺至為荒唐,因此就勾起了想要說說關於舊軍隊禮節的興致,算是科普,也算拋磚引玉吧。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


    自從有軍隊就有軍禮。但古代中國的軍禮和今天我們施用的軍禮有截然的不同。我們今天施行的軍禮,象什麽立正、正步、舉手、舉槍、舉刀、注目等,都屬於西式的軍禮。今天要說的,就是這西式的軍禮。


    一.西式軍禮在中國的引進。


    最先將這種西方流行的軍禮引用到中**隊中的,有三個顯要人物,一個是李鴻章,一個是張之洞,一個是袁世凱,而以張袁更著。最早在淮軍中,李鴻章開始了對西式軍禮的引進。不過李對西式軍禮的引進是被動的。在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思想指導下,李主觀上並不想引進這種屬於西方文化範疇的軍禮,但因為要使用洋槍洋炮,那些大老粗的兵爺不會用,就引進了不少的洋教練,洋教練教的都是洋操,而洋操中作為製式教練中的立正、托槍、舉刀、舉槍、正步、分列式等,同時又是軍禮的重要組成部分,於是,不管李大人願意不願意,這些洋操中又屬於軍禮的部分,便也隨之帶到淮軍中來。軍禮,也就在這無奈之中,悄然起了革命性的改變。比如在此之前,平級相見要作揖,下級見了上級要下跪,實行洋操後的淮軍武毅軍中,則規定:“各營弁勇……每當途遇長官,無論為其所屬與否,均宜垂手側立以重體製而別尊卑。”這在中國,不啻開天辟地的革命了。


    後來張之洞練自強軍,也大量使用洋教練,但與李鴻章的消極引進不同,對於西式軍禮,張是持一種積極主動大膽的態度來引進的。在《自強軍西法類編》中,就明確提出:“相見之軍禮宜仿德製,須各營恪為遵守。”在中外營官的關係上,要求:“各洋將與華營哨官彼此均宜禮貌相待,不得盛氣相加。”對於洋營官與中國兵的關係,則要求:“洋員不能擅行鞭撻;官兵要相互禮待。”至於所用禮節,又詳細規定為:“洋營官來,約離隊六步,華營官出令立正。洋營官從左來,哨官排長兵丁等均向左看;若從右來,即向右看。”


    到袁世凱練新建陸軍,則又比張之洞往前跨越了一大步,不僅明確認識到軍禮在練兵中的重要地位,“可見練兵之道,亦應由禮法認真講求”,而且是“專仿德國章程”,可以說是完全徹底地西化、細化。比如關於官兵衣著,規定:“領隊哨官長等辦公時應掛刀,以昭敬重。其刀帶務扣在軍衣內,非至其住房不得解脫。切不準散歸時飭差弁攜帶”。“官長兵勇所有衣鈕俱要扣著,除非夏季炎熱、破格允準,方可隨便。”在規定官兵相見時的禮節時,要求:官長“謁見上憲時,手按刀鞘立正”。要求“所有本軍正兵、護勇,遇見本軍中外官長,俱應立正,以示禮儀。”新建陸軍的這些作法,不僅使其軍禮被細化,而且大大改變了清末一貫散漫的軍容風紀。就象陳夔龍所稱:“舊軍誠不免暮氣,新軍參用西法,生麵獨升。”


    再後來,朝廷以新建陸軍為藍本在全國普練新軍,軍禮被抬到一個更高的位置受到重視,第一個全國性的近代軍禮製度----《陸軍行營禮節》頒布執行,陸軍西式軍禮至此正式在中**隊中奠基。從此以後,雖然軍禮製度不斷改進與完善,但迄今為止,再沒有哪次改革能夠超越這次軍禮的革命。


    可以這麽說吧,西式軍禮,是在清末伴隨新的兵器、新的戰術、新的編製、新的軍銜等一係列軍事革命而來的。它的革命意義,一是使新軍的軍禮與世界接軌,使之“通行便利,不獨關乎戎政,抑其資以外交,故往往有此國之將,能率彼國之師,或數國之兵,共舉一將之令,禮無或異,斯情易相聯。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


    二是建立起下級絕對服從上級基礎上的平等思想,規定了不僅兵要向上官敬禮,上官也要答禮的製度,而且將跪拜請安等舊禮易為舉手、舉刀、舉槍等新禮,既簡易又尊重。這在今天看來,似乎並沒有什麽值得一提的,但在一百多年前,在當時封建思想還極其嚴重的清末,這場軍旅文化的大革命,絕對值得十分萬分地肯定。


    二.舊時軍禮的種類、動作要領和使用的場合。


    舊軍隊中的軍禮種類及使用場合十分繁冗,為節約篇幅,現僅將影視中常見的且又是今天我軍已經不常見或區別較大的從中搜取並簡要梳理、歸納,有些很生癖的一般情況下基本用不到的,不述。


    1.注目禮。要領:《陸軍行營禮節》(下同)規定:凡官兵見長官,無論向前、向左、向右看,均須振奮精神,以兩目切注長官。視線不準稍有斜睨及俯視、仰視等弊。


    使用場合:注目禮都與其他軍禮結合使用,如立正禮、舉手禮、舉槍禮、舉刀禮、正步禮等,都應結合注目禮使用,但一般說到的上述各種軍禮,都省略注目二字,下文亦同。


    2.立正禮。要領:兩足跟靠攏,足尖向外如八字式,相距之度須在一直角線內。兩腿挺直,兩膝蓋後挺,肚腹後縮,胸向前挺,兩肩宜平,兩臂從容下垂,兩肘微彎,兩手微向外張,無名指、小指平貼胯下,不可太緊。頸挺直,頭端正,下頦向後收,切不準搖動偏倚,必須正而且穩,方為合格。


    使用場合:清末新軍規定,凡下級軍官進入上官室內,距上官五至六步處,立正注目禮;隊列中的徒手士兵接受上官檢閱時,行立正注目禮;軍隊停止間遇有上官路過,隊列中的徒手士兵行立正注目禮;上官進入下屬室內時,室內官兵應聽令起立,行立正注目禮。北洋軍、**沿襲未變。


    3.舉手禮。要領:右手諸指靠攏,將食指中指加於帽之右邊,手掌向前舉,肘齊眉,體之上部稍向前傾,同時注目敬禮之人。到**時,“體之上部稍向前傾”取消,改為上身保持正直。


    使用場合:新軍、北洋軍、**規定基本相同,即:軍官在隊列中遇上官檢閱時,如未佩軍刀,應行舉手禮;軍人行進間遇上官,應行舉手禮;凡軍人路遇軍隊或經過軍隊之旁,如帶隊官位尊於我,應行注目舉手禮;軍官路遇下級官兵行禮時,應行舉手禮答之;軍官檢閱部隊,俟軍隊敬禮後,應行舉手禮答之;軍官遇衛兵敬禮,應行舉手禮答之;軍人遇升降國旗、團旗,軍官應行舉手禮,散集士兵應行舉手禮;軍人遇榮譽軍人路過,散集的士兵與軍官,應行舉手禮;軍人路遇軍人靈柩,散集的士兵和軍官,應行舉手禮。


    4.抱刀禮。要領:用左手攏住刀鞘兩箍中段,右手緊握刀柄,抽刀出鞘,肘右掣向上微曲,以手貼皮帶為度,刀刃向前,刀背緊靠右膀,同時注目受禮者。新軍、北洋軍並規定,行抱刀禮時,將體上部稍向前傾。


    使用場合:抱刀是與注目並用的一種最簡單的禮節。清末新軍規定,凡遇統製、統領檢閱,馬兵、陸路炮兵行抱馬禮;凡軍隊駐止時,遇友鄰部隊通過,馬兵、陸路炮兵應行抱刀禮;北洋軍規定與新軍同。國民政府時規定,除遇國民政府主席、軍事高級長官、中央特派之校閱主任外的其他上級軍官時,佩刀軍官應行抱刀禮;騎兵遇校尉級軍官檢閱時,應行抱刀禮。


    5.舉刀禮。要領:右手將刀直向上舉,刀身平麵對準鼻端,護手齊肩,使刀鍔與口同高,肘貼己身,同時向受禮者注目,必要時並目迎目送。[.mianhuatang.info超多好看小說]


    使用場合:新軍規定,凡軍隊迎送簡閱大員時,官長及馬兵、輜重兵行舉刀禮;凡值班衛兵對長官(上等官至統製止,本管長官至管帶止),及佩上等寶星以及帶隊前來之官,持刀者行舉刀禮;凡哨兵應站立之處,倘有長官及帶隊前來之官,已至六步內,持刀者行舉刀禮;兩支軍隊相遇時,秩卑之帶隊官應向秩尊者行舉刀禮。北洋軍、**沿襲未變。


    6.撇刀禮。要領:右手持刀,先行舉刀,再將右臂伸直,斜向外撇,刀尖順右足方向下指,手掌向上,右手腕離右股少許,向長官注目直視。


    使用場合:北洋軍規定:軍官抱刀時遇大(副)總統或軍旗時,除別有規定外,均應行撇刀禮。,但未見應用場合。國民政府時期規定:軍官對於國民政府主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軍事高級長官或團旗,除另有規定外,應行撇刀禮;衛兵長在遇到武裝部隊經過時,或遇到營長以上長官經過時,應行撇刀禮;軍官遇升降國旗時,應行撇刀禮;遇大閱時,軍官對上報告或在檢閱官經過其隊伍前三十步時,應行撇刀禮;閱兵指揮官及團、營長、團旗到達閱兵台十六步處時,各連帶隊長官應行撇刀禮;行分列式時,各連帶隊官應行撇刀禮;閱兵指揮官離場時,帶隊軍官應行撇刀禮。


    7.舉槍禮。要領:雙手舉槍,用右手將槍攜至胸前,槍正麵向後,同時用左手握表尺,下食指齊表尺座下端,拇指伸直,靠表尺旁,左上臂夾緊、下臂向前右橫平,右臂向下左斜伸,中箍與嘴齊,槍筒對準鼻端,上下豎直,不偏不倚。


    使用場合:新軍規定:凡平行官帶隊相遇,停止時,步工兵行舉槍禮;凡軍隊迎送簡閱大員時,步兵、台炮兵、工兵上刀頭行舉槍禮;凡值班崗兵對長官(上等官至統製止,本管長官至管帶止),及佩上等寶星以及帶隊前來之官,持槍者行舉槍禮;凡守望兵應站立之處,倘有長官及帶隊前來之官,已至六步內時,持槍者行舉槍禮。民國後,北洋軍規定:軍隊遇大總統、副總統,無論停止間還是行進間,均應列隊,待其行至隊前三十步處,持槍士兵上刺刀,行舉槍禮;軍隊遇陸軍總長以下各官,停止間時,待其行至隊前十步處,持槍士兵上刺刀,行舉槍禮;軍隊參加祝典及祭典時,應列橫隊或縱隊於祝典或祭典之前,持槍士兵上刺刀,行舉槍禮;衛兵對於官佐應行舉槍禮;衛兵對於簡任文官以上,應行舉槍禮。到國民政府時期,未再見舉槍禮,凡北洋時用舉槍禮的場合,改用扶槍禮。


    8.正步禮。要領:聽到口令,將左足跟提起,右膝蓋力向後繃,合力將左足向前踢出,足底離地約二十五生的密達,足掌應平落地上,與右足相距須八十生的密達。左足落地時,右足跟隨即離地麵,亦複如左足之向前行進。走步時臂之上節應貼於脅際,下節須從容搖動,向前則兩手皆不可過腰帶,向後則右手不可過左腳之後,左手不可過右腳之後。每分鍾內應走一百十四步。


    使用場合:新軍規定:凡平行官帶隊相遇,帶隊官……發向右看或向左看口令,目兵(正步)照口令行禮;凡軍隊行進時遇各長官,勿庸停止……步兵、台炮兵、工兵、輜重兵則先於六步前換正步。北洋軍與新軍同。**規定:對於上官在行進間,至距上官約六步處,改換正步前進;軍隊行進間遇長官時,均不用停止,俟其距部隊先頭約八步,各連發向右(左)看口令,官兵均換正步行進;閱兵時(略)。


    9.脫帽禮。要領:北洋軍規定:以右手執帽之前庇,垂直放下,帽之內部,靠近右側。**時基本沿襲未變。


    使用場合:新軍中未見此禮。進入民國後北洋軍、**均規定,凡軍人進入上官室內,均應在室外脫帽,始可進入,待退出室外後,再行戴上,但士兵持槍時例外。


    10.鞠躬禮。要領:北洋軍規定:脫帽、立正,向受禮者注目,體之上部前傾約十五度,以右手執帽簷,帽口向內附於右股,佩刀時,掛其上環刀柄,向後手握刀鞘兩環之間。但晉見大(副)總統時的鞠躬,上體應前傾三十度。**時期的鞠躬禮基本同北洋軍,但一律前傾上身十五度,無傾身三十度之禮。


    使用場合:新軍中未見此禮。進入民國後,北洋軍規定:室內敬禮,應先立定,進至受禮者約六步處,向受禮者注目鞠躬;**亦然。


    11.扶槍禮。新軍及北洋軍中未見此禮,至**時才見。要領:抗戰前規定:立正後,將左前臂向右水平橫貼(持騎槍斜貼)胸前,手掌向內,五指伸直並齊,輕扶槍之上端,同時向受禮者注目並目迎目送。抗戰後增補的內容:托槍時立正,左前臂向右平伸,距胸前約十公分,掌心向內,五指伸直並扶槍上,同時向受禮者目迎目送。托自來德手槍時與步槍同,持槍並用扶槍敬禮時,槍口應向下。持衝鋒槍時敬禮與步(騎)槍同。


    使用場合:**規定:軍隊及衛兵停止間,持槍敬禮時,用扶槍禮;士兵持槍進入上官室內時,應行扶槍禮;對於高級軍事長官,徒步持槍士兵均應立正行扶槍禮;遇國府主席、委員長、總裁乘座之車船飛機通過時,徒步持槍士兵應行扶槍禮;如遇上述高官路過,則均應讓至道旁,待其臨近約八步處,持槍士兵行扶槍禮;持槍士兵對上官報告事由時,應距上官六步處行扶槍禮;持槍士兵路遇軍人靈柩通過時,就讓路道旁,行扶槍禮;遇部隊接受檢閱時,隊列中士兵行扶槍禮;值崗衛兵遇軍官通過時,行扶槍禮。


    三.幾種與軍禮相關的規矩


    1.軍號敬禮。


    新軍規定:部隊與部隊相遇,“倘卑者鳴鼓號,尊者亦鳴鼓號答之。”凡軍隊迎送簡閱大員時,號兵鳴鼓號三番(親王四番);凡統製、統領及與統製、統領同級各官簡閱軍隊時,號兵鳴鼓號(統製鳴二番,統領鳴一番)。凡軍隊操演時,倘督、撫、總統將至操場,須令號兵鳴號暫時止操,行軍隊停止禮。統製、統領將至操場,須令吹號,暫時止操行立正禮。北洋軍規定:凡遇大(副)總統時,號兵應吹奏《國歌》,至距隊三十步處行之,至去隊十五步後停止;遇陸軍總長參謀總長陸軍上將及奉命檢閱之將官時,號兵吹奏“崇戎樂”三回;遇陸軍中將時,吹奏二回;遇陸軍少將時,吹奏一回。以上敬禮應於受禮者距隊八步處行之,去隊八步後停止。凡遇帶有軍旗之部隊,號兵應吹奏《國歌》一回敬禮,帶有軍旗軍隊之號兵,應吹奏“崇戎樂”一回作答禮。**規定:遇國府主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時……號兵吹奏“崇戎樂”,至距部隊約三十步處行之,至去部隊約十五步後停止;遇軍事高級長官、陸軍上將及中央特派之校閱主任,號兵吹奏崇戎樂三次;遇陸軍中將,吹奏二次;遇陸軍少將,吹奏一次;如遇上級長官但號兵不知其階級時,吹奏一次。


    2.聞元首之稱時的敬禮。


    按**陸軍禮節條令的規定,軍人或軍隊聽上官訓話或他人講演,聞及國父、中國國民黨總裁、國民政府主席、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各種稱謂時,在第一次自行立正,隨即稍息。以後再有上述各稱謂時,不必再立正。


    3.與上官隨行時的規矩。


    新軍規定:凡下級官與長官同行,隻可追隨右後或護從兩側。北洋軍規定:下級官與上級官同行時,應在其左或其後。不久又補充:如有二人以上時,則分行兩側後或後方。**又補充:下級官與上級官同行時,應在其左並稍後,其他沿襲未變。


    4.下級見上官時的規矩。


    新軍規定:凡下級官入室行禮佩刀者須將刀柄向後手握鞘上兩環中間;北洋時,有些軍隊規定,若戰時,下級軍官進入上級臨時指揮所見上官時,應將手槍入套或左手持握手槍槍管部分。


    5.下級與上官同席宴會時的規矩。


    新軍規定:凡下級官與上官同席宴會時,須先行禮然後下刀。若因事離席須掛刀稟知,然後肅退。北洋軍規定:軍人與上官同席宴會時,不得先上官就席或離席。**規定:與上官同席宴會時,不得先上官就席或離席,如必須離席應先報告事由,但有時部屬可先行就席,俟上官蒞臨再一起起立致敬。


    6.受領上官獎項及文件時的規矩。


    新軍規定:凡下級官入室接受長官公牘、命令、書籍等件或將公牘等件呈遞長官,行禮後即向前用右手接受呈遞,接遞已畢,仍回至應行禮處,行禮畢,肅退。北洋軍規定:軍人在室內受領勳章、獎章及其他證書時,應於距席五六步之處先行敬禮,然後進至席前,挾帽於左脅,以右手接受物品,後稍退行禮退去;在室外受領時,除因不脫帽而行舉手禮外,以室內同。**上述規定與北洋軍同。


    7.乘馬者遇見上官時的禮節。


    新軍規定:凡下級官平時騎馬路遇步行長官即應下馬行禮,侯長官已過然後複上。若傳遞命令或帶領軍隊則無須下馬,在馬上行禮。北洋軍、**亦同,唯規定應在六步處下馬。即乘馬者接受徒步上官文件時,應先就馬上行禮,禮畢下馬再行授受,而後行禮,禮畢再行上馬離去。


    四.應考慮的幾種特殊情況


    一是新的軍禮施行後舊禮的延續問題。就象盡管男人剪辮子與女人放足早在民初就已經施行,而到了五十年代,仍有男人頑固地蓄著發辮,也仍有家長在為少女纏足一樣,新的軍禮盡管在新軍中就已經施行,但作揖甚至跪拜等舊禮卻並沒有隨著新式軍禮的頒行而一下子退出軍旅,很多有著頑固封建思想的人們仍然在私下裏使用舊式軍禮。徐樹錚的女兒在回憶其父在一次(1920年前後)與靳雲鵬見麵時,二人就雙雙下跪,互施大禮。還有相當多的文章回憶到,即使到了四十年代,在西北軍等北方軍閥部隊中,也還動不動就施用跪拜的禮節。不過盡管如此,這已經是屬於個別的另類了。


    二是各不同軍隊執行軍禮的差別問題。當過兵的網友可能都知道,盡管用同一個條令,但各部隊之間,甚至同一個團的不同連隊之間,總有一些別出心裁者喜歡玩一些花樣,便其部(分)隊在施行軍禮時有些區別於他人的所謂特色。在軍政軍令高度統一的今天,尚且如此,由此可以想見,在那種軍閥割據的年代,各不同的軍隊,在施行軍禮的過程中會生出不同的花樣,也就十分的常見。特別是那些意圖獨樹一幟的軍閥部隊,就更可能如此。但不管怎麽玩花樣,都不可能有大的出格,尤其不能與統頒的軍禮相矛盾。象影視中表現的那樣竟敢在蔣介石辦公室戴著軍帽和竟敢走在上官右側與其並行的現象,是絕對不可能出現的。


    三是有禮不行的問題。人與人的關係是各不相同的,並非所有的上下級都有著同樣森嚴的關係。而即使到了今天,該行的禮而不行的情況也是經常有的。民國時期,是特別怪的一個時期,軍隊係統各派係交錯糾結,不同部隊之間軍紀寬嚴相差懸殊,階級、番號倒錯混亂,一個師的兵馬未必比一個連的兵馬更強大,一個少將也未必比一個少校更牛,連馬伕和參謀長打架的情況都有,因之該行的禮而不行,甚至上校給上尉點頭哈腰打躬作揖的情況也就並不鮮見。所以影視中在軍禮的使用上,也就應該依據劇中軍隊與軍隊之間、人與人之間的區別而行之。當然這都隻是極特殊的情況,應具體情況具體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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