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跑,是最常見的運動,老少鹹宜,人人都會。


    晚上沒事去公園溜達一圈,慢跑的人比狗都多。


    那麽,到底什麽是慢跑呢?


    完全不深奧,就是‘慢慢的跑’。


    這個解釋沒毛病。


    多慢呢?


    直觀來看,跑步的時候,可以正常說話,但是唱歌接不上氣。


    量化來看,不經常訓練的正常人,以每小時5到8公裏之間的速度,經常運動的人,可以達到每小時10公裏,甚至11、12公裏。


    再快,就進入競技體育的範疇;


    世界冠軍萬米長跑紀錄是接近27分鍾;能跑進48分鍾,就可以達到國家三及運動員標準了。


    一般人、非體育專業的學校運動會中1000、3000、5000米等中長跑、非專業運動員的半程全程馬拉鬆,都可以視為慢跑。


    總之,慢跑是最常見的全民運動。


    常見,意味著簡單。


    要說慢跑完全沒有動作規範和技巧,那不對!


    跑得不好,瞎跑亂跑,不但起不到健身效果,還可能損傷肌體;


    普通人跑壞了膝蓋,運動員的膝蓋和肌腱受傷,比比皆是。


    閉著眼瞎跑的話,還可能會踩到狗大便、摔進溝裏、被渣土車撞飛什麽的。


    總之,慢跑雖然簡單,還是有技術含量的。


    可要說,慢跑有多麽高的技術難度,有多麽神奇運動效果,甚至把跑步神話了,那絕對是扯淡。


    即便是這幾年非常流行的‘姿勢法跑步’、‘太極跑’,其效果是有限的,還需要日積月累,動作要領並不複雜,無非多加訓練,熟能生巧罷了。


    說到底,慢跑,就是個不錯的日常運動。


    乞丐中的皇帝還是乞丐,精湛級的慢跑,難道能跑上天?


    那為什麽不幹脆叫做‘飛翔術’呢?


    帶著一肚子的疑問,來到了小區對麵體育中心的露天開放式跑道上。


    正如之前所說,慢跑是大眾運動,晚上出來慢跑的人比狗都多,標準跑道上,已經有不少附近來鍛煉的普通市民,其中還有不少穿著省隊、市隊背心的運動員。


    能動手搞清楚的,鄭撼從來懶得動腦,到底是牛逼還是吹牛逼,跑一跑就知道了。


    先熱身。


    一邊做著腿部拉升,一邊隨意的去看跑道上那些跑步的人。


    看著看著,就覺得不太對勁。


    十分的別扭!


    有的人,步伐間距太大,會特別費力……


    有的人腳掌落下部位過於靠前,對膝蓋的壓力會增加……


    有的人,看胸口起伏,呼吸明顯慢了半拍,不利於肺活量增加……


    那個老兄,你這樣跑,難道不怕膝蓋跑廢掉嗎?……


    這種‘變扭’,不僅出現在業餘的市民身上,也包括場上很多一看就是專業的運動員。


    他們的跑步姿勢和方法,在鄭撼眼裏也顯得十分業餘,甚至多處錯誤。


    怎麽看怎麽不順眼!


    問題是,鄭撼以前也是這麽跑的,甚至還沒有些人跑得好!


    看著看著,就覺得腿好癢,特別是那條受傷的腿,好像主動催促他下場跑一跑!


    那就來吧!


    一個帶著金屬支架的瘸子,默默的加入了夜跑的隊伍。


    ……


    ……


    “明白了!”


    跑了還不到兩圈,鄭撼就被精湛級慢跑震撼到了。


    有點意思。


    很有意思!


    人類的日常動作也好,競技體育也罷,都是一個不斷發展進化的過程。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生物進化過程中,會淘汰掉錯誤的、低效能的基因,留下正確的高效的,並且不斷的向更好發展。


    競技體育,除了自然選擇進化,更有人類通過科研手段幹預。


    一百年前的球王,和當前的球王,雖然都是王者,可是在身體素質、技戰術水平、意識,都不能同日而語。


    單挑,貝利肯定不如肥羅,張伯倫絕壁幹不過喬丹,雖然前者的行業地位,絕不比後者低。


    一百年前的人類,平均壽命遠遠不如今天。


    隨著科技、生物研究的不斷深入和發達,人類一直在追求更高更快更強,更加健康的道路上前進!


    然而,這並不容易。


    人體是世界上最為複雜的存在,肌體每一丁點細微的進步和變化,都需要數不清運動員用身體實踐、專家進行科學研究,多領域學科交叉配合,才能實現。


    如果是自然進化,那需要更加久遠的時間,以百千、甚至萬年為單位。


    而健身精靈,恰恰就是來自未來的健身教材,直接跳過了這個過程,把未來的成果,直接給了鄭撼!


    不僅包括眼光意識,也有經驗、身體習慣、肌肉記憶等等!


    同樣是慢跑,當所有的細節和分解動作,都達到最優狀態後,整個慢跑運動,就會發生巨大的提升。


    甚至是本質的變化。


    鄭撼越跑越爽!


    令他更加驚喜的是,在慢跑的過程中,身體裏漸漸產生了一股熱流。


    並不是‘身體跑熱了出汗’,而是和之前服用‘修複藥劑’時候的感覺一模一樣,隻不過,沒有直接服用藥劑那麽明顯!


    按照這麽跑下去,也許都不用再來一支修複藥劑,腿傷就能逐漸的痊愈!


    跑!跑!跑!


    很早以前,u看書 .uukanshu.o 曲教練就常說,鄭撼天生就是當運動員的料。


    不是說他的成績好,一定能拿冠軍什麽的,而是指他的性格。


    別人跑步、舉重、遊泳,做各種運動,都是有目的性的。


    榮譽、金錢、健康等等。


    而鄭撼,他天生就喜歡運動,喜歡那種‘無需在意他人,沉浸在自身世界中,痛痛快快的揮汗如雨’的感受。


    訓練對於他而言,並不是件苦差事。


    再加上精湛級慢跑帶來的快樂,鄭撼跑著跑著連自己都忘記了時間,更沒有刻意計算圈數。


    不知不覺,跑道上的同行者越來越少,而鄭撼依舊用最初恒定的速度一圈接著一圈。


    在操場邊,幾個才加入市業餘隊不久的年輕運動員,可憐兮兮的低著頭排成排,被教練罵的狗血淋頭。


    “看看你們,再看看人家,人家一把年紀,還帶著支架,都能堅持這麽久!


    你們呢?


    五公裏不到就氣喘籲籲,十公裏下來就直接趴地上了!


    你們好意思長腿不?你們長腿有什麽用?


    我看你們幹脆把自己腿截肢,參加殘運會!”


    幾隻僅僅十來歲的小鹿,被教練罵的頭都抬不起來,心裏都要哭了。


    好可惡,明明訓練一天累得要死,還要被教練鄙視不如瘸子……


    省隊果然是比市隊更可怕的地方,居然連一個瘸子都這麽猛?


    這個瘸子大叔是妖怪嗎,這麽能跑?


    他那到底是支架,還是什麽動力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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