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莫寧的確是穿越了。
而且是沒有任何來由的穿越,前一晚他還和朋友出去喝酒,醉得不省人事,然後第二天醒來就成了現在這家夥。
這家夥也叫莫寧,不是那個nba鐵血硬漢阿朗佐·莫寧,而是和他一樣姓莫名寧,是美國南加利福利亞大學的一名大四學生兼校籃球隊成員。
他是一名華裔,準確來說是一個移民三代。
最早應該追溯到他的爺爺,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就移民到了美國舊金山,經過幾十年的打拚,總算在異國他鄉立穩了腳跟。後來一脈單傳生下他的父親,取名叫莫忘華。
老爺子的初衷是好的,但莫寧的老爸卻覺得這個名字不夠洋氣,老爺子就給改了個名字叫莫克立,聽起來就有些洋味兒了。
但莫克立不知道的是,他這個名字老爺子取得的是“克己立德”之意,反而蘊含了更多中國傳統文化在裏麵。
莫克立繼承了老爸的體格,從小就身高體壯,在運動上很有天賦,曾經也是南加州大學籃球隊的隊員,他在大學裏認識了學校排球隊一個叫陳嵐的華裔隊員,然後在一陣愛情的火花碰撞中製造了莫寧。
莫克立情場得意,球場上就失了意,大學四年表現不溫不火,沒有意外地落選nba選秀後,改行做了工程師,後來為了培養兒子,又重拾對籃球的熱愛當了籃球教練。
能讓莫克立放棄高薪工程師的工作,莫寧自有他的過人之處。
完美繼承了父母優秀基因的莫寧,從小就比同齡人高出一截,十七歲那年身高就已經超過兩米,臂展更是接近恐怖的兩米二零。
隻是莫寧繼承並發揚了老爸的身體天賦,卻沒有繼承他對籃球的熱愛。
這個身體條件驚人的孩子壓根就不對籃球感興趣,他真正感興趣的是金融,從小就夢想著未來就職華爾街,出入上流社會,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巔峰。
隻是因為個子比別人高,身體比別人壯,在莫克立的威逼利誘之下而不得不學籃球。
所以從初中到高中,莫寧除了身體,籃球技術方麵沒有得到多少改善。
到最後,莫克立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初衷,不再逼迫兒子成為一名籃球明星,隻求他能去到一所不錯的大學,然後畢業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
之所以讓莫寧申報南加州大學籃球隊,除了對兒子還報有一線希望外,最主要的是以莫寧的學業成績根本不可能就讀南加州大學,隻能通過籃球特招生的方式入學。
當然南加州大學籃球部裏麵有不少是莫克立以前的隊友和朋友,美國人不講人情但也不是不近人情,何況莫寧本身的條件也不差,雙方一拍即合。
大學四年,莫寧學業成績刷刷地進步,主課平均成績都提升到了a以上,籃球技術卻依舊沒有什麽改觀。
大一,代表球隊替補出場18場,場均出戰8分鍾,得到2.2分3.2籃板。
大二,代表球隊出場26場,首發16場,場均出戰17分鍾,得到2.6分5.3個籃板1.1蓋帽。
大三,代表球隊出場32場,首發29場,場均出戰22分鍾,得到3.6分7.6個籃板1.4蓋帽。
大四,代表球隊出場33場,首發33場,場均出戰26分鍾,得到3.2分9.2籃板1.6蓋帽。
四年下來他唯一獲得的榮譽是,最後一年被選進球隊所在的太平洋十大聯盟的最佳防守陣容第二陣容。
從數據上可以看出,他是一個典型的防守球員,至於為什麽大四這年他的出場時間增加了,得分卻下降了,主要是因為他主動要求隊友少傳球給他進攻,寧願自己多搶幾個籃板。
如果不是跟那個叫蒂姆·弗洛伊德的籃球隊主教練簽了一份合同,必須幫助球隊打滿四年(除非參加nba選秀),場上效率必須保證按每三十六分鍾計算達到10個籃板以上,否則籃球隊有權開除他,學校也有權終止他的學業,莫寧也許大一就退出籃球隊了。
蒂姆·弗洛伊德這個外表看似憨厚,內心實則無比精明的白人教練,在莫寧入學之前就摸清了他的底細,繼而用這份“魔鬼合同”逼著對籃球興趣不大,身體天賦卻十分驚人的莫寧,通過幾年的磨合,和隊裏的明星隊員泰·吉米·吉布森組成了南加州大學籃球隊的黃金內線。
“吉米,快用你野獸的身軀去蹂躪那群可憐蟲吧,莫會幫你搶下籃板。”這是蒂姆·弗洛伊德在場上提示球隊往內線強攻時最愛說的話。
吉布森主攻,uu看書 w.uanshu 莫寧主守,這套黃金內線,加上新來的大一新生,整個加利福利亞州2007屆最頂尖的高中籃球天才德馬爾·德羅讚,在2008-2009賽季為南加州大學贏得了他們所在聯盟,也是ncaa最強大學聯盟——太平洋十校聯盟的冠軍。
這是蒂姆·弗洛伊德最有機會衝擊ncaa總冠軍的一年,隻是可惜,在隨後的“瘋狂三月”中,南加州大學以69-74惜敗給了勁旅密歇根州立大學,止步32強。
球隊的賽季結束了,其他人很失落,莫寧倒放鬆了不少,他終於可以從沉悶的訓練準備以及漫長枯燥的比賽中解脫出來,把精力全部放在自己的學業上。
就在前天莫寧向學校提交了畢業申請,得到了批準,他將在六月進行主修的金融專業畢業答辯,隻要一切順利,他將離華爾街夢想更進一步。
於是那天晚上,莫寧約上幾個朋友去酒吧慶祝,酒當然喝了不少。
然後第二天,這個世界的莫寧就換成了他。
說起來真是諷刺,前世的自己那麽瘋狂那麽努力,卻因為身體的限製打不了職業聯賽,而這個世界的莫寧,擁有這麽好的身體天賦,卻一點都不熱愛籃球。
也許,老天這才讓自己穿越到這家夥身上吧。
至於以前的那個他,莫寧曾試著給自己、給父母,給身邊所有記得號碼的朋友打過電話,結果要麽是空號,要麽是陌生人,總之,這個世界抹掉了他之前人生的所有痕跡。
所以,這肯定是老天給自己一次重新追夢的機會,而且不打算留一點餘地。
而且是沒有任何來由的穿越,前一晚他還和朋友出去喝酒,醉得不省人事,然後第二天醒來就成了現在這家夥。
這家夥也叫莫寧,不是那個nba鐵血硬漢阿朗佐·莫寧,而是和他一樣姓莫名寧,是美國南加利福利亞大學的一名大四學生兼校籃球隊成員。
他是一名華裔,準確來說是一個移民三代。
最早應該追溯到他的爺爺,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就移民到了美國舊金山,經過幾十年的打拚,總算在異國他鄉立穩了腳跟。後來一脈單傳生下他的父親,取名叫莫忘華。
老爺子的初衷是好的,但莫寧的老爸卻覺得這個名字不夠洋氣,老爺子就給改了個名字叫莫克立,聽起來就有些洋味兒了。
但莫克立不知道的是,他這個名字老爺子取得的是“克己立德”之意,反而蘊含了更多中國傳統文化在裏麵。
莫克立繼承了老爸的體格,從小就身高體壯,在運動上很有天賦,曾經也是南加州大學籃球隊的隊員,他在大學裏認識了學校排球隊一個叫陳嵐的華裔隊員,然後在一陣愛情的火花碰撞中製造了莫寧。
莫克立情場得意,球場上就失了意,大學四年表現不溫不火,沒有意外地落選nba選秀後,改行做了工程師,後來為了培養兒子,又重拾對籃球的熱愛當了籃球教練。
能讓莫克立放棄高薪工程師的工作,莫寧自有他的過人之處。
完美繼承了父母優秀基因的莫寧,從小就比同齡人高出一截,十七歲那年身高就已經超過兩米,臂展更是接近恐怖的兩米二零。
隻是莫寧繼承並發揚了老爸的身體天賦,卻沒有繼承他對籃球的熱愛。
這個身體條件驚人的孩子壓根就不對籃球感興趣,他真正感興趣的是金融,從小就夢想著未來就職華爾街,出入上流社會,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巔峰。
隻是因為個子比別人高,身體比別人壯,在莫克立的威逼利誘之下而不得不學籃球。
所以從初中到高中,莫寧除了身體,籃球技術方麵沒有得到多少改善。
到最後,莫克立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初衷,不再逼迫兒子成為一名籃球明星,隻求他能去到一所不錯的大學,然後畢業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
之所以讓莫寧申報南加州大學籃球隊,除了對兒子還報有一線希望外,最主要的是以莫寧的學業成績根本不可能就讀南加州大學,隻能通過籃球特招生的方式入學。
當然南加州大學籃球部裏麵有不少是莫克立以前的隊友和朋友,美國人不講人情但也不是不近人情,何況莫寧本身的條件也不差,雙方一拍即合。
大學四年,莫寧學業成績刷刷地進步,主課平均成績都提升到了a以上,籃球技術卻依舊沒有什麽改觀。
大一,代表球隊替補出場18場,場均出戰8分鍾,得到2.2分3.2籃板。
大二,代表球隊出場26場,首發16場,場均出戰17分鍾,得到2.6分5.3個籃板1.1蓋帽。
大三,代表球隊出場32場,首發29場,場均出戰22分鍾,得到3.6分7.6個籃板1.4蓋帽。
大四,代表球隊出場33場,首發33場,場均出戰26分鍾,得到3.2分9.2籃板1.6蓋帽。
四年下來他唯一獲得的榮譽是,最後一年被選進球隊所在的太平洋十大聯盟的最佳防守陣容第二陣容。
從數據上可以看出,他是一個典型的防守球員,至於為什麽大四這年他的出場時間增加了,得分卻下降了,主要是因為他主動要求隊友少傳球給他進攻,寧願自己多搶幾個籃板。
如果不是跟那個叫蒂姆·弗洛伊德的籃球隊主教練簽了一份合同,必須幫助球隊打滿四年(除非參加nba選秀),場上效率必須保證按每三十六分鍾計算達到10個籃板以上,否則籃球隊有權開除他,學校也有權終止他的學業,莫寧也許大一就退出籃球隊了。
蒂姆·弗洛伊德這個外表看似憨厚,內心實則無比精明的白人教練,在莫寧入學之前就摸清了他的底細,繼而用這份“魔鬼合同”逼著對籃球興趣不大,身體天賦卻十分驚人的莫寧,通過幾年的磨合,和隊裏的明星隊員泰·吉米·吉布森組成了南加州大學籃球隊的黃金內線。
“吉米,快用你野獸的身軀去蹂躪那群可憐蟲吧,莫會幫你搶下籃板。”這是蒂姆·弗洛伊德在場上提示球隊往內線強攻時最愛說的話。
吉布森主攻,uu看書 w.uanshu 莫寧主守,這套黃金內線,加上新來的大一新生,整個加利福利亞州2007屆最頂尖的高中籃球天才德馬爾·德羅讚,在2008-2009賽季為南加州大學贏得了他們所在聯盟,也是ncaa最強大學聯盟——太平洋十校聯盟的冠軍。
這是蒂姆·弗洛伊德最有機會衝擊ncaa總冠軍的一年,隻是可惜,在隨後的“瘋狂三月”中,南加州大學以69-74惜敗給了勁旅密歇根州立大學,止步32強。
球隊的賽季結束了,其他人很失落,莫寧倒放鬆了不少,他終於可以從沉悶的訓練準備以及漫長枯燥的比賽中解脫出來,把精力全部放在自己的學業上。
就在前天莫寧向學校提交了畢業申請,得到了批準,他將在六月進行主修的金融專業畢業答辯,隻要一切順利,他將離華爾街夢想更進一步。
於是那天晚上,莫寧約上幾個朋友去酒吧慶祝,酒當然喝了不少。
然後第二天,這個世界的莫寧就換成了他。
說起來真是諷刺,前世的自己那麽瘋狂那麽努力,卻因為身體的限製打不了職業聯賽,而這個世界的莫寧,擁有這麽好的身體天賦,卻一點都不熱愛籃球。
也許,老天這才讓自己穿越到這家夥身上吧。
至於以前的那個他,莫寧曾試著給自己、給父母,給身邊所有記得號碼的朋友打過電話,結果要麽是空號,要麽是陌生人,總之,這個世界抹掉了他之前人生的所有痕跡。
所以,這肯定是老天給自己一次重新追夢的機會,而且不打算留一點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