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後第一件事自然是鞏固修為,經過長達數天努力,合體後期修為算是徹底穩固了。緊接著開始修煉帝王劍法和領悟光明法則。
之前跟魏景東打過招呼,有事情通知他。既然聊天框遲遲沒動靜,說明妖族並沒有繼續進攻。至於會不會有其他事,這些他都不關心。
修煉帝王劍法,還是按照原來的老套路。
“練!”
不停的重複修煉,有過之前大戰的奠基,帝王劍法領悟飛快,緊緊用了三天,就領悟了六招。他自然不會放過這麽好的機會,再說這也不是他現在的極限。
又快速修煉起來,時間一點一滴的過去。幾乎忘記了一切,專心沉靜在其中。數月過來,一直不停的重複著三百三十二招。
以至於在招式連接上近乎完美,有時候他以為,自己就是在修煉一招。這種感覺一直存在於他的心裏,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潛意識中,帝王劍法就是一招。
但因為一直修煉三幅小路線圖,導致現在他以為帝王劍法是三百三十三招。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就是,
“妙!”
妙不可言。
這其實就在修心,同樣也在修天道。因為天道也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那種。但修煉帝王劍與領悟天道,實際上還是有些差距。
這其中的關係極其複雜,不是一兩話可以解釋清楚的。數月過來,帝王劍法直接領悟了三十二招。但最後一招,遲遲無法領悟。
他知道這並不是自己的極限,有一點奇怪的是,他恍惚間,感覺最後一招已經領悟了,但就是用不出來。這種感覺在他將第三幅路線圖,修煉到一百一十招時就出現了。
這就是為何要用,
“妙”
來形容帝王劍法。雖然心中有所疑惑,但還是壓製下去。決定修煉結束,在詢問帝王劍。話說回來,自己有很長時間沒有與其溝通了。
收回思緒,來到衍生玉頂部,便開始領悟光明法則。原本清涼的身體,瞬間燥熱不已。甚至還有一股熱氣在體內徘徊。
因為不是第一次這樣做,所以也沒有放在心上。就這樣,一天、兩天過去了。光明法則也在緩緩提升,原本困於心中的最後一招,也隨著專心修煉給忘記了。
又經過長達月餘時間的領悟,光明法則進步很大。他甚至都在思考,要不要多領悟幾種法則。法則這種東西,說好領悟也好領悟,說不好領悟也不好領悟。
好領悟的原因,就在於隻要在相對的環境中,就能領悟這種法則。比如領悟光明法則時,他不就是騎著金翅大鵬去追金烏嗎?然後,很快就領悟成功了。
不好領悟的原因也在於此,因為相對應的環境,不是那麽好找的。總之凡事沒有絕對性,若真心想要領悟,那肯定是有辦法的。
比如秘境、特殊環境、陣法中。
秘境很好理解,就是另一個世界。
特殊環境,就比如某些山穀,因為地理原因颶風不斷,這種地方就很好領悟風之法則。
陣法,就是修仙者根據想要領悟的天道,製造出來的一種環境。
……
落在四季樹旁,發現與之前沒有多大變化。也不由的一歎,
“帝王劍法最後一招,始終無法領悟,這是怎麽回事?”
許久,帝王劍的聲音緩緩響起,語氣中夾雜著一絲興奮。
“應該是還沒達到那種境界。”
他眉頭一皺,這種事情自己感應不出來嗎?轉念一想,原來帝王劍也不知其中緣由。原本還想要與其商討一下自身情況,現在也隻能作罷。
“行了,你繼續恢複,我出去了。”
“嗯?”
帝王劍有些意外,這是怎麽了?
但他已經消失在原地,四季樹的枝葉倒是在不停的抖動。
出來時,自然是在後花園的一間房間裏。也不多想,發了一條消息給魏景東。確定沒有事後,便取下頭盔開始休息。
也不管現在是幾點,倒頭就呼呼大睡。一覺醒來,已經是中午十二點。一段動聽的英文歌曲響起,迷糊著眼睛摸到放在耳邊的手機。
睜眼一看,是一個陌生號碼。
接通後,
“小傑,我剛下飛機,快到機場來接我。”
嗯?
是誰?
“楊心雨!”
他通過聲音分辨出來。
艸!
這家夥怎麽回來了?
奇怪,老楊是怎麽知道我的號碼的?
“在聽我說話嗎?”
“在睡覺呢,腦袋有些亂。你怎麽回來了?”
“這說來話長,你先到機場來接我。”
“好。”
掛了電話,快速穿好衣服,從浴室出來發現莫飛霜站在門口盯著他。
“做飯去。”
“……”
他愣了兩秒,隨後解釋起來,
“飛霜,今天我兄弟回國,現在我要到機場去接他。”
說完還小心翼翼的看了對方一眼。
莫飛霜瞅了他一眼,沒有絲毫猶豫,
“走!”
他有些驚訝,沒有想到莫飛霜這麽善解人意。原本還以為對方會撒個嬌,說,
“我重要還是兄弟重要?”
但這種情況直接被忽略了,這也是他感覺意外的地方。不過轉念一想,知道莫飛霜不是那種無理取鬧的女人,所有問題便迎刃而解了。uu看書.uuanshu
坐上寶馬,莫飛霜開始打聽他兄弟的事。
“你們兄弟情多少年了?”
“你兄弟有什麽愛好?”
“現在是幹什麽的?”
總之像連珠炮一樣,不停的詢問。
他知道莫飛霜不想在楊心雨麵前丟臉,這一點也是讓他喜歡對方的原因。懂得在兄弟麵前,給自己男人撐場麵的女人,這才是他們這些事業有成男人的最愛。
說道現在,才想起莫飛霜的打扮。一件紅色的連衣裙,露出一對雪白的小腿肚。那雙清純的眼睛,依舊是那麽動人。鼻子小巧,嘴巴紅潤而有水分。
還是那麽自信,在心裏嘀咕一句,便專心開車了。一路來到宛城的國際機場,因為楊心雨也定居在宛城,與其不同的是,對方喜歡繁華。
因此在市中心,買了一套三百平方的別墅。這是他出國之前買的,不過這家夥走的時候,並沒有把鑰匙給他。
之前跟魏景東打過招呼,有事情通知他。既然聊天框遲遲沒動靜,說明妖族並沒有繼續進攻。至於會不會有其他事,這些他都不關心。
修煉帝王劍法,還是按照原來的老套路。
“練!”
不停的重複修煉,有過之前大戰的奠基,帝王劍法領悟飛快,緊緊用了三天,就領悟了六招。他自然不會放過這麽好的機會,再說這也不是他現在的極限。
又快速修煉起來,時間一點一滴的過去。幾乎忘記了一切,專心沉靜在其中。數月過來,一直不停的重複著三百三十二招。
以至於在招式連接上近乎完美,有時候他以為,自己就是在修煉一招。這種感覺一直存在於他的心裏,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潛意識中,帝王劍法就是一招。
但因為一直修煉三幅小路線圖,導致現在他以為帝王劍法是三百三十三招。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就是,
“妙!”
妙不可言。
這其實就在修心,同樣也在修天道。因為天道也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那種。但修煉帝王劍與領悟天道,實際上還是有些差距。
這其中的關係極其複雜,不是一兩話可以解釋清楚的。數月過來,帝王劍法直接領悟了三十二招。但最後一招,遲遲無法領悟。
他知道這並不是自己的極限,有一點奇怪的是,他恍惚間,感覺最後一招已經領悟了,但就是用不出來。這種感覺在他將第三幅路線圖,修煉到一百一十招時就出現了。
這就是為何要用,
“妙”
來形容帝王劍法。雖然心中有所疑惑,但還是壓製下去。決定修煉結束,在詢問帝王劍。話說回來,自己有很長時間沒有與其溝通了。
收回思緒,來到衍生玉頂部,便開始領悟光明法則。原本清涼的身體,瞬間燥熱不已。甚至還有一股熱氣在體內徘徊。
因為不是第一次這樣做,所以也沒有放在心上。就這樣,一天、兩天過去了。光明法則也在緩緩提升,原本困於心中的最後一招,也隨著專心修煉給忘記了。
又經過長達月餘時間的領悟,光明法則進步很大。他甚至都在思考,要不要多領悟幾種法則。法則這種東西,說好領悟也好領悟,說不好領悟也不好領悟。
好領悟的原因,就在於隻要在相對的環境中,就能領悟這種法則。比如領悟光明法則時,他不就是騎著金翅大鵬去追金烏嗎?然後,很快就領悟成功了。
不好領悟的原因也在於此,因為相對應的環境,不是那麽好找的。總之凡事沒有絕對性,若真心想要領悟,那肯定是有辦法的。
比如秘境、特殊環境、陣法中。
秘境很好理解,就是另一個世界。
特殊環境,就比如某些山穀,因為地理原因颶風不斷,這種地方就很好領悟風之法則。
陣法,就是修仙者根據想要領悟的天道,製造出來的一種環境。
……
落在四季樹旁,發現與之前沒有多大變化。也不由的一歎,
“帝王劍法最後一招,始終無法領悟,這是怎麽回事?”
許久,帝王劍的聲音緩緩響起,語氣中夾雜著一絲興奮。
“應該是還沒達到那種境界。”
他眉頭一皺,這種事情自己感應不出來嗎?轉念一想,原來帝王劍也不知其中緣由。原本還想要與其商討一下自身情況,現在也隻能作罷。
“行了,你繼續恢複,我出去了。”
“嗯?”
帝王劍有些意外,這是怎麽了?
但他已經消失在原地,四季樹的枝葉倒是在不停的抖動。
出來時,自然是在後花園的一間房間裏。也不多想,發了一條消息給魏景東。確定沒有事後,便取下頭盔開始休息。
也不管現在是幾點,倒頭就呼呼大睡。一覺醒來,已經是中午十二點。一段動聽的英文歌曲響起,迷糊著眼睛摸到放在耳邊的手機。
睜眼一看,是一個陌生號碼。
接通後,
“小傑,我剛下飛機,快到機場來接我。”
嗯?
是誰?
“楊心雨!”
他通過聲音分辨出來。
艸!
這家夥怎麽回來了?
奇怪,老楊是怎麽知道我的號碼的?
“在聽我說話嗎?”
“在睡覺呢,腦袋有些亂。你怎麽回來了?”
“這說來話長,你先到機場來接我。”
“好。”
掛了電話,快速穿好衣服,從浴室出來發現莫飛霜站在門口盯著他。
“做飯去。”
“……”
他愣了兩秒,隨後解釋起來,
“飛霜,今天我兄弟回國,現在我要到機場去接他。”
說完還小心翼翼的看了對方一眼。
莫飛霜瞅了他一眼,沒有絲毫猶豫,
“走!”
他有些驚訝,沒有想到莫飛霜這麽善解人意。原本還以為對方會撒個嬌,說,
“我重要還是兄弟重要?”
但這種情況直接被忽略了,這也是他感覺意外的地方。不過轉念一想,知道莫飛霜不是那種無理取鬧的女人,所有問題便迎刃而解了。uu看書.uuanshu
坐上寶馬,莫飛霜開始打聽他兄弟的事。
“你們兄弟情多少年了?”
“你兄弟有什麽愛好?”
“現在是幹什麽的?”
總之像連珠炮一樣,不停的詢問。
他知道莫飛霜不想在楊心雨麵前丟臉,這一點也是讓他喜歡對方的原因。懂得在兄弟麵前,給自己男人撐場麵的女人,這才是他們這些事業有成男人的最愛。
說道現在,才想起莫飛霜的打扮。一件紅色的連衣裙,露出一對雪白的小腿肚。那雙清純的眼睛,依舊是那麽動人。鼻子小巧,嘴巴紅潤而有水分。
還是那麽自信,在心裏嘀咕一句,便專心開車了。一路來到宛城的國際機場,因為楊心雨也定居在宛城,與其不同的是,對方喜歡繁華。
因此在市中心,買了一套三百平方的別墅。這是他出國之前買的,不過這家夥走的時候,並沒有把鑰匙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