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副總推了我一把,然後想彎腰去拾,我搶先一腳把匕首踢走,我們倆一邊互相攻擊著,一邊去搶匕首,這回上天眷顧了我,看我把匕首拿在手中,他迅速地向後逃竄了。


    不,不應該是逃竄,他的目標不是跑,而是程雨菲,他將還在觀戰狀態的程雨菲的脖子用手掐住了,然後咆哮著對我吼道:“站住,召劍,你要是再往前一步就等著收屍吧。”這才叫揀了芝麻丟了西瓜。張副總見見我投鼠忌器,再一次得意的大笑起來,“把匕首扔過來。”匕首扔過去,我們不就完了嗎,這可扔不得,見我不聽命令,他在程雨菲身上狠狠地掐了一下,痛得她慘叫起來。這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這該如何是好,我氣惱地跺了一下腳,張副總接著說道:“我數三個數,你如果還沒有扔過來,你就替她收屍吧。”“一、二、三”隨著三字的出口,傳來了三個聲音。


    第一聲音是我把匕首扔到地上的聲音,不過沒有扔多遠,就扔到我們中間,我也要學著電影中看到的鏡頭那樣去搏一下,在他放程雨菲的同時,我和他同時去搶匕首,比拚一下運氣了,這樣總比等死要好;如果他讓我再把匕首再往前挪一點,那正合我意,等我走到中間的位置,拾起匕首就可以乘他不備,進行攻擊,不論是刺中或刺不中,都要迫使他放手,這是我的如意算盤。


    第二個聲音發自程雨菲的口中,隻見她抬起穿著高跟鞋的右腳,用力的踩了下去,嘴裏還嘿的一聲。


    第三個聲音自然是發自張副總的口中,這個聲音也是三個聲音中最大的,程雨菲的高跟鞋尖象精確製導一樣,準確地紮進了他的腳背,他痛得慘叫起來,身子也不由自主地躬了下去。


    可他轉瞬間就清醒了,想把程雨菲再次挾作人質,可是這時候隻要誰有一點點的失誤,就必然成為輸家,他失誤,所以他是輸家。程雨菲兔子似的一溜煙似的跑到我身邊,我則一溜煙似的跑到了他身邊,不同的是,程雨菲緊緊地挽走了我的胳膊,讓我有一種英雄的感覺;我則是把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使他有種階下囚的感覺。


    我是勝利者,當然要發表勝利者的演說,“你最好老實一點,如果你想耍什麽花招,我不會象程雨菲一樣刀下留情的。”他是失敗者,失敗者當然也有說話的權利,“你用不著威脅我,蜜姐死了,我心已死,本想把你們兩個都殺了給她做陪葬,卻未能如願。其實我當初並不是想殺你,隻想嚇唬蜜姐一下,想讓她回心轉意,不料她卻對你一網情深,寧願替你挨一刀,她如果當時不那麽激動該多好,說不定我們還可以做成夫妻,都是你們兩個給害得,不過你也不要得意,我就是死也不會放過你們的。”說著他忽然抓住了刀刃,獰笑著對我說道:“殺人當然要判死罪,你殺了我同樣要判死罪的,我逃不了這生死劫,你們也同樣逃不了。”說完他抓起匕首向自己的脖子上一抹,我可不想他死在我手裏,他反抗是一回事,他如果是想自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在千鈞一發之際,我想把匕首抽回來,不料卻加速了他的死亡,刀鋒在回抽的時候,割斷了他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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