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其自然”一詞最早出自《靈城精義·何溥》。


    是這麽說的。


    【骨脈配合何如合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這句話拆開來看很好理解。


    講的是人體的骨頭與脈絡配合得當,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聽上去像句廢話?


    恰恰相反,這不是一句廢話。


    《靈城精義》是明代人借五代十國時期何溥之名所撰,本身是一篇“偽作”,就像是我哪天突然失了心智,發了癲,想去借古代作家莎士比亞的名頭去寫書一樣。


    事實上,它是一本風水書。


    它說的“骨”和“脈”,本身就與醫學沒有太大的關係,談的是陰與陽,生與死的道理。


    殮官去看屍體。看得見骨頭血肉,卻看不見氣腔和脈絡。


    因為人死了,血不流了,氣不順了,這些脈絡也就不見了,就像是行車的道路常有,車輛卻不常在。


    在無數人文作品裏,為了去美化人,美化人類這個族群本身。


    我們喜歡把思想和肉身分開,好比“思想是不敗的,思想刀槍不入,他死了,但他的靈魂還在。”


    我們迫不及待地想把人剝離出獸的行列,或將人性從獸身上割去,自比豺狼虎豹,自稱萬獸之王。


    ——就像分開“道理”和“行為”。像是分開“骨”與“脈”一樣。


    這絕不是“順其自然”。


    人心的痛苦大多來自此處。


    舉個鮮活的例子。


    “我就是饞她的身子,我下賤。”


    ——好了,話題扯遠了。


    讓我們回到這個“順其自然”的故事裏來,回到這段短暫的旅途中去。


    ……


    ……


    一共二十四個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在這天發生了很多事。


    對伍德來說。


    他從椿風鎮出發,往王都去。在路上遇見了許多人,重新認識了很多人。


    故事從一把染血的槍開始。


    也要從一把染血的槍結束。


    ……


    ……


    對薇薇來說。


    她緊緊跟在丈夫身後,不知要往哪去,路途上的艱難險阻嚇住了她,可她卻盼著苦難來得更猛烈些。


    她希望能像故事裏那樣死去,死的像個女主角。


    可惜這不是她喜歡的苦情戲劇本,反倒像一場童話。


    ……


    ……


    對達裏歐·達芬奇來說。


    身上的幻形魔藥所剩無幾。她知道,踏出鎮子重回荒原的那一刻,就已經和“安穩的生活”說了再見。


    不過她已經不需要那張麵具了。


    尋血犬說的對,麵具要是戴久了,撕下來時就得傷筋動骨,血肉模糊。


    但丈夫為她揭下麵具時,她卻沒感覺到疼。


    ——她這才明白,伍德在懷念“達裏歐先生”時,丈夫冰冷的外表下,藏著一顆多麽溫柔又炙熱的心。


    ......


    ......


    對黒德爾·阿明來說。


    他強壯到顯得畸形的體魄不光能保護他,虯劄緊實的肌肉也妨礙了血液的流通。這導致他聽不清,看不見,活得渾渾噩噩,記性也不好,大腦、牙齒和頭發跟著提早變老,變得麻木,變成機械。


    在拿到新槍,踏出房門,扣下扳機的那一刻,他才感覺到自己活得有多麽【真實】。


    在這一刻,他獲得了新生。


    ……


    ……


    對達奇先生來說。


    這條路很長,他幻想著自己在旅途中的,各種各樣的死法。


    他丟下了露絲,丟下他願意用生命去護送的書信。


    他丟下了薇薇,哪怕這個姑娘孤立無援,楚楚可憐。


    他一開始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跑,隻知道跑就對了——這和道義與膽量無關,他隻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腦子裏隻剩一個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風鎮,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郵差的腳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覺自由自在,厚實的鞋底踏在柔軟的苔原上,鼻子撞開清冷的空氣,微風拂麵,身輕如燕。


    揮動雙臂,協調身形。


    闖過馬車,拋下過去!


    有那麽一瞬間。


    他的栗色頭發讓汗水浸濕,身體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萬事萬物的色彩都開始變得鮮亮。


    這是他從地窖裏爬出來時,最開心的時刻。


    他憂心忡忡地盼著薇薇女士能多撐一會!


    他滿心期望著,能靠這雙腿跑回鎮上!


    再快些!再快一點!


    跑到黃綠相接的草地裏,跑到峽穀的隘口前。


    就在這時。


    穀口裏亮起了百餘隻綠油油的狼眼。


    達奇先生渾身的熱汗霎時變得冰涼。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著唾沫,生怕驚動了這些狼。


    身上汗水揮發出濃烈的腥味,很快就會湧到狼的鼻子裏。


    在這一刻,他不想死,隻想活下去。因為他還有信沒送完,他還有必須要完成的【使命】。


    他不是個文化人,他隻罵了一句。


    “艸他媽的!我是倒了血黴!”


    一頭母狼邁出隘口,從陰影中鑽了出來。


    他猛地轉過身。


    抬腿!跑吧!


    ——跑得過狼嗎?


    ——他根本就不敢想!


    他能從信件裏,感受到各種各樣的情緒。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達奇先生給伍德送信時,他難去形容這種感覺。


    ——像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環,像枯樹將死,落下的種子抽出新芽那樣。


    充滿了【生命力】!


    是的,活著!


    活下去!


    活著……


    達奇在尖叫。


    他的恐懼。


    他的興奮。


    他狂跳不止的心。


    像是咽下薪炭,胸口有不息的火焰。


    都在提醒著他,告誡他。


    活下去!


    身後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響!


    它們越來越近了!


    爪子撕扯草皮的聲音要來索他的命!


    他聽見了凶狠的犬吠,要把他撕碎的低吼。


    達奇幹脆閉上了眼睛,開始痛哭。


    可雙腿是停不下來的,他得去送信,送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他想——


    ——這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本想當伍德少爺的恩人,沒想到撞上狼,還可能會把它們引到驛站去。


    我的腿呀!


    你們聽聽話!


    別跑了!


    別跑了呀!


    這下……我要變成伍德的仇人了!


    他閉著眼,卻讓馬車殘骸絆得失去平衡,往前飛撲出去。


    他想。


    ——我要死了。


    他在半空中蹬著腿,揮著手臂。


    他的身體差使他接著跑下去。


    更加洶湧的西北風吹散了他額前的發絲。


    達奇先生睜開眼時,萬事萬物都在飛退。


    他抬頭去看,看見黑壓壓的狼群往前湧,看見在風中狂舞的馬尾巴。


    他看見小刀結實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背上用來鉤掛背包的綁帶。


    “哈哈哈哈哈哈哈……”


    達奇先生開始笑。


    小刀一手提著達奇,一手牽住韁繩,將烈馬的頭壓低。這匹馬駒失去主人之後還不怎麽聽話。


    小刀也跟著達奇一起笑。


    “哈哈哈哈哈哈!”


    情緒的感染力強得可怕!


    達奇朝著狼群嘶吼。


    “畜生!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將達奇先生扔上馬背,扔去槍。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達奇先生舉槍,瞄準的手法生疏,但學會開槍的過程非常快。


    砰——


    他什麽也沒打中!


    可是他快笑出淚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的嘴裏灌了風,連話都說不清了。


    “喊它的名字!你喊它!”


    達奇:“它叫什麽名字?!”


    小刀:“野狼!”


    “哈哈哈哈哈哈哈!”達奇罵道:“艸!這名字起得真磕磣!哈哈哈哈哈!”


    小刀大笑:“我沒讀過書!但我喜歡!”


    達奇再次填藥上彈,舉槍。


    “野狼!”


    砰——


    狼群中有畜生應著他的呼喚,腦袋往下栽,不一會就淹沒在狼群的狂流中。


    達奇喊:“管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像是瘋了,跑出幾百米才回過神來。


    達奇問:“我們要往哪裏去?”


    小刀說:“帶你回家!”


    “回家?哪裏是家?”達奇先生不解。


    “伍德先生喊我來找你,一開始我不願意,可他和我說……”小刀夾緊了馬腹,“我遇上的每個陌生人,能變成仇人、愛人、親人、友人,他們有貴人也有賤人!當然能變成新的家人,其中也包括你!達奇!往有人的地方去,就能回家!”


    達奇慌了,他看著黑壓壓的狼群。


    “我們會闖禍!會害死他們的!”


    他們離驛站越來越近,越來越近!


    馬駒受不了小刀的“暴力駕駛”,在驛站前的石砟路上摔得血肉模糊。


    達奇和小刀撞在草料間的草堆裏,腦袋七葷八素。


    等他們爬起來,狼群已經快攀上驛站的籬笆架了!


    “火!火!!!給我火!”


    達奇嘶吼著!扶著小刀狼狽地爬了起來。


    他倆往大門趕,剛進門就被伍德用一桶酒澆得渾身濕透。


    達奇讓漿液潑得神誌不清。


    他看著屋子裏的人,看見地窖的蓋板。


    短短的一瞬間,他想通了。


    再也不要躲回那個陰暗的地窖裏!再也不想這麽活下去!


    他掏出身上最後幾根火柴,衝出門去,想引燃身上的酒液,想和這群狼崽子同歸於盡!


    他怒吼著,開始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火柴沾上濕潤的皮膚時。


    ——噗呲一下。


    火滅了。


    伍德和達奇先生一樣,渾身是酒。用看弱智的眼神看達奇。


    “這是啤酒,你想什麽呢?你覺得這黑店老板舍得用高濃度的烈酒來招待客人?”


    達奇先生感覺十分尷尬,他去看小刀,小刀也往身上淋滿酒液。


    他又往身前的狼群看。與他相隔不過五六步的距離,這些狼打著噴嚏,像是在避瘟神。


    伍德把酒桶推了出來,往桶裏撒下鹽和糖,葡萄和洋蔥,薇薇偷偷藏下的一塊巧克力也掰碎了,撒進去。


    一同加進去的,還有野荔枝的果仁,正是店老板用來麻醉客人的致幻麻藥。


    這些東西對犬科動物來說足夠致命。


    (附議:愛狗人士要記得。)


    此時此刻,他確實像個廚子。


    狼群像潮水一般起起落落,不願離去。


    可獵物身上散發出來的致命味道卻讓它們心懷忌憚。


    在寒武紀時,在神奇的自然界,在芸芸眾生開始“軍備競賽”時,在物競天擇的演化中,在食物鏈的底層,有這麽一條尷尬又不失禮貌的自我防護路線。


    ——隻要變得不好吃,變成毒物,就不會被吃掉。


    達裏歐·達芬奇一馬當先,從窗口翻了出來。酒漿把他一頭紅發澆得發黑,眼睛裏透著股機靈勁。


    “日上三竿!”


    她舒心地嘶聲大喊,舉起了槍。


    “午時已到!”


    砰——


    狼群中炸開了血霧。


    像是迎接新年,迎接新生的禮花炮仗!


    阿明緊跟其後,脫得隻剩下一條內褲。因為鱷魚皮衣可受不了啤酒的糟蹋。


    還好,他沒把內褲輸掉!


    他緊緊跟在達裏歐身邊,一前一後,做援護射擊。


    有幾頭不知死活的畜生齜牙咧嘴,弓著身子,要撲上來!


    “靚仔登場……”


    薇薇坐在門檻上,眼睛讓酒液辣得眼淚直流,抱著胡琴,按照阿明先生的吩咐,猛地撥下命運的音符。


    咣——


    琴弦崩得薇薇手指生疼。


    阿明大喊:“救星駕到!”


    六朵煙花照出一片赤紅,巨大的子彈動能打得狼屍飛出去老遠。


    ——血如雨下,濺出碎骨,劃傷群狼的皮肉。


    同胞的血讓野狼們開始怯懦,開始心生退意。


    達奇追了上去,他想把剛才受的氣都還回去,他逮著一條身形瘦弱的狼崽子,兩手箍著狼吻,想把這畜生的下巴給擰斷!


    他手裏的可憐蟲是敢怒不敢言,卷著舌頭閉上眼睛,連爪子上的肉墊都不願去碰這可怖人類身上的漿液。


    它的同伴伺機而動,卻叫伍德一勺酒液潑得嚶嚶狂吠!嚇得夾尾逃竄!


    伍德將達奇扯了回來。


    “可把你能耐的!”


    達奇找回神智時,他悵然笑出聲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萱丫頭跟著笑,她的笑點很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狼群走了,小刀鬆了一口氣,在地上躺成一個大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先生光著膀子,難得迎來休假時光,是沒力氣去笑了。


    萱丫頭走到他麵前。


    阿明:“有事?”


    萱丫頭笑眯眯地說:“對,那把槍本來是我的。”


    阿明展示著轉輪手槍。


    “是這一把?”


    萱丫頭點頭:“是的,我連名字都給它起好了。你得賠我。”


    阿明聳肩,渾身上下除了一條內褲,什麽都沒了。


    萱丫頭一拳過去!


    阿明不避不讓,從嘴裏飛出一顆金牙。


    丫頭眼疾手快抓住了牙齒,去水槽洗幹淨了,鑲在嘴裏,露出燦爛又昂貴的俗氣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歪著腦袋,像是被打懵了。


    不一會,他也跟著笑起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嘟著嘴,隻覺得這群人可真奇怪。


    她喊來範克裏夫,和範克裏夫作伴。


    而範克裏夫對著女主人的手心輕輕舔了那麽一口,舔到野荔枝的味道時。


    它頭昏眼花,就這麽倒在地上。


    薇薇:“你這傻狗!你!!!”


    她想了想。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打也不是,罵也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隻有伍德沒笑,一向如此,uu看書 .uukashu.co 很少會有大喜大悲的情緒出現在他臉上。


    他隔著驛站大門,看著沙發上的露絲。


    露絲的屍首也澆了啤酒,妝容褪去,酒液讓屍體露出原貌。


    她坐在那裏,一動不動。


    沒了妝容的點綴,從屍斑和臭味來看,她是真的死了。


    要講究一點,就是天然去修飾的那種死。


    店老板剛剛揭開地窖的蓋板,偷偷去摸露絲屍首的蒼白腳踝,像幾十年沒見過女人的色情狂。


    不經意間,店長和伍德四目相望,眼神撞上了。


    伍德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噤聲。


    用啞語告訴老板。


    “我會為你守口如瓶,你得付我封口費。”


    小老頭愣了那麽一會,雞賊地點點頭,肆無忌憚地開始展現對腳踝的追求。


    這個可惡又可悲的小老頭想象著,如果能重來。


    ——他錯了,他不該嫌活人麻煩,也不該一個人單幹,應該有個妻子,他的妻子也應該有這麽美麗的腳踝。


    可是沒有如果,也沒有重來。


    他伸出手,又將手收了回來。


    像是良心發現,或是做賊心虛。


    抬起頭,他叫露絲腐爛的屍體嚇得臉色慘白。


    慢慢地,他漲紅了臉,又怒又羞,躲回了地窖裏,再也不肯出來了。


    伍德笑出了聲。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重新踏上了旅途,目的地是王都。


    從三人一狗,變成了六人一狗。


    是的。


    一切都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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