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其自然”一詞最早出自《靈城精義·何溥》。
是這麽說的。
【骨脈配合何如合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這句話拆開來看很好理解。
講的是人體的骨頭與脈絡配合得當,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聽上去像句廢話?
恰恰相反,這不是一句廢話。
《靈城精義》是明代人借五代十國時期何溥之名所撰,本身是一篇“偽作”,就像是我哪天突然失了心智,發了癲,想去借古代作家莎士比亞的名頭去寫書一樣。
事實上,它是一本風水書。
它說的“骨”和“脈”,本身就與醫學沒有太大的關係,談的是陰與陽,生與死的道理。
殮官去看屍體。看得見骨頭血肉,卻看不見氣腔和脈絡。
因為人死了,血不流了,氣不順了,這些脈絡也就不見了,就像是行車的道路常有,車輛卻不常在。
在無數人文作品裏,為了去美化人,美化人類這個族群本身。
我們喜歡把思想和肉身分開,好比“思想是不敗的,思想刀槍不入,他死了,但他的靈魂還在。”
我們迫不及待地想把人剝離出獸的行列,或將人性從獸身上割去,自比豺狼虎豹,自稱萬獸之王。
——就像分開“道理”和“行為”。像是分開“骨”與“脈”一樣。
這絕不是“順其自然”。
人心的痛苦大多來自此處。
舉個鮮活的例子。
“我就是饞她的身子,我下賤。”
——好了,話題扯遠了。
讓我們回到這個“順其自然”的故事裏來,回到這段短暫的旅途中去。
……
……
一共二十四個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在這天發生了很多事。
對伍德來說。
他從椿風鎮出發,往王都去。在路上遇見了許多人,重新認識了很多人。
故事從一把染血的槍開始。
也要從一把染血的槍結束。
……
……
對薇薇來說。
她緊緊跟在丈夫身後,不知要往哪去,路途上的艱難險阻嚇住了她,可她卻盼著苦難來得更猛烈些。
她希望能像故事裏那樣死去,死的像個女主角。
可惜這不是她喜歡的苦情戲劇本,反倒像一場童話。
……
……
對達裏歐·達芬奇來說。
身上的幻形魔藥所剩無幾。她知道,踏出鎮子重回荒原的那一刻,就已經和“安穩的生活”說了再見。
不過她已經不需要那張麵具了。
尋血犬說的對,麵具要是戴久了,撕下來時就得傷筋動骨,血肉模糊。
但丈夫為她揭下麵具時,她卻沒感覺到疼。
——她這才明白,伍德在懷念“達裏歐先生”時,丈夫冰冷的外表下,藏著一顆多麽溫柔又炙熱的心。
......
......
對黒德爾·阿明來說。
他強壯到顯得畸形的體魄不光能保護他,虯劄緊實的肌肉也妨礙了血液的流通。這導致他聽不清,看不見,活得渾渾噩噩,記性也不好,大腦、牙齒和頭發跟著提早變老,變得麻木,變成機械。
在拿到新槍,踏出房門,扣下扳機的那一刻,他才感覺到自己活得有多麽【真實】。
在這一刻,他獲得了新生。
……
……
對達奇先生來說。
這條路很長,他幻想著自己在旅途中的,各種各樣的死法。
他丟下了露絲,丟下他願意用生命去護送的書信。
他丟下了薇薇,哪怕這個姑娘孤立無援,楚楚可憐。
他一開始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跑,隻知道跑就對了——這和道義與膽量無關,他隻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腦子裏隻剩一個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風鎮,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郵差的腳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覺自由自在,厚實的鞋底踏在柔軟的苔原上,鼻子撞開清冷的空氣,微風拂麵,身輕如燕。
揮動雙臂,協調身形。
闖過馬車,拋下過去!
有那麽一瞬間。
他的栗色頭發讓汗水浸濕,身體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萬事萬物的色彩都開始變得鮮亮。
這是他從地窖裏爬出來時,最開心的時刻。
他憂心忡忡地盼著薇薇女士能多撐一會!
他滿心期望著,能靠這雙腿跑回鎮上!
再快些!再快一點!
跑到黃綠相接的草地裏,跑到峽穀的隘口前。
就在這時。
穀口裏亮起了百餘隻綠油油的狼眼。
達奇先生渾身的熱汗霎時變得冰涼。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著唾沫,生怕驚動了這些狼。
身上汗水揮發出濃烈的腥味,很快就會湧到狼的鼻子裏。
在這一刻,他不想死,隻想活下去。因為他還有信沒送完,他還有必須要完成的【使命】。
他不是個文化人,他隻罵了一句。
“艸他媽的!我是倒了血黴!”
一頭母狼邁出隘口,從陰影中鑽了出來。
他猛地轉過身。
抬腿!跑吧!
——跑得過狼嗎?
——他根本就不敢想!
他能從信件裏,感受到各種各樣的情緒。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達奇先生給伍德送信時,他難去形容這種感覺。
——像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環,像枯樹將死,落下的種子抽出新芽那樣。
充滿了【生命力】!
是的,活著!
活下去!
活著……
達奇在尖叫。
他的恐懼。
他的興奮。
他狂跳不止的心。
像是咽下薪炭,胸口有不息的火焰。
都在提醒著他,告誡他。
活下去!
身後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響!
它們越來越近了!
爪子撕扯草皮的聲音要來索他的命!
他聽見了凶狠的犬吠,要把他撕碎的低吼。
達奇幹脆閉上了眼睛,開始痛哭。
可雙腿是停不下來的,他得去送信,送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他想——
——這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本想當伍德少爺的恩人,沒想到撞上狼,還可能會把它們引到驛站去。
我的腿呀!
你們聽聽話!
別跑了!
別跑了呀!
這下……我要變成伍德的仇人了!
他閉著眼,卻讓馬車殘骸絆得失去平衡,往前飛撲出去。
他想。
——我要死了。
他在半空中蹬著腿,揮著手臂。
他的身體差使他接著跑下去。
更加洶湧的西北風吹散了他額前的發絲。
達奇先生睜開眼時,萬事萬物都在飛退。
他抬頭去看,看見黑壓壓的狼群往前湧,看見在風中狂舞的馬尾巴。
他看見小刀結實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背上用來鉤掛背包的綁帶。
“哈哈哈哈哈哈哈……”
達奇先生開始笑。
小刀一手提著達奇,一手牽住韁繩,將烈馬的頭壓低。這匹馬駒失去主人之後還不怎麽聽話。
小刀也跟著達奇一起笑。
“哈哈哈哈哈哈!”
情緒的感染力強得可怕!
達奇朝著狼群嘶吼。
“畜生!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將達奇先生扔上馬背,扔去槍。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達奇先生舉槍,瞄準的手法生疏,但學會開槍的過程非常快。
砰——
他什麽也沒打中!
可是他快笑出淚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的嘴裏灌了風,連話都說不清了。
“喊它的名字!你喊它!”
達奇:“它叫什麽名字?!”
小刀:“野狼!”
“哈哈哈哈哈哈哈!”達奇罵道:“艸!這名字起得真磕磣!哈哈哈哈哈!”
小刀大笑:“我沒讀過書!但我喜歡!”
達奇再次填藥上彈,舉槍。
“野狼!”
砰——
狼群中有畜生應著他的呼喚,腦袋往下栽,不一會就淹沒在狼群的狂流中。
達奇喊:“管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像是瘋了,跑出幾百米才回過神來。
達奇問:“我們要往哪裏去?”
小刀說:“帶你回家!”
“回家?哪裏是家?”達奇先生不解。
“伍德先生喊我來找你,一開始我不願意,可他和我說……”小刀夾緊了馬腹,“我遇上的每個陌生人,能變成仇人、愛人、親人、友人,他們有貴人也有賤人!當然能變成新的家人,其中也包括你!達奇!往有人的地方去,就能回家!”
達奇慌了,他看著黑壓壓的狼群。
“我們會闖禍!會害死他們的!”
他們離驛站越來越近,越來越近!
馬駒受不了小刀的“暴力駕駛”,在驛站前的石砟路上摔得血肉模糊。
達奇和小刀撞在草料間的草堆裏,腦袋七葷八素。
等他們爬起來,狼群已經快攀上驛站的籬笆架了!
“火!火!!!給我火!”
達奇嘶吼著!扶著小刀狼狽地爬了起來。
他倆往大門趕,剛進門就被伍德用一桶酒澆得渾身濕透。
達奇讓漿液潑得神誌不清。
他看著屋子裏的人,看見地窖的蓋板。
短短的一瞬間,他想通了。
再也不要躲回那個陰暗的地窖裏!再也不想這麽活下去!
他掏出身上最後幾根火柴,衝出門去,想引燃身上的酒液,想和這群狼崽子同歸於盡!
他怒吼著,開始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火柴沾上濕潤的皮膚時。
——噗呲一下。
火滅了。
伍德和達奇先生一樣,渾身是酒。用看弱智的眼神看達奇。
“這是啤酒,你想什麽呢?你覺得這黑店老板舍得用高濃度的烈酒來招待客人?”
達奇先生感覺十分尷尬,他去看小刀,小刀也往身上淋滿酒液。
他又往身前的狼群看。與他相隔不過五六步的距離,這些狼打著噴嚏,像是在避瘟神。
伍德把酒桶推了出來,往桶裏撒下鹽和糖,葡萄和洋蔥,薇薇偷偷藏下的一塊巧克力也掰碎了,撒進去。
一同加進去的,還有野荔枝的果仁,正是店老板用來麻醉客人的致幻麻藥。
這些東西對犬科動物來說足夠致命。
(附議:愛狗人士要記得。)
此時此刻,他確實像個廚子。
狼群像潮水一般起起落落,不願離去。
可獵物身上散發出來的致命味道卻讓它們心懷忌憚。
在寒武紀時,在神奇的自然界,在芸芸眾生開始“軍備競賽”時,在物競天擇的演化中,在食物鏈的底層,有這麽一條尷尬又不失禮貌的自我防護路線。
——隻要變得不好吃,變成毒物,就不會被吃掉。
達裏歐·達芬奇一馬當先,從窗口翻了出來。酒漿把他一頭紅發澆得發黑,眼睛裏透著股機靈勁。
“日上三竿!”
她舒心地嘶聲大喊,舉起了槍。
“午時已到!”
砰——
狼群中炸開了血霧。
像是迎接新年,迎接新生的禮花炮仗!
阿明緊跟其後,脫得隻剩下一條內褲。因為鱷魚皮衣可受不了啤酒的糟蹋。
還好,他沒把內褲輸掉!
他緊緊跟在達裏歐身邊,一前一後,做援護射擊。
有幾頭不知死活的畜生齜牙咧嘴,弓著身子,要撲上來!
“靚仔登場……”
薇薇坐在門檻上,眼睛讓酒液辣得眼淚直流,抱著胡琴,按照阿明先生的吩咐,猛地撥下命運的音符。
咣——
琴弦崩得薇薇手指生疼。
阿明大喊:“救星駕到!”
六朵煙花照出一片赤紅,巨大的子彈動能打得狼屍飛出去老遠。
——血如雨下,濺出碎骨,劃傷群狼的皮肉。
同胞的血讓野狼們開始怯懦,開始心生退意。
達奇追了上去,他想把剛才受的氣都還回去,他逮著一條身形瘦弱的狼崽子,兩手箍著狼吻,想把這畜生的下巴給擰斷!
他手裏的可憐蟲是敢怒不敢言,卷著舌頭閉上眼睛,連爪子上的肉墊都不願去碰這可怖人類身上的漿液。
它的同伴伺機而動,卻叫伍德一勺酒液潑得嚶嚶狂吠!嚇得夾尾逃竄!
伍德將達奇扯了回來。
“可把你能耐的!”
達奇找回神智時,他悵然笑出聲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萱丫頭跟著笑,她的笑點很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狼群走了,小刀鬆了一口氣,在地上躺成一個大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先生光著膀子,難得迎來休假時光,是沒力氣去笑了。
萱丫頭走到他麵前。
阿明:“有事?”
萱丫頭笑眯眯地說:“對,那把槍本來是我的。”
阿明展示著轉輪手槍。
“是這一把?”
萱丫頭點頭:“是的,我連名字都給它起好了。你得賠我。”
阿明聳肩,渾身上下除了一條內褲,什麽都沒了。
萱丫頭一拳過去!
阿明不避不讓,從嘴裏飛出一顆金牙。
丫頭眼疾手快抓住了牙齒,去水槽洗幹淨了,鑲在嘴裏,露出燦爛又昂貴的俗氣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歪著腦袋,像是被打懵了。
不一會,他也跟著笑起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嘟著嘴,隻覺得這群人可真奇怪。
她喊來範克裏夫,和範克裏夫作伴。
而範克裏夫對著女主人的手心輕輕舔了那麽一口,舔到野荔枝的味道時。
它頭昏眼花,就這麽倒在地上。
薇薇:“你這傻狗!你!!!”
她想了想。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打也不是,罵也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隻有伍德沒笑,一向如此,uu看書 .uukashu.co 很少會有大喜大悲的情緒出現在他臉上。
他隔著驛站大門,看著沙發上的露絲。
露絲的屍首也澆了啤酒,妝容褪去,酒液讓屍體露出原貌。
她坐在那裏,一動不動。
沒了妝容的點綴,從屍斑和臭味來看,她是真的死了。
要講究一點,就是天然去修飾的那種死。
店老板剛剛揭開地窖的蓋板,偷偷去摸露絲屍首的蒼白腳踝,像幾十年沒見過女人的色情狂。
不經意間,店長和伍德四目相望,眼神撞上了。
伍德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噤聲。
用啞語告訴老板。
“我會為你守口如瓶,你得付我封口費。”
小老頭愣了那麽一會,雞賊地點點頭,肆無忌憚地開始展現對腳踝的追求。
這個可惡又可悲的小老頭想象著,如果能重來。
——他錯了,他不該嫌活人麻煩,也不該一個人單幹,應該有個妻子,他的妻子也應該有這麽美麗的腳踝。
可是沒有如果,也沒有重來。
他伸出手,又將手收了回來。
像是良心發現,或是做賊心虛。
抬起頭,他叫露絲腐爛的屍體嚇得臉色慘白。
慢慢地,他漲紅了臉,又怒又羞,躲回了地窖裏,再也不肯出來了。
伍德笑出了聲。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重新踏上了旅途,目的地是王都。
從三人一狗,變成了六人一狗。
是的。
一切都順其自然。
是這麽說的。
【骨脈配合何如合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這句話拆開來看很好理解。
講的是人體的骨頭與脈絡配合得當,則順其自然,而以正合。
——聽上去像句廢話?
恰恰相反,這不是一句廢話。
《靈城精義》是明代人借五代十國時期何溥之名所撰,本身是一篇“偽作”,就像是我哪天突然失了心智,發了癲,想去借古代作家莎士比亞的名頭去寫書一樣。
事實上,它是一本風水書。
它說的“骨”和“脈”,本身就與醫學沒有太大的關係,談的是陰與陽,生與死的道理。
殮官去看屍體。看得見骨頭血肉,卻看不見氣腔和脈絡。
因為人死了,血不流了,氣不順了,這些脈絡也就不見了,就像是行車的道路常有,車輛卻不常在。
在無數人文作品裏,為了去美化人,美化人類這個族群本身。
我們喜歡把思想和肉身分開,好比“思想是不敗的,思想刀槍不入,他死了,但他的靈魂還在。”
我們迫不及待地想把人剝離出獸的行列,或將人性從獸身上割去,自比豺狼虎豹,自稱萬獸之王。
——就像分開“道理”和“行為”。像是分開“骨”與“脈”一樣。
這絕不是“順其自然”。
人心的痛苦大多來自此處。
舉個鮮活的例子。
“我就是饞她的身子,我下賤。”
——好了,話題扯遠了。
讓我們回到這個“順其自然”的故事裏來,回到這段短暫的旅途中去。
……
……
一共二十四個小時,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在這天發生了很多事。
對伍德來說。
他從椿風鎮出發,往王都去。在路上遇見了許多人,重新認識了很多人。
故事從一把染血的槍開始。
也要從一把染血的槍結束。
……
……
對薇薇來說。
她緊緊跟在丈夫身後,不知要往哪去,路途上的艱難險阻嚇住了她,可她卻盼著苦難來得更猛烈些。
她希望能像故事裏那樣死去,死的像個女主角。
可惜這不是她喜歡的苦情戲劇本,反倒像一場童話。
……
……
對達裏歐·達芬奇來說。
身上的幻形魔藥所剩無幾。她知道,踏出鎮子重回荒原的那一刻,就已經和“安穩的生活”說了再見。
不過她已經不需要那張麵具了。
尋血犬說的對,麵具要是戴久了,撕下來時就得傷筋動骨,血肉模糊。
但丈夫為她揭下麵具時,她卻沒感覺到疼。
——她這才明白,伍德在懷念“達裏歐先生”時,丈夫冰冷的外表下,藏著一顆多麽溫柔又炙熱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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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黒德爾·阿明來說。
他強壯到顯得畸形的體魄不光能保護他,虯劄緊實的肌肉也妨礙了血液的流通。這導致他聽不清,看不見,活得渾渾噩噩,記性也不好,大腦、牙齒和頭發跟著提早變老,變得麻木,變成機械。
在拿到新槍,踏出房門,扣下扳機的那一刻,他才感覺到自己活得有多麽【真實】。
在這一刻,他獲得了新生。
……
……
對達奇先生來說。
這條路很長,他幻想著自己在旅途中的,各種各樣的死法。
他丟下了露絲,丟下他願意用生命去護送的書信。
他丟下了薇薇,哪怕這個姑娘孤立無援,楚楚可憐。
他一開始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跑,隻知道跑就對了——這和道義與膽量無關,他隻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腦子裏隻剩一個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風鎮,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郵差的腳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覺自由自在,厚實的鞋底踏在柔軟的苔原上,鼻子撞開清冷的空氣,微風拂麵,身輕如燕。
揮動雙臂,協調身形。
闖過馬車,拋下過去!
有那麽一瞬間。
他的栗色頭發讓汗水浸濕,身體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萬事萬物的色彩都開始變得鮮亮。
這是他從地窖裏爬出來時,最開心的時刻。
他憂心忡忡地盼著薇薇女士能多撐一會!
他滿心期望著,能靠這雙腿跑回鎮上!
再快些!再快一點!
跑到黃綠相接的草地裏,跑到峽穀的隘口前。
就在這時。
穀口裏亮起了百餘隻綠油油的狼眼。
達奇先生渾身的熱汗霎時變得冰涼。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著唾沫,生怕驚動了這些狼。
身上汗水揮發出濃烈的腥味,很快就會湧到狼的鼻子裏。
在這一刻,他不想死,隻想活下去。因為他還有信沒送完,他還有必須要完成的【使命】。
他不是個文化人,他隻罵了一句。
“艸他媽的!我是倒了血黴!”
一頭母狼邁出隘口,從陰影中鑽了出來。
他猛地轉過身。
抬腿!跑吧!
——跑得過狼嗎?
——他根本就不敢想!
他能從信件裏,感受到各種各樣的情緒。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達奇先生給伍德送信時,他難去形容這種感覺。
——像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環,像枯樹將死,落下的種子抽出新芽那樣。
充滿了【生命力】!
是的,活著!
活下去!
活著……
達奇在尖叫。
他的恐懼。
他的興奮。
他狂跳不止的心。
像是咽下薪炭,胸口有不息的火焰。
都在提醒著他,告誡他。
活下去!
身後傳來窸窸窣窣的聲響!
它們越來越近了!
爪子撕扯草皮的聲音要來索他的命!
他聽見了凶狠的犬吠,要把他撕碎的低吼。
達奇幹脆閉上了眼睛,開始痛哭。
可雙腿是停不下來的,他得去送信,送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他想——
——這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本想當伍德少爺的恩人,沒想到撞上狼,還可能會把它們引到驛站去。
我的腿呀!
你們聽聽話!
別跑了!
別跑了呀!
這下……我要變成伍德的仇人了!
他閉著眼,卻讓馬車殘骸絆得失去平衡,往前飛撲出去。
他想。
——我要死了。
他在半空中蹬著腿,揮著手臂。
他的身體差使他接著跑下去。
更加洶湧的西北風吹散了他額前的發絲。
達奇先生睜開眼時,萬事萬物都在飛退。
他抬頭去看,看見黑壓壓的狼群往前湧,看見在風中狂舞的馬尾巴。
他看見小刀結實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背上用來鉤掛背包的綁帶。
“哈哈哈哈哈哈哈……”
達奇先生開始笑。
小刀一手提著達奇,一手牽住韁繩,將烈馬的頭壓低。這匹馬駒失去主人之後還不怎麽聽話。
小刀也跟著達奇一起笑。
“哈哈哈哈哈哈!”
情緒的感染力強得可怕!
達奇朝著狼群嘶吼。
“畜生!來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將達奇先生扔上馬背,扔去槍。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達奇先生舉槍,瞄準的手法生疏,但學會開槍的過程非常快。
砰——
他什麽也沒打中!
可是他快笑出淚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的嘴裏灌了風,連話都說不清了。
“喊它的名字!你喊它!”
達奇:“它叫什麽名字?!”
小刀:“野狼!”
“哈哈哈哈哈哈哈!”達奇罵道:“艸!這名字起得真磕磣!哈哈哈哈哈!”
小刀大笑:“我沒讀過書!但我喜歡!”
達奇再次填藥上彈,舉槍。
“野狼!”
砰——
狼群中有畜生應著他的呼喚,腦袋往下栽,不一會就淹沒在狼群的狂流中。
達奇喊:“管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像是瘋了,跑出幾百米才回過神來。
達奇問:“我們要往哪裏去?”
小刀說:“帶你回家!”
“回家?哪裏是家?”達奇先生不解。
“伍德先生喊我來找你,一開始我不願意,可他和我說……”小刀夾緊了馬腹,“我遇上的每個陌生人,能變成仇人、愛人、親人、友人,他們有貴人也有賤人!當然能變成新的家人,其中也包括你!達奇!往有人的地方去,就能回家!”
達奇慌了,他看著黑壓壓的狼群。
“我們會闖禍!會害死他們的!”
他們離驛站越來越近,越來越近!
馬駒受不了小刀的“暴力駕駛”,在驛站前的石砟路上摔得血肉模糊。
達奇和小刀撞在草料間的草堆裏,腦袋七葷八素。
等他們爬起來,狼群已經快攀上驛站的籬笆架了!
“火!火!!!給我火!”
達奇嘶吼著!扶著小刀狼狽地爬了起來。
他倆往大門趕,剛進門就被伍德用一桶酒澆得渾身濕透。
達奇讓漿液潑得神誌不清。
他看著屋子裏的人,看見地窖的蓋板。
短短的一瞬間,他想通了。
再也不要躲回那個陰暗的地窖裏!再也不想這麽活下去!
他掏出身上最後幾根火柴,衝出門去,想引燃身上的酒液,想和這群狼崽子同歸於盡!
他怒吼著,開始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火柴沾上濕潤的皮膚時。
——噗呲一下。
火滅了。
伍德和達奇先生一樣,渾身是酒。用看弱智的眼神看達奇。
“這是啤酒,你想什麽呢?你覺得這黑店老板舍得用高濃度的烈酒來招待客人?”
達奇先生感覺十分尷尬,他去看小刀,小刀也往身上淋滿酒液。
他又往身前的狼群看。與他相隔不過五六步的距離,這些狼打著噴嚏,像是在避瘟神。
伍德把酒桶推了出來,往桶裏撒下鹽和糖,葡萄和洋蔥,薇薇偷偷藏下的一塊巧克力也掰碎了,撒進去。
一同加進去的,還有野荔枝的果仁,正是店老板用來麻醉客人的致幻麻藥。
這些東西對犬科動物來說足夠致命。
(附議:愛狗人士要記得。)
此時此刻,他確實像個廚子。
狼群像潮水一般起起落落,不願離去。
可獵物身上散發出來的致命味道卻讓它們心懷忌憚。
在寒武紀時,在神奇的自然界,在芸芸眾生開始“軍備競賽”時,在物競天擇的演化中,在食物鏈的底層,有這麽一條尷尬又不失禮貌的自我防護路線。
——隻要變得不好吃,變成毒物,就不會被吃掉。
達裏歐·達芬奇一馬當先,從窗口翻了出來。酒漿把他一頭紅發澆得發黑,眼睛裏透著股機靈勁。
“日上三竿!”
她舒心地嘶聲大喊,舉起了槍。
“午時已到!”
砰——
狼群中炸開了血霧。
像是迎接新年,迎接新生的禮花炮仗!
阿明緊跟其後,脫得隻剩下一條內褲。因為鱷魚皮衣可受不了啤酒的糟蹋。
還好,他沒把內褲輸掉!
他緊緊跟在達裏歐身邊,一前一後,做援護射擊。
有幾頭不知死活的畜生齜牙咧嘴,弓著身子,要撲上來!
“靚仔登場……”
薇薇坐在門檻上,眼睛讓酒液辣得眼淚直流,抱著胡琴,按照阿明先生的吩咐,猛地撥下命運的音符。
咣——
琴弦崩得薇薇手指生疼。
阿明大喊:“救星駕到!”
六朵煙花照出一片赤紅,巨大的子彈動能打得狼屍飛出去老遠。
——血如雨下,濺出碎骨,劃傷群狼的皮肉。
同胞的血讓野狼們開始怯懦,開始心生退意。
達奇追了上去,他想把剛才受的氣都還回去,他逮著一條身形瘦弱的狼崽子,兩手箍著狼吻,想把這畜生的下巴給擰斷!
他手裏的可憐蟲是敢怒不敢言,卷著舌頭閉上眼睛,連爪子上的肉墊都不願去碰這可怖人類身上的漿液。
它的同伴伺機而動,卻叫伍德一勺酒液潑得嚶嚶狂吠!嚇得夾尾逃竄!
伍德將達奇扯了回來。
“可把你能耐的!”
達奇找回神智時,他悵然笑出聲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萱丫頭跟著笑,她的笑點很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狼群走了,小刀鬆了一口氣,在地上躺成一個大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先生光著膀子,難得迎來休假時光,是沒力氣去笑了。
萱丫頭走到他麵前。
阿明:“有事?”
萱丫頭笑眯眯地說:“對,那把槍本來是我的。”
阿明展示著轉輪手槍。
“是這一把?”
萱丫頭點頭:“是的,我連名字都給它起好了。你得賠我。”
阿明聳肩,渾身上下除了一條內褲,什麽都沒了。
萱丫頭一拳過去!
阿明不避不讓,從嘴裏飛出一顆金牙。
丫頭眼疾手快抓住了牙齒,去水槽洗幹淨了,鑲在嘴裏,露出燦爛又昂貴的俗氣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歪著腦袋,像是被打懵了。
不一會,他也跟著笑起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嘟著嘴,隻覺得這群人可真奇怪。
她喊來範克裏夫,和範克裏夫作伴。
而範克裏夫對著女主人的手心輕輕舔了那麽一口,舔到野荔枝的味道時。
它頭昏眼花,就這麽倒在地上。
薇薇:“你這傻狗!你!!!”
她想了想。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打也不是,罵也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隻有伍德沒笑,一向如此,uu看書 .uukashu.co 很少會有大喜大悲的情緒出現在他臉上。
他隔著驛站大門,看著沙發上的露絲。
露絲的屍首也澆了啤酒,妝容褪去,酒液讓屍體露出原貌。
她坐在那裏,一動不動。
沒了妝容的點綴,從屍斑和臭味來看,她是真的死了。
要講究一點,就是天然去修飾的那種死。
店老板剛剛揭開地窖的蓋板,偷偷去摸露絲屍首的蒼白腳踝,像幾十年沒見過女人的色情狂。
不經意間,店長和伍德四目相望,眼神撞上了。
伍德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噤聲。
用啞語告訴老板。
“我會為你守口如瓶,你得付我封口費。”
小老頭愣了那麽一會,雞賊地點點頭,肆無忌憚地開始展現對腳踝的追求。
這個可惡又可悲的小老頭想象著,如果能重來。
——他錯了,他不該嫌活人麻煩,也不該一個人單幹,應該有個妻子,他的妻子也應該有這麽美麗的腳踝。
可是沒有如果,也沒有重來。
他伸出手,又將手收了回來。
像是良心發現,或是做賊心虛。
抬起頭,他叫露絲腐爛的屍體嚇得臉色慘白。
慢慢地,他漲紅了臉,又怒又羞,躲回了地窖裏,再也不肯出來了。
伍德笑出了聲。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們重新踏上了旅途,目的地是王都。
從三人一狗,變成了六人一狗。
是的。
一切都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