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順其自然地想——


    ——官道上的郊野驛站,既沒有地窖來藏糧食,也沒有廚房來做飯。


    這不符合常理。


    很明顯,店老板在撒謊。


    至於對方為什麽要撒謊?用槍問問就明白了。


    在槍口下,店老板魂不守舍地盯著廚房,盯著半掩的木門後邊,刀疤眼的那一雙大靴子。


    伍德說:“給我倒酒。”


    “好說!好說好說!”店老板找回了一條生路,他連滾帶爬,在槍口下顫顫巍巍地拿來啤酒杯。


    伍德接著問:“你有事瞞著我?”


    啤酒滿上,店老板細心地刷掉杯緣的泡沫,他臉不紅心不跳地答道。


    “沒有,我哪兒敢瞞著您呀。”


    伍德:“接著說,渴了就喝。”


    店老板渾身一僵。


    伍德:“聽明白了嗎?聽不明白我再說一遍。你要是渴了,說不出話了,就喝了它。”


    從雲端跌落穀底的心理體驗,徹底擊碎了店主的內心防線,他愁眉苦臉的,心中琢磨著。


    ——我這是遇上什麽煞星閻王了?!這個家夥簡直比狼還狠!


    無奈之下,這個雞賊的小老頭隻得將自己知道的全盤托出。


    不過五分鍾的功夫,伍德和阿明先生從農莊的麥地裏弄來大把莖稈,心靈手巧的薇薇指導下,達裏歐與薇薇將莖稈編成草繩。


    眾人用草繩將刀疤眼和店主五花大綁,綁在前廳的椅子上。


    店老板大喊大叫,隻覺得冤枉。


    “你們綁這個土匪!是和他有仇!我幫你們避難,雖然收了錢,也是守口如瓶,沒有透出去半點風聲呀!老爺們!為什麽要綁我呀?我一把年紀了,沒什麽念想!就想賺幾個錢!我容易嗎我?!”


    沒人理他。


    伍德問:“大家都沒事吧?”


    幾人搖搖頭,臉上都是心有餘悸,狼群它來得快,去得也快。


    薇薇說:“你走以後,我們棄了車,丟了幹糧,往西邊跑。”


    阿明說:“我割開馬兒的脖子,給它放血,它疲於奔命,跑得特別賣力,馬血熱氣騰騰,味道又腥又烈,把狼引來了。”


    達裏歐說:“馬匪和狼殺作一團,我和達奇先生繞了個大圈,除掉圈裏的草,薇薇和阿明放哨。然後在圈外點上一把火,狼群就不敢追來。到了晚上,等天氣寒下來,火滅了,狼群把死狼的屍體叼走,躲進峽穀避寒,我們才敢回來。”


    伍德聽了心裏不是個滋味。


    他和一個個夥伴逐一擁抱,連範克裏夫都沒落下。


    “辛苦了,朋友們。”


    阿明先生指著刀疤眼:“他怎麽辦?”


    店老板嘶吼著:“你們倒是關心一下我啊!我是看明白了!你們這群沒良心的白眼狼!土匪都比你們好!”


    伍德說:“弄醒他,他醒著比睡著了有用。”


    又指著店老板說。


    “給他喝酒,他睡過去肯定比醒著好。”


    阿明捏著店老板的鼻子,強給小老頭灌下黃湯,等店主睡過去。又用一條帶著冰渣的濕毛巾,捂上刀疤眼的臉。


    當刀疤眼迷迷糊糊地醒過來時,他的腦袋還處在麻藥的作用下,不太清醒。範克裏夫蹲在他的大腿上,用舌頭狠狠地舔著他臉上的水分。


    刀疤眼是個愛狗人士。


    麵對喜樂蒂牧羊犬的舌頭,他是又驚又怒,卻舍不得亮出尖牙還嘴。


    他像是一頭被戲耍的土撥鼠,隻能吼出無能狂怒的嘯叫。


    “啊!!!”


    他紅著臉,扭動著身體,帶著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範克裏夫回到了女主人身邊,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幾分嫌棄——這狗怎麽什麽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將刀疤眼帶著椅子一塊扶起來。


    刀疤眼這才明白發生了什麽,他看著身形魁梧詭計多端的黒德爾·阿明,又死死盯著死而複生的伍德·普拉克。


    這兩個男人真是難纏。


    一個打不過,一個殺不死。


    他低下頭,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經認命伏法,隻是沒想到,自己會栽在一杯酒裏。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麽?”


    “骷髏會的梟雄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不是每個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們沒有名字。【媽媽】不會給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著答道:“你會給你的鐵錘取名嗎?會給一顆釘子,幾個齒輪取名嗎?你會給你的槍取名嗎?”


    達裏歐舉手:“我以前有兩把槍,都給它們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個重情重義念舊的人,不過現在我們討論的不是這個,達裏歐。”伍德轉而問刀疤眼:“那我該怎麽稱呼你?”


    刀疤眼:“隨你喜歡,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們的名字。連這個小老頭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著刀疤眼的肩,語氣堅定:“我得把你們區分開,一個個認出來,我去王都以後,要把你們都找出來,然後送進監獄。”


    刀疤眼的表情,從嘲笑轉為失落。


    他的語氣變得失魂落魄,變得信誓旦旦。


    “我說的是真的,伍德,我們都沒有名字,是無名之輩,與草芥一樣。”


    伍德問:“你沒有騙我?”


    刀疤眼點頭:“我為什麽要騙一個死人?”


    此話一出,達裏歐掏出槍,往槍裏塞子彈,是動了殺心的意思,他從來不是什麽脾氣溫和的老好人。


    伍德攔住了萱丫頭。


    他問刀疤眼。


    “你說我死了?”


    刀疤眼講:“對呀。我們都會死。我是椿風鎮周邊八十裏地以內的頭狼,管著六十多個兄弟。除了我們以外,往王都的路上,還有四撥人。各管各的地盤,如果有兄弟不守規矩,到了別人的地盤……”


    伍德:“就會被殺死?”


    “對。”大土匪點著頭,從斷眉疤的凹痕裏,落下一滴淚來,“除了今天,我沒有跑到這麽遠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軟弱。


    他覺得自己要死了,人到臨死時,要往回看,往身後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徑不過五十公裏,這就是他一輩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們不能越界,四歲以前,露絲媽媽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許我們互幫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們聚成團。


    我不敢和兄弟們說露絲媽媽的壞話,每個孩子都覺得,露絲媽媽在給他們送車隊,送糧食,她說,有勇氣揮動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隊伍裏活過二十年,就能回到露絲媽媽身邊,和媽媽永遠呆在一起。


    一開始,我們隊伍裏年長的哥哥們還算聽話,到後來,往外的車隊越來越厲害,我們打不過了,就變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遠就被狼吃掉。露絲要我們賣命,也沒幾個人肯聽。


    離椿風鎮越遠,離露絲媽媽越遠,消息就越閉塞,而外邊的人反而越忠誠,因為距離產生美,他們長大以後,沒幾個人見過露絲媽媽,心裏想的,隻有在孩提時代,躺在露絲媽媽懷裏時那種溫暖的感覺。


    他們不會靠近鎮子,恪守著殺死越界人的職責,狼來了不會開槍,反而能對同胞扣動扳機,而且殺得又快又狠,因為在他們眼裏,我們是第一批搶到獵物的人,他們隻能跟在我們屁股後麵喝湯。他們恨我,比起商隊,比起狼,他們更恨我們。”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樣大,小少爺。”刀疤眼瞥著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說:“不過看得出來,你比我要強,要聰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無情。


    黒德爾·阿明感覺自己的三觀受到了不小的衝擊。


    這位賞金獵人在博克偵探社裏受到的教育,老師說過的話都告訴過他。


    ——罪犯是什麽人?


    是喪盡天良,無惡不作的人。


    可這位連名字都沒有的刀疤眼是什麽人?


    ——他是露絲買來的兒童。


    ——從小接受的教育,灌輸的理念,都是為了“當土匪”,他早就變成了工具。


    伍德問:“我們現在離王都還有多遠?”


    “你在為難我,我怎麽會知道?也許他知道。”刀疤眼看著店老板。


    阿明紅了眼,他無法接受這種事實。


    他是個賞金獵人,是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沒有冤魂!


    一定是哪裏搞錯了!


    如果他的槍,曾經殺死過這種人。


    那麽他和罪犯有什麽兩樣?


    阿明吼道:“你能盼著從土匪嘴裏撬出什麽有用的東西?伍德!殺了他!他身上的血債足夠殺死他千次萬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從朋友身上找到認同感,找到歸屬感,找到那一份“正義”的感覺。


    “我也是個土匪。”達裏歐掏槍指著阿明先生的腦袋,“你要真那麽勇敢,試著來抓我。我可比他厲害多了。”


    此時此刻,萱丫頭撕下了臉頰上的貼紙,喝下解咒魔藥,露出原本的模樣來。


    她說:“和這家夥不同,我是貨真價實的土匪,是骷髏會的餘孽。”


    阿明眉頭緊皺,太陽穴叫人用槍指著,也不敢輕舉妄動,心中隻盼著伍德先生不要抱著婦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輕聲笑道:“哈,女人。”


    萱丫頭麵無表情地捧讀嘲諷。


    “嗬,男人。”


    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選擇。


    他單單隻想把事情問清楚,問清這片草原上,還有多少藏在暗處的“狼”。


    他捂著刀疤眼的脖頸,將對方的腦袋抬起。


    在煤油燈的直射下,受審的犯人睜不開眼睛。


    伍德問:“如果官道有車隊遇上狼,遭了難,你們最快會花多長時間趕過來。”


    刀疤眼想低下頭,他想睜開眼,他沒有看伍德,卻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這女人口中的“骷髏會”。


    畢竟這是他的夢想。


    他當了一輩子的“假土匪”,從小聽到的故事,都是骷髏會裏的“英雄們”如何劫富濟貧,刀頭舔血,如何在醜惡的軍隊麵前去歌頌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脫困的【故事】。


    胸口的舊章,是他向露絲媽媽苦苦求來的。


    可“故事”終究是“故事”。


    這枚骷髏章的主人,正是尋血犬。


    恰恰相反的是,尋血犬恨不得抹去身上關於骷髏會的任何痕跡。


    伍德幹脆拉來妻子,讓妻子發問。


    小萱照著伍德的話,當了一回複讀機。


    “我問你哈,你要是嗅著味兒了,啥時候會趕到獵物麵前?”


    他們想問的是,離下一波劫匪趕到驛站之前,他們還有多少時間。


    刀疤眼像個收到命令的士兵,表現得既忠誠又興奮,他說:“我們有放哨的人,不用一個小時,立馬就能換好武裝,糾集兄弟。如果車隊撞上狼,可能會等一會,等狼走了,再派兩三個人先去車隊裏,裝作鎮上的救援隊,看看還有沒有沒有活口,有幾個活口,活口還能不能作戰,確認情況之後,會喊上所有的弟兄過來,把獵物撕碎。”


    小萱嗤之以鼻,學著丈夫的口吻:“嘁……可把你能耐的。”


    阿明冷靜下來,他開始焦慮:“時間不夠了,我們得走。”


    “到哪兒去?”薇薇慌了神:“沒有吃的,也沒有火,範克裏夫會凍死在外邊的,我們都會凍死。”


    “不能點火。”萱丫頭說:“大晚上的,你舉個火把出門,想變成靶子嗎?”


    隻能等到天亮,太陽出來時,他們才有資格去和這片寒冷的苔原搏鬥。


    伍德對刀疤眼說:“你不想死,對嗎?”


    刀疤眼笑了笑:“我感覺自己活在地獄裏,伍德,我早就死了,就算你答應了我,答應我在椿風鎮當個代理人,和我們分贓,給我們提供武器和馬,就算你接走露絲媽媽的這些活計,我也感覺我也撐不了多久啦,我快瘋了,隻有在摸狗的時候,我感覺自己還活著,它們就像是我的子嗣,我非常喜歡它們。現在我的【孩子們】也死了,隻差那麽一具棺材。”


    伍德:“我能給你做一副棺材。”


    “真的嗎?”受審人的眼睛亮了起來,他重新開始用力呼吸,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意義所在,“真的嗎?小少爺,你說的是真的嗎?你不會騙我吧?我的三頭小狼犬,真的能像人一樣?像你們一樣?在生老病死的死亡來臨時,得到應有的尊重嗎?”


    伍德:“是的,我答應你,我會把它們埋起來。給它們舉行葬禮,它們是你的寶貝。”


    黒德爾·阿明感覺到不可思議,他開始覺得這個朋友,和他以前認識的朋友有所不同。


    他想開口去問清楚。


    萱丫頭卻提前一步,和阿明先生解釋了真實的情況。


    她將阿明扯到一邊,生怕這莽撞的漢子打擾了丈夫。


    她低聲說道:“我的丈夫曾經殺過人,死在他手上的家夥,是殺人犯,雇凶殺人的假藥販子,還有一個通緝令上的土匪。你覺得他們該死嗎?”


    阿明:“那是罪該萬死。”


    萱丫頭說:“丈夫親手把他們送進了棺材裏,體體麵麵地給他們下葬。那個時候我也覺得他是無理取鬧……但他和我說,他尊重每一條生命。”


    阿明驚得說不出話來。


    這是他一個賞金獵人想都不曾去想的事,為了方便,他在射殺罪犯時,從來隻想著如何保證腦袋能完整的從脖子上割下來,如何讓殮官確定這就是罪犯本人——這樣阿明先生能穩妥地拿到賞金。


    至於後事?


    誰會在意罪人的後事呢?


    萱丫頭說:“很奇怪對嗎?”


    ——是很奇怪。


    非常奇怪。


    剛剛還劍拔弩張的獵人與土匪。


    現在卻因為一個怪人,湊到了一塊。


    原因無他,每個人都會死。當他們站在生者的角度去看死者,自然會湊到一起。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躺進棺材裏,不是每個人都有墓碑。


    一副棺材,一塊墓碑,幾乎是這個人的全部了,是這人來到世間的痕跡,是為人的尊嚴。


    在本土宗教中,這是一種向亞蒙神靈歸還血肉的神聖儀式,也叫塵歸塵,土歸土。


    萱丫頭一開始也想不明白,後來她想明白了。


    如果沒有棺材和墓碑,就不會有人記得他們是怎麽死的,什麽原因死的,又為了什麽而死。


    不記得,就不會改變。


    不改變,一百年後,一千年後——故事還會重新上演。


    棺材和墓碑,是最廉價的曆史書。


    刀疤眼說:“有人會記得我對嗎?”


    伍德:“不一定,因為你還沒給自己起過名字,除了你的臉有點辨識度以外,如果沒了這條疤,我明天可能就把你忘了。”


    刀疤眼不在乎,他又問:“有人會記得我的孩子對嗎?”


    伍德:“它們是狗,一共三頭,我記得清清楚楚,但把它們放回狼群裏,我也認不出來。”


    “是這樣哈……”刀疤眼又一次低下頭,他想了想,想不到什麽更多的東西了。


    突然——


    萱丫頭趴了下來,她的眼神頻頻閃動,像是發現了什麽東西!


    阿明先生也是如此,他和土匪做著一樣的行為,緊緊貼著地麵。


    伍德問:“怎麽了?!”


    刀疤眼說:“他們在聽。”


    薇薇緊張起來:“聽什麽?”


    伍德明白了。


    “薇薇,收拾東西!躲回去!”


    他們在聽馬蹄的聲音。


    阿明先生不光是眼神不好,耳朵也不好使。


    他問:“幾個人?”


    萱丫頭說:“兩匹馬,狼走了,應該是來望風的,後邊跟來掃地的肯定少不了。”


    阿明又問:“隻有兩個人?要幹掉他們嗎?”


    薇薇剛揭開地窖的蓋板。


    她說:“恐怕不行,我們要躲到早上呀。”


    眾人沉默,在短短一瞬間達成共識。


    薇薇問:“我要帶著範克裏夫下去嗎?”


    “不,範克裏夫要是怕黑,叫出聲來了,就不好辦了。”伍德說,“就你一個人,躲下去。”


    薇薇:“我怕呀!下邊兒還有老巫婆呢!”


    萱丫頭:“別怕!傻妞,她已經死了,達奇先生會保護你的。”


    薇薇大聲嚷嚷著,比劃著手:“可是,我怎麽覺著達奇先生還不如一個死人呐!”


    沒等她說完,阿明先生就把她和達奇推進地窖。


    前廳留下五人一狗。


    店老板讓一條濕毛巾給捂醒了。


    萱丫頭重新扮成達裏歐·達芬奇,免得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就在店主迷迷糊糊的時候,伍德給幾人分配著臨時身份。


    他問達裏歐:“你是什麽身份?”


    達裏歐說:“店主的小工,做勤雜的,我會上房修泥瓦,還能偷客人的東西。”


    “完美!”他問阿明:“你呢?”


    阿明提起胡琴:“王都來的抄詩官,會唱歌,會彈琴。”


    伍德點頭,“很好,你呢?範克裏夫!”


    範克裏夫往廚房跑,叼來一根肉骨頭,原地轉了個圈,腦袋乖巧地往店主的腳脖子上靠,嚇得店老板直蹬腿。


    伍德:“太棒了!你可真是個天才!然後,你呢!沒名字的?”


    “哈……”刀疤眼頓時傻了,他搞不明白這群人到底是民還是匪,因為他們此時此刻,像極了故事裏的“骷髏會”,像極了那群互幫互助的“英雄”。


    “我……”


    伍德:“我叫你小刀,沒問題吧?這是代號,你叫小刀,是我的幫工,我每天會去王都的集市選食材,而你是個切菜工,老板養大了你,紅案和白案的工作都會做,刀法犀利嫻熟,但學不會掌勺。而我就是店裏的廚子,老板需要我來做菜。”


    店老板:“我不知道是什麽情況……但是。”


    伍德問:“你想活下去對嗎?”


    店老板點頭:“對。”


    伍德說:“那你就是老板。我們都叫你老板,你非常神秘,神秘到我們都不知道你的真名,但我們都明白,你身後有王都的貴人做靠山,能聯係到軍隊的那種貴人。不然你根本就沒那個本事來官道上開驛站。我們也是靠著你這份關係來給你幹活。”


    阿明舉手:“除了我!”


    伍德點頭:“對,除了他,他是客人。”


    店老板吞著唾沫,緊張兮兮地點了點頭。


    伍德給兩位新“朋友”鬆綁。


    刀疤眼……


    不,uu看書 .uukanshu.o 這個時候叫他小刀比較好。


    他失魂落魄,感覺恍如隔世。


    短短的幾個小時,他失去了太多,又得到了太多,有種強烈的,不真實的感覺。


    等伍德把他身上一件件血衣扒下來,從廚衛弄來幾條髒兮兮的圍裙。


    他才稍稍從那種強烈的,不真實的感覺中回過神來。


    火爐裏的木柴燒得劈裏啪啦。


    範克裏夫趴在餐桌下,看護著地窖的蓋板。


    店主已經恢複了常態,死死守住了櫃台,守著他今天訛來的錢。


    阿明選了個暖和的位置,將臉上的血洗幹淨,抱著胡琴打瞌睡。


    那位骷髏會的貴人,現在已經換回男人的裝扮,身上掛了抹布,臉上是髒兮兮的油汙。


    而伍德先生卻一點都不像廚子,反而像個做紅案的屠夫。


    他的氣質就是這樣。


    冷漠,而且透著一種沒有感情的殘酷。


    “小刀!達裏歐!別愣著!”


    伍德喊。


    “準備接客!”


    達裏歐湊到小刀身邊叮囑著。


    “如果你活下來了,記得,以後一定要給槍起名字。不然它不開心了,就會背叛你。”


    小刀若有所思。


    就在此時。


    店外傳來馬駒的嘶鳴,一陣冷風從門縫湧進店裏,讓人遍體生寒。


    店裏闖進來兩個漢子,年齡相仿,都是二十出頭,眼睛裏帶著陰桀又狠厲的光。


    店老板精氣神十足,順其自然。


    “兩位老爺!吃飯還是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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