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順其自然地想——
——官道上的郊野驛站,既沒有地窖來藏糧食,也沒有廚房來做飯。
這不符合常理。
很明顯,店老板在撒謊。
至於對方為什麽要撒謊?用槍問問就明白了。
在槍口下,店老板魂不守舍地盯著廚房,盯著半掩的木門後邊,刀疤眼的那一雙大靴子。
伍德說:“給我倒酒。”
“好說!好說好說!”店老板找回了一條生路,他連滾帶爬,在槍口下顫顫巍巍地拿來啤酒杯。
伍德接著問:“你有事瞞著我?”
啤酒滿上,店老板細心地刷掉杯緣的泡沫,他臉不紅心不跳地答道。
“沒有,我哪兒敢瞞著您呀。”
伍德:“接著說,渴了就喝。”
店老板渾身一僵。
伍德:“聽明白了嗎?聽不明白我再說一遍。你要是渴了,說不出話了,就喝了它。”
從雲端跌落穀底的心理體驗,徹底擊碎了店主的內心防線,他愁眉苦臉的,心中琢磨著。
——我這是遇上什麽煞星閻王了?!這個家夥簡直比狼還狠!
無奈之下,這個雞賊的小老頭隻得將自己知道的全盤托出。
不過五分鍾的功夫,伍德和阿明先生從農莊的麥地裏弄來大把莖稈,心靈手巧的薇薇指導下,達裏歐與薇薇將莖稈編成草繩。
眾人用草繩將刀疤眼和店主五花大綁,綁在前廳的椅子上。
店老板大喊大叫,隻覺得冤枉。
“你們綁這個土匪!是和他有仇!我幫你們避難,雖然收了錢,也是守口如瓶,沒有透出去半點風聲呀!老爺們!為什麽要綁我呀?我一把年紀了,沒什麽念想!就想賺幾個錢!我容易嗎我?!”
沒人理他。
伍德問:“大家都沒事吧?”
幾人搖搖頭,臉上都是心有餘悸,狼群它來得快,去得也快。
薇薇說:“你走以後,我們棄了車,丟了幹糧,往西邊跑。”
阿明說:“我割開馬兒的脖子,給它放血,它疲於奔命,跑得特別賣力,馬血熱氣騰騰,味道又腥又烈,把狼引來了。”
達裏歐說:“馬匪和狼殺作一團,我和達奇先生繞了個大圈,除掉圈裏的草,薇薇和阿明放哨。然後在圈外點上一把火,狼群就不敢追來。到了晚上,等天氣寒下來,火滅了,狼群把死狼的屍體叼走,躲進峽穀避寒,我們才敢回來。”
伍德聽了心裏不是個滋味。
他和一個個夥伴逐一擁抱,連範克裏夫都沒落下。
“辛苦了,朋友們。”
阿明先生指著刀疤眼:“他怎麽辦?”
店老板嘶吼著:“你們倒是關心一下我啊!我是看明白了!你們這群沒良心的白眼狼!土匪都比你們好!”
伍德說:“弄醒他,他醒著比睡著了有用。”
又指著店老板說。
“給他喝酒,他睡過去肯定比醒著好。”
阿明捏著店老板的鼻子,強給小老頭灌下黃湯,等店主睡過去。又用一條帶著冰渣的濕毛巾,捂上刀疤眼的臉。
當刀疤眼迷迷糊糊地醒過來時,他的腦袋還處在麻藥的作用下,不太清醒。範克裏夫蹲在他的大腿上,用舌頭狠狠地舔著他臉上的水分。
刀疤眼是個愛狗人士。
麵對喜樂蒂牧羊犬的舌頭,他是又驚又怒,卻舍不得亮出尖牙還嘴。
他像是一頭被戲耍的土撥鼠,隻能吼出無能狂怒的嘯叫。
“啊!!!”
他紅著臉,扭動著身體,帶著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範克裏夫回到了女主人身邊,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幾分嫌棄——這狗怎麽什麽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將刀疤眼帶著椅子一塊扶起來。
刀疤眼這才明白發生了什麽,他看著身形魁梧詭計多端的黒德爾·阿明,又死死盯著死而複生的伍德·普拉克。
這兩個男人真是難纏。
一個打不過,一個殺不死。
他低下頭,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經認命伏法,隻是沒想到,自己會栽在一杯酒裏。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麽?”
“骷髏會的梟雄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不是每個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們沒有名字。【媽媽】不會給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著答道:“你會給你的鐵錘取名嗎?會給一顆釘子,幾個齒輪取名嗎?你會給你的槍取名嗎?”
達裏歐舉手:“我以前有兩把槍,都給它們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個重情重義念舊的人,不過現在我們討論的不是這個,達裏歐。”伍德轉而問刀疤眼:“那我該怎麽稱呼你?”
刀疤眼:“隨你喜歡,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們的名字。連這個小老頭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著刀疤眼的肩,語氣堅定:“我得把你們區分開,一個個認出來,我去王都以後,要把你們都找出來,然後送進監獄。”
刀疤眼的表情,從嘲笑轉為失落。
他的語氣變得失魂落魄,變得信誓旦旦。
“我說的是真的,伍德,我們都沒有名字,是無名之輩,與草芥一樣。”
伍德問:“你沒有騙我?”
刀疤眼點頭:“我為什麽要騙一個死人?”
此話一出,達裏歐掏出槍,往槍裏塞子彈,是動了殺心的意思,他從來不是什麽脾氣溫和的老好人。
伍德攔住了萱丫頭。
他問刀疤眼。
“你說我死了?”
刀疤眼講:“對呀。我們都會死。我是椿風鎮周邊八十裏地以內的頭狼,管著六十多個兄弟。除了我們以外,往王都的路上,還有四撥人。各管各的地盤,如果有兄弟不守規矩,到了別人的地盤……”
伍德:“就會被殺死?”
“對。”大土匪點著頭,從斷眉疤的凹痕裏,落下一滴淚來,“除了今天,我沒有跑到這麽遠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軟弱。
他覺得自己要死了,人到臨死時,要往回看,往身後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徑不過五十公裏,這就是他一輩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們不能越界,四歲以前,露絲媽媽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許我們互幫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們聚成團。
我不敢和兄弟們說露絲媽媽的壞話,每個孩子都覺得,露絲媽媽在給他們送車隊,送糧食,她說,有勇氣揮動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隊伍裏活過二十年,就能回到露絲媽媽身邊,和媽媽永遠呆在一起。
一開始,我們隊伍裏年長的哥哥們還算聽話,到後來,往外的車隊越來越厲害,我們打不過了,就變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遠就被狼吃掉。露絲要我們賣命,也沒幾個人肯聽。
離椿風鎮越遠,離露絲媽媽越遠,消息就越閉塞,而外邊的人反而越忠誠,因為距離產生美,他們長大以後,沒幾個人見過露絲媽媽,心裏想的,隻有在孩提時代,躺在露絲媽媽懷裏時那種溫暖的感覺。
他們不會靠近鎮子,恪守著殺死越界人的職責,狼來了不會開槍,反而能對同胞扣動扳機,而且殺得又快又狠,因為在他們眼裏,我們是第一批搶到獵物的人,他們隻能跟在我們屁股後麵喝湯。他們恨我,比起商隊,比起狼,他們更恨我們。”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樣大,小少爺。”刀疤眼瞥著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說:“不過看得出來,你比我要強,要聰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無情。
黒德爾·阿明感覺自己的三觀受到了不小的衝擊。
這位賞金獵人在博克偵探社裏受到的教育,老師說過的話都告訴過他。
——罪犯是什麽人?
是喪盡天良,無惡不作的人。
可這位連名字都沒有的刀疤眼是什麽人?
——他是露絲買來的兒童。
——從小接受的教育,灌輸的理念,都是為了“當土匪”,他早就變成了工具。
伍德問:“我們現在離王都還有多遠?”
“你在為難我,我怎麽會知道?也許他知道。”刀疤眼看著店老板。
阿明紅了眼,他無法接受這種事實。
他是個賞金獵人,是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沒有冤魂!
一定是哪裏搞錯了!
如果他的槍,曾經殺死過這種人。
那麽他和罪犯有什麽兩樣?
阿明吼道:“你能盼著從土匪嘴裏撬出什麽有用的東西?伍德!殺了他!他身上的血債足夠殺死他千次萬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從朋友身上找到認同感,找到歸屬感,找到那一份“正義”的感覺。
“我也是個土匪。”達裏歐掏槍指著阿明先生的腦袋,“你要真那麽勇敢,試著來抓我。我可比他厲害多了。”
此時此刻,萱丫頭撕下了臉頰上的貼紙,喝下解咒魔藥,露出原本的模樣來。
她說:“和這家夥不同,我是貨真價實的土匪,是骷髏會的餘孽。”
阿明眉頭緊皺,太陽穴叫人用槍指著,也不敢輕舉妄動,心中隻盼著伍德先生不要抱著婦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輕聲笑道:“哈,女人。”
萱丫頭麵無表情地捧讀嘲諷。
“嗬,男人。”
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選擇。
他單單隻想把事情問清楚,問清這片草原上,還有多少藏在暗處的“狼”。
他捂著刀疤眼的脖頸,將對方的腦袋抬起。
在煤油燈的直射下,受審的犯人睜不開眼睛。
伍德問:“如果官道有車隊遇上狼,遭了難,你們最快會花多長時間趕過來。”
刀疤眼想低下頭,他想睜開眼,他沒有看伍德,卻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這女人口中的“骷髏會”。
畢竟這是他的夢想。
他當了一輩子的“假土匪”,從小聽到的故事,都是骷髏會裏的“英雄們”如何劫富濟貧,刀頭舔血,如何在醜惡的軍隊麵前去歌頌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脫困的【故事】。
胸口的舊章,是他向露絲媽媽苦苦求來的。
可“故事”終究是“故事”。
這枚骷髏章的主人,正是尋血犬。
恰恰相反的是,尋血犬恨不得抹去身上關於骷髏會的任何痕跡。
伍德幹脆拉來妻子,讓妻子發問。
小萱照著伍德的話,當了一回複讀機。
“我問你哈,你要是嗅著味兒了,啥時候會趕到獵物麵前?”
他們想問的是,離下一波劫匪趕到驛站之前,他們還有多少時間。
刀疤眼像個收到命令的士兵,表現得既忠誠又興奮,他說:“我們有放哨的人,不用一個小時,立馬就能換好武裝,糾集兄弟。如果車隊撞上狼,可能會等一會,等狼走了,再派兩三個人先去車隊裏,裝作鎮上的救援隊,看看還有沒有沒有活口,有幾個活口,活口還能不能作戰,確認情況之後,會喊上所有的弟兄過來,把獵物撕碎。”
小萱嗤之以鼻,學著丈夫的口吻:“嘁……可把你能耐的。”
阿明冷靜下來,他開始焦慮:“時間不夠了,我們得走。”
“到哪兒去?”薇薇慌了神:“沒有吃的,也沒有火,範克裏夫會凍死在外邊的,我們都會凍死。”
“不能點火。”萱丫頭說:“大晚上的,你舉個火把出門,想變成靶子嗎?”
隻能等到天亮,太陽出來時,他們才有資格去和這片寒冷的苔原搏鬥。
伍德對刀疤眼說:“你不想死,對嗎?”
刀疤眼笑了笑:“我感覺自己活在地獄裏,伍德,我早就死了,就算你答應了我,答應我在椿風鎮當個代理人,和我們分贓,給我們提供武器和馬,就算你接走露絲媽媽的這些活計,我也感覺我也撐不了多久啦,我快瘋了,隻有在摸狗的時候,我感覺自己還活著,它們就像是我的子嗣,我非常喜歡它們。現在我的【孩子們】也死了,隻差那麽一具棺材。”
伍德:“我能給你做一副棺材。”
“真的嗎?”受審人的眼睛亮了起來,他重新開始用力呼吸,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意義所在,“真的嗎?小少爺,你說的是真的嗎?你不會騙我吧?我的三頭小狼犬,真的能像人一樣?像你們一樣?在生老病死的死亡來臨時,得到應有的尊重嗎?”
伍德:“是的,我答應你,我會把它們埋起來。給它們舉行葬禮,它們是你的寶貝。”
黒德爾·阿明感覺到不可思議,他開始覺得這個朋友,和他以前認識的朋友有所不同。
他想開口去問清楚。
萱丫頭卻提前一步,和阿明先生解釋了真實的情況。
她將阿明扯到一邊,生怕這莽撞的漢子打擾了丈夫。
她低聲說道:“我的丈夫曾經殺過人,死在他手上的家夥,是殺人犯,雇凶殺人的假藥販子,還有一個通緝令上的土匪。你覺得他們該死嗎?”
阿明:“那是罪該萬死。”
萱丫頭說:“丈夫親手把他們送進了棺材裏,體體麵麵地給他們下葬。那個時候我也覺得他是無理取鬧……但他和我說,他尊重每一條生命。”
阿明驚得說不出話來。
這是他一個賞金獵人想都不曾去想的事,為了方便,他在射殺罪犯時,從來隻想著如何保證腦袋能完整的從脖子上割下來,如何讓殮官確定這就是罪犯本人——這樣阿明先生能穩妥地拿到賞金。
至於後事?
誰會在意罪人的後事呢?
萱丫頭說:“很奇怪對嗎?”
——是很奇怪。
非常奇怪。
剛剛還劍拔弩張的獵人與土匪。
現在卻因為一個怪人,湊到了一塊。
原因無他,每個人都會死。當他們站在生者的角度去看死者,自然會湊到一起。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躺進棺材裏,不是每個人都有墓碑。
一副棺材,一塊墓碑,幾乎是這個人的全部了,是這人來到世間的痕跡,是為人的尊嚴。
在本土宗教中,這是一種向亞蒙神靈歸還血肉的神聖儀式,也叫塵歸塵,土歸土。
萱丫頭一開始也想不明白,後來她想明白了。
如果沒有棺材和墓碑,就不會有人記得他們是怎麽死的,什麽原因死的,又為了什麽而死。
不記得,就不會改變。
不改變,一百年後,一千年後——故事還會重新上演。
棺材和墓碑,是最廉價的曆史書。
刀疤眼說:“有人會記得我對嗎?”
伍德:“不一定,因為你還沒給自己起過名字,除了你的臉有點辨識度以外,如果沒了這條疤,我明天可能就把你忘了。”
刀疤眼不在乎,他又問:“有人會記得我的孩子對嗎?”
伍德:“它們是狗,一共三頭,我記得清清楚楚,但把它們放回狼群裏,我也認不出來。”
“是這樣哈……”刀疤眼又一次低下頭,他想了想,想不到什麽更多的東西了。
突然——
萱丫頭趴了下來,她的眼神頻頻閃動,像是發現了什麽東西!
阿明先生也是如此,他和土匪做著一樣的行為,緊緊貼著地麵。
伍德問:“怎麽了?!”
刀疤眼說:“他們在聽。”
薇薇緊張起來:“聽什麽?”
伍德明白了。
“薇薇,收拾東西!躲回去!”
他們在聽馬蹄的聲音。
阿明先生不光是眼神不好,耳朵也不好使。
他問:“幾個人?”
萱丫頭說:“兩匹馬,狼走了,應該是來望風的,後邊跟來掃地的肯定少不了。”
阿明又問:“隻有兩個人?要幹掉他們嗎?”
薇薇剛揭開地窖的蓋板。
她說:“恐怕不行,我們要躲到早上呀。”
眾人沉默,在短短一瞬間達成共識。
薇薇問:“我要帶著範克裏夫下去嗎?”
“不,範克裏夫要是怕黑,叫出聲來了,就不好辦了。”伍德說,“就你一個人,躲下去。”
薇薇:“我怕呀!下邊兒還有老巫婆呢!”
萱丫頭:“別怕!傻妞,她已經死了,達奇先生會保護你的。”
薇薇大聲嚷嚷著,比劃著手:“可是,我怎麽覺著達奇先生還不如一個死人呐!”
沒等她說完,阿明先生就把她和達奇推進地窖。
前廳留下五人一狗。
店老板讓一條濕毛巾給捂醒了。
萱丫頭重新扮成達裏歐·達芬奇,免得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就在店主迷迷糊糊的時候,伍德給幾人分配著臨時身份。
他問達裏歐:“你是什麽身份?”
達裏歐說:“店主的小工,做勤雜的,我會上房修泥瓦,還能偷客人的東西。”
“完美!”他問阿明:“你呢?”
阿明提起胡琴:“王都來的抄詩官,會唱歌,會彈琴。”
伍德點頭,“很好,你呢?範克裏夫!”
範克裏夫往廚房跑,叼來一根肉骨頭,原地轉了個圈,腦袋乖巧地往店主的腳脖子上靠,嚇得店老板直蹬腿。
伍德:“太棒了!你可真是個天才!然後,你呢!沒名字的?”
“哈……”刀疤眼頓時傻了,他搞不明白這群人到底是民還是匪,因為他們此時此刻,像極了故事裏的“骷髏會”,像極了那群互幫互助的“英雄”。
“我……”
伍德:“我叫你小刀,沒問題吧?這是代號,你叫小刀,是我的幫工,我每天會去王都的集市選食材,而你是個切菜工,老板養大了你,紅案和白案的工作都會做,刀法犀利嫻熟,但學不會掌勺。而我就是店裏的廚子,老板需要我來做菜。”
店老板:“我不知道是什麽情況……但是。”
伍德問:“你想活下去對嗎?”
店老板點頭:“對。”
伍德說:“那你就是老板。我們都叫你老板,你非常神秘,神秘到我們都不知道你的真名,但我們都明白,你身後有王都的貴人做靠山,能聯係到軍隊的那種貴人。不然你根本就沒那個本事來官道上開驛站。我們也是靠著你這份關係來給你幹活。”
阿明舉手:“除了我!”
伍德點頭:“對,除了他,他是客人。”
店老板吞著唾沫,緊張兮兮地點了點頭。
伍德給兩位新“朋友”鬆綁。
刀疤眼……
不,uu看書 .uukanshu.o 這個時候叫他小刀比較好。
他失魂落魄,感覺恍如隔世。
短短的幾個小時,他失去了太多,又得到了太多,有種強烈的,不真實的感覺。
等伍德把他身上一件件血衣扒下來,從廚衛弄來幾條髒兮兮的圍裙。
他才稍稍從那種強烈的,不真實的感覺中回過神來。
火爐裏的木柴燒得劈裏啪啦。
範克裏夫趴在餐桌下,看護著地窖的蓋板。
店主已經恢複了常態,死死守住了櫃台,守著他今天訛來的錢。
阿明選了個暖和的位置,將臉上的血洗幹淨,抱著胡琴打瞌睡。
那位骷髏會的貴人,現在已經換回男人的裝扮,身上掛了抹布,臉上是髒兮兮的油汙。
而伍德先生卻一點都不像廚子,反而像個做紅案的屠夫。
他的氣質就是這樣。
冷漠,而且透著一種沒有感情的殘酷。
“小刀!達裏歐!別愣著!”
伍德喊。
“準備接客!”
達裏歐湊到小刀身邊叮囑著。
“如果你活下來了,記得,以後一定要給槍起名字。不然它不開心了,就會背叛你。”
小刀若有所思。
就在此時。
店外傳來馬駒的嘶鳴,一陣冷風從門縫湧進店裏,讓人遍體生寒。
店裏闖進來兩個漢子,年齡相仿,都是二十出頭,眼睛裏帶著陰桀又狠厲的光。
店老板精氣神十足,順其自然。
“兩位老爺!吃飯還是過夜?”
——官道上的郊野驛站,既沒有地窖來藏糧食,也沒有廚房來做飯。
這不符合常理。
很明顯,店老板在撒謊。
至於對方為什麽要撒謊?用槍問問就明白了。
在槍口下,店老板魂不守舍地盯著廚房,盯著半掩的木門後邊,刀疤眼的那一雙大靴子。
伍德說:“給我倒酒。”
“好說!好說好說!”店老板找回了一條生路,他連滾帶爬,在槍口下顫顫巍巍地拿來啤酒杯。
伍德接著問:“你有事瞞著我?”
啤酒滿上,店老板細心地刷掉杯緣的泡沫,他臉不紅心不跳地答道。
“沒有,我哪兒敢瞞著您呀。”
伍德:“接著說,渴了就喝。”
店老板渾身一僵。
伍德:“聽明白了嗎?聽不明白我再說一遍。你要是渴了,說不出話了,就喝了它。”
從雲端跌落穀底的心理體驗,徹底擊碎了店主的內心防線,他愁眉苦臉的,心中琢磨著。
——我這是遇上什麽煞星閻王了?!這個家夥簡直比狼還狠!
無奈之下,這個雞賊的小老頭隻得將自己知道的全盤托出。
不過五分鍾的功夫,伍德和阿明先生從農莊的麥地裏弄來大把莖稈,心靈手巧的薇薇指導下,達裏歐與薇薇將莖稈編成草繩。
眾人用草繩將刀疤眼和店主五花大綁,綁在前廳的椅子上。
店老板大喊大叫,隻覺得冤枉。
“你們綁這個土匪!是和他有仇!我幫你們避難,雖然收了錢,也是守口如瓶,沒有透出去半點風聲呀!老爺們!為什麽要綁我呀?我一把年紀了,沒什麽念想!就想賺幾個錢!我容易嗎我?!”
沒人理他。
伍德問:“大家都沒事吧?”
幾人搖搖頭,臉上都是心有餘悸,狼群它來得快,去得也快。
薇薇說:“你走以後,我們棄了車,丟了幹糧,往西邊跑。”
阿明說:“我割開馬兒的脖子,給它放血,它疲於奔命,跑得特別賣力,馬血熱氣騰騰,味道又腥又烈,把狼引來了。”
達裏歐說:“馬匪和狼殺作一團,我和達奇先生繞了個大圈,除掉圈裏的草,薇薇和阿明放哨。然後在圈外點上一把火,狼群就不敢追來。到了晚上,等天氣寒下來,火滅了,狼群把死狼的屍體叼走,躲進峽穀避寒,我們才敢回來。”
伍德聽了心裏不是個滋味。
他和一個個夥伴逐一擁抱,連範克裏夫都沒落下。
“辛苦了,朋友們。”
阿明先生指著刀疤眼:“他怎麽辦?”
店老板嘶吼著:“你們倒是關心一下我啊!我是看明白了!你們這群沒良心的白眼狼!土匪都比你們好!”
伍德說:“弄醒他,他醒著比睡著了有用。”
又指著店老板說。
“給他喝酒,他睡過去肯定比醒著好。”
阿明捏著店老板的鼻子,強給小老頭灌下黃湯,等店主睡過去。又用一條帶著冰渣的濕毛巾,捂上刀疤眼的臉。
當刀疤眼迷迷糊糊地醒過來時,他的腦袋還處在麻藥的作用下,不太清醒。範克裏夫蹲在他的大腿上,用舌頭狠狠地舔著他臉上的水分。
刀疤眼是個愛狗人士。
麵對喜樂蒂牧羊犬的舌頭,他是又驚又怒,卻舍不得亮出尖牙還嘴。
他像是一頭被戲耍的土撥鼠,隻能吼出無能狂怒的嘯叫。
“啊!!!”
他紅著臉,扭動著身體,帶著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範克裏夫回到了女主人身邊,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幾分嫌棄——這狗怎麽什麽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將刀疤眼帶著椅子一塊扶起來。
刀疤眼這才明白發生了什麽,他看著身形魁梧詭計多端的黒德爾·阿明,又死死盯著死而複生的伍德·普拉克。
這兩個男人真是難纏。
一個打不過,一個殺不死。
他低下頭,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經認命伏法,隻是沒想到,自己會栽在一杯酒裏。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麽?”
“骷髏會的梟雄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不是每個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們沒有名字。【媽媽】不會給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著答道:“你會給你的鐵錘取名嗎?會給一顆釘子,幾個齒輪取名嗎?你會給你的槍取名嗎?”
達裏歐舉手:“我以前有兩把槍,都給它們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個重情重義念舊的人,不過現在我們討論的不是這個,達裏歐。”伍德轉而問刀疤眼:“那我該怎麽稱呼你?”
刀疤眼:“隨你喜歡,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們的名字。連這個小老頭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著刀疤眼的肩,語氣堅定:“我得把你們區分開,一個個認出來,我去王都以後,要把你們都找出來,然後送進監獄。”
刀疤眼的表情,從嘲笑轉為失落。
他的語氣變得失魂落魄,變得信誓旦旦。
“我說的是真的,伍德,我們都沒有名字,是無名之輩,與草芥一樣。”
伍德問:“你沒有騙我?”
刀疤眼點頭:“我為什麽要騙一個死人?”
此話一出,達裏歐掏出槍,往槍裏塞子彈,是動了殺心的意思,他從來不是什麽脾氣溫和的老好人。
伍德攔住了萱丫頭。
他問刀疤眼。
“你說我死了?”
刀疤眼講:“對呀。我們都會死。我是椿風鎮周邊八十裏地以內的頭狼,管著六十多個兄弟。除了我們以外,往王都的路上,還有四撥人。各管各的地盤,如果有兄弟不守規矩,到了別人的地盤……”
伍德:“就會被殺死?”
“對。”大土匪點著頭,從斷眉疤的凹痕裏,落下一滴淚來,“除了今天,我沒有跑到這麽遠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軟弱。
他覺得自己要死了,人到臨死時,要往回看,往身後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徑不過五十公裏,這就是他一輩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們不能越界,四歲以前,露絲媽媽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許我們互幫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們聚成團。
我不敢和兄弟們說露絲媽媽的壞話,每個孩子都覺得,露絲媽媽在給他們送車隊,送糧食,她說,有勇氣揮動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隊伍裏活過二十年,就能回到露絲媽媽身邊,和媽媽永遠呆在一起。
一開始,我們隊伍裏年長的哥哥們還算聽話,到後來,往外的車隊越來越厲害,我們打不過了,就變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遠就被狼吃掉。露絲要我們賣命,也沒幾個人肯聽。
離椿風鎮越遠,離露絲媽媽越遠,消息就越閉塞,而外邊的人反而越忠誠,因為距離產生美,他們長大以後,沒幾個人見過露絲媽媽,心裏想的,隻有在孩提時代,躺在露絲媽媽懷裏時那種溫暖的感覺。
他們不會靠近鎮子,恪守著殺死越界人的職責,狼來了不會開槍,反而能對同胞扣動扳機,而且殺得又快又狠,因為在他們眼裏,我們是第一批搶到獵物的人,他們隻能跟在我們屁股後麵喝湯。他們恨我,比起商隊,比起狼,他們更恨我們。”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樣大,小少爺。”刀疤眼瞥著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說:“不過看得出來,你比我要強,要聰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無情。
黒德爾·阿明感覺自己的三觀受到了不小的衝擊。
這位賞金獵人在博克偵探社裏受到的教育,老師說過的話都告訴過他。
——罪犯是什麽人?
是喪盡天良,無惡不作的人。
可這位連名字都沒有的刀疤眼是什麽人?
——他是露絲買來的兒童。
——從小接受的教育,灌輸的理念,都是為了“當土匪”,他早就變成了工具。
伍德問:“我們現在離王都還有多遠?”
“你在為難我,我怎麽會知道?也許他知道。”刀疤眼看著店老板。
阿明紅了眼,他無法接受這種事實。
他是個賞金獵人,是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沒有冤魂!
一定是哪裏搞錯了!
如果他的槍,曾經殺死過這種人。
那麽他和罪犯有什麽兩樣?
阿明吼道:“你能盼著從土匪嘴裏撬出什麽有用的東西?伍德!殺了他!他身上的血債足夠殺死他千次萬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從朋友身上找到認同感,找到歸屬感,找到那一份“正義”的感覺。
“我也是個土匪。”達裏歐掏槍指著阿明先生的腦袋,“你要真那麽勇敢,試著來抓我。我可比他厲害多了。”
此時此刻,萱丫頭撕下了臉頰上的貼紙,喝下解咒魔藥,露出原本的模樣來。
她說:“和這家夥不同,我是貨真價實的土匪,是骷髏會的餘孽。”
阿明眉頭緊皺,太陽穴叫人用槍指著,也不敢輕舉妄動,心中隻盼著伍德先生不要抱著婦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輕聲笑道:“哈,女人。”
萱丫頭麵無表情地捧讀嘲諷。
“嗬,男人。”
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選擇。
他單單隻想把事情問清楚,問清這片草原上,還有多少藏在暗處的“狼”。
他捂著刀疤眼的脖頸,將對方的腦袋抬起。
在煤油燈的直射下,受審的犯人睜不開眼睛。
伍德問:“如果官道有車隊遇上狼,遭了難,你們最快會花多長時間趕過來。”
刀疤眼想低下頭,他想睜開眼,他沒有看伍德,卻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這女人口中的“骷髏會”。
畢竟這是他的夢想。
他當了一輩子的“假土匪”,從小聽到的故事,都是骷髏會裏的“英雄們”如何劫富濟貧,刀頭舔血,如何在醜惡的軍隊麵前去歌頌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脫困的【故事】。
胸口的舊章,是他向露絲媽媽苦苦求來的。
可“故事”終究是“故事”。
這枚骷髏章的主人,正是尋血犬。
恰恰相反的是,尋血犬恨不得抹去身上關於骷髏會的任何痕跡。
伍德幹脆拉來妻子,讓妻子發問。
小萱照著伍德的話,當了一回複讀機。
“我問你哈,你要是嗅著味兒了,啥時候會趕到獵物麵前?”
他們想問的是,離下一波劫匪趕到驛站之前,他們還有多少時間。
刀疤眼像個收到命令的士兵,表現得既忠誠又興奮,他說:“我們有放哨的人,不用一個小時,立馬就能換好武裝,糾集兄弟。如果車隊撞上狼,可能會等一會,等狼走了,再派兩三個人先去車隊裏,裝作鎮上的救援隊,看看還有沒有沒有活口,有幾個活口,活口還能不能作戰,確認情況之後,會喊上所有的弟兄過來,把獵物撕碎。”
小萱嗤之以鼻,學著丈夫的口吻:“嘁……可把你能耐的。”
阿明冷靜下來,他開始焦慮:“時間不夠了,我們得走。”
“到哪兒去?”薇薇慌了神:“沒有吃的,也沒有火,範克裏夫會凍死在外邊的,我們都會凍死。”
“不能點火。”萱丫頭說:“大晚上的,你舉個火把出門,想變成靶子嗎?”
隻能等到天亮,太陽出來時,他們才有資格去和這片寒冷的苔原搏鬥。
伍德對刀疤眼說:“你不想死,對嗎?”
刀疤眼笑了笑:“我感覺自己活在地獄裏,伍德,我早就死了,就算你答應了我,答應我在椿風鎮當個代理人,和我們分贓,給我們提供武器和馬,就算你接走露絲媽媽的這些活計,我也感覺我也撐不了多久啦,我快瘋了,隻有在摸狗的時候,我感覺自己還活著,它們就像是我的子嗣,我非常喜歡它們。現在我的【孩子們】也死了,隻差那麽一具棺材。”
伍德:“我能給你做一副棺材。”
“真的嗎?”受審人的眼睛亮了起來,他重新開始用力呼吸,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意義所在,“真的嗎?小少爺,你說的是真的嗎?你不會騙我吧?我的三頭小狼犬,真的能像人一樣?像你們一樣?在生老病死的死亡來臨時,得到應有的尊重嗎?”
伍德:“是的,我答應你,我會把它們埋起來。給它們舉行葬禮,它們是你的寶貝。”
黒德爾·阿明感覺到不可思議,他開始覺得這個朋友,和他以前認識的朋友有所不同。
他想開口去問清楚。
萱丫頭卻提前一步,和阿明先生解釋了真實的情況。
她將阿明扯到一邊,生怕這莽撞的漢子打擾了丈夫。
她低聲說道:“我的丈夫曾經殺過人,死在他手上的家夥,是殺人犯,雇凶殺人的假藥販子,還有一個通緝令上的土匪。你覺得他們該死嗎?”
阿明:“那是罪該萬死。”
萱丫頭說:“丈夫親手把他們送進了棺材裏,體體麵麵地給他們下葬。那個時候我也覺得他是無理取鬧……但他和我說,他尊重每一條生命。”
阿明驚得說不出話來。
這是他一個賞金獵人想都不曾去想的事,為了方便,他在射殺罪犯時,從來隻想著如何保證腦袋能完整的從脖子上割下來,如何讓殮官確定這就是罪犯本人——這樣阿明先生能穩妥地拿到賞金。
至於後事?
誰會在意罪人的後事呢?
萱丫頭說:“很奇怪對嗎?”
——是很奇怪。
非常奇怪。
剛剛還劍拔弩張的獵人與土匪。
現在卻因為一個怪人,湊到了一塊。
原因無他,每個人都會死。當他們站在生者的角度去看死者,自然會湊到一起。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躺進棺材裏,不是每個人都有墓碑。
一副棺材,一塊墓碑,幾乎是這個人的全部了,是這人來到世間的痕跡,是為人的尊嚴。
在本土宗教中,這是一種向亞蒙神靈歸還血肉的神聖儀式,也叫塵歸塵,土歸土。
萱丫頭一開始也想不明白,後來她想明白了。
如果沒有棺材和墓碑,就不會有人記得他們是怎麽死的,什麽原因死的,又為了什麽而死。
不記得,就不會改變。
不改變,一百年後,一千年後——故事還會重新上演。
棺材和墓碑,是最廉價的曆史書。
刀疤眼說:“有人會記得我對嗎?”
伍德:“不一定,因為你還沒給自己起過名字,除了你的臉有點辨識度以外,如果沒了這條疤,我明天可能就把你忘了。”
刀疤眼不在乎,他又問:“有人會記得我的孩子對嗎?”
伍德:“它們是狗,一共三頭,我記得清清楚楚,但把它們放回狼群裏,我也認不出來。”
“是這樣哈……”刀疤眼又一次低下頭,他想了想,想不到什麽更多的東西了。
突然——
萱丫頭趴了下來,她的眼神頻頻閃動,像是發現了什麽東西!
阿明先生也是如此,他和土匪做著一樣的行為,緊緊貼著地麵。
伍德問:“怎麽了?!”
刀疤眼說:“他們在聽。”
薇薇緊張起來:“聽什麽?”
伍德明白了。
“薇薇,收拾東西!躲回去!”
他們在聽馬蹄的聲音。
阿明先生不光是眼神不好,耳朵也不好使。
他問:“幾個人?”
萱丫頭說:“兩匹馬,狼走了,應該是來望風的,後邊跟來掃地的肯定少不了。”
阿明又問:“隻有兩個人?要幹掉他們嗎?”
薇薇剛揭開地窖的蓋板。
她說:“恐怕不行,我們要躲到早上呀。”
眾人沉默,在短短一瞬間達成共識。
薇薇問:“我要帶著範克裏夫下去嗎?”
“不,範克裏夫要是怕黑,叫出聲來了,就不好辦了。”伍德說,“就你一個人,躲下去。”
薇薇:“我怕呀!下邊兒還有老巫婆呢!”
萱丫頭:“別怕!傻妞,她已經死了,達奇先生會保護你的。”
薇薇大聲嚷嚷著,比劃著手:“可是,我怎麽覺著達奇先生還不如一個死人呐!”
沒等她說完,阿明先生就把她和達奇推進地窖。
前廳留下五人一狗。
店老板讓一條濕毛巾給捂醒了。
萱丫頭重新扮成達裏歐·達芬奇,免得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就在店主迷迷糊糊的時候,伍德給幾人分配著臨時身份。
他問達裏歐:“你是什麽身份?”
達裏歐說:“店主的小工,做勤雜的,我會上房修泥瓦,還能偷客人的東西。”
“完美!”他問阿明:“你呢?”
阿明提起胡琴:“王都來的抄詩官,會唱歌,會彈琴。”
伍德點頭,“很好,你呢?範克裏夫!”
範克裏夫往廚房跑,叼來一根肉骨頭,原地轉了個圈,腦袋乖巧地往店主的腳脖子上靠,嚇得店老板直蹬腿。
伍德:“太棒了!你可真是個天才!然後,你呢!沒名字的?”
“哈……”刀疤眼頓時傻了,他搞不明白這群人到底是民還是匪,因為他們此時此刻,像極了故事裏的“骷髏會”,像極了那群互幫互助的“英雄”。
“我……”
伍德:“我叫你小刀,沒問題吧?這是代號,你叫小刀,是我的幫工,我每天會去王都的集市選食材,而你是個切菜工,老板養大了你,紅案和白案的工作都會做,刀法犀利嫻熟,但學不會掌勺。而我就是店裏的廚子,老板需要我來做菜。”
店老板:“我不知道是什麽情況……但是。”
伍德問:“你想活下去對嗎?”
店老板點頭:“對。”
伍德說:“那你就是老板。我們都叫你老板,你非常神秘,神秘到我們都不知道你的真名,但我們都明白,你身後有王都的貴人做靠山,能聯係到軍隊的那種貴人。不然你根本就沒那個本事來官道上開驛站。我們也是靠著你這份關係來給你幹活。”
阿明舉手:“除了我!”
伍德點頭:“對,除了他,他是客人。”
店老板吞著唾沫,緊張兮兮地點了點頭。
伍德給兩位新“朋友”鬆綁。
刀疤眼……
不,uu看書 .uukanshu.o 這個時候叫他小刀比較好。
他失魂落魄,感覺恍如隔世。
短短的幾個小時,他失去了太多,又得到了太多,有種強烈的,不真實的感覺。
等伍德把他身上一件件血衣扒下來,從廚衛弄來幾條髒兮兮的圍裙。
他才稍稍從那種強烈的,不真實的感覺中回過神來。
火爐裏的木柴燒得劈裏啪啦。
範克裏夫趴在餐桌下,看護著地窖的蓋板。
店主已經恢複了常態,死死守住了櫃台,守著他今天訛來的錢。
阿明選了個暖和的位置,將臉上的血洗幹淨,抱著胡琴打瞌睡。
那位骷髏會的貴人,現在已經換回男人的裝扮,身上掛了抹布,臉上是髒兮兮的油汙。
而伍德先生卻一點都不像廚子,反而像個做紅案的屠夫。
他的氣質就是這樣。
冷漠,而且透著一種沒有感情的殘酷。
“小刀!達裏歐!別愣著!”
伍德喊。
“準備接客!”
達裏歐湊到小刀身邊叮囑著。
“如果你活下來了,記得,以後一定要給槍起名字。不然它不開心了,就會背叛你。”
小刀若有所思。
就在此時。
店外傳來馬駒的嘶鳴,一陣冷風從門縫湧進店裏,讓人遍體生寒。
店裏闖進來兩個漢子,年齡相仿,都是二十出頭,眼睛裏帶著陰桀又狠厲的光。
店老板精氣神十足,順其自然。
“兩位老爺!吃飯還是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