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直到第二次,一個素不相識的男人上了邱芬芳的床,事後那男人告訴她,自己可是付了劉利大價錢的。


    邱芬芳這才知道,自己已經淪為了丈夫賺錢的工具,還是以如此令人不齒的方式。


    “劉利每次要收300塊的!時間長了,我跟他老婆熟悉起來,覺得這女人除了做這行之外,人還是蠻溫柔的,關鍵是,價格公道。”


    “不通過劉利單獨找她的話,隻要200塊,於是我就經常趁劉利不在的時候去她家裏找她。”


    “可是不知道為什麽,從上個月起,她突然從良了,說什麽也不再做了,加錢也不做。我找過她幾次,都被趕了出來,後來我就不再去了。”


    “劉利這幾年就是靠她老婆賣肉,才有錢出去打牌的,我也是通過他才和邱芬芳認識的。”


    “警察同誌,我這人雖然好色,但也是花了錢的,絕對沒有膽量殺人啊……”


    趙老六還在絮絮叨叨地為自己辯解,可是王峰已經一個字也聽不進去了。


    根據徐桂香的口供,吊著邱芬芳的麻繩,並不是真正的作案工具。


    王峰忽然想到一個細節。


    提審劉利的當天,劉利的腰帶露出一角,王峰注意到那是一條很細的紅色女式腰帶,一個男人怎麽會係一條女式腰帶呢?


    可是現在,他已經漸漸有了答案,於是立即組織警力,在劉利家及周邊展開了深入搜索。


    三天後,在距劉利家幾公裏的一座垃圾填埋場裏,警方發現了一條牛皮腰帶。


    腰帶上殘留的血液和皮屑組織,與邱芬芳的dna樣本完全符合。


    而那條腰帶上的指紋證明,那正是劉利本人的,用於勒死妻子的腰帶。


    皮革製品不易焚燒,且焚燒時會發出短期內難以消散的刺鼻氣味,最好的銷毀方式隻有兩種——丟棄和填埋。


    很顯然,劉利選擇了前者。


    麵對鐵證如山的人證物證,劉利一下子癱軟下來,對逼迫妻子賣淫,以及殺妻的事實供認不諱。


    那晚九點左右,劉利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裏,問妻子要錢作為賭資,妻子不從,表示已經沒有任何多餘錢財。


    想到妻子最近一反常態,哪怕遭到頻繁毒打,仍然不肯接客。


    劉利氣不打一處來,借著酒勁兒又暴打了妻子一頓,期間還使用腰帶勒住妻子的脖子,直到她發不出聲。


    他才回東廂房去睡覺。


    用腰帶勒邱芬芳的脖子,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劉利並未放在心上。


    直到淩晨他起來喝水,才發現妻子仍然躺在地上,脖子上掛著那條腰帶,身體僵硬,已經死去多時。


    他頓時嚇傻了,隻得用晾衣繩偽裝成自殺現場,又趁著天沒亮,把作案的腰帶,扔進了村尾的一個公用垃圾桶裏。


    趕在女兒到家之前回到家,躺在東廂房假寐,裝作被女兒叫醒的樣子。


    隨著案情的告破,當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利無期徒刑。


    事到如此,關於劉利殺妻一案,終於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和大家預想得完全相同。


    王峰雖然懷著無比惆悵的心情,卻也終於得以安睡。


    直到,他接到法醫李春淩的一一個電話。


    ……


    李春淩打來電話的時候,王峰剛從邱芬芳的葬禮上回來。


    看見小小年紀的劉萌萌,明明想哭又使勁憋著的倔強模樣,王峰心裏一陣酸楚。


    這個可憐的孩子,短短幾天的時間,便同時失去了雙親,她還不到15歲吧?


    她接下來的人生要何去何從呢?


    有誰能來撫養她呢?


    這真讓人擔憂。


    好在這時候,劉萌萌的身邊早已站了一個溫婉嫻靜的女人。


    不同於山野村婦們那歇斯底裏的哭喊,她哭得沉默而深情,那隱忍的心痛,讓人隻看一眼,也能感受到她內心的肝腸寸斷。


    王峰認識她,她叫羅靜怡。


    是王峰和邱芬芳高中時的同學,也是邱芬芳的表姐。


    她們倆穿一條褲子長大的,既是好姐妹,又是好朋友。


    雖是親戚,她的家境卻比邱芬芳優沃很多。


    高中畢業以後,她考入了本省的一所名牌大學,然後順利保研,如今在高校做大學老師,家庭幸福,生活美滿。


    現在看來,她和表妹邱芬芳的人生真是雲泥之別,讓人不禁唏噓感歎命運無常,造化弄人。


    此次她來,就是要收養劉萌萌,讓這苦命的孩子有個歸宿,也算給慘死的表妹一個交待。


    羅靜怡作為家屬代表,操辦了這場葬禮,臨別的時候和王峰緊緊握手,無聲地表達著自己對老同學深深的感激。


    “判決結果見報了,眾望所歸,恭喜你!”李春淩由衷地祝賀。


    “有一個新發現,雖然已經結案了,還是想告訴你。別怪我多事,我知道你也很重視這個案子。”她開門見山地說。


    “別賣關子了,有什麽新發現,快說來聽聽。”


    “驗屍的時候,我發現邱芬芳的皮膚上有輕微的淋巴腫大和皮疹,我以為是死者體質的問題,也沒過多在意。”


    “但是驗血的時候,我多心作了一個化驗,今天結果剛出來。”


    李春淩盡量把術語說得通俗易懂:“結果顯示,她是hiv病毒攜帶者,簡單來說,她患有艾滋病。”


    “什麽?!艾滋病?”


    王峰驚呆了,u看書 ww.uukas不過心裏的疑雲頓時解開,難怪邱芬芳最近不再接客。


    原來,她是不想傳染給他們。


    “而且,看情形,她應該也剛知道自己得了這個病。我問了下縣醫院的大學同學,查到上個月她有過就診記錄。”李春淩接著說。


    “還有,作為法醫,那天我把注意力過多地放在屍斑,和受害者遍布全身的外傷上麵,從而忽略了一個細節。”


    她頓了頓,接著說:“通常被勒死的受害人臨死前,因為頭腦缺氧會導致本能地掙紮,企圖抓撓扼住自己的手臂,那麽她的指縫裏會殘留一些凶手的皮膚組織。”


    “然而,我發現邱芬芳的指甲裏,並沒有絲毫這種痕……”


    那麽,艾滋病和她的死有什麽關係呢?


    是否要根據這個被忽略的細節,重新定義這場凶殺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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