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雖如此,可黑手黨的這些家夥也不可小覷。


    目前黑手黨在芝加哥的話事人高斯迪羅,是全市禁酒協會的主席,威勢滔天。


    芝加哥的這些私酒販子,能把自己的私酒賣到哪個酒吧,都得聽人家的。


    幾乎其他人每賣出一桶酒,就要把20%的利潤交到高斯迪羅的手中。


    不少人都粗略的估算過,僅此一項,黑手黨每年就能攝取上億的財富。


    這還不算完,這些黑手黨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他們自己釀造私酒,直接將酒販賣到各大酒吧,硬生生的占領了芝加哥30%的酒類市場,並且還不停的往外擴張,奪取其他人的市場份額。


    地中海男人的幫派就是受害者之一,這次他們更加遭殃了。


    本來控製的酒吧不多,這下去掉了5個,收入來源一下銳減許多,再這樣下去連手下的這幫小弟都養不起了。


    地中海男人正在發愁,周景端著酒杯走了過去,用中文自我介紹道:“二位,認識一下,我叫周景,做過軍官,現在來美國闖一闖。你們剛才的話我聽到了,不知道有什麽可以幫得上忙的嗎?”


    地中海剛才一直在用中文和手下說話,因為這異鄉國度華人太少,他還沒想到會正巧碰到一個。


    瞧了周景兩眼,看他是個生麵孔,地中海伸出手說道:“戴明,弟兄們都叫我一聲明哥。”


    周景伸手和其握了一下,笑著稱呼道:“明哥。”


    “你能幫我什麽呢?”戴明開門見山的問。


    經常和美國人打交道,他做事的方式也越來越像美國人,變得直來直往。


    周景倒是沒有覺得不適,他也喜歡直來直往,他伸出手展示了一下自己手上的繭子。


    “我說過的,我當過軍官,打過仗,可以說是從死人堆裏爬出來的。或許能幫你們解決一些麻煩,來換取一些與之相等的報酬。”


    周景的坦率反倒是讓戴明感到驚訝,他剛才就發現周景的手上有繭子,但他並沒有當一回事兒。


    現在仔細的觀察著周景手上的老繭,他很快就辨認出來了。


    拇指和食指的夾縫銜接處有繭子,這是由於長期握槍而形成的。


    食指左右兩側有繭子,這是由於長期練習扣動扳機形成的。


    沒錯,這是一隻經常握槍的手掌。


    “或許這是個好的雇傭對象。”他想到。


    戴明沒有立即答應下來,從口袋中掏出一張名片遞給周景,“明天我還會來這個酒吧,如果到時候還能看到你,或許我們就可以談談。”


    說完,他便起身離去了,而那個******的四眼,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一眼周景,“我叫華林,很高興認識你。”


    說完,他跟著戴明離開了。


    在異國他鄉,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


    或許吧,對於刀口舔血的戴明他們來說,陌生的家夥靠上來,誰知道你是有什麽企圖呢?先查一下背景資料很正常。


    周景沒有注意到華林與他告別時吃驚的表情,他正瞧著那張燙金的發片若有所思。


    名片上寫著:戴明,亞飛運輸公司總經理。


    聽著像是一個黑幫老大,可看這張名片卻是一個正經公司的老板。


    將有點苦澀的啤酒喝掉,他起身離開了。


    在回橋洞的路上,周景思量著:“因為膚色的緣故,找份正經工作恐怕很難了。而進入幫派,說不定也是一個出路。畢竟他可是要立誌做芝加哥地下市長的人,這也是一步成功的棋吧?”


    回到橋洞底下,就能看到一個圓頭圓腦活像個大熊貓的胖子,身上搭著幾件破衣服,正在一堆爛紙箱子裏呼呼大睡呢!


    周景走到他身邊,踢了踢他:“李文武,起床啦,吃飯了!”


    李文武睜開的兩眼閃過一道精光,一骨碌就坐起身來了:“開飯了,哪呢,哪呢?”


    周景把麵包和礦泉水扔給他,李文武隻是道了一聲謝,便狼吞虎咽的吃上了,這讓周景頗感無語。


    這胖子叫李文武,文不成武不就,是他昨天前路過一垃圾堆,救活過來的。


    據李文武所說,他是福建那邊的人,在當地活不下去,本來是想去香港的,但沒曾想被人販子弄到美利堅了,之前一直在一個餐館裏打黑工。


    他是黑戶,不受法律保護,根據美國排華法案的規定,一旦發現將會被監禁或者驅逐,所以餐館的老板也並不把他當人看。


    一天要刷十幾個小時的盤子,吃客人的剩飯剩菜,沒有半毛錢薪水。


    這樣的日子實在沒有什麽盼頭,而且會讓人發瘋。


    死胖子就抱著寧願餓死也不回去的想法,逃走了。


    不是美國公民,沒有護照,英語隻聽懂簡單的幾個單詞,死胖子還沒有一技之長,遇到的情況比周景還糟糕,根本沒有人願意雇傭他。


    於是他隻能在街上流浪乞討,跟野狗搶食,天為被地為床,不用什麽太厲害的病毒,或許隻要一個流感,他哪天就會悄無聲息的死掉。


    周景來到異國他鄉,走兩條街都看不見一個黃色麵孔,看這死胖子和他同為華人的份兒上,也不介意救這個死胖子一回。


    而這死胖子來到異鄉國度三年了,第一次遇到對他好的人,吃完了第一頓飽飯,就很奸猾的抱著周景的大腿,要拜他當大哥。


    也不知道是怎麽了,周景也是一時心軟,稀裏糊塗的就答應了。事實上,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天解悶,別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天還得給這死胖子弄點吃的來,這讓他覺得這個小弟認的虧大發了。


    人家的小弟都是屁顛兒屁顛兒的,給大哥辦事兒,到他這兒怎麽還反過來了,還弄得他自己跟小弟似的。


    兩分鍾的功夫,一個大麵包就下了肚,李文武把麵包渣都舔幹淨了,眼巴巴的望著周朗:“大哥,沒吃飽,還有嗎?!”


    雖然這麽問,可他的眼睛卻直勾勾的盯著周景手上的那半拉麵包,目的不言而喻。


    給他那個麵包是特意買的,足小臂長,夠普通三口之家吃三頓的,眨眼間就沒了。


    “飯桶。”周景也被他搞得無奈了,把回來時吃剩下的那多半個麵包扔給了他:“都歸你了,吃飽以後,明天給我打起精氣神兒來,跟大哥出去一趟,再繼續躺下去,你就快成豬了。”


    俗話說一個好漢三個幫,死胖子雖然沒什麽本事,但是個頭擺在那裏,衝個人數裝個威風還能做到的。


    李文武聞言自然是連忙點頭,大哥給他吃的給他喝的,自然是大哥說什麽,他就幹什麽了。


    然而正當周景囑咐李文武時,一個滿臉絡腮胡髒兮兮的流浪漢步履踉蹌的走到了橋洞底下。


    看到在紙殼上坐著的二人,他衝了過來大吼大叫道:“黃皮猴子,給我滾出去!”


    周景站起身來,沒有客氣,上去就是一記左勾拳:“混蛋,喝點兒酒,不知道自己姓什麽了,滾!”


    流浪漢的體格非常壯碩,活像一頭棕熊。挨了一句重拳也隻是晃了晃腦袋,反過手來就要揮舞著手裏的酒瓶,襲擊周景。


    然而周景的反應要比他快很多,銀白色的左輪手槍已經頂到了他的額頭上。


    “想死啊!”


    周景揮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煩這些醉醺醺的流浪漢了。


    這兩天橋洞底下已經來過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費力氣將他們趕出去。不然的話,他和李文武連橋洞都沒得住。


    而流浪漢被槍頂著額頭,酒也醒了幾分,向後倒退了幾步,呆滯的望著二人。


    槍不是每一個人都有的,欺軟怕硬是人的天性,即便壯得像頭棕熊,也不可能免疫子彈的殺傷,流浪漢終是不情願的離開了。


    周景見他走遠了,才收起了手槍。不得不說,這種利器還是蠻好用的。因為隻要是頭腦正常的人都知道,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夥。


    所以見到對手拿著槍,自己沒有同等的武器,人一般就會變得很理智,很少會做出愚蠢的事情,劇烈的紛爭也能輕鬆的解決。


    見到趕走了流浪漢,u看書 ww.uuknsu 李文武也把從紙箱子底下抽出來的木棍放回去,嘴裂開傻笑著:“大哥,牛掰。”


    周景搖了搖頭,都睡橋洞了,有什麽可牛的?等哪天真的成為人上人了,再聽這樣的奉承不遲。


    李文武嘴裏還嚼著麵包,可他的好奇心又驅使著他:“對了,大哥,你的槍是從哪兒弄來的,有子彈嗎?”


    “它能殺人,你說呢!”周景斜眼兒撇了一眼李文武,從兜裏掏出一隻幹淨的手帕,擦拭著槍身。


    李文武不再言語,專心致誌的對付著麵包。對他來說,什麽都沒有比吃的重要。這也可能是他過那樣的日子,還能吃的如此肥胖的原因。


    周景擦拭完了手槍,將其收好。依在橋洞的牆壁上,望著遠處的風景。


    之前的光環榮光已不複存在,他應該和那些告別了。


    現在,他可以倚仗的,是他大腦裏的知識,是他手上掌握的技能,還有這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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