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吳子雲與景佳佳本來就是從小長大的,景佳佳口口聲聲說與吳子雲有婚約,雖然吳子雲否認了,難道這事情有假嗎?


    一個十八歲的女孩子會這樣作賤自己麽?


    如果沒有我的出現,或者我不主動接近吳子雲,那吳子雲與景佳佳是不是就是天生一對,一直會和美幸福下去呢。


    這樣想著時我將眼光看向了吳子雲。


    少年正佇立在風中,眉眼剛毅,沉沉站著,身上有著一種異於同齡人的成熟與穩重。


    我的心莫名地跳動了下。


    一會以後,老師講完了話。


    楊洋和幾個男同學將帶來的熟食品,放在了正中間。


    大家自動上去取。


    直到這時我才感覺到腳趾頭很痛 ,不想吃東西,就彎腰鑽進了帳篷裏。


    不知吳子雲用了什麽方法,我的帳篷裏竟然有一個小照明燈,我在帳篷邊角處看到了一個複雜的電路板,估計吳子雲就是用這個給我取電的。


    我記得小時候爸爸帶我們一家人去夏威夷玩,那時也是在野外住過好幾個晚上。


    可那時爸爸搭的是大帳篷,可以睡一家人的。


    那時爸爸還有越野車跟著,裏麵裝滿了吃的和水,因此我和弟弟們隻感到了遊玩的樂趣,從沒有感覺到過危機。


    可現在這個荒島上環境肯定沒有那麽好了。


    因為腳趾頭痛得厲害,我去脫鞋子。


    剛脫下鞋子時,用手扇了扇鼻子。


    咦,都有一股異味了,翹動下腳趾頭,竟覺得刺痛。


    用手去脫襪子,誰知當襪子從腳後跟往前脫時,忽然痛得我呲牙咧嘴的。


    低下頭仔細一看。


    原來是下午在島上走了兩三個小時的路,腳趾頭已經磨破皮了,而皮又粘著襪子,襪子一動皮肉也跟著動,不痛才怪呢。


    我吸了口氣,試著用手將大拇指和中指的襪子給脫下來,可隻要輕輕一動,襪子就會帶著皮肉一起動,粘得緊緊的,根本無法脫下來,痛得我直抽氣。


    在連著試了兩次後,我不敢試了,坐著望著腳直發愁。


    這時我還真有點後悔過來了。


    “妮妮,吃飯沒有?”一會兒後,張子珊終於在與楊洋玩夠後想起了我,跑到帳篷來看我。


    我翹著腳趾頭,愁眉苦臉的說道:“你看看吧,我腳已經受傷了,走不了路了。”


    “呀,快讓我看看。”張子珊一聽毛裏毛躁的就要來拿我的襪子,我嚇得連忙用手攔住了,她這要是將我的襪子給拿走,我這連著的皮肉都會整塊給扯下來的。


    我很怕疼。


    “不用了,就這樣吧。”我哭喪著臉。


    “那怎麽行?明天還要去湖邊呢,要走很多路的,再說了,你這襪子不脫下來也不行啊,會發炎的。”張子珊不同意了。


    “可你這樣脫下來我很疼啊。”我快流出眼淚來了。


    “那怎麽辦呢?你這大小姐可真金貴啊。”張子珊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安倩。”正在我們著急時,忽然帳篷前麵傳來了吳子雲的聲音。


    “呀,他來了,肯定有辦法想的。”張子珊眼前一亮,立即對我說道,說完站了起來。


    “吳子雲,你來得正好,安倩的腳受傷了,快給她看看吧,我還有事先走了,安倩就交給你了。”張子刪鑽出來對吳子雲說道。


    “怎麽受傷了?”吳子雲一聽立即關切的問。


    “你自己問安倩吧,還有,她還沒有吃晚飯呢,你可不能餓著她。”張子珊對吳子雲反複交代後扭身走了。


    我坐在帳篷裏,咬著唇,眼淚在眼眶裏轉著。


    “安倩,你的腳怎麽啦?”吳子雲拉開帳篷在我麵前蹲了下來。


    “沒多大的事,就是磨破了皮而已。”我低下頭答道,將自己的腳給縮了回來。


    他看我一眼,伸手捉住了我往後縮的腳後跟,稍用力就將我的腳放到了他的麵前。


    “不要看啦,好臭的。”我的腳在下午走了幾個小時後出了汗,這味道可不好聞。


    吳子雲唇角微微翹了下,細長的手指尖輕輕過來揭我的襪子。


    “好痛的,別動。”我咬住了唇。


    他的手指停住了,低頭細細看了下後說道:“腳磨破了皮,血液粘住了襪子,沒關係,我幫你脫下來上點藥就會好的。”


    說完他伸手拿起我旁邊的礦泉水瓶,將我的腳拿到明亮處,將礦泉水瓶裏的水輕輕倒了一點到我受傷腳趾上。


    我隻感到涼涼的。


    然後他拿出一支紅黴素軟膏之類的藥膏來在我受傷的襪子上麵塗了點。


    一會兒後,就輕輕揭開了我的襪子。


    果然,這一次我的襪子輕鬆與我腳上的傷口剝離了,沒有什麽痛感。


    襪子脫下來後,我這才看到我的大腳趾和中指被磨掉了好大兩塊皮,露出了裏麵紅肉,還在滲著血水。


    我的腳從沒有受過這樣的傷。


    我一下子有些害怕了,眼淚汪汪的。


    他對我說道:“你別動,我去拿藥箱來給你消下毒,塗上藥,拿止血貼貼上就好。”


    我順從地點了點頭。


    他彎腰走出了帳篷,去了他自己的帳篷裏。


    一會後就提了一個小小的藥箱過來。


    他打開藥箱,先用酒精給我腳上的傷口處消了毒,再塗藥,然後包紮,兩三分鍾就弄好了。“今天晚上就不要走路了,好好睡一覺,明天還要走路的,明天早起時我再給你包紮一個止血貼,這樣走路就不會太痛,明天我也建議你少走一點地方。”他包紮完後,對


    我說道,“野外生活可不比家裏,這兩天你可沒法洗澡,洗腳,忍忍吧。”


    說完揶瑜道:“你這大小姐平時不出來鍛煉下可不行的,你這是嬌生慣養慣了,像我的腳不知被磨破了多少皮呢,有時因為鞋子不合腳,都不知要打出多少個泡來。”


    “那你為什麽要穿不合腳的鞋子呢?”我咬著唇不解的問。他看我一眼:“對一個人來說,能合腳的鞋子並不多,有錢人可以少走路,減少摩擦,但沒錢的人,隻能通過多走路去磨合,讓鞋子盡量適合自己的腳,這樣往往因為走路過多,腳常常被打得鮮血淋淋的,但痛苦的磨合過後,一雙再打腳的鞋子也會與腳適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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