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婚訊
婚情告急:總裁請別撩 作者:春燕南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明遠,你這是想逼死我嗎?”吳秀文怒視著路明遠用手指著林姣姣說道;“我雖然背叛過你,沒錯,那是我的錯,可她呢,她在與你之前就已經有過愛人,還生了別人的私生子,她與我又有什麽區別?甚至是比我更不堪吧,你為什麽能接受她卻不能接受我這個子晨的親媽呢?告訴你吧,她是不會真愛你的,跟著你也隻是看中了你的錢財,
將來,你就會知道我說的話有多真了,現在,我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以後絕對會是真心愛你,加倍償還你的。”
說完,她猛然衝上前來抱著路明遠,苦苦哀求著:“明遠,原諒我吧,我保證以後一定會好好愛你的,而且我們已經有了聰明可愛的子晨啊,複婚也是對孩子好。”
說完緊緊抱著他不放。
路明遠身上的西服則被她緊緊摟抓著皺成了一團,一時間他大怒,一把掰開吳秀文的手用力推了她一把,吳秀文立即被推得摔了出去,跌倒在光潔的地板上。
路明遠冷哼一聲,不屑地看了她一眼,牽著林姣姣就走。“路明遠,你如此薄情寡義,不為兒子著想,我也無所謂了,你給我聽好了,我是絕不會將子晨交給林姣姣這樣一個有私生子的後媽帶著的,我一定會要回子晨,親自撫養
他,你等著瞧好了,我不會讓你們如意的。”吳秀文見徹底無法挽回路明遠的心了隻好撒起了無賴,拿路子晨做起文章來。路明遠身子僵了下,回頭一聲冷笑,不屑地說道:“我本是看在你是子晨生母的份上想饒過你一次,可現在看來,那是真沒必要了,因為像你這樣的女人根本就不知道羞恥,也是不會消停的,你就等著打官司吧,這些天你在網上恣意辱罵姣姣,顛倒黑白,我一定會替姣姣討回公道的,也讓你明白,自己做錯的事就得自己承擔後果,不要以
為別人好欺負,隻認為這個世界隻有你最聰明,別人都是傻子。”
路明遠回頭淡漠鄙夷地說完不再理會她,隻是親呢地扶著林姣姣朝樓上走去。
吳秀文站在後麵氣憤得不能自己,一個勁地狂叫:“好呀,你來呀,來報複我呀,告訴你,路明遠,這輩子我不會讓你如願的,我會讓你們付出代價的。”
我冷冷看著這個女人,莫名的覺得好笑,不知她憑什麽說出這樣的話,又有什麽理由這樣要脅路明遠。而林姣姣自吳秀文出現後臉色一度變得蒼白,但在路明遠一邊倒的支持下,氣色開始好看了些,路明遠扶著她時,她倒挺順從的,也沒有昔日那般的女漢子傲氣了,反倒
像個小女人。
一會兒後大堂經理過來將吳秀文給‘請’走了,我們繼續上去吃飯,原本歡樂祥和的氣氛在吳秀文這一攪和後大家都沒了什麽心情,隨便點了些菜吃完後就散了。
我隨著許越去了會所,那裏有保健醫生,他指導我怎樣做孕婦操,又教許越怎麽樣來照顧我,陪伴我, 我們在那裏玩得有些晚才回家。
接下來安靜了幾天,第四天晚上,許越陪著我散步回來後,他遞給了我一份報紙。我打開來一看,隻見報紙上麵,路明遠刊登出了他與吳秀文早就離婚的前後經過,然後將離婚證登了出來,並且極力發聲替林姣姣洗清白,義正嚴辭地申明了吳秀文惡意
造謠中傷林姣姣的名聲,並會因此將吳秀文告上法庭,讓她當麵向林姣姣道歉,並且付出惡意中傷別人的代價。
路明遠在做出這些對吳秀文的舉動後,立即又在報紙的最顯眼地方發出了通告,關於他和林姣姣結婚的喜訊。他沒有隱瞞,直言林姣姣已經懷孕七個月了,考慮到大著肚子不便於穿婚紗舉辦婚禮,他將婚禮定在孩子出生一百天後再一起舉辦,雙喜臨門,屆時將會舉行盛大的婚禮
,誠邀各位親朋好友前來光臨。
他這一通告再加上蕭劍鋒奪子的敗訴,林姣姣的形象得到了徹底的反轉,也讓她成了新聞人物,這下林姣姣出入都有不少狗仔隊跟隨,讓她煩不勝煩。半個月後,吳秀文告路明遠的奪子官司敗訴,路明遠被徹底擊怒的同時也將吳秀文的故意誹謗罪告上法庭,法庭在經過調查取證後,路明遠又確實掌握有大量的證據,很
快吳秀文敗訴。
這下她才慌了,在麵臨著牢獄之災時再不敢鬧事了,當即痛苦流涕地登報向林姣姣道了歉。憤怒的路明遠還欲讓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最後在林姣姣的勸告下罷了手,但最後附上了一紙協議,讓法院因此取消了她對路子晨的單獨探視權,顧慮到路子晨長大
後的情緒,最後路明遠提出如果吳秀文想要探視路子晨必須在征得他的同意後,還得有人陪同的情況下,才能與路子晨見上一麵,但也有諸多限製。事實上,這官司一打後,吳秀文就徹底絕望了,後來回到了馬來西亞的路明遠根本就不是已經落魄的她所能仰視的了,她想要去探望路子晨成了一個擺設,後來,我聽說
,她在知道無望後,也沒有去糾纏了,當然,這隻是我後來的聽說。當下因了這一次的奪子之戰,林姣姣被推上了風口浪尖上,不時有狗仔隊出入,對於大腹便便的她已經不適合呆在a城了,路明遠為了她能平安順利地生下孩子,在一個星
期後就帶著林姣姣,林子皓和路子晨一家人回到了馬來西亞。他們回到馬來西亞後,我們各自麵臨生產,因為種種原因,我竟然沒能去參加她的婚禮,而在後來,剛開始那一年還能互通音訊,再到後來我事業繁忙後竟與她漸漸斷了
聯係,再到後來與她見麵時竟然是八年之後了,當然這都是後話了。卻說我在路明遠帶走林姣姣娘仨去馬來西亞後,徹底放心了,沒有了這些煩心事後,我開始全心全意地養胎,許越每天抽時間陪著我,我心情很好,因為能吃能喝,肚子裏的胎兒長得較快,很快我的肚子就很大了,而我的體重也是直線上升。
將來,你就會知道我說的話有多真了,現在,我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以後絕對會是真心愛你,加倍償還你的。”
說完,她猛然衝上前來抱著路明遠,苦苦哀求著:“明遠,原諒我吧,我保證以後一定會好好愛你的,而且我們已經有了聰明可愛的子晨啊,複婚也是對孩子好。”
說完緊緊抱著他不放。
路明遠身上的西服則被她緊緊摟抓著皺成了一團,一時間他大怒,一把掰開吳秀文的手用力推了她一把,吳秀文立即被推得摔了出去,跌倒在光潔的地板上。
路明遠冷哼一聲,不屑地看了她一眼,牽著林姣姣就走。“路明遠,你如此薄情寡義,不為兒子著想,我也無所謂了,你給我聽好了,我是絕不會將子晨交給林姣姣這樣一個有私生子的後媽帶著的,我一定會要回子晨,親自撫養
他,你等著瞧好了,我不會讓你們如意的。”吳秀文見徹底無法挽回路明遠的心了隻好撒起了無賴,拿路子晨做起文章來。路明遠身子僵了下,回頭一聲冷笑,不屑地說道:“我本是看在你是子晨生母的份上想饒過你一次,可現在看來,那是真沒必要了,因為像你這樣的女人根本就不知道羞恥,也是不會消停的,你就等著打官司吧,這些天你在網上恣意辱罵姣姣,顛倒黑白,我一定會替姣姣討回公道的,也讓你明白,自己做錯的事就得自己承擔後果,不要以
為別人好欺負,隻認為這個世界隻有你最聰明,別人都是傻子。”
路明遠回頭淡漠鄙夷地說完不再理會她,隻是親呢地扶著林姣姣朝樓上走去。
吳秀文站在後麵氣憤得不能自己,一個勁地狂叫:“好呀,你來呀,來報複我呀,告訴你,路明遠,這輩子我不會讓你如願的,我會讓你們付出代價的。”
我冷冷看著這個女人,莫名的覺得好笑,不知她憑什麽說出這樣的話,又有什麽理由這樣要脅路明遠。而林姣姣自吳秀文出現後臉色一度變得蒼白,但在路明遠一邊倒的支持下,氣色開始好看了些,路明遠扶著她時,她倒挺順從的,也沒有昔日那般的女漢子傲氣了,反倒
像個小女人。
一會兒後大堂經理過來將吳秀文給‘請’走了,我們繼續上去吃飯,原本歡樂祥和的氣氛在吳秀文這一攪和後大家都沒了什麽心情,隨便點了些菜吃完後就散了。
我隨著許越去了會所,那裏有保健醫生,他指導我怎樣做孕婦操,又教許越怎麽樣來照顧我,陪伴我, 我們在那裏玩得有些晚才回家。
接下來安靜了幾天,第四天晚上,許越陪著我散步回來後,他遞給了我一份報紙。我打開來一看,隻見報紙上麵,路明遠刊登出了他與吳秀文早就離婚的前後經過,然後將離婚證登了出來,並且極力發聲替林姣姣洗清白,義正嚴辭地申明了吳秀文惡意
造謠中傷林姣姣的名聲,並會因此將吳秀文告上法庭,讓她當麵向林姣姣道歉,並且付出惡意中傷別人的代價。
路明遠在做出這些對吳秀文的舉動後,立即又在報紙的最顯眼地方發出了通告,關於他和林姣姣結婚的喜訊。他沒有隱瞞,直言林姣姣已經懷孕七個月了,考慮到大著肚子不便於穿婚紗舉辦婚禮,他將婚禮定在孩子出生一百天後再一起舉辦,雙喜臨門,屆時將會舉行盛大的婚禮
,誠邀各位親朋好友前來光臨。
他這一通告再加上蕭劍鋒奪子的敗訴,林姣姣的形象得到了徹底的反轉,也讓她成了新聞人物,這下林姣姣出入都有不少狗仔隊跟隨,讓她煩不勝煩。半個月後,吳秀文告路明遠的奪子官司敗訴,路明遠被徹底擊怒的同時也將吳秀文的故意誹謗罪告上法庭,法庭在經過調查取證後,路明遠又確實掌握有大量的證據,很
快吳秀文敗訴。
這下她才慌了,在麵臨著牢獄之災時再不敢鬧事了,當即痛苦流涕地登報向林姣姣道了歉。憤怒的路明遠還欲讓她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最後在林姣姣的勸告下罷了手,但最後附上了一紙協議,讓法院因此取消了她對路子晨的單獨探視權,顧慮到路子晨長大
後的情緒,最後路明遠提出如果吳秀文想要探視路子晨必須在征得他的同意後,還得有人陪同的情況下,才能與路子晨見上一麵,但也有諸多限製。事實上,這官司一打後,吳秀文就徹底絕望了,後來回到了馬來西亞的路明遠根本就不是已經落魄的她所能仰視的了,她想要去探望路子晨成了一個擺設,後來,我聽說
,她在知道無望後,也沒有去糾纏了,當然,這隻是我後來的聽說。當下因了這一次的奪子之戰,林姣姣被推上了風口浪尖上,不時有狗仔隊出入,對於大腹便便的她已經不適合呆在a城了,路明遠為了她能平安順利地生下孩子,在一個星
期後就帶著林姣姣,林子皓和路子晨一家人回到了馬來西亞。他們回到馬來西亞後,我們各自麵臨生產,因為種種原因,我竟然沒能去參加她的婚禮,而在後來,剛開始那一年還能互通音訊,再到後來我事業繁忙後竟與她漸漸斷了
聯係,再到後來與她見麵時竟然是八年之後了,當然這都是後話了。卻說我在路明遠帶走林姣姣娘仨去馬來西亞後,徹底放心了,沒有了這些煩心事後,我開始全心全意地養胎,許越每天抽時間陪著我,我心情很好,因為能吃能喝,肚子裏的胎兒長得較快,很快我的肚子就很大了,而我的體重也是直線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