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叮鈴鈴~


    鬧鍾的響聲將葉楓從睡夢中驚醒過來,他伸手將床頭櫃上的鬧鍾按掉聲響,然後緩緩地睜開眼睛。


    對麵的牆壁上,懸掛著一卷日曆,上麵用筆圈了幾個圓圈。最後一個黑圈圈顯示的是個六字。


    “1982年7月6日,還是沒有改變,我的靈魂真的穿越了,穿越到了82年的香港,一個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葉楓在心裏默默地念叨著。


    葉楓前世是一名網絡寫手,因為整年累月的熬夜寫作,他剛取得了一點成績,就因為熬夜碼字,導致猝死。他的靈魂穿越時空,附身於這個十八歲的同名少年的身上。


    他如今的父親葉修文是邵氏旗下的一名技術人員,母親李淑麗則是邵氏總部的一名文職教員,在藝人部管理新招收的藝人。


    靠著父母穩定的收入,他們一家人的生活倒也是安定。


    葉楓今年大學落榜,李淑麗想讓兒子去報考邵氏的藝人訓練班,爭取將來做個大明星。


    可原主隻喜歡唱歌,對演戲沒什麽興趣,在反抗未果之下,他離家出走,跟朋友跑到尖沙咀這邊做了一名酒吧駐唱歌手。


    幾天前,因為年輕氣盛,原主在酒吧裏和一名客人起了爭執,被人家一拳給打暈了過去,這才便宜了他這個倒黴蛋。


    葉楓在床上躺了片刻,忽然想起來,今天上午還要去同東方日報社的編輯見麵,商談投稿之事。他連忙從床上起身,穿好衣服和鞋子,拿著洗漱用具向布簾外麵走去。


    這間房子是原主租的一間不足十平米的狹小居室,沒有衛浴,也沒有廚房,隻有一個水龍頭,可供燒水和洗臉。


    這裏也沒有做飯的鍋碗瓢盆,這具身體的原主一直都是在外麵用餐。這和前世的他倒是有點相似,都是一個不會照顧自己的懶人。


    葉楓一邊洗漱,一邊在心裏暗自思忖,等以後有錢了,一定要租個大房子享受一下,以滿足前世未了的心願。


    …


    咚、咚咚~


    一陣敲門聲傳入葉楓的耳中,隨即,一個女子的聲音從門外傳了進來,“葉先生,你起來了沒有?”


    葉楓拿起毛巾,胡亂地擦了一把臉,然後快步走到門口,伸手打開房門。


    門一開,一位年近四十的漂亮女人邁步走進來,滿臉堆笑地衝他問道:“葉先生,你還沒吃早飯吧?”


    這個女人是房主的妻子,名叫蔡秀芳。


    葉楓雖然隻和她簡短地打過幾次交道,便知道這個女人外表美麗,內心卻是個特別虛偽的人。


    “芳嬸,我今天和人有約,稍後出去和朋友一起吃早餐。”


    女人笑道:“哦,我原本還想請你過去同我們一起吃早餐呢,既然你約了人,那我就不多事了。”


    葉楓直接了當地問道:“芳嬸,你來找我,肯定還有別的事吧?”


    “葉先生,我確實是有一件事情要和你商量。這不,昨兒有一位客人想要租下你住的這間房子,他出價八百元。按理說呢,我是不想租給他的,可我們家那位~”


    葉楓不待對方將話說完,便打斷對方的話,道:“楓嬸,你放心好了,我正想找個離酒吧近點的地方居住,這個月底,我就會搬走。”


    “葉先生,你別誤會啊,我可不是想要趕你走。”


    葉楓笑道:“芳嬸,就是你今天不說,我也準備搬走的。”


    “那好,既然你已經決定了,那就這樣吧。”


    蔡秀芳說完,一臉懊惱地走了出去。


    待到女人出去之後,葉楓小聲地嘀咕道:“跟我玩心眼,你當我還是以前那個傻小子呢。”


    …


    葉楓走到床前,對著鏡子整理起頭發。


    映在鏡子裏的是一張略顯蒼白的臉龐,看上去很是帥氣,卻讓他感到很是膈應。


    “既然是同名同姓,為什麽就不能和原時空的自己長得像一點。”


    葉楓對著鏡子嘀咕了一句,隨即又道:“既然已經回不去了,那就好好地過下去吧。”


    說完,他彎腰打開床頭櫃的抽屜,從裏麵取出一個錢包,打開來重新數了數裏麵的錢幣。這裏麵是他現在全部的身家,一共才兩百多港幣。


    葉楓將錢包揣進褲兜裏,又伸手拿起床頭櫃上的一疊稿紙,放在嘴邊親吻了一下,道:“貓大大,我以後能不能過上有錢人的日子,就看你這本慶餘年的小說能不能受到讀者歡迎了。”


    說完,他將稿紙裝進一個塑料袋中,又從牆上取下一把半新的吉它背在肩上,這才開門走了出去。


    …


    在路邊的早點鋪子裏麵吃了幾個灌湯包子,又喝了一碗豆汁。


    葉楓背著一把舊吉他,向公交車站走去。行不多遠,就聽見身後傳來幾聲汽車的喇叭聲。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去,就見後麵緩緩地駛過來一輛出租車。


    車門被人從裏麵打開,一個麵容和善的中年男子探出頭來,衝他喊道:“小楓,上來吧,我順便送送你。”


    中年男子正是他的房東焦興平,相對於他的妻子來說,焦興平到是個老好人。


    葉楓穿越之後,隻和此人交談過一次,還是在他被人打暈過去的那天晚上。


    當時,焦興平為他忙前忙後的照顧了半宿,讓他感覺到此人是個熱心腸。


    葉楓心想,“東方日報社離尖沙咀有點遠,坐公交車也不方便,不如就讓焦興平送自己一程。”


    想清楚之後,他抬手取下吉它,上車坐到副駕駛位子上,衝焦興平笑道:“興平叔,我正想打車去東方日報社呢。既然碰到了您,那就打你的車好了。”


    焦興平一邊發動車子,一邊好奇地問道:“小楓,你去東方日報社做什麽?”


    葉楓放好吉它,揚起手裏的塑料袋子,道:“我前幾日寫了一篇小說,向報社投稿,他們的編輯昨天打來電話,讓我今天過去商談。”


    焦興平笑道:“小楓,我還真是小看你了。想不到你不但能唱,還能寫,以後說不定能成為金庸、倪匡那樣的大作家。”


    葉楓謙虛地笑道:“隻是約談,還不知他們用不用我的稿子呢?”


    “既然是編輯約你過去,就肯定會用你的稿子。你小子,將來要是出息了,可別忘了你興平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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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能呢,興平叔一直對我很照顧,我都記在心裏呢。”


    “小楓,今天我老婆說的事情,你別放在心裏。那間房子,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隻要我不發話,誰也不能攆你出去。”


    “興平叔,我和芳嬸已經說好了,這個月底,我就搬走。”


    嘎吱~


    焦興平刹住汽車,扭頭衝葉楓鄭重地道:“小楓,你要是以後有出息了,想要搬走,我不攔你。在你沒發達之前,就安心住在這裏,哪兒也不許去。”


    “興平叔,你的好意我心領了。可我~”


    “你別說了,我這個家,還輪不到一個婦人來作主。”


    葉楓苦笑道:“興平叔,我聽你的。”


    “這就對了嘛。”


    焦興平笑著伸手拍了一下葉楓的肩膀,然後發動起車子,緩緩地向前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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