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士兵各有各的優點,各有各的缺陷。


    狼兵打的是勇猛一往無前的氣勢,白首軍打的是經驗,兩軍對壘倒是顯得精彩萬分。


    “你說誰會贏?”


    一旁的狼家少主倒是有點看不下去,畢竟自家的狼兵身上穿的是三十工的盔甲,但是已經有一小部分被木棍掀翻在地了。


    白首軍這邊也是差不多,所以現在結果上狼兵更占優勢一些,因為狼兵的體力消耗大,但是都是年輕人,耐力要比白首軍好一些。


    “你肯定猜你的狼兵會贏,讓我去相信白首軍會贏,你讓我說什麽?”


    錢多倒是白了來人多一眼,這人做事情總是太不小心了,比如自己和他的想法一樣,但是自己臉皮薄,就沒有說出口。


    “要不然我們打一個賭,你猜白首軍會贏,我猜我的狼兵會贏,你覺得怎麽樣?”


    被錢多拆穿,來人多倒是沒有絲毫的不好意思。畢竟狼兵少主,可不是浪得虛名,


    眼睛看著錢多,想著打賭總該有個賭注,但是錢多渾身上下也看不出一點富貴的樣子,真不知道以前的錢家少爺怎麽混成這個樣子,出門在外也不帶幾件寶貝。


    “可以啊,但是打賭總該有點賭注,我要你那件五十工的盔甲,你覺得我身上有什麽你需要的你也可以提出來。”


    錢多倒是一點不客氣,上來就是就想要來人多那件五十工的盔甲,至少有了這個東西,上了邊關之上,錢多的保命手段有多了一個。


    而這件事情上錢多也沒有太過猶豫,因為自己身上要說是值錢的東西那是一點沒有,所以錢多就算是光腳不怕穿鞋的。


    “嗬,你要我這件五十工的盔甲,長時間不見,錢少爺倒是臉皮變得越來越厚了,你說你身上有什麽寶貝,能和我的盔甲相比較的?”


    來人多冷笑了一聲,果然是三歲看一生,小時候錢多就是一個臉皮不薄的人,長大後其他地方沒有太多變化,臉皮倒是厚了許多。


    “都是朋友說這些不是太浪費感情了些?一個五十工的盔甲難道還能比的上我們這麽多年的感情?”


    錢多沒有絲毫的不好意思,可能不好意思的時候都留在了從慶州到長安的那段路上,自己每天都是裝作得道高人去騙飯就已經用光了。


    “當然比不得,咱兩這麽多年的感情,估計連你經常吃的二兩米飯都比不得,更別說我的五十工盔甲了。”


    “要不然你看看我身上什麽值錢咱兩賭一下,不然幹打賭有什麽意思?”


    來人多左看右看,上看下麵,把錢多渾身都看了個遍,看的錢多有些渾身不舒服才停下了巡視的眼睛。


    “你說你身上有值錢的東西?是說你頭上別著的那根筷子,還是你腳下快露出窟窿的布鞋,還是說你這十工的盔甲?我看都挺值錢的,你說呢?”


    錢多聽了他的話,倒是沒多少不好意思的神情,畢竟自己出來確實沒帶些好東西,而且錢也沒有,要是真的說起自己身上最值錢的東西,怕就是自己的臉了。


    不過臉這種這種東西還是不能給來人多的,畢竟這樣來人多就成了二皮臉,自己也成了不要臉,那樣兩人的聲譽都會受到很大的打擊。


    “那就算了,小賭怡情大賭傷身,你既然沒有膽子賭你那個五十工的盔甲,那麽我也不多勉強。”


    錢多說著還是極為鄙視的看著來人多一眼,兩個眼睛好像說“這狼兵少主氣度竟然這麽小,連一件五十工的盔甲都不敢賭。”


    “怎麽你這麽厲害,你拿出一個能跟五十工盔甲等價的東西我就跟你賭,不然我不會賭的。”


    來人多倒也知道錢多用的激將之法,也不上當,兩個人各自有著心裏的小算盤,但是狼兵少主這邊卻是怎麽算怎麽虧。


    最後幹脆不去算術,全部精神全部看向了兩軍對峙的地方,因為狼兵可能要輸了。


    狼兵領頭之人手中的棍棒開始變換的越來越快,幾個動作開始大開大合,因為周圍幾個白首軍的人聯合著齊步在一起來圍攻他。


    狼兵這邊因為第一次的衝鋒被擋住,白首軍也是開始了反擊,兩兩配合動作倒是極為默契。


    這是白首軍這幾日在老林的呼籲下開始練的,目的就是為了不讓那位大言不慚的軍師太過看低了他們。


    而狼兵的領頭人倒也算是上有些本事,周圍七八個人在一起,卻是沒人可以多靠近幾步。


    眼睛看著齊步的動作,耳朵也在聽著周圍人的腳步,三千七百狼兵中他是最受狼家少主喜愛的一個。


    山中他就是百獸的王者,被他看見的都會被一把短刀封喉,喉嚨處傷口不過半寸,身上更是不會多出半點傷口,這樣獸皮才賣的一個好價錢。


    可是現在手上並不是自己習慣用短刀,而且這是兩軍對壘,不可能出現傷亡,這人隻能是被動防守著。


    棍有三百六十技,在兵器上算不得多,但也絕算不上少,白首軍的老兵更經常拿著陌刀。


    上了馬便算的天下最厲害的騎兵,下了馬就可將最厲害的騎兵斬於馬下,這就是陌刀的厲害。


    但是軍中陌刀用久了,久而久之,軍中的人都快忘了自己最厲害用的東西具體是什麽,是劍或是什麽。


    齊步也是其中的一個人,他也用了很久的陌刀,今年四十一歲,在軍中這個年紀當上一個小官職倒是沒什麽懸念。


    但是齊步不喜歡說話,沒事的時候他更喜歡的是擦著他的陌刀,好像對待這自己喜愛的姑娘一樣。


    要不是今天握住這棍棒齊步差一點就忘記了,他喜歡大唐的陌刀,因為殺人,殺敵,衛家,衛國,都是陌刀來做的。


    但是齊步更加喜歡棍棒,他不喜歡見血,但他在戰場上永遠是那個殺敵不眨眼睛的人,因為他更不喜歡看見自己的血。


    握著棍棒齊步的動作倒是越來越快,幾個技巧開始不停地變換,壓,挑,刺齊步幾個動作不停地變換。


    頭上有汗進了眼睛齊步卻是感覺不到,他能感覺到對方要防住哪裏,但是他的動作沒有對方快,因為他已經是個老兵,人老了,身體也老了。


    但是老了自有經驗,齊步拿著大唐陌刀二十一年,拿著棍棒三十一年,十歲時候他就開始練著棍棒,所以他更加熟悉。


    一壓倒是沒有將對方的身子壓下,因為對方的力氣更大一些,這從剛開始自己的虎口疼痛程度,倒是也可以看得出來。


    一挑對方也是悶聲抗下,隻能聽見兩根木棍發出“吭吭吭”的聲音。


    周圍人還在戰鬥,但是絕對不如這兩個人鬥的精彩,沒有太華麗的招式,能看到的不過是戰場上殺人的手段。


    動作要快,雙手要穩,再華麗的動作也沒什麽太大的用處,因為到了最後都講究一個大道至簡的原理。


    齊步口中憋著一口氣,木根的動作倒是也變換的不多,周圍的狼兵所剩無幾,但是白首軍還剩下十幾個人。


    相較於狼兵來說,白首軍這邊確實樣子慘了許多,畢竟盔甲沒狼兵的厚實,打一下身上就會有了感覺。


    “看起來你要輸了。”


    錢多看了看戰事中白首軍還剩下十幾個人,狼兵還是下幾個,錢多倒是有些後悔,當時厚臉皮一些,說自己輸了給他當牛做馬來個十幾年,把這五十工的盔甲騙到手就好了。


    “怎麽?輸就輸了,難道我來人多還是那種輸不起的人?但是這和你計劃的不太一樣,你打算接下來的怎麽辦?”


    來人多嘴上不在意,可惜和錢多說話的時候兩個眼睛還是盯著戰場之中,希望狼兵領頭的那人能創造出奇跡,但是白首軍配合默契,幾個人一起圍攻,倒是時間長了,動作倒是變慢了許多。


    “你說的倒是也對。”


    錢多本來想的是狼兵會勝利,讓來多人去謙虛一番,那麽白首軍自然會接受來人多,不過心裏會有些不服就是了。


    不過不服氣的心情,可以讓白首軍訓練的時候更加厲害一些,錢多倒是覺得沒多少壞處,也便這麽去做了。


    但是沒想到自家的白首軍這麽厲害,將狼兵打成了這樣,不愧是自己手下的兵。


    不過錢多心裏也清楚,之所以能勝利也是因為這是對壘而不是拿著陌刀,要取對方性命,不然一個回合下去,白首軍可能就沒了。


    “到時候結束了我在交給你,這些都是小事情我已經想好了。”


    錢多的腦袋轉了兩圈,便是想好了主意,這樣不光來人多這個軍師的名號坐實,白首軍的信心也會增加不少。


    中間銅鑼聲再次響起,中間隻剩下三個白首軍的老兵,那位一抵七的狼兵頭領卻是在七人圍攻下,用棍棒掃到了兩個老兵。


    再是換了動作,用這棍棒防守,一棍一刺,又有兩個老兵倒地。剩下兩個老兵加上齊步卻是一直尋找著機會,靜下了性子。


    等到那人著了急,亂了動作才一擁而上。


    “白首軍厲害。”


    離的本來就不願,錢多走了十幾步也走到了齊步的旁邊。


    “嘿,錢將軍,老兵雖老,但尚能食飯。”


    齊步依舊是那副和藹待人的樣子,但是說著這句話時候卻是對著來人多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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