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東宮護衛選兵的日子越來越近了,這些日子,趙曦除了陪龐太師聊天,就泡在營地裏。


    反正也不遠,離自己東宮也就穿一條巷子。


    不隻是他,曹家的三個,高家的倆,還有王中正和李憲,沒事都泡在營地裏。


    都不是新鮮,而是經過訓練,真的感受到了好處。


    而東宮護衛的教導也在幾番爭鬥和妥協中定下了。


    總教導居然是呂公著。趙曦終於明白了,國朝這是完全打破了職級的關係,級別與官職還真沒多大關係。


    就比如東宮護衛總教導,趙曦是換了個名字,可在本質上是相當於太子詹事,應該是至少為從三品。


    呂公著原在滎陽通判,而州府通判從八品到五品皆可任,也就是說呂公著最高到五品,現在卻能擔任相當於從三品的職務。


    就跟後世的地市級二把手,突然上調,成了負責全境內青少年工作的一把手……這跨度不是一般的大。


    再想想這些年外放的相公,富弼、韓琦先不說,好歹是統轄一路,可範仲淹……幾次轉任,均是知州。也就是說從政事堂副職,直接去擔任地市級一把手了。


    這跌的也不是一般的深。


    不說了,太亂,亂的根本就沒個譜,根本沒法用自己最熟悉的體製來對照。


    然後是四個教導,好像也沒出多大意外,一個韓縝,寄祿官太子中允……基本等同於平調。


    一個王陶,趙曦本以為這又是一個世家,後來了解一下才知道,跟王素的那個王家沒關係。


    還有兩個叫蘇頌,一個叫趙瞻的,好像也沒有什麽來曆。


    大概明白了,所謂較勁,也就在總教導的職位上較勁,除了這個,其他的,對於士子來說也就可有可無了。


    至於韓家,應該屬於緊跟太子殿下步伐的做法。無所謂,誰來都行,隻要按自己定下的,誰都一樣。


    趙曦本來也不畏權貴,更何況今日他就是最大的權貴。所以,在自己的地盤就得按自己說的做。


    當然,這不是靠嘴說的,說半天估計也說不明白。所以,趙曦再一次累於案牘了。


    內務條令和條例,趙曦背的滾瓜爛熟,時隔多年,反倒在腦子裏更加的清晰。他所做的,就是把一些詞匯更換,讓語句和規矩更符合現時。


    當趙曦把這些完成,才發現,真不是件輕鬆的事……


    同時,趙曦還明確了東宮護衛隊文武的職責。鑒於國朝現狀,趙曦還是加大了文職的權重……本來後世也如此。


    但有一點趙曦著重提出了,就是日常訓練和作戰,這一點必須以武將為主,而文職隻能協同。


    修飾一些措辭,換一些說法,最起碼做到旁人看不出武將地位有多大提高來。


    比如,教導主持東宮護衛除訓練和作戰以外所有事物……比如,護衛隊所有人員的獎懲均由教導依照條例規定予以執行等等此類的說辭。


    反正一句話,就是武將隻管常時訓練,戰時作戰,而整個護衛隊的其他事務一律歸教導,與武將無關。


    趙曦在整個條陳中最為明顯的改變,是將武將的薪酬待遇提升到了與教導幾乎等同的程度。


    最起碼東宮護衛隊統領……趙曦真想直接把名稱定成團長。


    這個統領的薪酬不應該低於分隊教導的待遇。


    並且詳細製定了整個護衛隊的武將職銜……相對於改變文官體係的繁亂,改變武官序列的阻礙要小的多。


    說是改變,更應該說是照搬,也就是把後世的軍製直接搬過來了。


    整個護衛隊就是一個加強團而已,班、排、連、營、團五級,這些都很熟悉。


    趙曦把這些做好了,並沒有到朝堂上去顯擺,隻是小範圍的公布了。這個範圍,也就是他跟五個教導。


    趙曦的目的很清楚。其一,作為未來護衛隊的事務主官,應該先得把條令條例內容熟悉了,把責任和職責熟悉了。


    其二,畢竟最了解文人的就是文人。在這五人差遣定為護衛隊教導時,他們的未來應該與太子殿下乃至整個教導隊結為一體了。所以,趙曦想讓大夥說些體己話,看看這洋洋灑灑十幾萬的內容,是不是適合現時,能不能在朝堂通過。


    有些內容,並不是一時半會能理解透徹的。趙曦理解,所以,五人各自謄抄一份,趙曦準許各自帶出去熟悉。


    自己也不可能就這樣陪著大家,一直等到他們熟悉了內容為止。


    本該是自然而然的事,卻硬是被攪和的有了枝節。


    “曦兒,今日早朝,有臣工上奏,言及東宮護衛隊顛倒乾坤,違背祖宗法度,隨意改變國朝文官主持戰時的宗旨。”


    趙禎很憂慮。曆朝曆代,太子本來就是被彈劾的目標,而彈劾太子也是文官快速成名的捷徑。沒辦法,自古如此,誰也無法改變。


    可曦兒……這才剛剛立儲,就被彈劾,還是如此大的帽子。祖宗法度,豈容後人隨意變更?


    “爹爹,孩兒不明。東宮護衛之事,皆由朝堂議定,何來擅自顛倒乾坤?”


    聽老爹這般說,趙曦也愣了。縮減編製,在六率設立文佐官,應該算不上與祖宗法度相悖呀?


    自己已經夠小心了,怎麽還是被人咬了。


    “非也,今日之奏,乃為汝之東宮護衛職責……”


    什麽?這怎麽可能?昨日自己已經言明,所有條款皆為草稿。之所以下發至各教導,實為采納意見,集眾所長,待定之議。怎麽就到了朝堂上?


    “爹爹,除職責之外,可對條令條例有異議?”


    “無!隻對職責之條款有異議!”


    “是何人所奏?”


    “趙瞻,趙立明!”


    還真有為揚名不要臉也不要命的!好!很好!你不就是想揚名嗎?爺讓你出個名,出大名!


    “爹爹,即日起,趙瞻趙立明自東宮護衛隊除名,且未來與東宮所有事宜其人不得參與。”


    “同時,孩兒建議,此人應遠竄邊州,甚至剝其功名,永不錄用!”


    人該有上進心,也可以理解鑽營的做法,甚至為揚名立萬可以道貌岸然,衣冠禽獸。在某種程度上,都值得理解。


    隻有一點,趙曦認為不可原諒,那就是: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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