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佳南撒了一個謊,說姬少看她一個小女生,也沒有拍到什麽,警告了她後就把她放了。


    羅成輝半信半疑,但就是借他一百個膽子,他也不敢去找姬少求證!


    出了這事,他撇都撇不清,哪還敢自己往槍口上撞?


    可是,他的寶貝攝像頭!


    心痛,心好痛!


    他捂著心口,狠狠出聲,“攝像頭是你弄丟的,你得賠!”


    沈佳南有那麽一瞬間想明確拒絕,攝像頭雖然是在她手裏被沒收的,但這是工作期間發生的事,理應是公司負責。


    就算是走法律途徑去找姬少討要,那也應該是公司出麵。


    但這事情實在擺不上台麵,她不敢再多生事端。


    就當花錢消災吧!


    她隻好同意了,勉強說到,“我願意賠,可是我現在沒錢……”


    羅成輝沒想到沈佳南這麽容易就答應了,不由得暗喜。


    到底是個菜鳥,不知道這裏麵的條條道道!


    這下他可以挽回損失了,至於沈佳南說她沒錢,好辦!


    他想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說道,“既然這樣,你就繼續在公司幹,賠償款從你每月的工資裏扣,什麽時候扣完你什麽時候走人。”


    現在招個人也不容易,像沈佳南這樣性價比還不錯的勞動力,他其實也想留在公司。


    沈佳南隻能答應,就因為看到不該看的,把自己搭進去兩回,簡直虧大了!


    她問羅成輝,“那這個攝像頭多少錢?”


    她想知道,多久才能還清。


    羅成輝大剌剌說到,“ 3萬!”


    3萬?


    沈佳南驚呆了,她一個月才5000的工資,刨除房租和生活費,就算一個月還3000,那也得足足十個月才能還清!


    這回輪到她懷疑羅成輝了,她試探著問到,“羅總,你不會是想趁機訛我吧?”


    羅成輝不屑地“切”了一聲,從抽屜裏找到一張發票遞給沈佳南,輕蔑出聲,“我至於貪你多點錢嗎?”


    沈佳南看了一眼發票,還真是大洋三萬塊!


    這下好了,那邊還不知道要假扮到什麽時候,這邊又搭進去十個月,感覺人生從沒有這麽灰暗過!


    羅成輝還不放心,坐到電腦前一頓敲,很快擬了一份合約,打印出來,讓沈佳南簽字畫押。


    沈佳南看了一眼,上麵寫著,“沈佳南遺失公司攝像頭一部,價值三萬元整,自願賠償,由公司按月從工資中扣除。如果離職,必須在離職前一次性還清剩餘金額。”


    她拿起簽字筆,簽了名,又用食指蘸了印泥畫了押。


    羅成輝滿意地收起來,對沈佳南囑咐道,“小沈,咱們這可是君子協定,你不要因為簽了這份協議就偷奸耍滑!”


    “要是你表現不好,我一樣會隨時開除你!”


    “到時,你也得一次性還清錢再走人!”


    沈佳南還能說什麽,她就當是一份非保障勞動合同好了。


    至少,十個月裏,隻要她不出什麽大的岔子,就還是nf的員工,就還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


    這期間,萬一哪天她走運,真出人頭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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