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七號死者,是一名正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十一歲少年單晉風,通過對單晉風班主任尹蒙的調查詢問得知,單晉風在放寒假前一個月,曾經和班級裏的一個叫郭佳祿的孩子發生過爭執,兩人的爭執因賭約而起,最後升級成了打架鬥毆,雙方互不相讓,打得頭破血流。


    兩個孩子曾經都放出“豪言”,要殺了對方全家。


    童言無忌,這雖然是兩名孩子的戲謔之言,但現在卻真真正正地發生了滅門案,“豪言”一語成讖,所以我們不得不對郭佳祿的一家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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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佳祿的父親叫郭達浩,他們父子二人的長相簡直就像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一樣,特別是他們滿臉橫肉的神態,還有那個眼神,都帶著怒意和殺氣。


    郭達浩對我和黎夢的到訪表現出了極端的不滿,言語中頗帶有挑釁的意味。


    當然,這一切都發生在他看見我手中的警察證件之前。


    雖然我和黎夢使用的身份是單晉風的哥哥和嫂子,但這和我們是警察身份的設定並不衝突,誰又規定單晉風的哥哥和嫂子不能是警察呢?


    本以為表明身份沒有什麽,隻會讓郭達浩變得老實一些,但就在我們亮明身份的一瞬間,郭達浩的眼神裏突然閃現出一絲驚恐。


    那種眼神很特別,就像是一個犯罪嫌疑人看待眼神的眼神一樣。


    我深深地記住了這個眼神,但也僅僅是記住而已,因為我並不能通過一個眼神而證明什麽。


    “你們一家幾口人?”我定了定神,認真地問道。


    郭達浩很顯然沒有了最初的囂張氣焰,不僅眼神變了,就連說話的語氣也變得緩和下來,他緩緩開口,幽幽說道:“嗯……對,我們就一家三口。”


    “過年期間有親戚來串門嗎?”我緩緩問道。


    “沒有親戚來串門,每年都是大年初二,我們去親戚家串門。”郭達浩下意識咽了口唾沫,淡淡的說道。


    他的神情著實有一些奇怪,似乎在有意向我們隱瞞著什麽。


    “自從學校放寒假以來,你們還和單晉風一家見過麵嗎?昨天的晚上的七點鍾到九點鍾,你們在哪?”我把剛剛問過的問題又問了一遍,但我相信,他在得知我們是警察的身份之後,回答的內容一定會出現偏差的。


    “放假之後,我們沒見過單晉風一家,昨天晚上七點鍾到九點鍾,我們都在家準備年夜飯。”郭達浩認真地看著我,非常誠懇地說道。


    “郭先生,既然你已經知道我們是寧州市公安局刑警隊的警察,你就應該知道對警察說謊意味著什麽,你也應該清楚,後果是什麽。”黎夢清了清嗓子,露出一個非常嚴肅的神情,對郭達浩說道。


    郭達浩聽完,身子下意識抖動了一下,隨後露出一個非常尷尬的笑容,對我們打包票:“我知道,所以我說的都是真話。”


    “嗯,好的。”我點點頭,回頭朝黎夢使了一個眼色。


    黎夢也點點頭,同時站起身對郭達浩說道:“郭先生,請配合我們采集一下指紋和足跡。”


    麵對刑警的要求,郭達浩自知沒有拒絕的權利,他尷尬地看著我們,說道:“可以,沒問題。”


    黎夢走到郭達浩身邊,從口袋裏拿出一個指紋采集便箋,分別對郭達浩的雙手食指進行指紋采集,最後還有郭達浩的足跡。


    采集完畢之後,黎夢又走到了十一歲的郭佳祿身前,對他進行指紋和足跡的采集。


    最後,還有郭佳祿的母親。


    他們一家三口的指紋和足跡都已經采集完畢,我們這才正準備結束這次走訪調查。


    “你們一家最近在非必要情況下不要離開寧州市,如果我們警方後續還有什麽需要你配合調查的,還會來找你的。同樣,如果你想起來了什麽,或者有什麽想要告訴我們的,可以去寧州市公安局找我們。”我站起身,認真地對他說道。


    郭達浩連連點頭,也站起身,一直把我們送到門口。


    他的表情很怪,幾次欲言又止,我刻意放慢了腳步,等他說出什麽。


    可是我等了許久,他隻是緩緩開口說了一句:“兩位警官慢走哈。”


    我無奈地聳了聳肩,和黎夢離開了郭佳祿的家,駕車返回寧州市公安局的路上,我忽然問身邊的黎夢:“你覺得郭家人,怎麽樣?”


    黎夢忽一皺眉,轉頭怔怔地看著我。


    她沉默了許久,才緩緩開口回答我的這個問題:“我覺得他們有些奇怪。”


    “奇怪?”


    我不明白黎夢為什麽會用奇怪二字來形容郭家人,於是我換了另一種問法:“你覺得郭家人和這起滅門案有什麽關係嗎?”


    這個問題一樣讓黎夢陷入了沉思,她同樣沉默了許久,才緩緩開口說道:“也許吧……”


    我轉頭看了看她的表情,才想明白她為什麽會用奇怪和也許兩個模棱兩可的詞語回答我的問題。


    因為到現在為止,她還是絕對相信自己做出的犯罪側寫。


    而在她的犯罪側寫裏,凶手是一名女性,年齡在十五歲至二十歲之間,和單家人是親屬關係,因為家庭遭到了嚴重的變故,才來到單家過年。凶手來到單家居住有一段時間了,而且不受單家待見。


    可是我們目前調查的郭佳祿一家,還有林子凡和薛杭去調查的和單宣有經濟糾紛的單報,都不符合她的犯罪側寫。


    而對於我來說,我也感覺到非常的迷茫,我雖然沒有刻意把案情向黎夢的犯罪側寫上去靠,但我愈發的覺得,我們現在掌握到的線索有些不合理。


    因為,我們在現場發現的第八個人的腳印是實打實的證據。而且現場沒有清理過的痕跡,除非凶手整個作案過程都戴著鞋套,和手套,否則一定會留下痕跡的。


    那麽這個穿著36碼鞋的人,不是凶手,又是誰呢?這個人為什麽會在除夕夜的這個日子,出現在單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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