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你是一位公爵,也不能輕易對一位伯爵的封地指手畫腳。
但騎士領就不一樣了,他們是各級貴族的封臣。
騎士可以是國王,公爵,侯爵,伯爵乃至於男爵的封臣,隻要這位貴族願意從自己的封地裏劃出一塊土地作為你的封邑。
封邑,騎士有統治權,收稅權,但在犯錯的時候,也可能會被貴族將封邑收回。
譬如特莫斯騎士沒能履行對子爵大人的出兵義務就是其中之一。
已經年近50的特莫斯騎士可不想自己的封邑被收回去,自己兩個兒子,大兒子在漢克斯子爵城堡裏已經當了十年的騎士侍從,等自己去世後,大兒子就可以接手自己的家業,被子爵大人封為騎士。
小兒子沒有繼承權,特莫斯騎士將其送到了王城去學習,現在已經成為王國法庭的實習生。
總之,隻要自己不倒下,兩個兒子的發展都會很不錯。
那麽選擇就很簡單了。
特莫斯騎士在略微冷靜之後,臉上露出了冷漠的笑容:“傳令兵!傳我的命令,鐵堡村出兵50,黑水村出兵50!勒令半個月後在騎士莊園集合,不從者3年內稅金加倍!”
傳令兵騎上一匹劣馬衝出了莊園,沿著有些幹裂的土路,朝著鐵堡,黑水兩個村莊衝去。
周明嶽這幾天小日子過得很舒服,每天大魚大肉的吃喝著,不經意間較之剛來到的時候都胖了一圈。
每天滿滿的5隊農兵製造,造完了就睡覺。
村民們也感覺很幸福,周明嶽雇傭一部分村民去捕魚,打獵什麽的,銅幣銀幣是給足了的,倒是讓村民們在種田之外額外小賺了一筆。
甚至於有一名過路的遊商聽聞周明嶽的土豪之名後,極力向他推薦自己的小商品。
好吧,對遊商的那些什麽水粉胭脂,周明嶽是半點興趣沒有,倒是將他帶來的麥芽糖,鹽巴盡數買光了。
鐵堡村的小孩子們算是幸福了,隻要朝著周明嶽吹捧幾句什麽周叔叔你今天怎麽這麽帥等等之類的話語,周明嶽就會不吝惜的抓出糖來,丟給他們。
不過,他們的老媽則會急忙追上去,將他們口袋裏的糖繳沒一部分,嘴裏念叨著吃糖爛牙等等讓耳朵生繭的話語。
周明嶽也會送出一些鹽巴給村民,讓他們感受一下幸福。
但這一切的幸福,直到騎士大人的傳令兵抵達時消失了。
當然傳令兵在看到大群農兵駐紮在鐵堡村村外時,差點沒嚇尿,還以為鐵堡村被什麽勢力給打下來了。
不過見到那些農兵並沒有阻止村民進出,倒是讓他有些奇怪。
直到村長一家出來種田,傳令兵才找到機會上前,宣讀了騎士大人的命令,並詢問了那些農兵的來曆。
在得知那些農兵是某位大商人或者貴族之子的手下後,傳令兵鬆了一口氣,同時也升起了一個念頭,便與村長說了。
畢竟村長是騎士大人的遠方親戚,傳令兵是騎士大人遠方親戚的同時也是心腹,有這一層關係在,村長是言聽計從。
很快村長就找上了正在啃雞腿的周明嶽,扭扭捏捏的將事情說了出來。
說白了,傳令兵的意思就是替騎士大人借兵,既解決了抽調農夫導致的勞力缺失,又能夠讓特莫斯騎士完成子爵大人下達的命令。
周明嶽對於借兵不反對,並且他意識到這是一個融入當地貴族階層的好機會!
戰爭工坊想要進階就需要敵人屍體,兵器等等,自己蹲在鐵堡村基本上是沒有機會的,並且很容易引來當地貴族的注意。
當然,條件好處什麽的,傳令兵也做不了主,因而周明嶽隻能跟著傳令兵前往騎士莊園。
在離開鐵堡村之前,周明嶽借口與泰瑞斯等人告別,將戰爭工坊收了回來,這玩意與周明嶽之間不能超過3公裏,否則的話,就會自動停止運轉。
金幣,他隻留了5個,剩下的金幣,他都留給了泰瑞斯,既算是酬謝,又算是給自己留條後路。
倒是奈斯表示願意跟著周明嶽當個跟班跑腿。
在經曆了那麽多之後,奈斯已經認準周明嶽是條粗大腿,這個時候還不抱緊,等人家離開了,還抱個錘子啊!
周明嶽想了想,答應了奈斯的請求,畢竟他離開鐵堡村,也是帶著大人物光環的,那些農兵太蠢,沒法進行精細操作,有個奈斯在身邊,很多事情就不用自己操心了。
“行,你就當我的管家吧。u看書.ukashu”
周明嶽將留下的5個金幣給了奈斯,以後吃穿住行什麽的,就由他來打理了。
傳令兵先回莊園匯報去了,隻有約翰村長充當向導,258名農兵聚集在一起,三人一排,如同一條長蛇朝著騎士莊園行去。
要說騎士莊園距離鐵堡村並不算遠,畢竟是封邑嘛,子爵大人也不可能將兩塊天南地北的地封給一位騎士,那不是拉攏,而是懲罰。
在傳令兵氣喘籲籲的匯報了情況之後,特莫斯騎士有些傻眼。
自己不可能運氣這麽好吧?想睡覺就撿到了枕頭?
但轉即之後,他又為酬金的事情發愁了起來。
騎士領說實話是比較貧瘠的,光兩村一莊的稅金,除掉上交給子爵大人的部分之外,特莫斯騎士能夠養活自己外加30名常備士兵就算很不錯了,還要供給兩個兒子消費,這些年下來,儲蓄也不多。
實際上,別看騎士勉強算是貴族,但很多騎士一個不小心就破產的大有人在。
老子打了敗仗掛掉,兒子沒出息,成為騎士也是名不副實,守不住家業,最終賣戰馬,賣鎧甲,賣武器,被上級領主除名,變成平頭老百姓。
周明嶽壓根就不知道自己給騎士大人製造了更多的麻煩,躺在兩名農兵抬起的涼杆上。
今天天氣好啊,陽光明媚,萬裏無雲,陽光灑落在身上,讓他眼睛半咪著,昏昏欲睡。
約翰村長羨慕無比的看著他。
這太享受了吧,不像自己,走得渾身是汗水,路上的塵土濺起,簡直要了老命。
但騎士領就不一樣了,他們是各級貴族的封臣。
騎士可以是國王,公爵,侯爵,伯爵乃至於男爵的封臣,隻要這位貴族願意從自己的封地裏劃出一塊土地作為你的封邑。
封邑,騎士有統治權,收稅權,但在犯錯的時候,也可能會被貴族將封邑收回。
譬如特莫斯騎士沒能履行對子爵大人的出兵義務就是其中之一。
已經年近50的特莫斯騎士可不想自己的封邑被收回去,自己兩個兒子,大兒子在漢克斯子爵城堡裏已經當了十年的騎士侍從,等自己去世後,大兒子就可以接手自己的家業,被子爵大人封為騎士。
小兒子沒有繼承權,特莫斯騎士將其送到了王城去學習,現在已經成為王國法庭的實習生。
總之,隻要自己不倒下,兩個兒子的發展都會很不錯。
那麽選擇就很簡單了。
特莫斯騎士在略微冷靜之後,臉上露出了冷漠的笑容:“傳令兵!傳我的命令,鐵堡村出兵50,黑水村出兵50!勒令半個月後在騎士莊園集合,不從者3年內稅金加倍!”
傳令兵騎上一匹劣馬衝出了莊園,沿著有些幹裂的土路,朝著鐵堡,黑水兩個村莊衝去。
周明嶽這幾天小日子過得很舒服,每天大魚大肉的吃喝著,不經意間較之剛來到的時候都胖了一圈。
每天滿滿的5隊農兵製造,造完了就睡覺。
村民們也感覺很幸福,周明嶽雇傭一部分村民去捕魚,打獵什麽的,銅幣銀幣是給足了的,倒是讓村民們在種田之外額外小賺了一筆。
甚至於有一名過路的遊商聽聞周明嶽的土豪之名後,極力向他推薦自己的小商品。
好吧,對遊商的那些什麽水粉胭脂,周明嶽是半點興趣沒有,倒是將他帶來的麥芽糖,鹽巴盡數買光了。
鐵堡村的小孩子們算是幸福了,隻要朝著周明嶽吹捧幾句什麽周叔叔你今天怎麽這麽帥等等之類的話語,周明嶽就會不吝惜的抓出糖來,丟給他們。
不過,他們的老媽則會急忙追上去,將他們口袋裏的糖繳沒一部分,嘴裏念叨著吃糖爛牙等等讓耳朵生繭的話語。
周明嶽也會送出一些鹽巴給村民,讓他們感受一下幸福。
但這一切的幸福,直到騎士大人的傳令兵抵達時消失了。
當然傳令兵在看到大群農兵駐紮在鐵堡村村外時,差點沒嚇尿,還以為鐵堡村被什麽勢力給打下來了。
不過見到那些農兵並沒有阻止村民進出,倒是讓他有些奇怪。
直到村長一家出來種田,傳令兵才找到機會上前,宣讀了騎士大人的命令,並詢問了那些農兵的來曆。
在得知那些農兵是某位大商人或者貴族之子的手下後,傳令兵鬆了一口氣,同時也升起了一個念頭,便與村長說了。
畢竟村長是騎士大人的遠方親戚,傳令兵是騎士大人遠方親戚的同時也是心腹,有這一層關係在,村長是言聽計從。
很快村長就找上了正在啃雞腿的周明嶽,扭扭捏捏的將事情說了出來。
說白了,傳令兵的意思就是替騎士大人借兵,既解決了抽調農夫導致的勞力缺失,又能夠讓特莫斯騎士完成子爵大人下達的命令。
周明嶽對於借兵不反對,並且他意識到這是一個融入當地貴族階層的好機會!
戰爭工坊想要進階就需要敵人屍體,兵器等等,自己蹲在鐵堡村基本上是沒有機會的,並且很容易引來當地貴族的注意。
當然,條件好處什麽的,傳令兵也做不了主,因而周明嶽隻能跟著傳令兵前往騎士莊園。
在離開鐵堡村之前,周明嶽借口與泰瑞斯等人告別,將戰爭工坊收了回來,這玩意與周明嶽之間不能超過3公裏,否則的話,就會自動停止運轉。
金幣,他隻留了5個,剩下的金幣,他都留給了泰瑞斯,既算是酬謝,又算是給自己留條後路。
倒是奈斯表示願意跟著周明嶽當個跟班跑腿。
在經曆了那麽多之後,奈斯已經認準周明嶽是條粗大腿,這個時候還不抱緊,等人家離開了,還抱個錘子啊!
周明嶽想了想,答應了奈斯的請求,畢竟他離開鐵堡村,也是帶著大人物光環的,那些農兵太蠢,沒法進行精細操作,有個奈斯在身邊,很多事情就不用自己操心了。
“行,你就當我的管家吧。u看書.ukashu”
周明嶽將留下的5個金幣給了奈斯,以後吃穿住行什麽的,就由他來打理了。
傳令兵先回莊園匯報去了,隻有約翰村長充當向導,258名農兵聚集在一起,三人一排,如同一條長蛇朝著騎士莊園行去。
要說騎士莊園距離鐵堡村並不算遠,畢竟是封邑嘛,子爵大人也不可能將兩塊天南地北的地封給一位騎士,那不是拉攏,而是懲罰。
在傳令兵氣喘籲籲的匯報了情況之後,特莫斯騎士有些傻眼。
自己不可能運氣這麽好吧?想睡覺就撿到了枕頭?
但轉即之後,他又為酬金的事情發愁了起來。
騎士領說實話是比較貧瘠的,光兩村一莊的稅金,除掉上交給子爵大人的部分之外,特莫斯騎士能夠養活自己外加30名常備士兵就算很不錯了,還要供給兩個兒子消費,這些年下來,儲蓄也不多。
實際上,別看騎士勉強算是貴族,但很多騎士一個不小心就破產的大有人在。
老子打了敗仗掛掉,兒子沒出息,成為騎士也是名不副實,守不住家業,最終賣戰馬,賣鎧甲,賣武器,被上級領主除名,變成平頭老百姓。
周明嶽壓根就不知道自己給騎士大人製造了更多的麻煩,躺在兩名農兵抬起的涼杆上。
今天天氣好啊,陽光明媚,萬裏無雲,陽光灑落在身上,讓他眼睛半咪著,昏昏欲睡。
約翰村長羨慕無比的看著他。
這太享受了吧,不像自己,走得渾身是汗水,路上的塵土濺起,簡直要了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