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麽一說,可能比較難理解,但是那些刺骨的感覺,並非是虛構出來的,而是身體能切切實實感受得到的。


    換言之,當有人被添加了‘刺骨’的‘阿爾德之印’打中之後,他會感覺到極為冰冷的凜冽之感,如刀割一般痛苦,甚至因此而死亡。


    更何況,阿爾德之印本來就是一個能極為快速用出的法印,當初漢娜小姐將澤維爾從妖靈手中救出之時,就能看出它的需時頗短,唯一缺點在於它沒有任何傷害,隻能遠遠擊退敵人。


    而在加上了刺骨之後,這個缺點就能被徹底彌補了,它不單隻能擊退敵人,更是能造成大規模的殺傷,達到二次傷害。


    這就是它的恐怖之處。


    所以澤維爾把它們都學了。


    不過眾所周知,沒有任何技能是剛學就能徹底學會的,法印也不例外,雖然華勒斯子爵矯正了澤維爾的一些錯誤,他還是需要大量的練習,來鞏固自己的根基。


    除此之外,他還要保持自己的劍舞速度,順便訓練一下自己的弓箭技術,導致之後的幾天,澤維爾每天早上醒來,就要立馬開始訓練,並在晚上接近十二點之時,才能進行休息。


    你說不累嗎?當然是不可能的。但有了係統的顯示之後,每當澤維爾進步一點點,他都能看到相應的變化,從而給予他更高的自信,有了成就感去堅持下去。


    而且,他變態的體力也允許他去這麽做,那是係統當初對他的饋贈,雖然現在體力上限沒有當初增加得那麽快了,可依舊是一個恐怖的數字,可以讓澤維爾連續十幾個小時進行訓練。


    唯一會阻擾他的進度的,相信就是那可憐的魔力上限了,隻有100的它往往隻能讓澤維爾訓練個幾次法印,不過澤維爾也找到了一個方法,那就是利用那些散落的元素。


    根據李斯特爵士所言,魔力的用處隻是用來召喚元素而已,等召喚完,並用光能量以後,它們就會自己散去,回到另一個維度。


    也就是說,當澤維爾用魔力召喚完畢,並發出法印以後,依舊會有部分元素殘留,然後澤維爾就可以對它們進行二次聚焦,再次用出法印。


    這樣聚焦出來的法印,威力無疑會有點低,畢竟大部分能量已經在第一次聚焦中用光了,不過澤維爾現在隻是訓練而已,訓練那些聚焦的方式,提升自己的熟練度,而不是要對抗什麽敵人,所以低一點的威力也是無妨。


    總之,經過華勒斯子爵多次的指點,以及澤維爾自己的苦練以後,澤維爾終於在數天後成功掌握了那兩個法印的提升版,並將劍舞速度(一秒三十圈)徹底鞏固了下去。


    華勒斯子爵和澤維爾在夜總會的小房間裏,進行了一次簡單的慶祝。


    這一次,他們肯定不會再喝什麽奇怪的矮人烈酒了,而是喝上了上好的葡萄酒,那葡萄酒的酒味和澀味融洽平衡,細膩典雅,醇和圓潤--那都是華勒斯子爵的評語,因為澤維爾根本就不知道該什麽形容,大概也就隻有一個詞語‘好喝’。


    在喝酒期間,這位不靠譜的師傅突然提議說要不要找幾位陪酒女郎過來,自然是被澤維爾拒絕的,除了因為卡洛琳的原因以外,更有子爵的品味問題,屬實讓澤維爾難以忍受。


    子爵喜歡的,是那種頭發已經蒼白無比,臉上充滿皺紋的老太太,澤維爾並不是歧視老人家,但對於這種女士,他無法想象華勒斯子爵是如何和她們卿卿我我的。


    不過話說回來,貌似這位子爵都已經一百多歲了,也許對他而言,六十多歲的老奶奶,也就是個小蘿莉,所以澤維爾的想法,無疑是不能放在華勒斯子爵身上的。


    “澤維爾,你還是太古板了。”見自己的徒弟依舊像個守節的寡婦一樣,華勒斯子爵表示十分失望,“不就是陪酒而已嗎?除非你想做什麽,否則我相信你的未婚妻不會有任何不滿。”


    “師傅,這不是不滿的問題,而是我不想作出任何可能違背禮節的行為,單純陪酒可能沒事,但我怕我不小心沉淪下去,這樣的話對她,對我也是一件不好的事。”澤維爾一本正經地道出了自己的道理。


    “你喜歡就好。”華勒斯子爵無奈聳了聳肩,“我現在很好奇,到底是怎樣的女孩,才能讓你如此保持貞潔,難道說......”


    “徒弟你是個妻管嚴?”獵魔人頓時換了個眼神,那是鄙視的目光。


    “怎麽可能。”澤維爾失笑,“她是個很好的女孩,從來不會規定我去做什麽。”


    “那為什麽,你連請個陪酒女郎都不肯?本質是不敢而已吧。”華勒斯子爵突然覺得自己領悟到了什麽,嘲笑般地說道。


    “您可以這麽理解。”麵對這種原則問題,澤維爾往往會比較固執,“因為在我看來,夫妻之間要互相尊重,互相信任,才能彼此維係愛情,所以我的確是不敢,並不是因為害怕我的未婚妻,而是害怕我們之間的信任,會因此而蕩然無存。”


    “......”麵對澤維爾的說法,華勒斯子爵感覺自己生出了雞毛疙瘩,現在都已經是229年,怎麽會還有如此固守上時代思想的人,這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反應,隻能歎氣般地說了一句,“那我希望你的信任有用。”


    “要知道,女人偷情的事情,在米諾斯帝國可是天天發生的,你就這麽相信,她會和你做上一樣的事情,永遠不背叛你嗎?”


    “我相信。”澤維爾堅定地回應道。


    “那好吧。”華勒斯子爵似乎被澤維爾這股態度所打動了,也許在這個缺乏愛情的時代,澤維爾這種態度才是應有的,雖然他不太能接受,也覺得這個徒弟多半不會有什麽好下場,但還是輕輕地祝福了一句:“我希望你們的愛情能夠繼續下去。”


    “謝謝師傅。”澤維爾為別人能理解自己而露出微笑。


    喝完酒以後,華勒斯子爵也沒有再提起什麽陪酒女郎的事情了,而是讓澤維爾今天好好休息,明天下午在同一位置等他。


    至於要做什麽,他也沒有告訴澤維爾,澤維爾也就好好休息,並在明天準時來到了夜總會。


    ~~~~~~


    第二天,下午。


    當澤維爾推開房間的房門之時,他發現華勒斯子爵今天穿的衣服,似乎不同了些許,不,不應該說是些許,是整個身體所穿的,都變得不同了,簡直就像是換了一個人一樣。


    比如此刻,在澤維爾的眼中,這位獵魔人頭上戴著的是一個可脫下的兜帽,其下則是藍色的長型輕甲,以及米黃色的長靴。身上亦有著不少鎖鏈,例如手部皮甲之上,為子爵提供額外的防護。


    與此同時,他的腰間還帶著一個小袋,裏麵盛著一些小瓶,全都有著刺鼻的味道--之前澤維爾喝過的那種酒的感覺,身後亦有著獵魔人的標準配置,一把鋼劍,一把銀劍,以及一個標準的十字弓。


    不用太多思考,澤維爾就知道了眼前子爵今天的目的。


    很顯然,他是要帶他這位徒弟出去冒險,不然的話,為什麽要穿的如此整齊,或者說是安全呢?


    單純訓練的話,穿一些比較輕便的衣服即可,根本就不用披上盔甲。


    而他的想法也沒有錯,在下一秒,華勒斯子爵就表示澤維爾的對戰基礎,以及理論知識,已經有了七七八八了,接下來,還是要通過實戰,來鞏固他的水平。


    不過,在克裏特城這個首府,顯然是不會有什麽怪物的,這就是為什麽,澤維爾現在要和子爵坐上一個馬車,往南部更遠的地方進發。


    值得一提的是,華勒斯子爵的瓦西裏基語似乎說得很好,至少在澤維爾看來是這樣,而子爵本人則覺得這根本不值一提,畢竟你讓任何一個人在這裏住個五年的話,都肯定能說上一門外語,生活所迫是人們進步的最大原因。


    至於如果你要學得更快的話,這位獵魔人提出了一個更好,更快捷的方法,那就是交到一個當地的女朋友,愛情能給予人們極大的動力,隻不過澤維爾顯然是不會做就對了。


    ~~~~~~


    坐了大概有幾個小時以後,兩人距離克裏特城都已經有一段距離了,子爵讓馬車車夫在隨便一個路口停下,表示自己需要下車,令那車夫無疑有點疑惑,但看著那克朗的份上,他也沒有在意顧客的意願,把他們送到以後便連忙離去。


    但在片刻之後,他又突然察覺到了一絲不對勁,為什麽現在都已經快晚上了,那兩個人還會在這種荒山野嶺的地方離開?


    難道說......


    他開始想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傳說,並連忙轉頭看向了那兩個離開的顧客,卻發現,他們的蹤跡早已失去在了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之內。


    這令車夫的身體,頓時毛骨悚然了起來,駕駛馬車的速度,也加快了不少,飛快地離開了現場。


    也許對澤維爾等人而言,他們顯然沒有想過,自己的無意動作會令車夫如此害怕,就算知道了,他們多半會覺得是那車夫的腦補能力太強了,之所以他們的蹤跡會那麽快消失,原因就隻有一個。


    就是他們跑得特別快,僅此而已。


    舉個例子,在當初追蹤安文.潘德拉貢的時候,澤維爾可是迫得他必須用‘滑步’逃跑,雖然那隻是一個魔法師,體力並不強,但也可以看出澤維爾的速度有多快。


    而華勒斯子爵就更不用說了,作為一位老狩魔獵人,他雖然最近都在夜總會享樂,但他的基本體能也不至於下降多少,達到比較高的速度還是非常正常的。


    至於為什麽要來到荒山野嶺,原因也是很簡單,因為在城市附近根本就找不到怪物,畢竟怪物可不是那些可愛的小動物,在人類眼中,它們就是邪惡的,自然會遭到衛兵們的殲滅。


    就算它們沒有被衛兵所滅絕也好,在城市周圍它們也不會找到足夠的食物,缺乏生存的必須條件,故而導致兩人要找到怪物的話,一定要在比較遠的地方,也就是荒山野嶺。


    茫茫月色之下,澤維爾和華勒斯子爵走了大概有一個小時,卻依然未能找到任何怪物,此時天色已經頗暗,換成十二小時製應該是晚上七點左右,但兩人依舊在這裏行走,試圖尋找一些幸運的怪物作為教材。


    終於,在用了一些狩魔獵人的獨有手段以後,澤維爾和華勒斯子爵發現了遠處的一隻落單怪物。uu看書.uukansh


    那是一隻食屍鬼。


    作為不在東京的食屍鬼,那食屍鬼和它的同輩顯然有著明顯分別,它擁有人類的手腳,卻又以四肢行走,可以將其想象為身體較大的鬢狗,隻是皮膚是血紅色而已。


    不過有一點相同就是,它們都喜歡吃人類的血肉,把人類殺死,然後再吃掉它們的屍體,這就是為什麽它們叫食屍鬼,當然,對它們來說,吃動物,或者同伴的屍體也是完全沒所謂的,它們需要的隻是腐爛的血肉而已。


    另外,它和鬢狗一樣,擁有極為鋒利的牙齒和強大的咬合力,可以瞬間撕裂獵物,咬斷它的骨頭,同時也是一種群體動物,喜歡群居捕食,但今天這一隻,顯然並沒有什麽朋友,從而導致它落單了。


    至於智商的話,華勒斯子爵表示,食屍鬼是比較蠢的一種生物,但它們有一種變種,名叫巨型食屍鬼,那一種的智商要比食屍鬼高出很多,就連經驗老道的獵魔人也要非常小心,不過今天這隻顯然不是就是了。


    總之,在發現它以後,華勒斯子爵很快就給予了澤維爾一個任務,讓他去把這個食屍鬼給殺掉,在他看來,這應該不太困難。


    而澤維爾,也同樣是這麽覺得的,雖然他對怪物沒有什麽實戰經驗,多半也就打過水鬼,妖靈,還有吸血鬼們,但隻要自己足夠小心,殺一個食屍鬼,也肯定不會很難吧?


    (p.s.先更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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