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國初心心念念,想要參與進去的那個“大項目”,也跟他以前在鎮上主持建設的3個“開發區”有關。
那3個“開發區”本來都是從“永上村”征到的地塊,原計劃也打算作為一個整體,來進行開發。
然而,鎮上的運氣還挺不錯,由上級拔款興建的“國道”公路,居然非常湊巧就從規劃中的“開發區”穿過。這就把“開發區”一分為三。
為啥不是“一分為二”呢?
原來,鎮上征到的“永上村”的地塊,並非方方正正一大塊,而是帶了些不規則的長條彎曲的地塊(沒辦法,受限於“永上村”的地形,以及最終能征到手的實際田地情況)。
大概征好了“永上村”的地塊了,“國道”選址隨後才公布——否則的話,有“國道”穿過村子,村民們也會要求更高的“征地補償”。
這國道也並非一條“直線”,它也有彎曲。總之從“永上村”經過以後,就把不規則的“開發區”用地分成了三截。
鎮裏頭頭腦腦們,實地查看之後,發現分成三截的“開發區”用地,每一塊反而都相對的“方正”了。勉強當作一個“開發區”來經營,反複呈現“不規則形狀”,煞是難看。
領.導們幹脆就拍板,把“開發區”的數量,由1個變為3個。
前麵說過,整個“永上村”的村民中,起碼有差不多一半村民是不願被征掉土地的。這裏麵除了一些思想比較保守的,覺得有地才有未來才有希望的村民,還有一部分,是因為自家的舊屋地,剛好挨近村道邊,出入方便,當然不願意被征收屋地。
結果國道開始修建以後,有一段國道,就是在原“鄉道”基礎上拓寬而成。
拓寬那段鄉道,道路兩側的舊屋,挨拆的挺不少。而有一些原本不臨街的,卻因為“國道”剛好拓展到它們家門前,這些人家的房屋,反而變成了“沿國道”的一線鋪麵了。
羅國初就有一位同事,鎮府的辦公室王主任,他家就正正是“永上村”的。
“王主任”家裏麵的“老祖屋”,長長的,寬度有30米,深度5米,占地150平方。建了2層小樓。
因受“宅基地”的地形所限,當年家裏老人建房時,隻能把這老屋建成2層“排屋”。
那“排屋”的式樣,確實太古老,就是房子1層和2層,寬30多米的正麵,開了6個門,建成6間房子。2樓呢,也是麵前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中間,同樣開著6個房門……以前國營的工廠宿舍房,就弄成這個模樣。
不好看,但方便分配“單人房”給工人住宿。
王主任“老家”的祖屋,也搞成2層“排屋”模樣,就實在有點不高檔。落伍得很。
因此在得知鎮上要大量征收“永上村”的土地消息後,同事們都認為“王主任”會動員家裏老人和兄弟們,“老家”不要了,拿來換一些征地補償款吧。
即使,不想要補償款,也可以選擇用“老宅基地”換取相同麵積的位於“開發區”內的“回建地”啊。
但王主任最終的決定,卻是堅持不接受“征地”。
他們家也屬於“永上村”沒被征地的那三分之一的村民之列。
同事們當時都挺奇怪:這王主任為何要堅持保留家裏的那難看的“老屋”啊?王主任明麵上給出的理由,是家裏兩位老人思想固執,不願他們當年親自建造的“老屋”被推成一堆廢墟。老父母身體不是太好,王主任作為大孝子,也不能違背二老的意願。因此才決定不接受征地。一切都維持原狀吧……
這些話,不熟悉王主任的人聽了,或許有幾分相信。但同事們沒一個肯相信他的。
因為同事們都知道,王主任在他老家,在他父母以及三個弟弟眼裏,是最最權威的角色了。
因為王主任在王家裏麵,是唯一一個“當了官”的,麵子大,人脈廣。父母兄弟們,一直都唯“王主任”的馬首是瞻。
王家不肯讓“老宅”被征,肯定是王主任的意誌貫徹。
他為何做出這種最終決定呢?
當時同事們都挺奇怪的。
畢竟新建的“開發區”,距離王家的老宅,也不過幾百米遠。如果不要征地補償款,以地換地,就等於讓你把“老屋”在“開發區”內調個位置而已。
“開發區”都是鎮上自己弄的,你“王主任”如果有特別的條件及要求,完全可以提出來嘛。
比如說,在“開發區”內挑一塊比較方正的地塊,來“置換”你家那長條“排屋”,也完全可以的嘛。
盡管“開發區”規則出售給私人的地皮,都以長條形為主,但有一些是5米寬、15米深的75平方米的小地皮啊。像這樣的75平方的小地皮,你要兩塊緊挨在一起的,那不就剛好有150平方了嗎?剛好跟王主任老家的“排屋”占地麵積相當。
如果以此來進行“置換”,那就是把你原本30米寬,5米深的長條地塊,換成了10米寬、15深的比較“方正”的地塊了。而且後者這地皮,不僅僅相對“方正”,還可以“三麵光”,從第2層開始,三麵都能各“飄”出2米——那就相當於,二樓開始可以“外飄”總共40個平方啊。150平方的兩塊地皮,從二樓起,就能建造190平方。
采光還那麽好。這樣的地塊,在同事們的眼裏,盡可以換得過了。你“王主任”老家的“排屋”有啥好的?
另外,這還單單是地皮的“置換”而已。之前你那“排屋”已經建好了兩層了,這兩層300平方,也會折算成“補償款”給你們家。或者,你要用建築麵積,來換“開發區”的地皮,也不是不可能考慮。
當時,羅國初負責“開發區”的全部事宜,他為了樹立一位非常配合公家工作的“典型”,也非常希望“王主任”能配合拆.遷征地的。
羅國初開始時,估計“王主任”不願“老屋”被征,是打著“以退為進”的念頭。目的為了爭取更大利益。
他王家不是有兄弟4人之多嗎?當年建的“排屋”,不怎麽好分。勉強要分割,那就是每個兄弟分到兩間房。最公平的分法,每個兄弟要一間一樓的房,再要一間二樓的房。
一樓6個房間,4兄弟一人一間房,就占了4間。父母再占1間,剩下一間用作“公用”。二樓也是如此分配。
兩層的房間,被分得七零八落的有啥好呢?
一點都不方便。
借著此次征遷的時機,王主任可能想在“開發區”爭取“換”4塊地皮吧。
別認為王家要4塊地皮就是很貪心。
4塊地皮的麵積,當然不可能太大。應該就是鎖定75平方每塊的地皮。
之前按照“排屋”占地麵積150平方,已經可以補償他家2塊地皮了(75平的)。另外,王家原來花錢建的兩層“排屋”(共300平方的建築啊),又可以補償75平的地皮。
再多補償一塊“開發區”的地皮而已,羅國初覺得如果是這樣的要求,並不太過份。畢竟人家原來有300平方的建築麵積的。
就多補給王家一塊地又如何呢?
像羅國初從一開始,就積極的炒“回建地皮”,一塊100平方的地皮他拿到手才萬把塊而已。王主任就算多要一塊地,等於多補償他萬把塊錢。羅國初真的沒太把這種事放在心上。
要知道,羅國初可是在“開發區”內通過“生產隊長”們的幫忙,最終拿了120多塊“回建地”的主啊。
地多得拿來“炒”了。他這種人會在乎多補給同事一塊地嗎?
隻要你王主任願意動員家裏人,“配合”他羅國初的工作,馬上給你家落實4塊地皮。
然而,當羅國初信心滿滿的跟“王主任”談心,並把自己可以設法替他家弄到4塊地皮,來補償王家“排屋”被征收的損失。王主任居然絲毫不為所動。
這是咋了?
畫風不對啊?
王主任雖然嘴裏非常感謝鎮上對他家的關照,但同時也無奈的感歎:家裏兩位老人思想太固執了,總有一種“故土難離”的執念……他也試過去說服二老,但說服不了,反而讓父母氣得曾經住過一次院。從此不敢再勸。
不願接受征遷,那就不接受吧。
王主任嘴說得好聽,但拒絕搬遷的態度,非常堅定。
羅國初勸服不了他,也就隻能從此作罷。
同事們知道了這事,無不暗暗的覺得王主任一家“太傻”。那麽方正的“新地”換舊屋,還是可以“一分為四”,從此,各自分家過日子……如此好事,為何就執意不肯接受呢?
在同事們眼裏,這等於是放著大好的便宜不去占啊?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王主任一向給人的感覺,挺精明的一個人嘛。
數月以後,“國道”的修建方案就出來了,並且迅速進入了實施的階段。
王主任老家那原本看起來古老過時的“排屋”,由於前麵的好幾戶人家被拆(把鄉道拓寬成國道的需要),他家的這“老屋”,頓時就變成了緊挨著“國道”的“一線鋪麵”了。
另外,別忘了,王家這“老屋”,可是地地道道的“排屋”的格局啊。
也就是說,王家老宅正對著“國道”的這一麵,足足有30米的寬度。盡管縱深太淺,隻有5米,但優勢仍然非常明顯的。
30米的寬度,原來就建有6個房間。這相當於直接有6個臨街的“一線鋪麵”了啊。
有這樣6個鋪麵,王主任家剛好4兄弟,每人一個“一線鋪麵”,父母一個,剩下一個歸大夥公有。
如此一來,當所有的鋪麵都出租出去後,王家4兄弟及父母,可以各自出租並收取自己的“一線鋪麵”。
多出來那個鋪麵的租金,就用作一家人在家吃飯的夥食,連同水電寬帶費啊等等各項開支。
那可是“一線鋪麵”啊,不愁租不出去。
據說,王家4兄弟各自的鋪麵,有出租給銀行開設“自助取款機”的,有出租給開修車店的,有出租給開飯店的……總之,鋪租收入真心不錯。差不多可以抵得上一個人正常工作的收入了。
到了這個時候,羅國初和其他一幫同事們,才驚覺“王主任”一開始堅決拒絕“開發區”征收他家的“排屋”,事出有因啊。
“排屋”難看是難看點,但那是正經的6個“一線鋪麵”啊。論實際市價,那可是遠遠的超過“開發區”內的4塊地皮的。
如果論實際收益,王家這些“一線鋪麵”直接可以出租,每年都可以有固定的收入。也不是“開發區”的地皮可以比的。
同事們驚覺:王主任這家夥肯定有他的秘密消息來源。而且還屬於相當權威的那種。
否則,王主任不可能那麽肯定“國道”的拓寬工程,就剛好是擴寬到80米的寬度,剛好在他家的“老屋”麵前停止!!!
別說再多征米,就算多征個5米,都能把他王家的“老屋”給“吞掉”,畢竟他家“老屋”才5米的深度而已。
由此可見,“情報”的重要性。
王主任也算得上一個“深藏不露”的角色啊。居然可以提前就精確的知道:“國道”剛好拓寬到他家門前。uu看書.uukanshu看來通知他這消息的王家人脈,能量不小啊。
否則不可能給出如此精準的消息。
一時間,王主任在同事們眼裏,也變得背景深厚,頗為神秘。
如果說有不足,那就是“老屋”出租以後,王家幾兄弟再在二樓幾間房窩著,這居住條件就太“陋”了。
但是,王主任是那麽傻的人嗎?他早就有“置業計劃”的。
他和3個弟弟按年度收取“鋪租”的,有了固定收入。再加上以前工作多年,不可能了無積蓄啊。
再加上朋友親戚多,4兄弟各自舉點債,然後,由王主任出麵,到鎮上的“開發區”內購置了4塊相連的地皮。
每塊地皮都有100平方。屬於4米寬,25米深的長條地塊。
雖然地皮有點狹長,不算特別理想。但王家4兄弟的經費有限,王主任找關係,在“開發區”內要地,每塊地作價2萬塊錢,雖然沒有像羅國初1萬塊錢拿1塊地,那麽誇張,但比起外邊的地皮,那真是便宜太多了。
王主任能拿到便宜地皮的途徑有限,隻能從這“開發區”入手。
在保留“老屋”的“一線鋪麵”(用作出租)的前提下,還可以拿到4塊地皮(麵積還不小),供4兄弟過上“單門獨.戶”的好日子,這就非常可以了。
不必諸多要求。
那3個“開發區”本來都是從“永上村”征到的地塊,原計劃也打算作為一個整體,來進行開發。
然而,鎮上的運氣還挺不錯,由上級拔款興建的“國道”公路,居然非常湊巧就從規劃中的“開發區”穿過。這就把“開發區”一分為三。
為啥不是“一分為二”呢?
原來,鎮上征到的“永上村”的地塊,並非方方正正一大塊,而是帶了些不規則的長條彎曲的地塊(沒辦法,受限於“永上村”的地形,以及最終能征到手的實際田地情況)。
大概征好了“永上村”的地塊了,“國道”選址隨後才公布——否則的話,有“國道”穿過村子,村民們也會要求更高的“征地補償”。
這國道也並非一條“直線”,它也有彎曲。總之從“永上村”經過以後,就把不規則的“開發區”用地分成了三截。
鎮裏頭頭腦腦們,實地查看之後,發現分成三截的“開發區”用地,每一塊反而都相對的“方正”了。勉強當作一個“開發區”來經營,反複呈現“不規則形狀”,煞是難看。
領.導們幹脆就拍板,把“開發區”的數量,由1個變為3個。
前麵說過,整個“永上村”的村民中,起碼有差不多一半村民是不願被征掉土地的。這裏麵除了一些思想比較保守的,覺得有地才有未來才有希望的村民,還有一部分,是因為自家的舊屋地,剛好挨近村道邊,出入方便,當然不願意被征收屋地。
結果國道開始修建以後,有一段國道,就是在原“鄉道”基礎上拓寬而成。
拓寬那段鄉道,道路兩側的舊屋,挨拆的挺不少。而有一些原本不臨街的,卻因為“國道”剛好拓展到它們家門前,這些人家的房屋,反而變成了“沿國道”的一線鋪麵了。
羅國初就有一位同事,鎮府的辦公室王主任,他家就正正是“永上村”的。
“王主任”家裏麵的“老祖屋”,長長的,寬度有30米,深度5米,占地150平方。建了2層小樓。
因受“宅基地”的地形所限,當年家裏老人建房時,隻能把這老屋建成2層“排屋”。
那“排屋”的式樣,確實太古老,就是房子1層和2層,寬30多米的正麵,開了6個門,建成6間房子。2樓呢,也是麵前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中間,同樣開著6個房門……以前國營的工廠宿舍房,就弄成這個模樣。
不好看,但方便分配“單人房”給工人住宿。
王主任“老家”的祖屋,也搞成2層“排屋”模樣,就實在有點不高檔。落伍得很。
因此在得知鎮上要大量征收“永上村”的土地消息後,同事們都認為“王主任”會動員家裏老人和兄弟們,“老家”不要了,拿來換一些征地補償款吧。
即使,不想要補償款,也可以選擇用“老宅基地”換取相同麵積的位於“開發區”內的“回建地”啊。
但王主任最終的決定,卻是堅持不接受“征地”。
他們家也屬於“永上村”沒被征地的那三分之一的村民之列。
同事們當時都挺奇怪:這王主任為何要堅持保留家裏的那難看的“老屋”啊?王主任明麵上給出的理由,是家裏兩位老人思想固執,不願他們當年親自建造的“老屋”被推成一堆廢墟。老父母身體不是太好,王主任作為大孝子,也不能違背二老的意願。因此才決定不接受征地。一切都維持原狀吧……
這些話,不熟悉王主任的人聽了,或許有幾分相信。但同事們沒一個肯相信他的。
因為同事們都知道,王主任在他老家,在他父母以及三個弟弟眼裏,是最最權威的角色了。
因為王主任在王家裏麵,是唯一一個“當了官”的,麵子大,人脈廣。父母兄弟們,一直都唯“王主任”的馬首是瞻。
王家不肯讓“老宅”被征,肯定是王主任的意誌貫徹。
他為何做出這種最終決定呢?
當時同事們都挺奇怪的。
畢竟新建的“開發區”,距離王家的老宅,也不過幾百米遠。如果不要征地補償款,以地換地,就等於讓你把“老屋”在“開發區”內調個位置而已。
“開發區”都是鎮上自己弄的,你“王主任”如果有特別的條件及要求,完全可以提出來嘛。
比如說,在“開發區”內挑一塊比較方正的地塊,來“置換”你家那長條“排屋”,也完全可以的嘛。
盡管“開發區”規則出售給私人的地皮,都以長條形為主,但有一些是5米寬、15米深的75平方米的小地皮啊。像這樣的75平方的小地皮,你要兩塊緊挨在一起的,那不就剛好有150平方了嗎?剛好跟王主任老家的“排屋”占地麵積相當。
如果以此來進行“置換”,那就是把你原本30米寬,5米深的長條地塊,換成了10米寬、15深的比較“方正”的地塊了。而且後者這地皮,不僅僅相對“方正”,還可以“三麵光”,從第2層開始,三麵都能各“飄”出2米——那就相當於,二樓開始可以“外飄”總共40個平方啊。150平方的兩塊地皮,從二樓起,就能建造190平方。
采光還那麽好。這樣的地塊,在同事們的眼裏,盡可以換得過了。你“王主任”老家的“排屋”有啥好的?
另外,這還單單是地皮的“置換”而已。之前你那“排屋”已經建好了兩層了,這兩層300平方,也會折算成“補償款”給你們家。或者,你要用建築麵積,來換“開發區”的地皮,也不是不可能考慮。
當時,羅國初負責“開發區”的全部事宜,他為了樹立一位非常配合公家工作的“典型”,也非常希望“王主任”能配合拆.遷征地的。
羅國初開始時,估計“王主任”不願“老屋”被征,是打著“以退為進”的念頭。目的為了爭取更大利益。
他王家不是有兄弟4人之多嗎?當年建的“排屋”,不怎麽好分。勉強要分割,那就是每個兄弟分到兩間房。最公平的分法,每個兄弟要一間一樓的房,再要一間二樓的房。
一樓6個房間,4兄弟一人一間房,就占了4間。父母再占1間,剩下一間用作“公用”。二樓也是如此分配。
兩層的房間,被分得七零八落的有啥好呢?
一點都不方便。
借著此次征遷的時機,王主任可能想在“開發區”爭取“換”4塊地皮吧。
別認為王家要4塊地皮就是很貪心。
4塊地皮的麵積,當然不可能太大。應該就是鎖定75平方每塊的地皮。
之前按照“排屋”占地麵積150平方,已經可以補償他家2塊地皮了(75平的)。另外,王家原來花錢建的兩層“排屋”(共300平方的建築啊),又可以補償75平的地皮。
再多補償一塊“開發區”的地皮而已,羅國初覺得如果是這樣的要求,並不太過份。畢竟人家原來有300平方的建築麵積的。
就多補給王家一塊地又如何呢?
像羅國初從一開始,就積極的炒“回建地皮”,一塊100平方的地皮他拿到手才萬把塊而已。王主任就算多要一塊地,等於多補償他萬把塊錢。羅國初真的沒太把這種事放在心上。
要知道,羅國初可是在“開發區”內通過“生產隊長”們的幫忙,最終拿了120多塊“回建地”的主啊。
地多得拿來“炒”了。他這種人會在乎多補給同事一塊地嗎?
隻要你王主任願意動員家裏人,“配合”他羅國初的工作,馬上給你家落實4塊地皮。
然而,當羅國初信心滿滿的跟“王主任”談心,並把自己可以設法替他家弄到4塊地皮,來補償王家“排屋”被征收的損失。王主任居然絲毫不為所動。
這是咋了?
畫風不對啊?
王主任雖然嘴裏非常感謝鎮上對他家的關照,但同時也無奈的感歎:家裏兩位老人思想太固執了,總有一種“故土難離”的執念……他也試過去說服二老,但說服不了,反而讓父母氣得曾經住過一次院。從此不敢再勸。
不願接受征遷,那就不接受吧。
王主任嘴說得好聽,但拒絕搬遷的態度,非常堅定。
羅國初勸服不了他,也就隻能從此作罷。
同事們知道了這事,無不暗暗的覺得王主任一家“太傻”。那麽方正的“新地”換舊屋,還是可以“一分為四”,從此,各自分家過日子……如此好事,為何就執意不肯接受呢?
在同事們眼裏,這等於是放著大好的便宜不去占啊?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王主任一向給人的感覺,挺精明的一個人嘛。
數月以後,“國道”的修建方案就出來了,並且迅速進入了實施的階段。
王主任老家那原本看起來古老過時的“排屋”,由於前麵的好幾戶人家被拆(把鄉道拓寬成國道的需要),他家的這“老屋”,頓時就變成了緊挨著“國道”的“一線鋪麵”了。
另外,別忘了,王家這“老屋”,可是地地道道的“排屋”的格局啊。
也就是說,王家老宅正對著“國道”的這一麵,足足有30米的寬度。盡管縱深太淺,隻有5米,但優勢仍然非常明顯的。
30米的寬度,原來就建有6個房間。這相當於直接有6個臨街的“一線鋪麵”了啊。
有這樣6個鋪麵,王主任家剛好4兄弟,每人一個“一線鋪麵”,父母一個,剩下一個歸大夥公有。
如此一來,當所有的鋪麵都出租出去後,王家4兄弟及父母,可以各自出租並收取自己的“一線鋪麵”。
多出來那個鋪麵的租金,就用作一家人在家吃飯的夥食,連同水電寬帶費啊等等各項開支。
那可是“一線鋪麵”啊,不愁租不出去。
據說,王家4兄弟各自的鋪麵,有出租給銀行開設“自助取款機”的,有出租給開修車店的,有出租給開飯店的……總之,鋪租收入真心不錯。差不多可以抵得上一個人正常工作的收入了。
到了這個時候,羅國初和其他一幫同事們,才驚覺“王主任”一開始堅決拒絕“開發區”征收他家的“排屋”,事出有因啊。
“排屋”難看是難看點,但那是正經的6個“一線鋪麵”啊。論實際市價,那可是遠遠的超過“開發區”內的4塊地皮的。
如果論實際收益,王家這些“一線鋪麵”直接可以出租,每年都可以有固定的收入。也不是“開發區”的地皮可以比的。
同事們驚覺:王主任這家夥肯定有他的秘密消息來源。而且還屬於相當權威的那種。
否則,王主任不可能那麽肯定“國道”的拓寬工程,就剛好是擴寬到80米的寬度,剛好在他家的“老屋”麵前停止!!!
別說再多征米,就算多征個5米,都能把他王家的“老屋”給“吞掉”,畢竟他家“老屋”才5米的深度而已。
由此可見,“情報”的重要性。
王主任也算得上一個“深藏不露”的角色啊。居然可以提前就精確的知道:“國道”剛好拓寬到他家門前。uu看書.uukanshu看來通知他這消息的王家人脈,能量不小啊。
否則不可能給出如此精準的消息。
一時間,王主任在同事們眼裏,也變得背景深厚,頗為神秘。
如果說有不足,那就是“老屋”出租以後,王家幾兄弟再在二樓幾間房窩著,這居住條件就太“陋”了。
但是,王主任是那麽傻的人嗎?他早就有“置業計劃”的。
他和3個弟弟按年度收取“鋪租”的,有了固定收入。再加上以前工作多年,不可能了無積蓄啊。
再加上朋友親戚多,4兄弟各自舉點債,然後,由王主任出麵,到鎮上的“開發區”內購置了4塊相連的地皮。
每塊地皮都有100平方。屬於4米寬,25米深的長條地塊。
雖然地皮有點狹長,不算特別理想。但王家4兄弟的經費有限,王主任找關係,在“開發區”內要地,每塊地作價2萬塊錢,雖然沒有像羅國初1萬塊錢拿1塊地,那麽誇張,但比起外邊的地皮,那真是便宜太多了。
王主任能拿到便宜地皮的途徑有限,隻能從這“開發區”入手。
在保留“老屋”的“一線鋪麵”(用作出租)的前提下,還可以拿到4塊地皮(麵積還不小),供4兄弟過上“單門獨.戶”的好日子,這就非常可以了。
不必諸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