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握著一手的好牌,結果卻被他打得亂七八糟的。
程旦生就是這樣的情況。
或者說,他是不珍惜自己摸到的“好牌”,根本就無心琢磨怎樣打好完全屬於他自己的“人生之局”。
女友溜了之後,當母親的丁升平,還著實替兒子擔憂了頗長一段時間。
畢竟那個女孩,就是他們老家鄰村的周家村的女兒。
就這樣白白被“玩.弄”了幾年,人家能毫無反應?!
周家村的村民,往往給人一種“貧窮多子”的感覺。人窮是非多嘛。如果是富人家的女兒,恐怕要擔心被你糾纏不休。但如果是窮人的女兒,就輪到你要擔憂,會不會被對方“訛”上了。
如果對方一口咬定,是你家的兒子程旦生“玩.弄”了人家周家的女兒,要對你程旦生不利。什麽?還想憑法.律來保護自身安全?人家“藏頭露尾”就不現身,而你家兒子卻被一頓“悶棍”,打得生活不能自理,你能找誰“討好公道”?!
一段時間內,丁升平甚至想到過“破財消災”,掏錢補償一下女方吧。但究竟補償多少為好呢?
少了估計女方不答應。多了,她又心痛錢,舍不得。
結果,用不著她左右為難了。
女方自始至終沒提過什麽“分手補償”。
事實證明,丁升平雖然自詡為當年的“牛肉丸西施”,但她確實已經不了解如今這些小女生的想法了。
她認為屬於“天塌地陷”的大事兒,在人家小女生眼裏,壓根就不值得一提。
分手就分手吧。還是女方主動提出分手的。
小女生揮一揮手,啥也沒要程家補償。走得瀟灑。
據說輕而易舉的又找到了一位“既有錢又長得帥”的富家公子哥兒了。
至於富家公子“流連花叢”慣了,最後願不願意娶她,那就難說了。但現在,小女生對外宣稱那就是她的新男友。
反倒是程旦生,家裏也不是大富大貴人家,距離“富家公子”的階層,還差了十萬八千裏。現在失了舊女友,新的卻遲遲難覓。
據母親丁升平說,他又懷念起之前的小女友的好了(隻有程旦生的狐朋狗友才知道,程旦生這是晚上一個人孤枕難眠。叫雞又怕染病,頗覺難熬)。
程旦生的姻緣,從此變得艱難起來。
整個人無所事事,就知道跟一群狐朋狗友出門去鬼混。
程業森兩公婆生有一子一女。兒子這樣沒出息了,女兒呢?
女兒倒很聽話。但“擇婿”的眼光,實在太差勁了。
女兒跟弟弟一樣,生長在一個父母都忙於工作,沒空教育女子的家庭環境中,自幼就散漫慣了。也變得不愛讀書。
既然不愛讀書,父母想著她以後有個好工作吧,就送女兒去讀了“衛生學校”。
結果女兒和父母一合計,學“護理專業”的話,以後到醫院當護士,做活“又累又髒”。因此決定選擇“藥劑專業”。
出來之後,不用做護士的髒累活了,但學個“藥劑專業”也混不進各級醫院開設的大藥房。畢竟她讀的衛校隻是中專。
最後隻能到各個“藥店”去做銷售。
這些工作輕鬆有餘,但工資很低。
然後呢,就在藥店裏找了個男友,最後結了婚。
男友老家,表麵看起來是在南方最富裕的城市的人。但多富的城市都有窮人。男友家裏麵有幾兄弟,父母都過了八旬了。他作為最小的孩子,比幾個哥哥的小孩的年紀都小哩。
老家的“宅基地”,也早就分給幾個哥哥建新房了。
這種情況下,男友也是找對象艱難。
80多歲的父母著急小兒子的婚姻大事。琢磨來琢磨去,家裏隻能騰出一塊120平方的水塘給他。
這塊水塘,以前是家裏用來養一些活魚“自產自吃”的。後來父母年紀大了,不搞養殖了。就廢棄掉,變成一潭死水了。
父母把這地交給小兒子,叫他自己賺到了錢就來填泥,弄紮實的地基,就在這兒,蓋一層或兩層的新房,好娶媳婦。
程業森這女婿雖然在老家有了塊“水塘”勉強可以用來蓋房。但女婿出來工作這些年,也沒積蓄有多少錢。勉強夠“填泥”,打地基和蓋一層的“主體”。
連裝修新房的錢都沒有啊。
這對新夫妻都是非常節省之人。為了省些錢,結婚都不擺酒不搞婚慶了,單單去“婚姻登記處”扯了個證,完事。
至於程業森兩公婆這邊,女婿僅僅是給了8000塊禮金。一台49寸的雜牌彩電,還有一輛用了不到半年就到處生鏽的便宜貨電車。
總共花費不過1萬2千塊,就娶到了媳婦。
誰說老家在沿海開放城市的,就一定富裕而慷慨?程業森這女婿就很窮,也很小氣!
女婿和女兒積蓄的錢,沒有“亂花”,是準備要弄個屬於自己的新家。
女婿和程業森之女都在猶豫,是拿這點積蓄在男方的老家蓋一層主體呢?還是拿這積蓄,充當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款”?
丁升平一直舍不得女兒遠嫁的。現在看到了把女兒“招回身邊”的希望,頻頻向女兒哭訴。
自從女兒出嫁之後,想見她一麵都難。丁升平和程業森就一女一兒,現在眼看著弟弟程旦生是個沒出息的,隻能指望當姐姐的今後給他們養老了。偏偏姐姐又嫁得那麽遠那麽窮,今後就算想孝敬父母也有心無力啊。每每想到這些,她晚上都哭醒了,再睡不著覺……
女兒是個孝女,聽著也哭得兩眼淚汪汪。從此打定了要回老家買房的念頭。反正老公那邊也沒有什麽“祖傳家產”留下來,無非就是120平的池塘而已。
接下來,女兒和女婿真的回到了女方的老家打工。
住得離父母近了,可以經常往來,女兒逐漸才知道,一向堅強的丁升平為何會情緒失控?
原來自從程旦生“失戀”之後,整日跟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程旦生還受朋友唆使,悄悄就跟人家跑到國外去“打工”。
說是“打工”,其實是到挺荒涼的一處境外的“遊戲.機”窩.點,充當發牌.官。每月的收入倒是不扉。但這種行業是要被打.擊的。國內幹不下去了,躲到了境外(其實就是跟國內交.界的深山之內),估計也非長遠之計。
果然,“出國”還沒夠半年,就被抓了起來了。
連累程業森兩婆拿了10萬塊錢,才把他從看.守所內“撈”了出來。
出來後這幾個年頭,兒子真是像變了個人似的,徹底的養成了“大手大腳”習慣。還好.賭。
在“國外”賺到的錢,回國後很快都輸光了。還在一幹損友的“鼓動”下,網.貨,套現了20多萬,統統輸的輸,揮霍的揮霍,不到一年時間,就欠下了本金和利息共計35萬。
如此高昂的債務,徹底超出了程旦生的償還能力。無奈隻得求助於父母。
父母買了房子後,這兩、三年省吃儉用,才存了10萬塊打算拿來裝修用。結果聽聞兒子居然欠下了35萬的網.貨。隻得把老本拿出來,不夠的,又向親友借了25萬,合計35萬統統拿去替兒子還了債。
本以為經過這一次挫折,兒子能懂事些了吧?
結果偏不。程旦生是不敢跟之前那些“狐朋狗友”斯混了(估計他也在懷疑對方設局訛他,每次通宵打牌,無論如何都隻有輸的份)。
但兒子不思進取,不去勤勤懇懇工作,習慣性的刷“信用.卡”,大手大腳花錢的毛病,也養成了。
他不敢再碰那些高息“網.貸”,卻把目光瞄準一些合法的,低息的網.貸及信用.卡。
他單單“信用.卡”就辦了30張之多(現在還不是梁騰重生前的那個時代。2010年以後銀行開始控製“信用.卡”的發放,普通人很少能辦下超過10張的信用.卡)。
程旦生在辦卡不受限的年代,通過辦理30張卡,套出來將近40萬的現金。以卡養卡,似乎能貸到的錢就是他自己的錢了,大手大腳花錢。
這些卡息,雖然比較低,但你的“基數”大了,算下來每年也得還好幾萬。
隻要能按時還上錢,銀行方麵不會理會你。現在的問題是程旦生沒有穩定的收入。
像他這樣“隻出不入”的“以卡養卡”,遲早有養不起的時候。
這一年,程旦生負債近50萬的事兒,再度因為他還貸違約,而被“踢爆”。
父母徹底懵.逼了。
前兩年才剛替他償還了35萬,現在又欠出50萬了?
你以為自己有個富有的親戚,你自己也是富人階層了嗎?
這一回,當父母的堅決不替兒子還債了。你自己欠下的信用.卡巨額債務,自己償還去!!!
正因為發生了這麽些事,父母對程旦生失望透了,才希望女兒和女婿回老家這邊發展。
暫時還沒有存夠錢購買商品房,那也沒關係。程業森在學校拿到的那套“福利房”,可以暫時提供給他倆住著。也不必計算什麽租金。
現在女兒女婿有困難(說好聽些就叫“處於創業階段”),做父母的能幫上一把,就幫一把。
父母也是望著誠誠懇懇幹活的女兒女婿,能有發跡之日。
當父母的靠不了兒子了,以後還能指望女兒和女婿。
就這樣,女兒和女婿就搬到了“帝都”的邊上,住到程業森的“學校福利房”中。
開始的頭兩年,女婿做送外賣的工作。女兒生了個“女娃”,在家帶孩子。
結果沒幹上一年,出了場車禍,腿都摔斷了。在醫院足足躺了一個多月才能出院。幸好公司給買有保險,自己沒支付多少醫療費用。
但經此一事,女婿對於送外賣的工作也是有了顧慮,改行了。
女兒兩夫妻的唯一女兒,就托付給陳業森和丁升平帶著。女兒女婿把多年的積蓄都拿了出來,在家的附近大型批發市場中,做起了服裝批發生意。
至今已經做了快一年生意了。生意不溫不火,就那麽維持著,短時間內看不會有太大起色。
就這樣一種家庭狀況,程業森兩公婆壓力非常大。
學校有相熟的老師,也跟程夫妻說過:像你們這樣養兒子和養女兒,實在養得太夠本了。替兒子還債就是縱容他!現在看到不?他變本加厲的欠下了更多的債了!
女兒也是!不指望她嫁個好人家幫襯父母就算了,現在算個什麽呢?養她那麽大了,居然還得替她帶“外孫女”!帶“外孫女”是外婆的本份嗎?難道女婿家沒有房子住不算了,連父母都沒了嗎?居然不是當婆婆的帶孫女?這世上有這麽差勁的婆婆嗎?
朋友圈的大多數意見,覺得程業森和丁升平兩公婆“太傻”。
但丁升平自有一套想法。
女兒和女婿其實就是她叫回來老家發展的啊。女兒和女婿雖然沒本事,但絕對不是懶惰之輩!隻要找對了門路,一世漫長,總還有翻身之日。
另外,她家也隻得一子一女,幫襯一下女兒女婿,又算什麽大折本的事兒啊?出發點,就是盼著他們年輕,有發跡之時。不幫他們帶一帶“外孫女”,他們豈能專心去做生意?不靠做生意掙奶粉錢,掙買房的錢,以後等大夥都老了,還指望誰呢?
除了積極的幫助女兒女婿,對兒子程旦生則“冷處理”,程業森兩公婆,還積極的拓展“生財門路”。
主要一個,是想在他們的老家那邊謀些“福利”。
怎麽說呢?
原來,近些年來,挨近“帝都”的老家,發展速度著實驚人。
在程業森的老家“臨江村”那邊,相關部門已經“凍結”了當地的建房的一切申批工作。同時,也開始限製早些年外遷的戶口,再度遷回到“臨江村”去。
有風聲傳出來,“臨江村”就要大征.收了。有排名“世界五百強”的地產大鱷,要來“臨江村”投資大樓盤、大商業廣場、購物中心。
不允許“臨江村”村民再建房,那是不願你建了房又要拆,浪費成本和資源。如果你借這機會,索要更多的“賠償款”,那豈不是麻煩之極?
至於不允許已經“遷出”的村民把戶口再遷回到“臨江村”,那是因為征.地工作推進,肯定要征到許多的集體地兒。
本村因此有了巨額收入,戶口在“臨江村”的村民,才能參與“分紅”嘛。這個時候還批準你把戶口遷回,豈不是要爭搶別的村民的既得利益?!
表叔程業森動的心思,就在老家的拆.遷.補償方麵。
程業森早些年,為了方便工作,把在村裏的戶口遷到了學校去了。
另外,為了方便兩個子女的讀書和就業,程業森挺早把他倆的戶籍也遷出了農村。
這事多虧學校的一個相熟的老師。他的愛人就在當地的公安.局戶籍.科工作。免費就替程業森把兩個子女的戶口遷出。
戶口遷出的好處,還沒嚐到。如今“臨江村”要征.收和拆.遷上千畝地兒,隻限於本地戶籍的村民能撈到“分紅”。
這就擺明了,有好處也不跟你程業森一家人相幹。
地產大鱷入駐“臨江村”,已經屬於“板上釘釘”的事兒,並非“空穴來風”。
程業森這一代人,有一個親弟弟,還有個親大姐。
大姐嫁了,戶口當然遷到夫家。程業森戶口也遷到了學校。老家就隻剩下他弟弟一個人了。
前兩年,村裏就開始征了一部分地兒,當時征的地,還沒有傳聞中要征1000畝那麽多,隻征了100畝,用來興建本地的重點高中新校址。
程業森弟弟的水田,就被征了一畝多,總共獲賠近10萬塊。
現在又有傳聞,在“重點高中”新校址旁邊,征地1000畝,建設新的商業綜合體。
程業森一家人的戶籍遷出了“臨江村”,當年“分田到戶”時,程業森已經離開了村,不屬於本地村民了,無權分配土地。
至於家裏的“宅基地”,他弟弟家前些年申請建房,建有一棟兩層的小洋樓。程業森“頂職”,到了其父工作過的重點初中,成了有編製的雜工。程業森本來已無意,跟弟弟爭老家的那些破屋子。
前些年弟弟做生意有了點積蓄後,拆老家的幾間破屋,湊了差不多150平建新房時,也拆了兩屋本來屬於程業森的破屋。
當大哥的沒吭聲。
現在,程業森在老家那邊還有什麽好爭的東西嗎?
仔細想想,還真有。
當年弟弟蓋新房拆了許多的舊屋建好新房,當然屬於建房者所有(農村人的普遍觀念)。沒什麽好爭議的了。也爭不贏的。
但除了已經分到了弟弟名下的田地,弟弟自己建好的兩層新房子,老家其實還有十多間破舊房子,因為分散各處,還沒有劃定歸屬.權。
沒有分,那就是屬於過世的父母的遺產。
程業森和學校裏頭,向“有文化的老師”谘詢過了:按照法律的規定,他就算不屬於“農村戶口”了,但父母的遺產他依然有權繼承。
說句大白話,那10幾間破房子加一塊兒,起碼還有250平左右的麵積啊。他和弟弟共同繼承父母的這些“遺產”,平均分,他也應該可以分到120平左右的老屋吧。
如今“臨江村”那邊,別說老屋了不能“拆舊建新”,就連新房子也不允許你加蓋了。
一切建房的審批,都“凍結”了。
所以程業森“煞費苦心”,想“繼承”那100多平的老家的破泥屋,並非為了“拆舊建新”。
他沒那麽大的權.力。
他的目標其實挺明確的:就是想著老家的這些破泥屋被“征”的可能性大極了。如果能被征.收,就算按照當地最低的“泥瓦房”的補償價吧,每平大概也有1千左右的補償。他如果繼承了125平,無論怎麽算,起碼應該到手12萬左右。
程業森還有更遠大的目標。
那就是,如果征.遷有兩種補償方案,一個是像上述的補償1000塊左右每平;另外一個,就是實物補償了。拆了你多少麵積,補你多少麵積的商品房。
當然,商品房的價格,肯定要貴過你舊屋的補償價。比如說,舊屋征一個平方,補你1000左右。你購買新建的“安置房”,一個平方恐怕要收建房成本價2500左右。多出來的每平方1500塊的“差價”,就需要你自己補。
算下來,想要拿到一套優惠的“安置房”,恐怕程業森一家得再掏10多20萬這樣。
但這有什麽呢?
相對於周邊已經漲到了“駭人聽聞”的高房價,多掏20萬,就可以拿到一套4房2廳的新房,感覺就像撿到了一袋黃金似的。
程業森兩公婆名下,已經購置了兩套房子了,u看書 .ukashu老家有可能因拆遷而獲得一套新房子。
經過深思熟慮之後,程業森和丁升平,其實是在替女兒準備的。
當然,按照國人的傳統,替兒子買地建房,或者直接購置商品房,都是“天經地義”一般。很少有替女兒購置房產的。
除非是隻有一個“獨生女”了。家裏有什麽的財產,最後當然都由女兒來繼承了。那就無話可說。
現在,程業森希望替自家女兒爭取到的,也就是一套“安置房”的“購房資格”。
如果真的征.拆到了他程業森繼承的125平方,他就有.權.優惠購買125平的“安置房”。之後,安置房一直到辦下“房產證”時,始終采用他“程業森”的名義。但真正出錢補幾十萬“差價”的,卻是他的女兒和女婿。
甚至就連用“舊屋”抵減的十多萬,女兒和女婿,也必須等到手頭有閑錢的時候,歸還給程業森兩公婆。
隻有如此,這筆賬目才算是結清楚了。
到那時,程業森便名正言順把自己名下的“房產證”,過戶到女兒和女婿名下。
丈人家裏能幫到女兒女婿的,也就是用2到3千塊的“低價”,在挨近“帝都”的這片區域,購買到了一套大4室的新房子。
程旦生就是這樣的情況。
或者說,他是不珍惜自己摸到的“好牌”,根本就無心琢磨怎樣打好完全屬於他自己的“人生之局”。
女友溜了之後,當母親的丁升平,還著實替兒子擔憂了頗長一段時間。
畢竟那個女孩,就是他們老家鄰村的周家村的女兒。
就這樣白白被“玩.弄”了幾年,人家能毫無反應?!
周家村的村民,往往給人一種“貧窮多子”的感覺。人窮是非多嘛。如果是富人家的女兒,恐怕要擔心被你糾纏不休。但如果是窮人的女兒,就輪到你要擔憂,會不會被對方“訛”上了。
如果對方一口咬定,是你家的兒子程旦生“玩.弄”了人家周家的女兒,要對你程旦生不利。什麽?還想憑法.律來保護自身安全?人家“藏頭露尾”就不現身,而你家兒子卻被一頓“悶棍”,打得生活不能自理,你能找誰“討好公道”?!
一段時間內,丁升平甚至想到過“破財消災”,掏錢補償一下女方吧。但究竟補償多少為好呢?
少了估計女方不答應。多了,她又心痛錢,舍不得。
結果,用不著她左右為難了。
女方自始至終沒提過什麽“分手補償”。
事實證明,丁升平雖然自詡為當年的“牛肉丸西施”,但她確實已經不了解如今這些小女生的想法了。
她認為屬於“天塌地陷”的大事兒,在人家小女生眼裏,壓根就不值得一提。
分手就分手吧。還是女方主動提出分手的。
小女生揮一揮手,啥也沒要程家補償。走得瀟灑。
據說輕而易舉的又找到了一位“既有錢又長得帥”的富家公子哥兒了。
至於富家公子“流連花叢”慣了,最後願不願意娶她,那就難說了。但現在,小女生對外宣稱那就是她的新男友。
反倒是程旦生,家裏也不是大富大貴人家,距離“富家公子”的階層,還差了十萬八千裏。現在失了舊女友,新的卻遲遲難覓。
據母親丁升平說,他又懷念起之前的小女友的好了(隻有程旦生的狐朋狗友才知道,程旦生這是晚上一個人孤枕難眠。叫雞又怕染病,頗覺難熬)。
程旦生的姻緣,從此變得艱難起來。
整個人無所事事,就知道跟一群狐朋狗友出門去鬼混。
程業森兩公婆生有一子一女。兒子這樣沒出息了,女兒呢?
女兒倒很聽話。但“擇婿”的眼光,實在太差勁了。
女兒跟弟弟一樣,生長在一個父母都忙於工作,沒空教育女子的家庭環境中,自幼就散漫慣了。也變得不愛讀書。
既然不愛讀書,父母想著她以後有個好工作吧,就送女兒去讀了“衛生學校”。
結果女兒和父母一合計,學“護理專業”的話,以後到醫院當護士,做活“又累又髒”。因此決定選擇“藥劑專業”。
出來之後,不用做護士的髒累活了,但學個“藥劑專業”也混不進各級醫院開設的大藥房。畢竟她讀的衛校隻是中專。
最後隻能到各個“藥店”去做銷售。
這些工作輕鬆有餘,但工資很低。
然後呢,就在藥店裏找了個男友,最後結了婚。
男友老家,表麵看起來是在南方最富裕的城市的人。但多富的城市都有窮人。男友家裏麵有幾兄弟,父母都過了八旬了。他作為最小的孩子,比幾個哥哥的小孩的年紀都小哩。
老家的“宅基地”,也早就分給幾個哥哥建新房了。
這種情況下,男友也是找對象艱難。
80多歲的父母著急小兒子的婚姻大事。琢磨來琢磨去,家裏隻能騰出一塊120平方的水塘給他。
這塊水塘,以前是家裏用來養一些活魚“自產自吃”的。後來父母年紀大了,不搞養殖了。就廢棄掉,變成一潭死水了。
父母把這地交給小兒子,叫他自己賺到了錢就來填泥,弄紮實的地基,就在這兒,蓋一層或兩層的新房,好娶媳婦。
程業森這女婿雖然在老家有了塊“水塘”勉強可以用來蓋房。但女婿出來工作這些年,也沒積蓄有多少錢。勉強夠“填泥”,打地基和蓋一層的“主體”。
連裝修新房的錢都沒有啊。
這對新夫妻都是非常節省之人。為了省些錢,結婚都不擺酒不搞婚慶了,單單去“婚姻登記處”扯了個證,完事。
至於程業森兩公婆這邊,女婿僅僅是給了8000塊禮金。一台49寸的雜牌彩電,還有一輛用了不到半年就到處生鏽的便宜貨電車。
總共花費不過1萬2千塊,就娶到了媳婦。
誰說老家在沿海開放城市的,就一定富裕而慷慨?程業森這女婿就很窮,也很小氣!
女婿和女兒積蓄的錢,沒有“亂花”,是準備要弄個屬於自己的新家。
女婿和程業森之女都在猶豫,是拿這點積蓄在男方的老家蓋一層主體呢?還是拿這積蓄,充當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款”?
丁升平一直舍不得女兒遠嫁的。現在看到了把女兒“招回身邊”的希望,頻頻向女兒哭訴。
自從女兒出嫁之後,想見她一麵都難。丁升平和程業森就一女一兒,現在眼看著弟弟程旦生是個沒出息的,隻能指望當姐姐的今後給他們養老了。偏偏姐姐又嫁得那麽遠那麽窮,今後就算想孝敬父母也有心無力啊。每每想到這些,她晚上都哭醒了,再睡不著覺……
女兒是個孝女,聽著也哭得兩眼淚汪汪。從此打定了要回老家買房的念頭。反正老公那邊也沒有什麽“祖傳家產”留下來,無非就是120平的池塘而已。
接下來,女兒和女婿真的回到了女方的老家打工。
住得離父母近了,可以經常往來,女兒逐漸才知道,一向堅強的丁升平為何會情緒失控?
原來自從程旦生“失戀”之後,整日跟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程旦生還受朋友唆使,悄悄就跟人家跑到國外去“打工”。
說是“打工”,其實是到挺荒涼的一處境外的“遊戲.機”窩.點,充當發牌.官。每月的收入倒是不扉。但這種行業是要被打.擊的。國內幹不下去了,躲到了境外(其實就是跟國內交.界的深山之內),估計也非長遠之計。
果然,“出國”還沒夠半年,就被抓了起來了。
連累程業森兩婆拿了10萬塊錢,才把他從看.守所內“撈”了出來。
出來後這幾個年頭,兒子真是像變了個人似的,徹底的養成了“大手大腳”習慣。還好.賭。
在“國外”賺到的錢,回國後很快都輸光了。還在一幹損友的“鼓動”下,網.貨,套現了20多萬,統統輸的輸,揮霍的揮霍,不到一年時間,就欠下了本金和利息共計35萬。
如此高昂的債務,徹底超出了程旦生的償還能力。無奈隻得求助於父母。
父母買了房子後,這兩、三年省吃儉用,才存了10萬塊打算拿來裝修用。結果聽聞兒子居然欠下了35萬的網.貨。隻得把老本拿出來,不夠的,又向親友借了25萬,合計35萬統統拿去替兒子還了債。
本以為經過這一次挫折,兒子能懂事些了吧?
結果偏不。程旦生是不敢跟之前那些“狐朋狗友”斯混了(估計他也在懷疑對方設局訛他,每次通宵打牌,無論如何都隻有輸的份)。
但兒子不思進取,不去勤勤懇懇工作,習慣性的刷“信用.卡”,大手大腳花錢的毛病,也養成了。
他不敢再碰那些高息“網.貸”,卻把目光瞄準一些合法的,低息的網.貸及信用.卡。
他單單“信用.卡”就辦了30張之多(現在還不是梁騰重生前的那個時代。2010年以後銀行開始控製“信用.卡”的發放,普通人很少能辦下超過10張的信用.卡)。
程旦生在辦卡不受限的年代,通過辦理30張卡,套出來將近40萬的現金。以卡養卡,似乎能貸到的錢就是他自己的錢了,大手大腳花錢。
這些卡息,雖然比較低,但你的“基數”大了,算下來每年也得還好幾萬。
隻要能按時還上錢,銀行方麵不會理會你。現在的問題是程旦生沒有穩定的收入。
像他這樣“隻出不入”的“以卡養卡”,遲早有養不起的時候。
這一年,程旦生負債近50萬的事兒,再度因為他還貸違約,而被“踢爆”。
父母徹底懵.逼了。
前兩年才剛替他償還了35萬,現在又欠出50萬了?
你以為自己有個富有的親戚,你自己也是富人階層了嗎?
這一回,當父母的堅決不替兒子還債了。你自己欠下的信用.卡巨額債務,自己償還去!!!
正因為發生了這麽些事,父母對程旦生失望透了,才希望女兒和女婿回老家這邊發展。
暫時還沒有存夠錢購買商品房,那也沒關係。程業森在學校拿到的那套“福利房”,可以暫時提供給他倆住著。也不必計算什麽租金。
現在女兒女婿有困難(說好聽些就叫“處於創業階段”),做父母的能幫上一把,就幫一把。
父母也是望著誠誠懇懇幹活的女兒女婿,能有發跡之日。
當父母的靠不了兒子了,以後還能指望女兒和女婿。
就這樣,女兒和女婿就搬到了“帝都”的邊上,住到程業森的“學校福利房”中。
開始的頭兩年,女婿做送外賣的工作。女兒生了個“女娃”,在家帶孩子。
結果沒幹上一年,出了場車禍,腿都摔斷了。在醫院足足躺了一個多月才能出院。幸好公司給買有保險,自己沒支付多少醫療費用。
但經此一事,女婿對於送外賣的工作也是有了顧慮,改行了。
女兒兩夫妻的唯一女兒,就托付給陳業森和丁升平帶著。女兒女婿把多年的積蓄都拿了出來,在家的附近大型批發市場中,做起了服裝批發生意。
至今已經做了快一年生意了。生意不溫不火,就那麽維持著,短時間內看不會有太大起色。
就這樣一種家庭狀況,程業森兩公婆壓力非常大。
學校有相熟的老師,也跟程夫妻說過:像你們這樣養兒子和養女兒,實在養得太夠本了。替兒子還債就是縱容他!現在看到不?他變本加厲的欠下了更多的債了!
女兒也是!不指望她嫁個好人家幫襯父母就算了,現在算個什麽呢?養她那麽大了,居然還得替她帶“外孫女”!帶“外孫女”是外婆的本份嗎?難道女婿家沒有房子住不算了,連父母都沒了嗎?居然不是當婆婆的帶孫女?這世上有這麽差勁的婆婆嗎?
朋友圈的大多數意見,覺得程業森和丁升平兩公婆“太傻”。
但丁升平自有一套想法。
女兒和女婿其實就是她叫回來老家發展的啊。女兒和女婿雖然沒本事,但絕對不是懶惰之輩!隻要找對了門路,一世漫長,總還有翻身之日。
另外,她家也隻得一子一女,幫襯一下女兒女婿,又算什麽大折本的事兒啊?出發點,就是盼著他們年輕,有發跡之時。不幫他們帶一帶“外孫女”,他們豈能專心去做生意?不靠做生意掙奶粉錢,掙買房的錢,以後等大夥都老了,還指望誰呢?
除了積極的幫助女兒女婿,對兒子程旦生則“冷處理”,程業森兩公婆,還積極的拓展“生財門路”。
主要一個,是想在他們的老家那邊謀些“福利”。
怎麽說呢?
原來,近些年來,挨近“帝都”的老家,發展速度著實驚人。
在程業森的老家“臨江村”那邊,相關部門已經“凍結”了當地的建房的一切申批工作。同時,也開始限製早些年外遷的戶口,再度遷回到“臨江村”去。
有風聲傳出來,“臨江村”就要大征.收了。有排名“世界五百強”的地產大鱷,要來“臨江村”投資大樓盤、大商業廣場、購物中心。
不允許“臨江村”村民再建房,那是不願你建了房又要拆,浪費成本和資源。如果你借這機會,索要更多的“賠償款”,那豈不是麻煩之極?
至於不允許已經“遷出”的村民把戶口再遷回到“臨江村”,那是因為征.地工作推進,肯定要征到許多的集體地兒。
本村因此有了巨額收入,戶口在“臨江村”的村民,才能參與“分紅”嘛。這個時候還批準你把戶口遷回,豈不是要爭搶別的村民的既得利益?!
表叔程業森動的心思,就在老家的拆.遷.補償方麵。
程業森早些年,為了方便工作,把在村裏的戶口遷到了學校去了。
另外,為了方便兩個子女的讀書和就業,程業森挺早把他倆的戶籍也遷出了農村。
這事多虧學校的一個相熟的老師。他的愛人就在當地的公安.局戶籍.科工作。免費就替程業森把兩個子女的戶口遷出。
戶口遷出的好處,還沒嚐到。如今“臨江村”要征.收和拆.遷上千畝地兒,隻限於本地戶籍的村民能撈到“分紅”。
這就擺明了,有好處也不跟你程業森一家人相幹。
地產大鱷入駐“臨江村”,已經屬於“板上釘釘”的事兒,並非“空穴來風”。
程業森這一代人,有一個親弟弟,還有個親大姐。
大姐嫁了,戶口當然遷到夫家。程業森戶口也遷到了學校。老家就隻剩下他弟弟一個人了。
前兩年,村裏就開始征了一部分地兒,當時征的地,還沒有傳聞中要征1000畝那麽多,隻征了100畝,用來興建本地的重點高中新校址。
程業森弟弟的水田,就被征了一畝多,總共獲賠近10萬塊。
現在又有傳聞,在“重點高中”新校址旁邊,征地1000畝,建設新的商業綜合體。
程業森一家人的戶籍遷出了“臨江村”,當年“分田到戶”時,程業森已經離開了村,不屬於本地村民了,無權分配土地。
至於家裏的“宅基地”,他弟弟家前些年申請建房,建有一棟兩層的小洋樓。程業森“頂職”,到了其父工作過的重點初中,成了有編製的雜工。程業森本來已無意,跟弟弟爭老家的那些破屋子。
前些年弟弟做生意有了點積蓄後,拆老家的幾間破屋,湊了差不多150平建新房時,也拆了兩屋本來屬於程業森的破屋。
當大哥的沒吭聲。
現在,程業森在老家那邊還有什麽好爭的東西嗎?
仔細想想,還真有。
當年弟弟蓋新房拆了許多的舊屋建好新房,當然屬於建房者所有(農村人的普遍觀念)。沒什麽好爭議的了。也爭不贏的。
但除了已經分到了弟弟名下的田地,弟弟自己建好的兩層新房子,老家其實還有十多間破舊房子,因為分散各處,還沒有劃定歸屬.權。
沒有分,那就是屬於過世的父母的遺產。
程業森和學校裏頭,向“有文化的老師”谘詢過了:按照法律的規定,他就算不屬於“農村戶口”了,但父母的遺產他依然有權繼承。
說句大白話,那10幾間破房子加一塊兒,起碼還有250平左右的麵積啊。他和弟弟共同繼承父母的這些“遺產”,平均分,他也應該可以分到120平左右的老屋吧。
如今“臨江村”那邊,別說老屋了不能“拆舊建新”,就連新房子也不允許你加蓋了。
一切建房的審批,都“凍結”了。
所以程業森“煞費苦心”,想“繼承”那100多平的老家的破泥屋,並非為了“拆舊建新”。
他沒那麽大的權.力。
他的目標其實挺明確的:就是想著老家的這些破泥屋被“征”的可能性大極了。如果能被征.收,就算按照當地最低的“泥瓦房”的補償價吧,每平大概也有1千左右的補償。他如果繼承了125平,無論怎麽算,起碼應該到手12萬左右。
程業森還有更遠大的目標。
那就是,如果征.遷有兩種補償方案,一個是像上述的補償1000塊左右每平;另外一個,就是實物補償了。拆了你多少麵積,補你多少麵積的商品房。
當然,商品房的價格,肯定要貴過你舊屋的補償價。比如說,舊屋征一個平方,補你1000左右。你購買新建的“安置房”,一個平方恐怕要收建房成本價2500左右。多出來的每平方1500塊的“差價”,就需要你自己補。
算下來,想要拿到一套優惠的“安置房”,恐怕程業森一家得再掏10多20萬這樣。
但這有什麽呢?
相對於周邊已經漲到了“駭人聽聞”的高房價,多掏20萬,就可以拿到一套4房2廳的新房,感覺就像撿到了一袋黃金似的。
程業森兩公婆名下,已經購置了兩套房子了,u看書 .ukashu老家有可能因拆遷而獲得一套新房子。
經過深思熟慮之後,程業森和丁升平,其實是在替女兒準備的。
當然,按照國人的傳統,替兒子買地建房,或者直接購置商品房,都是“天經地義”一般。很少有替女兒購置房產的。
除非是隻有一個“獨生女”了。家裏有什麽的財產,最後當然都由女兒來繼承了。那就無話可說。
現在,程業森希望替自家女兒爭取到的,也就是一套“安置房”的“購房資格”。
如果真的征.拆到了他程業森繼承的125平方,他就有.權.優惠購買125平的“安置房”。之後,安置房一直到辦下“房產證”時,始終采用他“程業森”的名義。但真正出錢補幾十萬“差價”的,卻是他的女兒和女婿。
甚至就連用“舊屋”抵減的十多萬,女兒和女婿,也必須等到手頭有閑錢的時候,歸還給程業森兩公婆。
隻有如此,這筆賬目才算是結清楚了。
到那時,程業森便名正言順把自己名下的“房產證”,過戶到女兒和女婿名下。
丈人家裏能幫到女兒女婿的,也就是用2到3千塊的“低價”,在挨近“帝都”的這片區域,購買到了一套大4室的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