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自強的原生家庭會在哪個省份呢?
這個問題的前提,是黃自強本人知道自己是從哪裏來的。
因為方樂推測,他詐死期間的躲藏地點有可能就是原生家庭那裏。
黃自強被養父母領養的時候,至少三四歲,是有可能記得一部分事實的。
如果他自小就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那麽那麽多年裏,肯定就會琢磨甚至考探過自己的出生地,找出他到底是源自哪裏。
這也是人之常情。
不少孩子被人販子拐走的家長,能夠一找孩子就是幾十年,那麽約莫記得自己是被拐走(或者領養)的孩子自身,也不排除會瞞著養父母偷偷查證身世。
依據這個常規思路,曲卿認為,不排除黃自強早已找到了他那個原生家庭,並且瞞著養父母和其他人,偷偷探訪過。
可在其出國留學之前,年少之前的行為,已經無據可查。
但其多年後因為養父母的病故而回國之後,鑒於影響他探親行為的因素不在了,甚至最後一個病故的他的養父還有可能在彌留之際直接告訴他他的原初家庭。
不論是上述哪一種行為,黃自強自己都應該知曉、甚至早就去過自身原籍貫所在地,也即他的老家了。
大何苦惱地說:“頭兒,難不成我們要總結出黃自強所有的到南方城市出行的記錄?那資料搜集範圍也太廣了吧?他所創建的公司,是一家外貿進出口公司,南方又是生產以及出口的基地,肯定需要頻頻出行的啊。”
不論是汽車、貨車、飛機、渡輪(藍海也是一座靠海城市)等乃至私人汽車等交通工具,可能性太多,記錄量是海量的。
如果還要搜集出每一次出行的時候,他的具體線路、旅宿落腳點,在每個地方逗留的時長,那工作量更加龐大。
二隊長魏騰忽說:“或許不至於那麽麻煩吧,他自己是開公司的,大可以借著出差會客戶拉單子尋貨源等理由,趁機去找自己原本的家人,這也是個掩飾其行為真實意圖的便利主意,要是我的話,我就會這麽做。”
“最重要的是,出差出行資料,從他的公司資料庫裏就找得到。”
曲卿當即就說:“魏隊的主意很好,走吧,咱們去孫美美的公司。”
小韓遲疑:“師姐,有過上一次那檔子的事情,孫美美會配合嗎?會不會阻撓咱們啊?”
張虎趙龍則說:“上次我們是查她才得罪了她,這次又不是查她,而是查她死去的丈夫,她還能把我們給趕出來不成?”
反正孫美美公司必須去,而且人越多越好,可以形成壓迫力,而且查公司資料畢竟很費人手。
離去前,曲卿看到顧問大人手支下巴一副司令狀,沒有打攪。
作為顧問,或許不隨眾,獨立思考,更能為大家提供思路。
到了孫美美公司以後,曲卿和魏騰為代表直接到董事長辦公司找到了孫美美,聽到兩位前麵還得罪過自己的刑警隊長所提出的要求,孫美美滿是狐疑。
她的手腕部受傷了,包紮治療後,利用長袖衣服遮住了傷勢,否則根本不會來公司,被員工看見了傷處,不知道會如何議論呢。
孫美美可以表示反對,抗拒警方的調查,但鑒於曲卿帶來了搜查證,又不是在直接查她,她隻好配合,隻是看著叫來的某部門員工帶著兩位隊長離開,她望過去的視線裏,似有所悟……
——
當警方的人在孫美美公司資料庫裏一點點翻查資料記錄,做出匯總的時候,留在分局裏的方樂自己也在忙碌著。
他先在想一個問題。
黃自強在外地的時候,具體躲藏在哪裏,作為他妻子的孫美美,會知情嗎?
如果夫妻兩個感情很深厚,互相信任,那自然是不需要藏掖的,會互托根底。
可是黃自強很多年來,一直珍藏著一把軍刀,這把軍刀是他的國外初戀分手時所送的,他詐死躲藏之時,將這把刀給帶走了。
雖然不能說沒忘掉初戀,就是對現任不忠,但黃自強和現任的感情,無疑還沒達到初戀的那種程度。
更重要的是,他詐死後,雖然靠著幕後遙控,使得公司支撐了過去,起死回生,越做越大,可表麵上公司的掌控者,卻是孫美美。
而之前經偵的調查,也沒有查到黃自強疑似通過第三方身份入股公司控製股權的情況,那麽他對於公司的抓手,就隻有孫美美了。
反過來講,孫美美是他詐死的最大受益人,幾乎是全盤接受了他的一切,從公司財產,到運營風格,到榮譽光環,可要是黃自強的詐死曝光出來,那對於孫美美、對於整個公司的打擊,將是重大的。
至少那家進行了賠付的保險公司不會罷休,畢竟當初公司是靠著巨額保險度過危機的。
孫美美跟黃自強還可能鋃鐺入獄,因為當初的車禍肇事案死去了一個人,車禍不排除是刻意謀劃出來的。
孫美美在其中的參與程度,難料。
所以如果換成自己是孫美美,且和丈夫之間的感情並沒有那麽深刻,心狠手辣一點,可以直接將詐死的丈夫滅口。
這樣的話,知情者沒了,詐死變真死,當年的案子也不會被查究了。
孫美美會徹底安全,安然無憂,永絕後患。
而自己要是黃自強,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則不會將藏身地點告知於孫美美。
一明一暗,都拿對方沒辦法,這樣的利益共同體,才可以暫時安穩。
不過凡事皆有例外。
說不定,這夫妻倆在黃自強遇害前,真的並不瞞著對方自己在哪裏呢。
可這並不重要。
方樂忽想,孫美美因為做頭,而認識了姘頭,她養的小白臉譚浩,說明在丈夫“死後”(至少沒在身邊的日子裏),她是寂寞的。
那麽有沒有可能,她會在這將近一年裏,偷偷去見過丈夫呢?
當然,直接的會麵地點不代表就是黃自強的藏身地點,但兩個男女暗中會麵,是有可能的。
而對應一下黃自強可能借助於出差去尋找或探望原生家庭的思路,孫美美會不會也借助於出差考察之類的名義,去和丈夫偷偷會麵呢?
方樂認為,uu看書 ww.uuknshu 這可能性還是很高的,畢竟兩人會麵,除了感情方麵的因素,直接麵談也有助於讓黃自強更全麵地掌控自己公司的運營情況。
雖然不少事情在電話裏,在網絡上也可以交流,但一則不安全,二不如實地見麵談更有真實感,也可以鑒別對方在回答的時候會不會說謊隱瞞。
方樂覺得這個思路可用。
問題就是,很久前,孫美美就將公司的微操麵,甩給了職業經理人,她自身隻負責主持大局,指導方向,所以她如果出行的話,不會影響到公司的微觀麵運作,根本不需要跟公司報備。
但她作為一個商界名人,一舉一動,難道就沒有任何的關聯情報嗎?
想到這點,方樂開始搜集資料。
上網關鍵詞查消息,察看孫美美公司的官方網站簡報,去尋找一些商業類期刊,裏頭有沒有關乎孫美美的訊息,不論是出差,考察,談判,還是參加商業會議,以及上一些訪談類節目。
除了這些,他還發現了一則網絡新聞,剛出來不久,看到那新聞裏的主角,他略微一愣……
這個問題的前提,是黃自強本人知道自己是從哪裏來的。
因為方樂推測,他詐死期間的躲藏地點有可能就是原生家庭那裏。
黃自強被養父母領養的時候,至少三四歲,是有可能記得一部分事實的。
如果他自小就知道自己是被領養的,那麽那麽多年裏,肯定就會琢磨甚至考探過自己的出生地,找出他到底是源自哪裏。
這也是人之常情。
不少孩子被人販子拐走的家長,能夠一找孩子就是幾十年,那麽約莫記得自己是被拐走(或者領養)的孩子自身,也不排除會瞞著養父母偷偷查證身世。
依據這個常規思路,曲卿認為,不排除黃自強早已找到了他那個原生家庭,並且瞞著養父母和其他人,偷偷探訪過。
可在其出國留學之前,年少之前的行為,已經無據可查。
但其多年後因為養父母的病故而回國之後,鑒於影響他探親行為的因素不在了,甚至最後一個病故的他的養父還有可能在彌留之際直接告訴他他的原初家庭。
不論是上述哪一種行為,黃自強自己都應該知曉、甚至早就去過自身原籍貫所在地,也即他的老家了。
大何苦惱地說:“頭兒,難不成我們要總結出黃自強所有的到南方城市出行的記錄?那資料搜集範圍也太廣了吧?他所創建的公司,是一家外貿進出口公司,南方又是生產以及出口的基地,肯定需要頻頻出行的啊。”
不論是汽車、貨車、飛機、渡輪(藍海也是一座靠海城市)等乃至私人汽車等交通工具,可能性太多,記錄量是海量的。
如果還要搜集出每一次出行的時候,他的具體線路、旅宿落腳點,在每個地方逗留的時長,那工作量更加龐大。
二隊長魏騰忽說:“或許不至於那麽麻煩吧,他自己是開公司的,大可以借著出差會客戶拉單子尋貨源等理由,趁機去找自己原本的家人,這也是個掩飾其行為真實意圖的便利主意,要是我的話,我就會這麽做。”
“最重要的是,出差出行資料,從他的公司資料庫裏就找得到。”
曲卿當即就說:“魏隊的主意很好,走吧,咱們去孫美美的公司。”
小韓遲疑:“師姐,有過上一次那檔子的事情,孫美美會配合嗎?會不會阻撓咱們啊?”
張虎趙龍則說:“上次我們是查她才得罪了她,這次又不是查她,而是查她死去的丈夫,她還能把我們給趕出來不成?”
反正孫美美公司必須去,而且人越多越好,可以形成壓迫力,而且查公司資料畢竟很費人手。
離去前,曲卿看到顧問大人手支下巴一副司令狀,沒有打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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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孫美美公司以後,曲卿和魏騰為代表直接到董事長辦公司找到了孫美美,聽到兩位前麵還得罪過自己的刑警隊長所提出的要求,孫美美滿是狐疑。
她的手腕部受傷了,包紮治療後,利用長袖衣服遮住了傷勢,否則根本不會來公司,被員工看見了傷處,不知道會如何議論呢。
孫美美可以表示反對,抗拒警方的調查,但鑒於曲卿帶來了搜查證,又不是在直接查她,她隻好配合,隻是看著叫來的某部門員工帶著兩位隊長離開,她望過去的視線裏,似有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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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方的人在孫美美公司資料庫裏一點點翻查資料記錄,做出匯總的時候,留在分局裏的方樂自己也在忙碌著。
他先在想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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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能說沒忘掉初戀,就是對現任不忠,但黃自強和現任的感情,無疑還沒達到初戀的那種程度。
更重要的是,他詐死後,雖然靠著幕後遙控,使得公司支撐了過去,起死回生,越做越大,可表麵上公司的掌控者,卻是孫美美。
而之前經偵的調查,也沒有查到黃自強疑似通過第三方身份入股公司控製股權的情況,那麽他對於公司的抓手,就隻有孫美美了。
反過來講,孫美美是他詐死的最大受益人,幾乎是全盤接受了他的一切,從公司財產,到運營風格,到榮譽光環,可要是黃自強的詐死曝光出來,那對於孫美美、對於整個公司的打擊,將是重大的。
至少那家進行了賠付的保險公司不會罷休,畢竟當初公司是靠著巨額保險度過危機的。
孫美美跟黃自強還可能鋃鐺入獄,因為當初的車禍肇事案死去了一個人,車禍不排除是刻意謀劃出來的。
孫美美在其中的參與程度,難料。
所以如果換成自己是孫美美,且和丈夫之間的感情並沒有那麽深刻,心狠手辣一點,可以直接將詐死的丈夫滅口。
這樣的話,知情者沒了,詐死變真死,當年的案子也不會被查究了。
孫美美會徹底安全,安然無憂,永絕後患。
而自己要是黃自強,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則不會將藏身地點告知於孫美美。
一明一暗,都拿對方沒辦法,這樣的利益共同體,才可以暫時安穩。
不過凡事皆有例外。
說不定,這夫妻倆在黃自強遇害前,真的並不瞞著對方自己在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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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樂忽想,孫美美因為做頭,而認識了姘頭,她養的小白臉譚浩,說明在丈夫“死後”(至少沒在身邊的日子裏),她是寂寞的。
那麽有沒有可能,她會在這將近一年裏,偷偷去見過丈夫呢?
當然,直接的會麵地點不代表就是黃自強的藏身地點,但兩個男女暗中會麵,是有可能的。
而對應一下黃自強可能借助於出差去尋找或探望原生家庭的思路,孫美美會不會也借助於出差考察之類的名義,去和丈夫偷偷會麵呢?
方樂認為,uu看書 ww.uuknshu 這可能性還是很高的,畢竟兩人會麵,除了感情方麵的因素,直接麵談也有助於讓黃自強更全麵地掌控自己公司的運營情況。
雖然不少事情在電話裏,在網絡上也可以交流,但一則不安全,二不如實地見麵談更有真實感,也可以鑒別對方在回答的時候會不會說謊隱瞞。
方樂覺得這個思路可用。
問題就是,很久前,孫美美就將公司的微操麵,甩給了職業經理人,她自身隻負責主持大局,指導方向,所以她如果出行的話,不會影響到公司的微觀麵運作,根本不需要跟公司報備。
但她作為一個商界名人,一舉一動,難道就沒有任何的關聯情報嗎?
想到這點,方樂開始搜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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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這些,他還發現了一則網絡新聞,剛出來不久,看到那新聞裏的主角,他略微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