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真相 ()”查找最新章節!
三支隊伍重新碰頭,開內部會議。
二隊長魏騰率先說:“好消息。”
“我認為,黃自強一年前在詐死之後,雖然有兩個多月去過開發區那裏的建築工地打工賺錢,但是此後,他至少有很長一段時間,是躲藏在一個‘燈下黑’的地方的,當然我不是說一直躲藏在那裏。”
“燈下黑的地方?什麽意思?”
會議主導者曲卿詢問。
魏騰興奮地說:“就是他老婆孫美美的家啊,也是他自己的家!”
“什麽?魏隊你確定?”
好幾個人都一同問出口,包括方樂。
魏騰肯定地點頭:
“大概率就是這樣的。”
“你們想啊,在外頭躲藏,既有暴露的風險,也需要財力支持,而且遙控妻子操控公司運作,也並不方便,但是在他自己家裏,就沒這些問題了。”
“再說一年前我們根本沒有判定他是詐死,根本也不會調查他的家裏。”
大小魯不認同說:“魏隊長,在他家裏躲著,不是更不安全嗎?那裏太多人都認識他啊,難道能一直躲家裏不出來啊。”
魏騰解釋:“出入可以偷偷坐車啊,也可以隻在晚上出入。”
“黃自強家那輛寶馬,車窗是黑色的,除非落下車窗察看,否則根本不知道開車的是誰,再說也可以躲到後排上去啊,隻要小心些出入,就沒有問題的。”
“再說,那輛肇事的車毀掉後,孫美美竟然買了一輛和丈夫肇事的那輛完全同款的車,她說是為了紀念丈夫,但就不怕睹物思人,讓她自己更難過嗎?”
“可要是那輛新買的車,是給黃自強自己用的,就兩說了,黃自強詐死前,一直都是開那輛車,估計還是很喜歡那輛車的。”
“曲隊,方顧問,還記得之前我們去走訪孫美美家,她家裏正全麵裝修吧,我還懷疑過,這是想破壞當年我提取dna樣本的時候的物證現場,現在看,她恐怕是想銷毀掉他丈夫可能在詐死後就躲藏在自個兒家裏的任何證據啊!”
這麽來分析,倒是解釋得通。
不過——
曲卿問:“魏隊,我比較好奇,你是怎麽來調查到這種結論的,而且有沒有這種懷疑的合理證據呢?”
這種腦洞式的思路,根本不需要調查,靠推演聯想就行了,但刑警們大部分時候不會這麽做。
魏騰一副你太小看我了的表情,解釋:
“前麵方顧問不是說,肇事之前沒證據證明開車人下過車或者換過司機開車,那麽就有開車者隻是一個長得像黃自強的人替他死掉了的可能嗎。”
“那麽那個替死的人,就有可能從小區裏出來,小區裏可能同時存在兩個黃自強。”
“我先依照這個思路來查的,卻沒有發現這樣的跡象。”
“那麽要真的有個假扮黃自強的人,這個人必然隻能躲藏在黃自強自個兒家裏,這樣一來,就隻能是孫美美自己才能證實,那個車禍前開車出去的男人是不是真正的她的丈夫。”
“可是孫美美肯定不會回答這一類問題的。”
“然後我就忽然想到,既然存在一種長得像的男人住在她家裏的可能,那麽她家裏就不能是個詐死之後的藏身之地嗎?”
“當然,這還僅限於憑空猜測。”
“然後我做了外圍調查,發現孫美美是個略微古怪的人。”
“她的人設近乎完美,對死去的丈夫念念不忘,一心撲在事業上,廣泛交友、廣泛鋪展人脈,而且還將丈夫的遺留收藏品拍賣建立基金會。”
“按說,這樣的一個人,應該是好客,大度,不遮不掩的。”
“但我走訪了很多的人,一大圈子的人,卻沒有一個人證實過,曾被邀請去過孫美美家裏。”
“這合理嗎?作為一個已經上市的公司的老總,為何對別人去自己家裏這麽避諱呢?”
“雖說的確有這樣的心理潔癖者會對自己的家嚴防死守,家裏是其心理安全區,杜絕外人,可孫美美這種女強人,應該絕不至於吧。”
“那麽就還有一種解釋,她的家裏根本不適合讓人拜訪。”
“原因譬如她真正的丈夫黃自強,就長期躲藏在家裏。”
“當然,光是推理沒有意義,我還廣泛走訪了小區裏的人,有好幾個居民證實,在不同時刻,主要是晚上,曾在樓內外,見到過孫美美和某位男子疑似在一起,甚至還有過離別擁抱接吻的動作。”
“可惜的是,對方打扮包裹比較嚴實,看不清正臉。”
“最近的一次疑似目擊,還是在大概一個月前,也即水庫裏的那個人被害前夕。”
“如果那個可能的躲藏者真的就是黃自強的話,那麽他的遇害就絕對和孫美美脫不開關係了。”
“畢竟時間線是串聯上了的!”
方樂忽問:“那麽魏隊,你認為,黃自強在他自個兒家裏,躲藏了有多久呢?”
魏騰無奈搖頭:“不好說,反正時間短不了,畢竟目擊情報也是間斷開的。”
“這樣啊。”方樂摸著下巴,不再置言。
曲卿轉向何大壯,問:“大壯,你們隊呢?”
作為“認為”水庫裏的屍體並不是黃自強,而是另外一個人的意見陣營的何大壯,先喪氣地說:“什麽都沒查到,如果水庫裏屍體不是黃自強,必然是另外一個人,可相似的人肯定全國各地都有,問題是沒法查證啊。”
“如果黃自強是很偶然的概率,在街頭遇到了和自己長得像的一個人,並利用這個人來製造車禍詐死騙保,那根本就是隨機事件,沒法還原並逆向查證遭遇過程的。”
“頭兒,uu看書.uukansu 不說我們了,你和方顧問查到啥了?”
大何將皮球踢了回來。
曲卿說:“收獲很大,當然,也是含有著推測成分的。”
魏騰表示:“說說看嘛,看看是不是跟我的思路有疊合的地方。”
“嗯,首先,黃自強這個人,準確說是孫美美前身公司的老總,水庫裏的死者,被自小到大認為是黃自強的人,並不是原始的、即出生時候的黃自強。”
曲卿這段有些繞口令的話,使得大家消化了一會兒才完全理解了意思,方樂除外。
“現在的黃自強,應該是被黃氏夫妻抱養的,當然也不排除是撿來的、人販子渠道買來的,甚至直接是偷來的這類可能。”
為了方便下次閱讀,你可以點擊下方的"收藏"記錄本次(第378章 三隻小豬)閱讀記錄,下次打開書架即可看到!
喜歡《第二種真相》請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薦本書,謝謝您的支持!!()
三支隊伍重新碰頭,開內部會議。
二隊長魏騰率先說:“好消息。”
“我認為,黃自強一年前在詐死之後,雖然有兩個多月去過開發區那裏的建築工地打工賺錢,但是此後,他至少有很長一段時間,是躲藏在一個‘燈下黑’的地方的,當然我不是說一直躲藏在那裏。”
“燈下黑的地方?什麽意思?”
會議主導者曲卿詢問。
魏騰興奮地說:“就是他老婆孫美美的家啊,也是他自己的家!”
“什麽?魏隊你確定?”
好幾個人都一同問出口,包括方樂。
魏騰肯定地點頭:
“大概率就是這樣的。”
“你們想啊,在外頭躲藏,既有暴露的風險,也需要財力支持,而且遙控妻子操控公司運作,也並不方便,但是在他自己家裏,就沒這些問題了。”
“再說一年前我們根本沒有判定他是詐死,根本也不會調查他的家裏。”
大小魯不認同說:“魏隊長,在他家裏躲著,不是更不安全嗎?那裏太多人都認識他啊,難道能一直躲家裏不出來啊。”
魏騰解釋:“出入可以偷偷坐車啊,也可以隻在晚上出入。”
“黃自強家那輛寶馬,車窗是黑色的,除非落下車窗察看,否則根本不知道開車的是誰,再說也可以躲到後排上去啊,隻要小心些出入,就沒有問題的。”
“再說,那輛肇事的車毀掉後,孫美美竟然買了一輛和丈夫肇事的那輛完全同款的車,她說是為了紀念丈夫,但就不怕睹物思人,讓她自己更難過嗎?”
“可要是那輛新買的車,是給黃自強自己用的,就兩說了,黃自強詐死前,一直都是開那輛車,估計還是很喜歡那輛車的。”
“曲隊,方顧問,還記得之前我們去走訪孫美美家,她家裏正全麵裝修吧,我還懷疑過,這是想破壞當年我提取dna樣本的時候的物證現場,現在看,她恐怕是想銷毀掉他丈夫可能在詐死後就躲藏在自個兒家裏的任何證據啊!”
這麽來分析,倒是解釋得通。
不過——
曲卿問:“魏隊,我比較好奇,你是怎麽來調查到這種結論的,而且有沒有這種懷疑的合理證據呢?”
這種腦洞式的思路,根本不需要調查,靠推演聯想就行了,但刑警們大部分時候不會這麽做。
魏騰一副你太小看我了的表情,解釋:
“前麵方顧問不是說,肇事之前沒證據證明開車人下過車或者換過司機開車,那麽就有開車者隻是一個長得像黃自強的人替他死掉了的可能嗎。”
“那麽那個替死的人,就有可能從小區裏出來,小區裏可能同時存在兩個黃自強。”
“我先依照這個思路來查的,卻沒有發現這樣的跡象。”
“那麽要真的有個假扮黃自強的人,這個人必然隻能躲藏在黃自強自個兒家裏,這樣一來,就隻能是孫美美自己才能證實,那個車禍前開車出去的男人是不是真正的她的丈夫。”
“可是孫美美肯定不會回答這一類問題的。”
“然後我就忽然想到,既然存在一種長得像的男人住在她家裏的可能,那麽她家裏就不能是個詐死之後的藏身之地嗎?”
“當然,這還僅限於憑空猜測。”
“然後我做了外圍調查,發現孫美美是個略微古怪的人。”
“她的人設近乎完美,對死去的丈夫念念不忘,一心撲在事業上,廣泛交友、廣泛鋪展人脈,而且還將丈夫的遺留收藏品拍賣建立基金會。”
“按說,這樣的一個人,應該是好客,大度,不遮不掩的。”
“但我走訪了很多的人,一大圈子的人,卻沒有一個人證實過,曾被邀請去過孫美美家裏。”
“這合理嗎?作為一個已經上市的公司的老總,為何對別人去自己家裏這麽避諱呢?”
“雖說的確有這樣的心理潔癖者會對自己的家嚴防死守,家裏是其心理安全區,杜絕外人,可孫美美這種女強人,應該絕不至於吧。”
“那麽就還有一種解釋,她的家裏根本不適合讓人拜訪。”
“原因譬如她真正的丈夫黃自強,就長期躲藏在家裏。”
“當然,光是推理沒有意義,我還廣泛走訪了小區裏的人,有好幾個居民證實,在不同時刻,主要是晚上,曾在樓內外,見到過孫美美和某位男子疑似在一起,甚至還有過離別擁抱接吻的動作。”
“可惜的是,對方打扮包裹比較嚴實,看不清正臉。”
“最近的一次疑似目擊,還是在大概一個月前,也即水庫裏的那個人被害前夕。”
“如果那個可能的躲藏者真的就是黃自強的話,那麽他的遇害就絕對和孫美美脫不開關係了。”
“畢竟時間線是串聯上了的!”
方樂忽問:“那麽魏隊,你認為,黃自強在他自個兒家裏,躲藏了有多久呢?”
魏騰無奈搖頭:“不好說,反正時間短不了,畢竟目擊情報也是間斷開的。”
“這樣啊。”方樂摸著下巴,不再置言。
曲卿轉向何大壯,問:“大壯,你們隊呢?”
作為“認為”水庫裏的屍體並不是黃自強,而是另外一個人的意見陣營的何大壯,先喪氣地說:“什麽都沒查到,如果水庫裏屍體不是黃自強,必然是另外一個人,可相似的人肯定全國各地都有,問題是沒法查證啊。”
“如果黃自強是很偶然的概率,在街頭遇到了和自己長得像的一個人,並利用這個人來製造車禍詐死騙保,那根本就是隨機事件,沒法還原並逆向查證遭遇過程的。”
“頭兒,uu看書.uukansu 不說我們了,你和方顧問查到啥了?”
大何將皮球踢了回來。
曲卿說:“收獲很大,當然,也是含有著推測成分的。”
魏騰表示:“說說看嘛,看看是不是跟我的思路有疊合的地方。”
“嗯,首先,黃自強這個人,準確說是孫美美前身公司的老總,水庫裏的死者,被自小到大認為是黃自強的人,並不是原始的、即出生時候的黃自強。”
曲卿這段有些繞口令的話,使得大家消化了一會兒才完全理解了意思,方樂除外。
“現在的黃自強,應該是被黃氏夫妻抱養的,當然也不排除是撿來的、人販子渠道買來的,甚至直接是偷來的這類可能。”
為了方便下次閱讀,你可以點擊下方的"收藏"記錄本次(第378章 三隻小豬)閱讀記錄,下次打開書架即可看到!
喜歡《第二種真相》請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薦本書,謝謝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