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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媽回答:“是啊,這孩子走了以後,老黃媳婦兒就變得很怪,其實小強那孩子走之前一段時間,老黃媳婦兒就不很正常了,經常對著什麽念念叨叨的,也不知道在說些什麽。”


    “我還有點兒擔憂,有次跟老黃說你媳婦兒該不會是得了什麽精神方麵的病吧?老黃倒是沒生氣,隻是說他媳婦兒不願意小強去留學,所以心情不很好。”


    “大概是這個原因,沒多少年,老黃媳婦兒就真的生了病,住了院了。”


    “這一病就是好幾年啊,老黃算是操碎了心了,頭發都提早白了。”


    “小強他媽快要死的時候,小強才回國了,然後沒多久,老黃也病了,沒個幾年,他也去世了。”


    “老黃夫妻倆死後,小強又回去了國外,說是處理國外的事情。”


    “好幾年後,小強才又回來了,說是想在國內發展,這個時候他比小時候禮貌多了,還叫我嬸子,不過就沒回來過這片兒住了。”


    “對了,你們兩個真的是他留學時候的校友,想製作一篇學長的成長新聞啥的?”


    大媽最後才提及了這個這兩個年青男女來之前的由頭,略略質疑……


    ——


    離開大媽,方樂略略興奮:“曲警官,這位大媽透露了一個十分重大的訊息,你有沒有發現?”


    曲卿不解:“哪裏?”


    “就是黃自強的家境啊。”


    “黃自強家裏家底殷實,90年代初就可以買車,雖然可能隻是幾萬塊的車,二手轉讓的,但那對於普通家庭已經是天價了。”


    “所以,這個又怎麽了?”


    “曲隊,你是不是還記得,之前我們去觀看的那場孫美美公司出資舉辦的義演?”


    曲卿點了點頭。


    “那個因為得了血癌被資助過的女大學生劉娉婷的父親劉升在舞台上對孫美美進行下跪感謝,安撫了劉升後,孫美美趁機說她之所以做這種原先默默無聞的慈善,是受著丈夫的影響。”


    “她說他丈夫小時候家裏很窮,還有個親人生病後因為沒錢醫治而去世了。”


    “可是根據大媽的描述,黃家根本就不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啊,雖然黃母也病死了,但不可能是因為錢的事。”


    “那麽就隻有一種解釋,黃自強所說的情況,並不是大媽口裏所提到的黃家的事情。”


    “這個啊,”曲卿倒沒有在意,“那句有可能是孫美美為了製造氛圍,而刻意說的一些場麵話,套話,也可以理解為賣慘,你真要因為一句話就糾結啊?”


    方樂卻說:“可萬一不是假話呢,黃自強真的跟他妻子說過這樣的話,那怎麽解釋。”


    曲卿麵色略凝重,問:“所以,你以為?”


    “如果黃自強真的有這樣的身世來曆,那麽他就可能並不是黃氏夫妻倆的孩子。”方樂下了斷語。


    “而且大媽還說,他們一家三口旅遊離開暫居他地好幾年,再回來的時候,黃自強已經十多歲了,跟小時候變化很大,幾乎認不出來了。”


    “幾乎認不出來有兩個解讀,一是的確人長大了些變化很大,二是換了個人,所以不再像了。”


    “你莫非是說——”


    曲卿刹那間想明白了方樂想說的話:“去旅遊之前的小強,還是黃家夫妻倆的孩子,但是若幹年後回來,卻代換成了另一個人,並且黃氏夫妻倆還對外宣傳這個人就是他們的兒子黃自強?”


    “對,”方樂興奮地進行猜測:“不排除,現在的黃自強,隻是一個他們兒子的替代品!”


    “嗯……那麽你有更實際些的證據嗎?排除掉孫美美那句真假未知的話的話。”


    “呃——”


    方樂抓耳撓腮,忽說:“照片對比,對,看看照片!”


    吉普車內,曲卿依著方樂的要求,調取出了黃氏夫妻倆的資料照片,然後又找出了一張黃自強出事之前的正常個人照,開始比對。


    識別了好半天,曲卿才點頭說:“嗯,的確,黃自強和這對兒夫妻倆,相貌特征上稱得上相似的地方很少。”


    “不過,根據生物學邏輯,有顯性遺傳特征和隱性遺傳特征兩種,如果父母都是隱性遺傳特征的話,的確是有可能跟孩子半點不像的。”她又補充。


    所以還是不能看圖猜故事。


    方樂隻好說:“那隻好根據大媽提供的那個信封地址,找到黃氏夫妻倆曾經離開本地暫住的那個城市,甚至歸納出他們當年的旅遊路線了。”


    “事出必有因,如果真的出去一趟兒子就換了一個人,那麽必然是黃氏夫妻倆真正的兒子出了什麽意外,不然捧在手心怕摔了那句描述就不對頭了。”


    曲卿有點兒無奈,翻了個白眼:


    “方樂,你知道你所想做的事,工作量有多大,需要多少的地方公安、戶籍部門來配合嗎?還是需要跨多省份協作的!”


    “何況那對兒夫妻去旅遊還是在80年代,根本查無可查。”


    “這——”


    方樂一下子啞了。


    “這樣吧,咱們先回去,看魏隊還有大壯他們兩支隊伍,有什麽調查發現。”


    曲卿提出這樣的建議。


    也隻好如此了。


    吉普車開動,順著居民區的街道往回開,等到行經黃家老宅前的時候,方樂忽一個叫停。


    曲卿隻好停車,問:“怎麽了?”


    方樂側首看著車窗外的黃家宅子,忽說:“曲隊,想不想犯次錯,冒個險?”


    “啥?”


    “我的意思是,我們潛入這個宅子,探探情況。”


    “既然是來查黃自強過往的,去他曾經的家裏看一看,總不能略過吧?”


    “這——”


    “你休想讓我犯錯誤。”曲隊長嚴肅拒絕。


    方樂:“可咱們總不能無功而返啊。”


    曲卿:“就算是想進去查,也總要正規途徑進去。”


    “至少可以去問問那位大嬸,是不是有這家裏的鑰匙。”


    方樂:“申請文件的話,來回太耗工夫了,還要走程序,大媽已經對咱們的身份起疑了,如果咱們又說自己就是警察,她不相信的話,報個警,咱們被同行抓,那不就鬧笑話了。”


    “你這是最壞可能。”


    “好吧,曲隊長你高風亮節,警隊紀律優先,我跟你不一樣,uu看書 . 我爬牆進去探探,隊長閣下你就留在車裏等就行了。”


    方樂大義凜然地說著,開了車門,打算去爬牆。


    曲卿歎了口氣,說:“好吧,要犯錯誤的話,就一起。”


    她將吉普開得比較靠近牆體,這樣也可以作為墊腳物。


    隻是踩著車子爬牆頭的過程中,她思索:自己是有多久沒有犯過這樣的紀律性錯誤了?


    嗯,仔細回想的話,剛從警的時候,她有好幾次沒有證明文件就進去可疑場所搜查過以及抓人呢,還為此被領導批評了好多次。


    現在是隊長了,不能再那麽做了。


    這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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