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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樂接話釋疑:“或許是缺錢吧。”


    “如果他真的用詐死來主動騙保,也隻能說,他已經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了,已經沒有任何正常途徑來挽回他的公司,而且他身體狀況也不太好,疑似得了病,至少是大病前兆,兩個情況綜合下,他隻好選擇在被認定死亡後騙保。”


    “不論是找個不好找的角落躲藏,還是找個出租屋來躲起來,這都需要錢,他公司沒問題的時候,這或許很簡單,但是公司財務緊張的情況下,肯定是能省則省,能賺就賺的。”


    “至於為什麽還敢在藍海打工,或許是認為不會被誰認出來?”


    魏騰為了找回顏麵,肯定地表示:“絕對是這樣的。”


    “雖然他是個公司老板,但一年前的這家公司,隻能算是個小型企業,基本不會上報、上電視,所以他這個老總,也隻是個小老板,不是什麽媒體輿論的名人,也不會有公眾知道他。”


    “再說,警方當時根本沒有懷疑他還活著,就不會去查他,不會發通告通緝令之類,這個工地在開發區,這裏和正式的市區有一定距離,各方麵人際交流網其實是隔斷開的,他估計根本不怕會被認出來。”


    “再說他隻是打個黑工,也沒人在乎他什麽身份,一滴水藏大海裏就不會被注意嘛。”


    曲卿則中斷探討,說:“他為何來這裏打工,這一點並不重要,我們需要從他的這段經曆中,從王工頭所描述的細節裏,來歸納出對我們查案有用的情報,不然單純查一個死人一年前都做過什麽,沒有意義。”


    的確。


    大何先說:“王工頭說他帶著一個箱子,估計箱子裏就是那把被他從家裏帶走的軍刀吧。”


    小韓則說:“可要隻是帶一把軍刀,有必要專門使用一個箱子嗎?還上了鎖,這反而引人注目啊,意圖不軌的人反而會去特意思考那裏頭有什麽,這會增加不安全性。”


    大何說:“他對那個軍刀看得比較重唄。”


    “不,”方樂忽說:“如果箱子裏隻是那把軍刀,那麽這個推斷沒啥用處,可要是箱子裏還有其他東西,不用箱子就遮掩不住,那就有意思了,比如——”


    “比如?”


    “比如在水庫沉屍的屍袋裏,被發現的那些其他增重物。”


    “我們去走訪黃自強的妻子孫美美的時候,她家裏恰好在裝修,所有東西都被轉移到了一個博古架上,至少,我們從那個架子上,已經看不出是不是少了什麽。”


    “黃自強帶走軍刀,是因為那是留學時候的初戀送的離別禮物,那麽他詐死之後,有沒有可能,也隨著軍刀帶走了一些其他認為有代表性的收藏品呢,比如玉石的筆洗那些。”


    張虎趙龍,連帶大何小韓一時都對這些話不很理解,問:“可這個能說明什麽?”


    曲卿則接話:“方顧問的分析角度,很有價值。”


    “我們曾經懷疑過,孫美美涉案,她在殺人後用家裏架子上的東西,給屍體袋兒沉屍增重,可要是那些用來增重的工藝品,在一年前就已經被黃自強給帶走了,那麽孫美美的嫌疑,將不會有那麽大了。”


    嗯,的確是這個理兒。


    沉屍者有可能隻是順便利用了黃自強的隨身物品而已。


    曲卿鼓勵問:“方樂,還有別的分析嗎?”


    “要說有,也有。”


    “就是,缺錢的他來這裏打工,這裏很安全,也沒人真的去查他,懷疑他,為什麽一個工期沒有完結,他就要辭職走人呢?不怕工地拖欠他的工錢不給嗎?要是要不到錢,他往後怎麽辦?就算是要到了錢好了,他得到的錢,能不能保證他以後所用呢?”


    “畢竟,詐死之後,他就是個絕對的黑戶了,想找個正式工作,非常困難,而沒有正式工作,也難以賺到大錢。”


    “詐死是一輩子的事,就算是想搞一個新身份,改頭換麵,那也是需要資金投入的,那兩個多月的苦力活的錢,很難說足夠用。”


    “所以我大膽認為,他之所以敢去辭職,是因為已經有了底氣,他已經不缺錢了。”


    “那為什麽在得到薪水前,他可以不缺錢?身為一個詐死的人,黑戶的他除非作奸犯科,怎麽去搞到錢?可是開發區這裏整體還很荒僻,小偷們恐怕都很少光顧,他就算去偷去搶,也難說有足夠回報,更別說現在人們出門已經很少帶現金了,家裏存著大額現金的情況已經很少見了。”


    “所以隻能有一個最佳的解釋,他那筆錢,不是偷,不是搶,而是正規、合法渠道所得來的。”


    曲卿馬上接口:“保險賠付金?”


    “對,就是保險賠償……魏隊,黃自強個人的保險賠償什麽時候得到的來著?”


    魏騰想了想,說“好像是他被認定死亡後的兩三個月後,在我們出具了正式的意外事故報告,保險公司走完了各類流程之後吧。”


    方樂:“那這在時間線上,就對上了。”


    “他當時所得到的錢,至少是能夠資助他離開工地的錢,就是那筆他的個人賠償金。的其中一部分。”


    “啊——”


    小韓一聲大叫,在其他人向他注視過來的時候,他說:“這樣來看,孫美美豈不是還是嫌疑很大嗎?”


    “她丈夫死了,得到賠償金的,隻能是她這個妻子,黃自強想得到錢離開工地,也隻能通過她,豈不是明確表明,孫美美知道她丈夫的詐死嗎?”


    “再說一年前證實車禍中喪生的是黃自強本人,是魏隊長在孫美美的指引下,得到了她丈夫的dna樣本,現在死去的不是黃自強,而是另外一個人,這個人卻有dna樣本出現在黃自強生活的場所,隻能理解為事先的布置。”


    “這個沒有孫美美這個妻子的協助和默許,不見得就能辦到吧?”


    聽起來,是這個理兒。


    可方樂卻潑冷水說:“可也有一定可能,是黃自強瞞著妻子布置了那些物證,將替死鬼的樣本檢材特意放在了家裏,等著警察去發現,這算是詐死騙保計劃的一環。”


    小韓不滿駁斥:“那孫美美要是不知道丈夫是詐死,還會給丈夫錢嗎?”


    方樂:“這多簡單啊,如果你以為你家人死了,但有一天,他卻偷偷聯係你,說他還活著,你是不管嗎?報警嗎?還是偷偷資助呢?”


    “那為啥他不從一開始就跟妻子講好,兩人合謀呢,這樣不是能夠保證他妻子後頭會接納他還活著這個事實,並分給他錢嗎?”


    “你要知道,合謀的話,孫美美就會預先知道一切,合夥騙保,孫美美的犯罪參與性質就不一樣了,黃自強不可能不考慮這個後果。”


    “當然了,孫美美依舊有可能是事先就知曉騙保的事,但是她已經拿到手了錢,既得利益之下瞞著不說,而要是她是事後才知道的,但詐死的事情已經發生,無可改變,她不想在得到賠償金之前,揭露出來事實,這不符合她的利益訴求。”


    “可不論如何,孫美美有很大概率在事前或者事後,知道他丈夫在詐死。”


    “至於她在其中是什麽角色,難以斷定。”


    “還記得王工頭說黃自強多次偷偷避開耳目去和什麽人打電話聯絡吧,如果那個聯絡對象就是孫美美,孫美美在這件事上的可疑性就會上升,如果不是她,而是另外的某個人,那麽這樁案子就有更多的人物關係牽涉進來。”


    “可惜的是,uu看書 ww.om 那些電話聯絡已經查無可查了。”


    幾人都歎息。


    這時候,張虎舉手,弱弱地說:“那個,有一件事,我們是不是也該查一下呢。”


    “王工頭說黃自強辭職用的理由,是回家探視母親,母親得病了,雖然隻是一個借口,可是會不會真的,他是去了老家去躲藏呢?”


    “我們之前發了協查通告,隻是限於本市,但是他也可能躲藏到了老家什麽的地方啊。”


    魏騰摸了摸下巴,表示:“這算是個盲點……不過我好像很早之前就查過黃自強的身世了,他已經沒什麽親人了吧?”


    “算了,再查一下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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